通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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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辦公廳發布《關於加強義務教育學校作業管理的通知》。 |
通知全文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義務教育學校作業管理的通知
教基廳函〔2021〕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貫徹落實中央有關精神,進一步規範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堅決扭轉一些學校作業數量過多、質量不高、功能異化等突出問題,現就加強義務教育學校作業管理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把握作業育人功能。作業是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是課堂教學活動的必要補充。各地各校要遵循教育規律、堅持因材施教,嚴格執行課程標準和教學計畫,堅持國小一年級零起點教學。在課堂教學提質增效基礎上,切實發揮好作業育人功能,布置科學合理有效作業,幫助學生鞏固知識、形成能力、培養習慣,幫助教師檢測教學效果、精準分析學情、改進教學方法,促進學校完善教學管理、開展科學評價、提高教育質量。
二、嚴控書面作業總量。學校要確保國小一二年級不布置書面家庭作業,可在校內安排適當鞏固練習;國小其他年級每天書面作業完成時間平均不超過60分鐘;國中每天書面作業完成時間平均不超過90分鐘。周末、寒暑假、法定節假日也要控制書面作業時間總量。
三、創新作業類型方式。學校要根據學段、學科特點及學生實際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書面作業、科學探究、體育鍛鍊、藝術欣賞、社會與勞動實踐等不同類型作業。鼓勵布置分層作業、彈性作業和個性化作業,科學設計探究性作業和實踐性作業,探索跨學科綜合性作業。切實避免機械、無效訓練,嚴禁布置重複性、懲罰性作業。
四、提高作業設計質量。學校要將作業設計作為校本教研重點,系統化選編、改編、創編符合學習規律、體現素質教育導向的基礎性作業。教師要提高自主設計作業能力,針對學生不同情況,精準設計作業,根據實際學情,精選作業內容,合理確定作業數量,作業難度不得超過國家課程標準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經常性組織開展作業設計與實施的教師培訓與教研活動,定期組織開展優秀作業評選與展示交流活動,加強優質作業資源共建共享。教研機構要加強對學校作業設計與實施的研究與指導。
五、加強作業完成指導。教師要充分利用課堂教學時間和課後服務時間加強學生作業指導,培養學生自主學習和時間管理能力,指導小學生基本在校內完成書面作業,國中學生在校內完成大部分書面作業。
六、認真批改反饋作業。教師要對布置的學生作業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學生自批自改,強化作業批改與反饋的育人功能。作業批改要正確規範、評語恰當。通過作業精準分析學情,採取集體講評、個別講解等方式有針對性地及時反饋,特別要強化對學習有困難學生的輔導幫扶。有條件的地方,鼓勵科學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進行作業分析診斷。
七、不給家長布置作業。嚴禁給家長布置或變相布置作業,嚴禁要求家長批改作業。引導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切實履行親職教育主體責任,營造良好家庭育人氛圍,合理安排孩子課餘生活,與學校形成協同育人合力;督促孩子回家後主動完成學校布置的作業,引導孩子從事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激勵孩子堅持進行感興趣的體育鍛鍊和社會實踐;不額外布置其他家庭作業。
八、嚴禁校外培訓作業。各地要按國家有關規定,把禁止留作業作為校外培訓機構日常監管的重要內容,堅決防止校外培訓機構給中小學生留作業,切實避免校內減負、校外增負。
九、健全作業管理機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學校完善作業管理細則,明確具體工作要求,並在校內公示。學校要切實履行作業管理主體責任,加強作業全過程管理,每學期初要對學生作業作出規劃,加強年級組、學科組作業統籌協調,合理確定各學科作業比例結構,建立作業總量審核監管和質量定期評價制度。
十、納入督導考核評價。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將作業管理納入縣域義務教育和學校辦學質量評價。督導部門要將作業管理作為規範辦學行為督導檢查和責任督學日常監管的重要內容。學校要把作業設計、批改和反饋情況納入對教師專業素養和教學實績的考核評價。各地要設立監督電話和舉報平台,暢通反映問題和意見渠道,切實落實各項工作要求,確保義務教育學校作業管理工作取得實效。
教育部辦公廳
2021年4月8日
內容解讀
解讀一
《通知》明確不得要求學生自批自改,嚴禁給家長布置或者變相布置作業,嚴禁要求家長批改作業。合理布置書面作業、科學探究、體育鍛鍊、藝術欣賞、社會與勞動實踐等不同類型的作業。
針對作業數量過多的問題,特彆強調要嚴格控制書面作業總量,並區別不同學段和年級作出了具體時間要求。要求國小一二年級不布置書面家庭作業,國小其他年級每天書面作業完成時間平均不超過60分鐘;國中不超過90分鐘。同時,要求各地要把禁止留作業作為校外培訓機構日常監管的重要內容,切實避免“校內減負、校外增負”。
另外,教育部強調作業難度不得超過國家課程標準要求,鼓勵學校系統化選編、改編、創編符合學習規律、體現素質教育導向的基礎性作業。鼓勵布置分層作業、彈性作業和個性化作業。鼓勵教師科學設計探究性作業和實踐性作業,探索跨學科綜合性作業。切實避免機械、無效訓練,嚴禁布置重複性、懲罰性作業。
解讀二
《通知》共提出了十條措施,概括起來主要是“把握功能、嚴控總量、提高質量、強化管理”4個方面,具體來講:
——把握功能。針對當前存在的作業功能被異化問題,《通知》明確提出,各地各校要把握作業的育人功能,把作業作為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作為課堂教學活動的必要補充。一是加強作業指導。教師要充分利用課堂教學和課後服務時間,指導學生儘量在校內完成書面作業,培養和提升學生的自主學習與時間管理能力。二是認真批改反饋。教師對布置的學生作業要全批全改,並採取集體講評、個別講解等方式有針對性地及時反饋,加強對學習有困難學生的輔導幫扶,切實解決學生在學習中遇到的問題。同時,《通知》明確提出不得要求學生自批自改,嚴禁給家長布置或變相布置作業,嚴禁要求家長批改作業,讓作業回歸到學校育人環節中來。三是創新作業類型。學校要合理布置書面作業、科學探究、體育鍛鍊、藝術欣賞、社會與勞動實踐等不同類型作業,充分體現“五育並舉”,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嚴控總量。針對作業數量過多的問題,《通知》強調要嚴格控制書面作業總量,並區別不同學段和年級作出了具體時間要求。要求國小一二年級不布置書面家庭作業,國小其他年級每天書面作業完成時間平均不超過60分鐘;國中不超過90分鐘。同時,要求各地要把禁止留作業作為校外培訓機構日常監管的重要內容,切實避免“校內減負、校外增負”。
——提高質量。一是體現基礎性。確保作業難度不超過國家課程標準要求,鼓勵學校系統化選編、改編、創編符合學習規律、體現素質教育導向的基礎性作業。二是提高針對性。針對學生不同情況,精準設計作業,根據實際學情,精選作業內容;鼓勵布置分層作業、彈性作業和個性化作業。三是注重發展性。鼓勵教師科學設計探究性作業和實踐性作業,探索跨學科綜合性作業。切實避免機械、無效訓練,嚴禁布置重複性、懲罰性作業。
——強化管理。為建立作業管理長效機制,落實部門主體責任,《通知》要求:教育行政部門要將作業管理納入縣域義務教育和學校辦學質量評價,指導學校完善作業管理細則;經常性組織開展教師培訓和教研活動,舉行優秀作業評選與展示交流活動。督導部門要將作業管理作為規範辦學行為督導檢查和責任督學日常監管的重要內容。教研機構要加強對學校作業設計與實施的研究和指導。學校要切實履行作業管理主體責任,加強作業統籌和全過程管理,把作業設計、批改和反饋情況納入對教師專業素養和教學實績的考核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