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義務教育學校課後服務管理實施辦法

《江西省義務教育學校課後服務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是江西省教育廳於2023年1月發布的實施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義務教育學校課後服務管理實施辦法(試行)
  • 發布單位: 江西省教育廳
全文,內容解讀,

全文

江西省義務教育學校課後服務管理實施辦法
(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課後服務工作,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的通知》《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課後服務工作的通知》《中共江西省委辦公廳 江西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若干措施〉的通知》等要求,建立健全課後服務保障體系和管理機制,實現有需求的學生都能享受高質量的課後服務,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課後服務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著眼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強化學校教育主陣地作用,增強教育服務能力、幫助家長緩解接送難、看護難等,減輕學生過重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全面落實“五育並舉”。
第三條 課後服務是落實全面育人要求、滿足學生個性化學習需要的重要舉措。學校要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員、場地、資源等方面的優勢,結合實際積極作為,主動承擔起學生課後服務責任。要將課後服務作為培育彰顯學校辦學特色、促進教育均衡的重要手段,不斷豐富課後服務內容,拓展課後服務形式,提高課後服務質量,全面提升學校育人水平,為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創造更好條件。
第二章 服務定位、對象和時間
第四條 服務定位。指學校在完成國家課程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之外,為滿足學生多樣化需求,由學校為主承擔、基於學生自願、面向有需求的學生、具有公益屬性、非基本公共服務範疇的課後育人服務。主要包括:課後服務、國中晚自習服務、免費線上學習服務、以及為在校學生配套提供的午餐和午休服務等。
第五條 服務對象。義務教育階段公、民辦學校所有在籍學生,要優先保障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等特殊群體。義務教育學校包括獨立的國小、國中學校,九年一貫制學校,完全中學、十二年一貫制學校的國小部和國中部,以及實施義務教育的特殊教育學校等其他學校。
第六條 服務時間。課後服務主要在教學日放學後進行,一般每天不少於2小時,結束時間要與當地正常下班時間相銜接。可根據需求提供不同時長的課後服務供學生和家長選擇。國中學校工作日晚上可開設晚自習服務。支持各地各校從實際出發,創造條件在雙休日、寒暑假等假期為有需求的學生提供託管服務。
第三章服務內容
第七條 課後服務。包括課後託管服務和課後興趣活動服務。指導學生認真完成作業,對學習有困難的學生進行補習輔導與答疑;為學有餘力的學生拓展學習空間,開展豐富多彩的科普、文體、藝術、勞動、閱讀、興趣小組及社團活動,供學生自主選擇參加,儘可能滿足學生的不同需求。
課後託管服務。指學校在教學日下午放學後為有需求的家庭和學生提供在校學生託管服務。對有特殊需要的學生,學校應提供延時託管服務,延時託管服務以看護為主。
課後興趣活動服務。指學校利用雙休日、寒暑假等假期為有需求的家庭和學生提供興趣活動類託管服務。寒暑假託管服務可分期安排,也可根據需要和可能集中安排,學校要統籌安排好雙休日及寒暑假託管服務時間安排,原則上不得超過假期的三分之二,確保學生能充分享受假日生活。
第八條 國中晚自習服務。國中學校在教學日晚上可開設自習班。國中晚自習服務基於學校自主、學生自願前提,主要為部分確有需求的學生自主學習提供場地和條件。非寄宿制國中學生在校晚自習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寄宿制國中晚自習安排應充分保障學生寢前準備與睡眠時間,原則上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1:00。
第九條 免費線上學習服務。各地各校要圍繞德智體美勞五育內容,徵集和開發豐富優質的線上教育教學資源,積極利用國家中國小智慧教育平台、江西省中國小智慧教育平台、專遞課堂、名師課堂、名校網路課堂、智慧作業和各地教育教學資源平台以及優質學校網路平台等,免費向學生提供高質量教育資源。要積極創造條件,組織優秀教師錄製優質網課、開展免費線上互動交流答疑,幫助學生釋疑解惑,但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1:00。要教育引導學生合理用好免費線上優質教育資源,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共建共享。
第十條 在校午餐、午休服務。有條件的學校應為有需求的學生提供午餐和午休服務。午餐可由學校食堂統一供應或選擇有合法資質的集體配餐企業進行配送。學校沒有餐廳供學生集體用餐的,要利用教室等場所為學生提供衛生、安全的就餐環境,並指導學生做好午餐的自我管理。學生午休時間為午餐後至下午上課前,一般安排在本班教室,或經過改造具備午休條件的圖書館、閱覽室、多功能室、體育館等場所。學生午休場所應具備安全使用條件,條件較好的午休場所應優先提供給低年級學生。
第四章 資源支撐
第十一條 整合校內外資源。學校應充分利用校內師資、場所、設施設備等資源,開展各類課後服務活動。課後服務應主要由本校教師組織實施,充分發揮教師專業特長,做好相關培訓,提升課後服務能力。學校師資不足的,可聘任師德師風高尚的退休教師、道德素養崇高且具備資質的社會專業人士或志願者參與。鼓勵學校優秀教師到薄弱地區、薄弱學校工作並參與課後服務。要將課後服務活動(課程)研究開發作為教研活動的重要內容,與校本特色課程開發緊密結合,充分挖掘利用校內外資源,豐富課後服務活動內容形式。
第十二條 豐富服務內容。課後服務要堅持立德樹人鮮明導向,大力發展素質教育,積極開展各種課後育人活動,提高課後服務的吸引力。學校要結合學生成長需求、學校辦學特色,充分調動教師積極性創造性,開發豐富多樣的課程;要根據學生年齡特點、學段要求和學校實際等情況,分年級、分層次、系統性、個性化統籌開設課後服務課程,在校內滿足學生多樣化學習需求,讓學生學習更好回歸校園。
第十三條 拓寬服務渠道。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應積極協調宣傳、文化和旅遊、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體育等部門,科協、工會、團委、婦聯、關工委等組織以及村(居)委員會、社區等,充分利用好當地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體育場館、少年宮、青少年學生活動中心、婦女兒童活動中心、展覽中心、紅色景點、研學基地、鄉村文化禮堂、村(社區)兒童之家等各類教育資源,組織專業力量,參與和支持學校開展公益性課後服務活動。
第十四條 探索引進第三方服務。課後服務不能滿足部分學生髮展興趣特長等特殊需求的,可適當引進非學科類教育培訓機構等第三方服務參與,但不得參與校內學科類教學和服務。第三方服務引入須為非學科類並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明確入口審核、過程監管、效果評價等辦法,建立退出機制。學校不得自行引入第三方服務機構。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許可引入的免費或公益性質第三方服務,不得帶有任何商業推廣和商業隱含元素,不得另外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要加強對引入服務機構的日常監管,嚴防“一包了之”。
第五章 組織實施
第十五條 制定落實方案。各地要制定完善課後服務總體方案及相關配套政策,做到“一縣一策”。學校要成立由校長擔任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部門,全面負責和落實本校課後服務有關工作。要在廣泛徵求學生、教師、家長等群體意見基礎上,結合實際制定“一校一案”的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服務時間、服務內容、服務組織、責任分工、制度要求、保障措施、教職工激勵辦法等內容。要以學期為單位編制課後服務計畫,提前告知家長活動內容、費用來源、監督渠道及家校責任,引導學生積極自願參與。
第十六條 建立反饋機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應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課後服務覆蓋保障、質量內容、學生及家長滿意度等情況進行評價,評價結果作為學校評先創優和校長職級評價的重要依據。學校要建立意見徵集反饋機制,及時聽取家長關於課後服務的意見建議。家長委員會要積極參與學校課後服務工作,組織熱心家長到校內開展志願活動,對學校課後服務開展情況進行監督。學校應允許學生中途參與或退出課後服務,並根據情況及時調整活動(課程)計畫。
第十七條 加強規範管理。學校課後服務須經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同意,服務項目、服務對象範圍、服務時間、服務內容、收費標準、引進非學科類教育培訓機構等事項要全面公開,接受監督。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課後服務規範管理,統籌做好課後服務師資、課程、場地安排等,最佳化課後服務排課、選課、上課、巡課、評課等全流程管理。對於聘任的非在校師資和引入的第三方服務機構師資,要開展違法犯罪情況查詢,並建立管理台賬,強化師德師風管理。課後服務工作必須堅持學生和家長自願原則,嚴禁以任何方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參加或不參加,嚴禁借課後服務名義講授新課、違規集體補課、亂收費或搭車收費,嚴禁借課後服務名義亂髮教師補貼。
第六章 工作保障
第十八條 明確工作責任。教育行政部門要發揮牽頭作用,主動抓好統籌協調,全面指導學校課後服務實施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負責課後服務收費的指導和監管。財政部門要統籌做好課後服務經費保障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做好教師績效工資核定有關工作。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參與,形成合力,共推課後服務開展。
第十九條 加強經費保障。各地要完善課後服務成本分擔機制,採取財政補貼、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等方式,確保經費籌措到位。課後服務經費要納入學校預算管理,專款專用,主要用於參與課後服務教師和相關人員的補助,具體開支範圍由當地教育、財政等部門研究確定。對聘請校外人員提供課後服務的,課後服務補助可按勞務費管理。學校要健全課後服務經費預算財務管理,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確保資金使用安全。各地財政部門要對照成本分擔機制,統籌安排資金做好課後服務經費保障。鼓勵社會捐贈、志願者服務,建立健全課後服務多元化投入機制。
各地要確保學校場所及設施無償向參與課後服務的學生開放,學校不得向學生收取國家規定項目外的其他任何費用,如“線上學習資源”“午休服務費”“國中晚自習服務費”等;不得向在校寄宿學生收取教學日放學後託管服務費。民辦寄宿制學校開展雙休日及寒暑假託管可收取課後服務費,其他課後服務不得收費。學校午餐費要按照《江西省中國小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辦法》(贛發改價管規〔2021〕82號)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科學制定收費標準。課後服務採取服務性收費籌措經費的,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收費標準由縣(市、區)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教育、財政部門聯合報本級政府批准後執行(市直學校參照所在縣區收費標準執行)。收費標準的制定應堅持公益性、非營利性原則,在成本監審的基礎上,扣減財政補助制定本地收費標準。原則上按正常教學課時時長核定,課後服務實際時長與正常教學時長不一致的,由學校按比例折算。建立收費政策評估和動態調整機制,適時對收費標準進行調整完善。雙休日及寒暑假託管服務收費標準的制定參照執行。
學校應通過網站、收費場所、公開媒體等途徑,將服務時間、服務內容、課時時長、收費標準、教師等相關信息向社會公開;嚴禁隨意增加收費項目和擴大開支渠道,避免增加學生家庭負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參加課後服務的相關費用按照國家、省相關政策予以減免。課後服務費按月收取,如國家已有明確規定的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規範教師取酬。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參與課後服務報酬由各地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合理核定補助標準,可以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制訂,也可以由學校“一校一案”自行確定,並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各級人社、財政部門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應考慮教師參與課後服務的因素,把用於教師課後服務補助的經費額度,作為增量納入績效工資並設立相應項目,不作為次年正常核定績效工資總量的基數。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學校在教師績效工資中增設課後服務補助項目,並制訂具體發放辦法。對學校外聘的參與課後服務的社會專業人員,可根據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的協定,支出有關勞務報酬。費用使用情況要接受社會和家長的監督。
第二十二條 建立激勵機制。各地可根據實際,對參與課後服務教職工完善有關激勵措施,在工作量計算、評先創優、職稱評聘中予以傾斜。學校可統籌安排參與課後服務教師“彈性上下班”,加強對參與課後服務女職工、家庭負擔較重職工及上班距離較遠職工的關心關愛。
第二十三條 加強安全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完善課後服務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課後服務安全工作機制,把各項學校安全管理延伸至課後服務期間,強化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定期開展安全排查、及時消除隱患,制定落實考勤、監管、交接班、放學護送等制度,確保師生安全。各設區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財政、保險部門,全面落實中國小校方責任險,學校要積極引導家長自願為參加課後服務的學生購買意外傷害險。
第二十四條 強化督導查處。把各地各校開展課後服務情況納入對設區市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縣(市、區)黨政領導幹部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的內容,納入學校考核體系,作為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把課後服務開展情況作為督導工作的重點任務,責任督學要加強對學校課後服務工作的經常性督查。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對學校或教師違規行為要嚴肅查處,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部門、學校及相關責任人要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第二十五條 營造良好環境。各地各校要採用多種方式向全體教師、學生、家長廣泛深入宣傳“雙減”政策和開展課後服務的重要意義,凝聚共識,形成合力。要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加強典型宣傳,積極報導區域、學校優秀典型案例和參與課後服務教師、志願者和工作人員先進事跡,弘揚正能量,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引導社會各界人士關心和支持課後服務工作。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試行,以往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國家如有新的政策要求出台,按新的政策要求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省教育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內容解讀

一、出台《實施辦法》的背景是什麼?
我省自2018年起,啟動開展課後服務試點工作,在試點的基礎上,2019年,省教育廳聯合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印發《關於做好全省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贛教發〔2019〕10號),全面推進全省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成為全國全面部署啟動全省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走在前列的省份。2021年,省教育廳印發《關於做好義務教育學校課後服務工作的補充通知》(贛教基字〔2021〕38號),積極推進義務教育學校課後服務兩個“全覆蓋”和課後服務時間“5+2”模式。近年來,全省各地義務教育學校積極作為,主動承擔起學生課後服務責任,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但距學生和家長期盼高質量的課後服務還有不少差距。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中辦發〔2021〕40號)提出,要“提升學校課後服務水平,滿足學生多樣化需求”,教育部就做好課後服務工作多次進行部署,提出工作要求。為進一步鞏固我省義務教育學校課後服務工作成果,推動課後服務由“幫管”到“幫教”的提檔升級,進一步健全課後服務工作經費保障、教職工激勵及資源支撐建設等工作機制,完善課後服務質量、安全、規範、評價等監管措施,在充分調研、借鑑兄弟省份經驗做法的基礎上,制定本《實施辦法》。
二、什麼是課後服務?
課後服務是指學校完成國家課程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之外,為滿足學生多樣化需求,由學校為主承擔、基於學生自願、面向有需求的學生、具有公益屬性、非基本公共服務範疇的課後育人服務。主要包括:課後服務(暨放學後託管服務和雙休日、寒暑假等假期興趣活動類託管服務)、國中晚自習服務、免費線上學習服務、以及為在校學生配套提供的午餐和午休服務等。
三、課後服務時間是如何安排的?
課後服務主要在教學日放學後進行,也就是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上課結束後,一般每天不少於2小時,結束時間要與當地正常下班時間相銜接,具體時間由各地和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可根據需求提供不同時長的課後服務供學生和家長選擇。國中學校工作日晚上可開設晚自習服務。同時,支持各地各校從實際出發,創造條件在雙休日、寒暑假等假期為有需求的學生提供託管服務。
四、課後服務的內容有哪些?可以在課後服務時間補課嗎?
課後服務時間,學校可根據實際安排學生開展豐富多彩的科普、文體、藝術、勞動、閱讀、興趣小組及社團活動,供學生自主選擇參加,儘可能滿足學生的不同需求。同時,還可以進行“培優補差”,一方面,可指導學生認真完成作業,對學習有困難的學生進行補習輔導與答疑;另一方面,可為學有餘力的學生拓展學習空間。
《實施辦法》明確要求,課後服務必須堅持學生和家長自願原則,嚴禁以任何方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參加或不參加,嚴禁借課後服務名義講授新課、違規集體補課。
五、雙休日、寒暑假等假期託管服務有什麼具體要求?
學校可利用雙休日、寒暑假等假期為有需求的家庭和學生提供興趣活動類託管服務。寒暑假託管服務可分期安排,也可根據需要和可能集中安排,學校要統籌安排好雙休日及寒暑假託管服務時間安排,原則上不得超過假期的三分之二,確保學生能充分享受假日生活。
六、國中晚自習服務是如何安排的?
《實施辦法》明確,各地可因地制宜在教學日晚上開設國中晚自習服務。國中晚自習服務基於學校自主、學生自願前提,主要為部分確有需求的學生自主學習提供場地和條件。非寄宿制國中學生在校晚自習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寄宿制國中晚自習安排應充分保障學生寢前準備與睡眠時間,原則上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1:00。
七、如何落實免費線上學習服務?
《實施辦法》要求,各地各校要圍繞德智體美勞五育內容,徵集和開發豐富優質的線上教育教學資源,積極利用國家中國小智慧教育平台、江西省中國小智慧教育平台、專遞課堂、名師課堂、名校網路課堂、智慧作業和各地教育教學資源平台以及優質學校網路平台等,免費向學生提供高質量教育資源。要積極創造條件,組織優秀教師錄製優質網課、開展免費線上互動交流答疑,幫助學生釋疑解惑,但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1:00。要教育引導學生合理用好免費線上優質教育資源,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共建共享。
八、學校要如何提高課後服務的質效?
課後服務要堅持立德樹人鮮明導向,大力發展素質教育,積極開展各種課後育人活動,提高課後服務的吸引力。學校要將課後服務活動(課程)研究開發作為教研活動的重要內容,與校本特色課程開發緊密結合,充分挖掘利用校內外資源,豐富課後服務活動內容形式。要結合學生成長需求、學校辦學特色,充分調動教師積極性創造性,開發豐富多樣的課程;要根據學生年齡特點、學段要求和學校實際等情況,分年級、分層次、系統性、個性化統籌開設課後服務課程,在校內滿足學生多樣化學習需求,讓學生學習更好回歸校園。
九、對引進第三方服務有什麼具體要求?
《實施辦法》明確,課後服務不能滿足部分學生髮展興趣特長等特殊需求的,可適當引進非學科類教育培訓機構等第三方服務參與,但不得參與校內學科類教學和服務。第三方服務引入須為非學科類並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明確入口審核、過程監管、效果評價等辦法,建立退出機制。學校不得自行引入第三方服務機構。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許可引入的免費或公益性質第三方服務,不得帶有任何商業推廣和商業隱含元素,不得另外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要加強對引入服務機構的日常監管,嚴防“一包了之”。
十、課後服務如何組織實施?
《實施辦法》要求,各地要制定完善課後服務總體方案及相關配套政策,做到“一縣一策”。學校要成立由校長擔任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部門,全面負責和落實本校課後服務有關工作。要在廣泛徵求學生、教師、家長等群體意見基礎上,結合實際制定“一校一案”的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服務時間、服務內容、服務組織、責任分工、制度要求、保障措施、教職工激勵辦法等內容。要以學期為單位編制課後服務計畫,提前告知家長活動內容、費用來源、監督渠道及家校責任,引導學生積極自願參與。
各地要相應建立課後服務反饋機制,教育行政部門應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課後服務覆蓋保障、質量內容、學生及家長滿意度等情況進行評價,評價結果作為學校評先創優和校長職級評價的重要依據。學校要建立意見徵集反饋機制,及時聽取家長關於課後服務的意見建議。家長委員會要積極參與學校課後服務工作,組織熱心家長到校內開展志願活動,對學校課後服務開展情況進行監督。學校應允許學生中途參與或退出課後服務,並根據情況及時調整活動(課程)計畫。
同時,學校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課後服務規範管理,統籌做好課後服務師資、課程、場地安排等,最佳化課後服務排課、選課、上課、巡課、評課等全流程管理。對於聘任的非在校師資和引入的第三方服務機構師資,要開展違法犯罪情況查詢,並建立管理台賬,強化師德師風管理。
十一、課後服務可以收費嗎?哪些服務需要收費?
《實施辦法》明確,課後服務可採取財政補貼、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等方式,確保經費籌措到位。課後服務採取服務性收費籌措經費的,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收費標準由縣(市、區)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教育、財政部門聯合報本級政府批准後執行(市直學校參照所在縣區收費標準執行)。收費標準的制定應堅持公益性、非營利性原則,在成本監審的基礎上,扣減財政補助制定本地收費標準。原則上按正常教學課時時長核定,課後服務實際時長與正常教學時長不一致的,由學校按比例折算。建立收費政策評估和動態調整機制,適時對收費標準進行調整完善。雙休日及寒暑假託管服務收費標準的制定參照執行。
各地要確保學校場所及設施無償向參與課後服務的學生開放,學校不得向學生收取國家規定項目外的其他任何費用,如“線上學習資源”“午休服務費”“國中晚自習服務費”等;不得向在校寄宿學生收取教學日放學後託管服務費。民辦寄宿制學校開展雙休日及寒暑假託管可收取課後服務費,其他課後服務不得收費。學校午餐費要按照《江西省中國小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辦法》(贛發改價管規〔2021〕82號)規定執行。
十二、如何落實課後服務工作保障?
各地要進一步強化擔當、落實責任,統籌規劃各類資源和需求,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努力形成課後服務工作合力。
在經費保障方面,各地要完善課後服務成本分擔機制,採取財政補貼、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等方式,確保經費籌措到位。課後服務經費要納入學校預算管理,專款專用,主要用於參與課後服務教師和相關人員的補助,具體開支範圍由當地教育、財政等部門研究確定。對聘請校外人員提供課後服務的,課後服務補助可按勞務費管理。學校要健全課後服務經費預算財務管理,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確保資金使用安全。各地財政部門要對照成本分擔機制,統籌安排資金做好課後服務經費保障。鼓勵社會捐贈、志願者服務,建立健全課後服務多元化投入機制。
在教職工激勵方面,一是績效工資激勵,根據學校開展課後服務的情況,相應核增績效工資,在當年度學校績效工資總量內單列,不作為次年正常核定績效工資總量的基數,專項用於參與課後服務教師的績效工資分配。二是榮譽激勵。各地可根據實際,對參與課後服務教職工完善有關激勵措施,在工作量計算、評先創優、職稱評聘中予以傾斜。三是生活關懷。對參與課後服務教師,可實行“彈性上下班”。要特別加強對參與課後服務的女職工、家庭負擔較重職工及上班距離較遠職工的關心關愛。
在安全管理方面,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完善課後服務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課後服務安全工作機制,把各項學校安全管理延伸至課後服務期間,強化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定期開展安全排查、及時消除隱患,制定落實考勤、監管、交接班、放學護送等制度,確保師生安全。各設區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財政、保險部門,全面落實中國小校方責任險,學校要積極引導家長自願為參加課後服務的學生購買意外傷害險。
在指導督促方面,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把課後服務開展情況作為督導工作的重點任務,責任督學要加強對學校課後服務工作的經常性督查。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對學校或教師違規行為要嚴肅查處,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部門、學校及相關責任人要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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