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

關於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

《關於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是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經國務院同意,提出的意見。

2021年9月30日,國家發改委聯合23部門以發改社會〔2021〕1380號發布《關於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
  • 頒布時間:2021年9月30日
  • 發布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婦兒工委辦公室等單位
意見全文,內容解讀,

意見全文

關於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
發改社會〔2021〕138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兒童友好是指為兒童成長發展提供適宜的條件、環境和服務,切實保障兒童的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建設兒童友好城市,寄託著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事關廣大兒童成長發展和美好未來。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讓兒童成長得更好,經國務院同意,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根本,堅持兒童優先發展,從兒童視角出發,以兒童需求為導向,以兒童更好成長為目標,完善兒童政策體系,最佳化兒童公共服務,加強兒童權利保障,拓展兒童成長空間,改善兒童發展環境,全面保障兒童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的權利,讓兒童友好成為全社會的共同理念、行動、責任和事業,讓廣大兒童成長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不斷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貢獻力量。
  (二)基本原則
  ——兒童優先,普惠共享。堅持公共事業優先規劃、公共資源優先配置、公共服務優先保障,推動兒童優先原則融入社會政策。堅持公益普惠導向,擴大面向兒童的公共服務供給,讓廣大適齡兒童享有公平、便利、安全的服務。
  ——中國特色,開放包容。立足國情和發展實際,促進兒童參與,探索中國特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路徑模式。結合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堅持世界眼光,借鑑有益經驗,強化交流互鑒,以兒童友好促進民心相通。
  ——因地制宜,探索創新。適應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結合資源稟賦特點,因城施策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城市改革創新,先行先試,探索建設模式經驗,積極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多元參與,凝聚合力。堅持系統觀念,強化兒童工作“一盤棋”理念,發揮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作用,健全完善多領域、多部門工作協作機制,積極引入社會力量,充分激發市場活力,形成全社會共同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合力。
  (三)建設目標
  到2025年,通過在全國範圍內開展100個兒童友好城市建設試點,推動兒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兒童友好要求在社會政策、公共服務、權利保障、成長空間、發展環境等方面充分體現。展望到2035年,預計全國百萬以上人口城市開展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超過50%,100個左右城市被命名為國家兒童友好城市,兒童友好成為城市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標識,兒童友好理念成為全社會共識和全民自覺,廣大兒童享有更加美好的生活。
  二、推進社會政策友好,推動全社會踐行兒童友好理念
  (四)推動兒童優先發展。制定城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優先考慮兒童需求,推進公共資源配置優先滿足兒童需要。健全推進兒童優先發展工作協調機制,重點在政策協調、資金投入、項目實施等方面形成合力。在城市發展重大規劃、政策、項目決策中引入兒童影響評價。探索套用數位化手段創新兒童工作方式方法。
  (五)城市規劃建設體現兒童視角。引入“1米高度看城市”兒童視角,推進兒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規劃建設。制定城市各類兒童友好空間與設施規劃建設標準,完善城市功能布局,最佳化公共空間設計,推進城市建設適應兒童身心發展,滿足兒童服務和活動需求。
  (六)推動兒童全方位參與融入城市社會生活。建立健全兒童參與公共活動和公共事務機制,暢通兒童參與渠道,涉及兒童的重大事項事先聽取兒童及監護人意見。在制定社會政策、發展公共服務中尊重兒童的獨立人格,全面保障兒童在社會生活、社區發展、家庭事務中的知情權、表達權和參與權。
  (七)發動全社會力量共同致力兒童發展。堅持以普惠為導向,鼓勵政府、企事業單位、家庭和個人參與,整合全社會資源增進兒童福祉。積極培育為兒童服務的社會組織、專業社會工作者、少先隊校外輔導員和志願者隊伍,發展兒童公益慈善事業。
  三、推進公共服務友好,充分滿足兒童成長發展需要
  (八)支持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鼓勵支持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社區等提供普惠托育和嬰幼兒照護服務。探索實施父母育兒假制度,加強家庭科學育兒指導服務。
  (九)促進基礎教育均衡發展。完善普惠性學前教育保障機制,進一步提高普及普惠水平,嚴格落實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政策,補齊資源短板,提高保教質量。完善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制度,精準做好控輟保學,保障流動兒童平等接受教育權利。加強特殊教育資源建設,“一人一案”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入學安置。落實政府舉辦義務教育的主體責任,強化學校教育主陣地作用,提高學校課堂教學質量,全面壓減作業總量和時長,提升學校課後服務水平,全面規範校外培訓行為,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開展兒童友好學校建設。
  (十)加強兒童健康保障。關注生命早期1000天健康保障,加強婚前、孕前、孕產期保健和兒童早期發展服務。推進實施出生缺陷綜合防治、母乳餵養促進行動,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建設母嬰友好醫院。建設兒童保健服務網路,做好兒童健康管理,規範預防接種和防治齲齒,降低近視及肥胖發生率。關注兒童心理健康,開展兒童生命教育、性教育,培養珍愛生命意識,提升自我情緒調適能力。
  (十一)服務兒童看病就醫和醫療保障。以兒童醫院、婦幼保健機構、綜合醫院兒科、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重點,以兒科和兒童保健科為支撐,加強兒童醫療服務網路建設,提供優質診療服務。加強新生兒科等兒科醫師培訓,完善相關人才發展激勵機制。強化基本醫保、大病保險與醫療救助三重製度綜合保障功能,做好兒童基本醫療保障工作。開展兒童友好醫院建設。
  (十二)豐富兒童文體服務供給。合理規劃文體設施布局和功能,推進圖書館、文化館、美術館等向兒童免費開放,推動有條件的公共體育設施向兒童低收費或免費開放,組織面向兒童的閱讀推廣、文藝演出、展覽遊覽等活動。制修訂面向兒童的體育設施器材等標準,加強兒童體質監測,豐富兒童體育賽事活動,加強從業人員隊伍建設。
  四、推進權利保障友好,完善公益普惠兒童福利體系
  (十三)關愛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深化孤兒助醫助學項目,探索推進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助醫助學,最佳化完善社會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家庭走訪、監護評估、家庭培訓和監護保護制度。完善兒童收養登記管理,推進實施收養評估制度。推進兒童福利機構最佳化提質,支持建造家庭式居所,推廣家庭式養育模式。
  (十四)推進殘疾兒童康復服務。協同推進兒童殘疾預防、早期篩查、診療康復,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擴大殘疾兒童康復救助項目及年齡範圍,提高救助標準,鼓勵公辦機構開展康復業務,支持社會力量舉辦康復機構,加強康復救助定點服務機構管理。
  (十五)加強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建立健全困境兒童信息台賬,落實定期上門查訪,加大對困難家庭的重病、殘疾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和專項救助力度。落實孤兒、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基本醫療保障政策,實施分類救助。加強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
  五、推進成長空間友好,提升城市空間品質和服務效能
  (十六)推進城市公共空間適兒化改造。加強城市街區、社區、道路以及學校、醫院、公園、公共圖書館、體育場所、綠地、公共運輸等各類服務設施和場地適兒化改造。建設適合兒童的服務設施和標識標牌系統,推動公共場所建設母嬰室、兒童廁位及洗手池、兒童休息活動區等。加強兒童友好街區建設。
  (十七)改善兒童安全出行體驗。完善慢行交通體系,加強人行道、腳踏車道規劃建設,最佳化校園周邊步行線路規劃和人行設施,保障兒童出行安全。加快完善城市公共運輸場站、過街無障礙設施。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增強兒童安全出行能力。
  (十八)拓展兒童人文參與空間。拓展兒童閱讀空間,在公共圖書館設定兒童閱覽區,鼓勵設定少兒圖書館,提供適宜殘疾兒童的閱讀資源,開展兒童友好圖書館建設。擴充兒童美育資源,鼓勵學校與美術館、博物館、音樂廳等共建校外教育基地。增加兒童校外活動空間,加強兒童勞動教育、課外實踐、科技體驗、素質拓展等校外活動場所設施建設。
  (十九)開展兒童友好社區建設。建設社區兒童之家等公共空間,為兒童提供文體活動和閱讀娛樂場所。增加社區兒童“微空間”,鼓勵社區打造兒童“遊戲角落”,提供適齡兒童步行路徑和探索空間,合理增設室內外安全遊戲活動設施。
  (二十)開展兒童友好自然生態建設。建設健康生態環境,推動開展城市兒童活動空間生態環境風險識別與評估評價。推動建設具備科普、體驗等多功能的自然教育基地。開展兒童友好公園建設,推進城市和郊野公園設定遊戲區域和遊憩設施,合理改造利用綠地,增加兒童戶外活動空間。
  (二十一)提升災害事故防範應對能力。推動落實兒童密集場所安全主體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有效防範應對各類災害事故風險。強化防災減災安全教育,增強兒童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儲備面向兒童需求的重要應急物資。
  六、推進發展環境友好,最佳化兒童健康成長社會環境
  (二十二)推進家庭家教家風建設。深入實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建設文明家庭、實施科學家教、傳承優良家風。構建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體系,加強親職教育指導服務,增強家庭監護責任意識和能力,建立良好親子關係,培養兒童良好思想品行和生活習慣。
  (二十三)培養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鼓勵創作符合兒童特點的優秀文化產品,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組織開展優秀傳統文化進校園、進課堂活動,深入開展共青團、少先隊實踐活動。普及發展青少年健身運動,讓更多兒童經常性參與體育鍛鍊。
  (二十四)持續淨化網路環境。加強網路環境保護,聚焦網路直播、網路遊戲等兒童上網重點環節和套用,及時發現處置危害兒童身心健康的不良信息,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兒童用戶量集中的網路平台日常監管,規範涉兒童相關網站管理,壓實網際網路企業維護網路環境責任。
  (二十五)築牢安全發展屏障。開展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活動,深化少年警校建設,推進“護校安園”專項行動,加強校園、校舍和校車安全管理。落實食品安全校(園)長負責制,保障在校學生安全營養用餐。強化兒童用品安全監管,加強監督檢查,及時向社會公示。
  (二十六)防止兒童意外和人身傷害。健全兒童交通、溺水、跌落、燒燙傷、中毒等重點易發意外事故預防和處置機制。做好學生欺凌防治工作,有效防範性侵、家暴事件,嚴格落實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保障兒童合法權益。及時受理、依法查處兒童失蹤案事件,嚴厲打擊拐賣兒童等犯罪行為。
  (二十七)積極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推進實施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分級干預機制,及時發現、制止未成年人不良行為和嚴重不良行為。對涉罪未成年人堅持依法懲戒與精準幫教相結合,增強教育矯治效果,預防重新犯罪。
  七、組織實施
  (二十八)加強組織領導。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婦兒工委辦公室、住房城鄉建設部等統籌協調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工作。建立健全兒童友好城市建設、認定、評估、監測等機制,研究兒童友好城市認定辦法。行業主管部門按職能開展相關領域兒童友好行動,制定標準體系或建設指南。省級政府有關部門制定本地區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實施方案。城市政府履行建設主體責任,整體制定落實建設方案。
  (二十九)完善政策支持。中央財政統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發揮中央預算內投資的引導和撬動作用,對兒童友好城市建設予以積極支持。對價格普惠且具有一定收益的兒童服務設施項目,符合條件的可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範圍。地方要統籌中央相關轉移支付資金和自有財力,強化政策支持。強化公益普惠類兒童服務項目規劃用地保障。鼓勵地方政府以購買服務、租金減免等方式發展普惠性兒童服務。
  (三十)分批推進建設。制定實施國家兒童友好城市建設行動方案,支持有建設意願、基礎較好的城市先行探索,分批分期滾動推進實施。對於不具備整體建設條件的城市,鼓勵從兒童友好社區建設起步,以點帶面夯實基礎。對建設成效突出的城市命名為國家兒童友好城市。支持有條件的城市發起“一帶一路”兒童友好城市聯盟。
  (三十一)加強監測評估。組織制定兒童友好城市建設評估指標體系,適時調整完善政策措施。開展兒童友好建設的城市及時收集、整理、分析兒童數據信息,對本地方兒童發展整體情況實施動態監測,探索制定符合地方特點的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標準和分領域建設指南,開展建設情況評估。
  (三十二)強化宣傳交流。開展兒童友好城市公益宣傳,提高公眾知曉度和參與度,把兒童友好的理念向全社會推廣。總結國內城市建設經驗,推廣具有重大示範效應的建設模式。借鑑國際有益做法,加強對外交流合作,全面提升中國兒童友好城市國際影響力。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務院婦兒工委辦公室
住房城鄉建設部
中央宣傳部
中央網信辦
教 育 部
公 安 部
民 政 部
財 政 部
自然資源部
生態環境部
交通運輸部
文化和旅遊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應 急 部
市場監管總局
廣電總局
體育總局
國家醫保局
國家林草局
共青團中央
全國婦聯
中國殘聯
2021年9月30日

內容解讀

《意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根本,堅持兒童優先發展,從兒童視角出發,以兒童需求為導向,以兒童更好成長為目標,全面保障兒童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的權利,努力讓廣大兒童成長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不斷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貢獻力量。
《意見》結合國情實際,適應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提出4項基本原則。兒童優先、普惠共享,中國特色、開放包容,因地制宜、探索創新,多元參與、凝聚合力。
《意見》立足“十四五”並著眼長遠發展,提出兩個階段的建設目標。到2025年,在全國範圍內開展100個兒童友好城市建設試點,讓兒童友好要求在公共服務、權利保障、成長空間、發展環境、社會政策等方面充分體現;到2035年,預計全國百萬以上人口城市開展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超過50%,100個左右城市被命名為國家兒童友好城市,推動兒童友好成為城市高質量發展的標識。
《意見》針對城市發展與兒童身心發展需求不適應等問題,聚焦社會政策友好、公共服務友好、權利保障友好、成長空間友好、發展環境友好等5個方面,提出24條重點任務舉措。社會政策友好,就是要堅持兒童優先、體現兒童視角、注重兒童參與。公共服務友好,就是要健全完善面向兒童的公共服務體系,促進普惠共享、優質均衡。權利保障友好,就是要關愛保護特殊困難兒童群體,構建適度普惠兒童福利體系。成長空間友好,就是要讓城市空間適應兒童身心發展特點,做到安全、便利、親近自然。發展環境友好,就是要聚焦兒童日常學習生活等場景,塑造健康文明向上的人文環境。
《意見》在組織領導、政策支持、分批建設、監測評估、宣傳交流等方面進一步明確工作要求。其中,將發揮中央預算內投資的引導和撬動作用,對兒童友好城市建設予以積極支持。要求行業主管部門制定標準體系或建設指南,省級政府制定本地區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實施方案,城市政府整體制定落實建設方案。
建設兒童友好城市,寄託著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聯合相關部門,進一步完善兒童政策體系、最佳化兒童公共服務、加強兒童權利保障、拓展兒童成長空間、改善兒童發展環境,推動各地發揮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作用,積極引入社會力量,形成全社會共同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合力,確保各項任務推進實施,為兒童優先發展提供堅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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