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東市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方案

《海東市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方案》已經海東市政府研究同意,海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3月25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東市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3月25日
  • 發布單位:海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22部門印發的《關於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今年我市將啟動創建國家兒童友好城市,為成功創建,並推動各項兒童事業落到實處、實現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建設方案。
一、建設基礎
(一)經濟社會基本概況
海東市北枕祁連、南濱黃河、西抱西寧、東望蘭州,作為青海的“東大門”,是連線蘭州—西寧城市群的重要樞紐地區,承擔著國家承東啟西重要節點城市和區域綜合交通樞紐、承接東部產業集群向西部轉移和實施“一帶一路”倡議的重要節點、疏解西寧市非省會城市功能的副中心城市等重要職責,人口相對集中,也是全省重要的農業經濟區。現轄兩區四縣,即樂都區、平安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互助土族自治縣、化隆回族自治縣和循化撒拉族自治縣。2020年底,全市地區生產總值514.6億元,占全省地區生產總值的17.1%;第一產業實現增加值77.4億元,占比15.04%;第二產業實現增加值195.2億元,占比37.93%;第三產業實現增加值242億元,占比47.03%。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66元,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509元,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444元,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69。民生事業支出不斷增加,公共財政教育支出達到43.89億元,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達到11052萬元。
根據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2020年海東市戶籍人口數量為172.84萬,常住人口135.85萬,漢族和藏、蒙、回、土、撒拉等18個少數民族共同生活在這裡,漢族人口71.84萬,占52.88%,其他少數民族64.01萬。男性人口占比為50.94%,女性人口占比為49.06%。0-18歲人口比重為22.78%,其中0-3歲嬰幼兒約4.8萬人,4-6歲的幼兒約4.7萬人。擁有大學(指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為 11.73萬;擁有高中(含中專)文化程度的人口為 10.98萬;擁有國中文化程度的人口為 34.49萬;擁有國小文化程度的人口為50.21萬。
(二)兒童事業發展基礎
過去10年,海東各級黨委政府堅持把兒童發展納入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十三五”以來,海東市堅持把婦女兒童發展納入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統籌謀劃、強化落實,紮實推進各項目標任務。到2020年,全市兒童事業國家監測指標都已達標,兒童發展的主要目標任務基本實現。
制度政策體系更加有力。近年來,海東市先後制定《海東市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海東市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實施意見》《海東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實施方案》等一系列兒童事業發展措施,進一步明確了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要素支撐,為促進兒童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政策和制度保障。
兒童衛生保健成效顯著。兒童疾病預防控制不斷加強。孕產婦死亡率、嬰兒死亡率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由2015年的28.99/10萬、9.39‰、11.65‰下降至2021年9.22/10萬、6.17‰、8.67‰。新生兒先天性甲狀腺功能降低症、苯甲酮尿症篩查率達到了80.03%,新生兒聽力篩查率達到了67.17%。7歲以下兒童保健管理率達到92.61%。持續推進規範化預防接種工作,全市適齡兒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保持在95%以上。
兒童教育事業蓬勃發展。著力推進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落實中央省級教育類投資計畫8.2億元,實施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畫、“全面改薄”等教育項目747個,“兩免一補”、農村中國小公用經費等政策全面落實。市屬高中學校改擴建和環境提升工程持續推進。全市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95.2%,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97.6%,學前教育毛入園率達90.8%。全市縣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提前一年通過國家評估驗收,控輟保學工作實現“清零”。開辦青海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填補了海東高等教育的空白。
兒童權益保障體系日益完善。大力實施系統康復工程,2020年,全市0-6歲殘疾兒童康復率達到90%,殘疾人輔助器具適配率達到94%。切實保障殘疾兒童享有基本醫療和保健服務,98%以上殘疾人納入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殘疾兒童康復服務機構增加到13個,縣區一級均建立了兒童福利機構。2020年孤兒家庭寄養人數增加至299人。
兒童公共服務體系不斷完善。積極構建縣、鄉、村三級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截至2020年,全市累計建立兒童活動中心6個,社區服務中心67個,兒童之家159個,小候鳥圖書角20個,家長學校463個。少兒電視節目播出時間持續增加,兒童精神文化生活更加豐富,科學素質不斷提升。大力開展文化、網路市場專項整治,不斷淨化文化環境,營造良好氛圍。
(三)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海東市作為青海東部入省第一個城市,人口數量僅次於西寧市,但建市時間較短,歷史欠賬多、發展基礎薄弱,城鎮化率偏低、農村人口占比較大,兒童事業發展水平總體較低,是全省兒童工作的關鍵短板地區,面臨比全省其他地區更大的發展壓力,海東創建國家兒童友好城市,有利於抓住重大機遇加快補齊短板、加快發展,可有效提升全省兒童事業發展的整體水平和加快新型城鎮化建設進程;海東市也是全省少數民族類型最多、居住較為集中的區域,居住有土族、撒拉族等全國特有較少民族,少數民族兒童發展短板更加突出。同時,海東又是全省“三農”工作的主戰場,脫貧攻堅成果鞏固任務艱巨,困境兒童救助任務緊迫,成功創建將對阻斷貧困代際傳遞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二、建設目標
到2025年,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框架初步形成,全市兒童成長環境和各項權利實現大幅提升。兒童友好城市規劃體系基本健全,政策體系初步健全,促進兒童發展的工作機制更加完善,兒童優先的社會風尚初步形成,城鄉、區域、群體間兒童發展差距顯著縮小。兒童友好的城市空間顯著增加,兒童享有更加均等、可及和優質的基本公共服務,享有更加普惠和優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諧友好的家庭和社會環境。兒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法律保護、家庭、環境領域的權利進一步實現,思想道德素養和全面發展水平顯著提升,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顯增強。
到2035年,全面建成兒童友好城市,被命名為國家兒童友好城市,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理念深入城市發展的各個方面,兒童友好理念成為全社會共識和全民自覺,兒童事業實現高質量發展,全市兒童各項發展指標達到全國水平。
三、建設任務
(一)推進社會政策友好
1. 完善兒童發展政策保障體系。圍繞兒童事業發展的各個領域和關鍵環節,研究制定一系列兒童事業發展的政策體系,構建全社會共同關注兒童發展的工作格局。加強兒童發展調查研究,開展全市兒童發展調研工作,通過課題招標、聯合科研基地、組織專業力量、進行實地調研等方式開展理論及實踐研究。完善兒童發展規劃體系,實現兒童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制定《海東市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細化制定海東市普通中國小規範辦學實施方案、海東市兒童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等,明確工作方向和重點,各縣區制定具體落實方案。研究制定海東市市民關愛兒童行為準則,營造全社會關愛兒童的良好氛圍。市、縣級財政部門研究制定兒童友好城市專項資金支持辦法,將實施規劃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2. 強化兒童發展優先規劃理念。制定城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優先考慮兒童需求,基本公共服務建設和布局優先傾向服務兒童,在專項規劃中分別設定兒童規劃專章。引入“1米高度看城市”兒童視角,推進兒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規劃建設,完善城市功能布局,最佳化公共空間設計,城市空間規劃留足空間,研究制定兒童友好設施建設標準,規劃布局一批城市兒童友好社區、兒童友好學校、兒童友好醫院、兒童友好交通等各類兒童友好空間與基礎設施,在公共空間增設兒童專用娛樂場所和設施,在社區普遍布局兒童活動場所,在主要社區周邊建成“15分鐘兒童友好生活圈”。在城市發展重大規劃、政策、項目決策中引入兒童影響評價。
3. 完善兒童參與政策制度。建立健全兒童參與公共活動和公共事務機制,暢通兒童參與渠道,涉及兒童的重大事項事先聽取兒童及監護人意見。在制定社會政策、發展公共服務中尊重兒童的獨立人格,全面保障兒童在社會生活、社區發展、家庭事務中的知情權、表達權和參與權。充分發揮少先隊以及共青團作用,培育以兒童為主體的議事組織,建立兒童觀察隊伍,保障兒童在社區建設、學校建設、社會生活中廣泛、平等的發表意見。廣泛開展兒童友好城市各類實踐活動,舉辦多種類兒童活動,讓兒童積極參與到城市宣傳推介、運動會、文化節慶等城市重大活動中,面向兒童徵集城市符號、城市印象等,拓展活動形式,為兒童廣泛參與全方位搭建平台和參與渠道。
4. 全面落實人口和生育政策。完善生育登記管理制度,健全覆蓋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監測體系,監測生育形勢和人口變動趨勢。建立人口大數據平台,綜合評估全市人口發展形勢、工作基礎和政策實施風險,健全人口預測預警制度,研究制定推動全市人口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嚴格落實產假、哺乳假、延長生育假、男方陪產假等制度,探索實施父母育兒假制度,綜合利用保險、財政、薪酬等方式,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擔機制。完善本市生育保險政策,確保參保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用按規定納入生育保險待遇支付範圍,及時、足額給付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未成年子女數量較多的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可以納入優先配租範圍,並在戶型選擇等方面予以適當照顧。對全面兩孩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完善履約監督檢查制度,依法查處侵害女職工勞動保護、生育、公平就業等權益的違法行為,出台政策引導和鼓勵用人單位制定有利於職工平衡工作和家庭關係的措施,依法協商確定有利於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方式。
5. 培育發展社會力量服務兒童。堅持以普惠為導向,鼓勵政府、企事業單位、家庭和個人參與,整合全社會資源增進兒童福祉。加強人口生育政策和兒童友好城市政策宣傳,加強適婚青年婚戀觀、家庭觀、生育觀教育引導,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加快傳統婚育領域移風易俗,鼓勵夫妻共擔育兒責任,構建新型婚育文化。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在促進人口發展、家庭建設、生育支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開展關愛兒童專項行動。積極發揮計畫生育協會作用,加強基層能力建設,做好宣傳倡導、優生優育指導、計畫生育家庭幫扶、權益維護、家庭健康促進等工作。積極培育為兒童服務的社會組織、專業社會工作者,組建市級兒童權益保障和維權的公益組織。
(二)推進公共服務友好
1. 支持發展普惠托育服務。積極參與國家普惠托育專項行動,“十四五”時期,全市規劃建設25座托育服務機構,設立2個綜合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指導中心,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設立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有條件的可向社會開放。鼓勵社會提供多樣化的普惠托育服務,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幼稚園開展托幼服務。加強社區托育服務設施建設,將托育服務設施納入本市居住公共服務設施配置指標,超過40%的社區實現“15分鐘”托育服務圈。支持“網際網路+托育”發展,開展線上父母課堂、育兒資訊等服務,幫助嬰幼兒家庭提高照護能力。開展托育服務機構的規範化建設,建立監督管理的常態化機制。
2. 促進基礎教育均衡發展。實施第四期學前教育行動計畫,制定實施幼稚園布局專項規劃,逐園落實基本辦園標準,鼓勵集團化辦園,重點抓好住宅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和農村幼稚園建設,著力解決農村偏遠地區幼兒的入園問題,基本普及學前三年教育,公辦幼稚園占比達到70%以上,逐年完成普及普惠目標。建設以遊戲為基本活動的幼稚園課程,加強幼稚園與國小的雙向科學銜接,防止和糾正幼稚園“國小化”傾向。科學規劃布局城鄉學校建設,引導各地配套、新建、改擴建一批義務教育學校,加快推進中國小標準化建設工程,均衡配置教育資源。合理有序擴大城鎮學校學位供給,構建大班額防控長效機制,防止大班額問題反彈。探索集約辦學模式,推進城區學區連片學校集團化辦學,深化教育東西部協作計畫,推進名校集團和城鄉互助共同體建設,推行城鄉學校一體辦學、協同發展,城鄉義務教育學校互助共同體參與面達90%以上。全面推進“網際網路+義務教育”中國小校結對幫扶工作,全市所有鄉村小規模國小和薄弱國中結對幫扶實現全覆蓋。實施鄉村教育振興計畫,全面實施強鎮築基行動,繼續最佳化鄉村教學布局,對條件較差的學校進行遷建,對鄉鎮寄宿制學校實施標準化改造,改善農村學校辦學條件,提高鄉村教師待遇。健全精準控輟保學長效機制。開展兒童友好型學校創建工作。在社區建立流動兒童就學登記制度,完善流動兒童在流入地參加考試制度,保障流動兒童享有當地兒童同等義務教育權利。
3. 加快推動素質教育。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雙減”政策),加強中國小課程育人主渠道建設,建立教育質量標準和監測評價體系,完善學生綜合素質和學業評價體系,有效減少全社會的教育焦慮。注重德育實效,各學校紮實開展思想品德課程,創新思想品德課程教學形式,把新時代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充分引入課堂。全面加強勞動教育,建立完善家庭、學校、社會勞動教育體系,推進中國小家庭勞動教育日常化、學校勞動教育規範化、社會勞動教育多樣化,配建中國小勞動實踐教室,建立一批校外勞動實踐基地。積極開展學前科學啟蒙教育,實施青少年科學素質行動,在中國小定期開展科學教育活動和課程,設立科技實驗室,積極組織開展青少年科技競賽等活動,加快學校信息化教育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教學過程中的信息化套用比重。加強社會實踐教育,加強傳統河湟文化、非遺物質文化等傳承教育,建設農業科普實踐教育基地、鄉村振興中國小勞動教育基地等。
4. 加強兒童健康保障。全面提升市、縣區、鄉三級兒童健康服務體系,構建以婦幼保健機構、綜合醫院兒科為重點,鄉鎮(社區)衛生院兒童醫療服務體系為網底的兒童醫療體系。通過醫聯體、醫共體、專科聯盟等加快縣區級醫院兒童專科發展,開展兒童保健規範化門診建設工作。深入實施危重新生兒篩查與評估、高位新生兒專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新生兒死亡評審等制度,加強危重新生兒疑難重症救治能力建設,確保市、縣區至少有一個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配置專用的新生兒轉運設備及車輛。培育兒童康復機構,實施婦幼保健機構兒童康復病區的標準化建設項目。加強學校、幼稚園、托育機構的常見病預防保健能力。完善醫療機構產科、新生兒科質量規範化管理體系,加強新生兒保健專科建設。加強兒童重點疾病防治,及時跟進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種類動態調整,維持較高水平的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建立兒童病早期篩查、診斷和干預服務機制,加快完善兒童血液病、惡性腫瘤等重病診療體系、藥品供應制度、綜合保障制度;推廣兒童疾病防治適宜技術,逐步建立兒童罕見病的診斷服務能力。完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擴大和提高門診報銷範圍和比例,減輕患病兒童家庭醫療費用負擔。
5. 推進兒童健康管理。加大科學育兒、預防疾病、及時就醫、合理用藥、合理膳食、應急避險、心理健康等兒童健康知識和技能宣傳普及力度,推進醫療機構規範設定孕婦學校和家長課堂,鼓勵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相關社會組織等開展健康科普活動。進一步加強0—6歲兒童健康管理工作,推進視力、聽力、肢體、智力及孤獨症等五類殘疾為重點的0—6歲兒童殘疾篩查。強化兒童營養管理,關注兒童生命早期1000天營養,開展孕前、孕產期營養與膳食指導;強化愛嬰醫院管理,倡導0—6個月嬰兒純母乳餵養,普及6月齡以上兒童合理添加輔食的知識技能;開展各類學校兒童生長發育評價和監測,加強學校、幼稚園、托育機構的營養健康教育和膳食指導,全面開展預防兒童肥胖;加強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母嬰設施建設。確保各中國小、幼稚園每年開展視覺健康檢查,保障學校、幼稚園、托育機構室內採光、照明、課桌椅、黑板等達到規定標準,督促學校減輕學生學業負擔、做好學生眼保健工作,兒童每天接觸戶外自然光不少於1小時。
6. 加強兒童心理健康。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務體系,構建兒童心理健康教育、諮詢服務、評估治療、危機干預、心理援助公共服務網路。學前教育機構、特殊教育機構、中國小校針對學生身心特點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諮詢、心理危機干預服務,中國小校設定心理健康教育輔導站(室)並配備合格的專兼職教師,中國小每班每月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不少於2課時,培養學生的積極心理品質、積極人際關係和積極社會適應能力。關心留守、流動兒童和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心理健康,為遭受欺凌和校園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等兒童及時提供心理創傷干預。兒童普遍接受性健康教育,引導兒童樹立正確的性別意識和道德觀念。市級醫院設立兒童心理科(門診),配備專科醫師,建立“家-校-醫”聯防心理干預體系。
(三)推進特殊兒童群體服務保障友好
1. 關愛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落實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政策,完善兒童福利機構孤兒棄嬰寄養轉收養資助辦法。按照不低於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標準為孤兒以及兒童福利機構內長期監護的兒童發放生活費,按照不低於特困供養人員保障條件的標準確定孤兒以及兒童福利機構內長期監護的兒童在生活、醫療、康復、特教、住房、就業等方面的政策保障水平。完善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安置渠道,採取親屬撫養、家庭寄養、機構養育和依法收養等方式妥善安置。切實做好散居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探索縣區和社會組織(機構)為社會散居孤兒投保意外傷害保險和重大疾病保險等商業健康保險或補充保險。落實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監護責任。完善兒童收養有關政策。健全收養人監護能力評估制度,建立收養狀況回訪監督制度。
2. 推進殘疾兒童康復服務。完善殘疾兒童篩查、診斷、治療、康復一體化工作機制,建立殘疾報告和信息共享制度。加強出生缺陷綜合防治,落實出生缺陷三級防治措施,推廣婚前醫學檢查、婚姻登記、生育指導“一站式”服務。進一步提高對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補助標準,完善0—6周歲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確保殘疾兒童應救盡救。為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孤獨症等殘疾兒童(含多重殘疾)和發育障礙、發育遲緩、智力低下兒童提供基本康復訓練。為視力殘疾兒童適配助視器,為聽力殘疾兒童適配助聽器或人工耳蝸產品,為有假肢、矯形器、輪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需求的殘疾兒童適配輔助器具。為有手術適應症的聽力言語殘疾兒童實施人工耳蝸手術,並提供人工耳蝸術後基本康復訓練;為肢體殘疾兒童實施矯治手術,提供術後基本康復訓練和適配矯形器;為視力殘疾兒童提供斜視矯治、白內障復明等手術。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服務標準體系,重點建設具備醫療和教育資質的殘疾兒童康復機構,培育一批區域範圍內示範性強、專業性強、服務水平高的規範化殘疾兒童康復機構。支持兒童福利機構面向社會殘疾兒童開展替代照料、養育輔導、康復訓練等服務,提升專業化服務水平。
3. 加強困境兒童分類保障。最佳化完善困境兒童發現機制,完善各類困境兒童檔案,探索建立兒童福利台賬機制,為兒童建立獨立檔案和聯繫卡,及時掌握困境兒童、留守兒童、失學輟學兒童、遭受家庭暴力兒童和酗酒、吸毒、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等重點關愛對象情況。根據省上統一部署安排,建立健全縱貫市、縣區、鎮街、村,橫聯民政、教育、公安、衛計、人社、扶貧、共青團、婦聯、殘聯等部門的兒童信息管理平台,並與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系統、戶籍管理系統銜接,實現動態管理,及時更新數據,確保所有兒童都在動態監測範圍內。配齊配強鎮鄉(街道)兒童督導員和村(居、社區)兒童主任,優先安排女性委員或婦聯主席兼任兒童主任,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解決服務報酬,提升關愛兒童工作力度。實施困境兒童家庭救助工程,建立社會救助困境兒童家庭的救助渠道,加大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各類兒童精準認定、保障、動態管理和未成年人保護宣傳力度,加強鎮、鄉(街道)兒童督導員和村(居、社區)兒童主任等基層兒童隊伍建設。建立流出地縣級政府源頭治理和回歸穩固機制,落實流浪兒童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會保險和義務教育等政策,救助管理和相關機構依法依規為流浪兒童提供照料、身份查詢、接送返回等服務,幫助流浪兒童回歸家庭,教育督促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履行撫養義務。以專業服務方法介入街頭流浪兒童的救助,為機構內流浪兒童提供文化和法治教育、心理輔導、行為矯治等專業救助保護服務,積極協助流出地政府做好流浪兒童的返鄉安置,減少流浪兒童的數量和反覆性流浪,鼓勵並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流浪兒童的保護和救助工作,各縣區全面建成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
4. 推動兒童福利事業升級。擴大兒童福利範圍,完善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體系建設。加強兒童福利機構軟硬體建設,對全市兒童福利院進行標準化改造升級,推動人口較大的縣區逐步建設兒童福利院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引導社會資本參加兒童福利機構建設,探索由政府主導、社會資本參與的兒童福利設施建設。以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形式,引入民間專業兒童服務機構。鼓勵社會力量、志願者團體參與兒童救助和服務,豐富兒童福利組織類型和數量,培育專業化兒童服務組織,制定相關組織服務規範並完善監督檢查制度,推動兒童福利服務類社會組織的規範化發展。積極引導兒童服務人員學習社工知識,在各類兒童福利服務機構開發社工專業崗位,聘用專業社工,提高兒童社會工作人員執證比例。
5. 保障特殊兒童群體受教育權利。以保育、教育、康復相結合的方式,提高殘疾兒童接受學前教育的比例。建設海東市特殊教育學校和民和川海特殊教育學校,提高特殊教育專項服務能力。堅持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為主體,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幹,以送教上門和遠程教育為補充,全面推進融合教育,促進適齡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全覆蓋。加快發展以職業教育為重點的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加強對殘疾青少年就業指導,提高就業能力。
6. 提高基層兒童保障服務能力。整合現有資源,合理利用農村學校關愛室、婦女之家、社區日間照料中心、農村幸福院、鎮(街道)社工站等推進兒童之家建設。鎮(街道)配備兒童督導員,村(社區)配備兒童主任,推動有條件的地方落實兒童主任津貼。建立完善兒童之家建設標準、工作制度和管理規範,保障建設和運行經費。通過政府委託、項目合作、重點推介、孵化扶持等方式,積極培育兒童服務類社會組織,各縣區引入或孵化至少 1 家兒童類社會組織。有效落實各兒童機構履行困境兒童和受暴力傷害兒童的強制報告義務,市、縣區級人民政府開通全國統一的兒童保護熱線,及時受理、轉介侵犯兒童合法權益的投訴、舉報,探索完善接報、評估、處置、幫扶等一體化工作流程,明確相關部門工作職責和協作程式。
(四)推進成長空間友好
1. 推進城市公共空間適兒化改造。緊抓“五個新海東”建設機遇,合理在城市規劃布局兒童文體活動公共空間。規劃建設海東市兒童主題遊樂園,各市縣在公共公園建設中規劃兒童遊樂設施場所,結合湟水河綜合整治規劃建設沿河濱水兒童親水娛樂場所,結合田園綜合體建設規劃布局兒童農事體驗勞動基地,有效增加兒童戶外集中娛樂空間。以兒童需求為導向,編制城市兒童空間規劃設計導則和體系,對醫院、公共圖書館、體育場所、公共運輸等各類服務設施和場地進行適兒化改造,推動公共場所建設母嬰室、兒童廁位及洗手池、兒童休息活動區等,構建包括道路交通、公共設施、綠化景觀、社會服務等在內的完整生態系統。制定兒童步道、兒童標識、托幼場所、母嬰室、兒童廁所、商業餐飲等公共設施和景觀最佳化設計方案,實現海東市多維度的兒童友好公共空間。各縣區選擇學校所在的主要街道開展兒童友好街區建設。引導商業綜合體優先引進高質量兒童遊樂項目,在商場內合理規劃一定面積的兒童娛樂場所,積極推行玩具共享計畫,鼓勵各個家庭將玩具共享至公共空間。
2. 改善兒童安全出行體驗。全面推行實施“安全上學路行動”,將學校周邊約300米範圍劃定為學區範圍,設立醒目標識、文字警告駕駛者駛入校區嚴格實施限速管理,依據交通情況在上下學時段可因地制宜劃定為機動車管制區,淨化校門口出行秩序;重點改造交通事故率較高的學校周邊體系,在學校周邊設定不低於2.5米寬的通學路徑,加強人行道、腳踏車道規劃建設,人行道與機動車道實施隔離,校門口兩側增設臨時非機動停車位和臨時接送小汽車停車位,在重要的過街節點設定手動式人行過街信號燈、愛心斑馬線、立體過街設施、人行道抬高等設施,鼓勵縣區上下學高峰期設立公車學生專線專車。加快完善城市公共運輸場站、過街無障礙設施,在公車站台設定兒童候車棚,完善通學路徑的照明、綠化和遮陽設施。加強交通安全教育,樹立兒童交通優先意識,加大對校區周邊交通的執法力度,完善公共運輸監管系統,推廣兒童步行及騎乘非機動車使用反游標識,培養兒童養成良好交通行為習慣。
3. 拓展兒童人文參與空間。在城市建設中布局兒童文藝活動空間,樹立兒童正確良好的文藝審美鑑賞能力。拓展兒童閱讀空間,規劃建設市級少兒圖書館,各中國小設定標準化圖書室,增加社區圖書館數量,在公共圖書館設定兒童閱覽區,提供適宜殘疾兒童的閱讀資源,開展兒童友好圖書館建設,“農家書屋”配備一定數量的兒童圖書;推廣兒童圖書分級閱讀制,在有條件的公共圖書館依據年齡分類設定閱讀區,為兒童家長選擇圖書提供建議和指導;在公共圖書館設定數位化閱讀設備和信息化資料庫查閱系統。積極舉辦適合兒童的話劇、音樂劇、藝術展等活動,各學校積極組織學校參觀參演。擴充兒童美育資源,在群藝館設立專門的兒童活動中心,積極鼓勵市文工團、各學校設立兒童活動中心,培育一批較高水準的兒童藝術活動團隊,規劃建設一批社區兒童演藝廣場,組織兒童定期開展文藝演出。整合和培育社會少兒文藝培訓機構形成集聚區,形成更加規範、更高水平的少兒文藝培訓和互動場所。鼓勵學校與美術館、博物館、音樂廳等共建校外教育基地。增加兒童校外活動空間,加強兒童勞動教育、課外實踐、科技體驗、素質拓展等校外活動場所設施建設。
4. 開展兒童友好社區建設。將社區作為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最基本單元,制定並實施《海東市兒童友好社區建設標準》,向兒童提供遊戲、娛樂、教育、衛生和社會心理支持為一體化服務的體系,鼓勵6歲以上兒童參與社區空間營造,暢通參與渠道,邀請兒童共同參與方案的設計和研究,提高兒童友好社區的覆蓋率。建設社區服務中心、兒童之家、戶外遊戲場地等公共空間,配備兒童圖書室、綜合活動及遊戲等室內空間,有條件的社區建設日間兒童照料中心,倡導社區普遍建立“四點半學校”,大中型社區“15分鐘”生活圈內普遍設定年齡12歲以上兒童籃球、籠式足球等體育活動場所,增加社區兒童“微空間”,鼓勵社區打造兒童“遊戲角落”,室外活動場所嚴格採用自然化、軟質、柔性耐磨的環保材料,統籌考慮植被配置、標識系統和燈光照明等內容。沿社區兒童上下學主要道路設定步行路權的連續路徑,開展慢性系統最佳化措施,串聯社區兒童主要活動空間和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合理布局燈光照明設施。社區內合理布局兒童繪畫、兒童雕塑等設施,增加社區兒童色彩和童趣韻味。科學設定社區內兒童安全防範措施,加強社區內智慧化監控預警系統建設。連結社區內外部資源,為社區兒童開展豐富的課外活動,積極開展親子義賣活動、垃圾分類競賽、傳統節日手工製作活動、兒童繪本活動等興趣拓展活動。建立社區工作機制,社區管理部門協調物業公司設定專職化兒童服務人員,每個鄉鎮(街道)至少配備1名專職或兼職兒童社會工作者,探索建立政府購買第三方社區兒童服務,積極鼓勵社區退休職工、愛心人士參與兒童照料工作。
5. 開展兒童友好自然生態建設。控制和治理大氣、水、土壤等環境污染以及工業、生活和農村面源污染,加強水源保護和水質監測。加強鉛等重金屬污染防治和監測。推進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建設。加強農村供水工程提升改造,提高農村集中供水率、自來水普及率、水質達標率和供水保證率。積極開展兒童生態文明教育,推進生態環境科普基地和中國小環境教育社會實踐基地建設,在各重大節日開展兒童環保主題活動,增強兒童環保意識。開展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宣傳教育,提高兒童生態環境保護意識,生態文明教育普及率達到100%。按照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的要求,鼓勵兒童積極參與垃圾分類等環保宣傳和實踐活動,引導兒童踐行低碳生活和綠色消費。
6. 提升災害事故防範應對能力。加強對社區、家庭兒童安全和災害防範意識教育,提高家長防範意識和防範能力,增強兒童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制定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定事件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時優先考慮兒童的特殊需求,儲備面向兒童需求的重要應急物資。推動落實兒童密集場所安全主體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有效防範應對各類災害事故風險。利用多種形式開展安全教育宣傳和應急演練活動,全方位提高教職工、兒童及其監護人進行自救、自護的能力,營造安全氛圍。將心理干預和心理援助納入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將各類突發事件和災害對兒童的傷害降至最低程度。
(五)推進發展環境友好
1. 最佳化親職教育環境。深入實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構建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體系,強化家長的家庭主體責任,在全市推行“家風”建設行動,學校和社會組織開設“新風家長”培訓課程,有效提升家長教育水平,創造有利於兒童良好發育的家庭環境和氛圍。推動良好家風宣傳教育,開展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綠色家庭等評選活動。引導建立良好的親子溝通交流方式,支持和鼓勵圖書館、體育館、群藝館、青少年活動中心等單位每年開展特色的親子活動及親職教育活動,加強家長對兒童心理健康知識教育,保障兒童休息、鍛鍊、閒暇和娛樂的權利,合理安排兒童的學習和生活,增加體育鍛鍊、勞動、休閒娛樂、社會實踐、同伴交往、親子活動等時間。教育引導兒童增強家庭和社會責任意識,鼓勵兒童自主選擇、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參與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培養勞動習慣,提高勞動技能。構建覆蓋城鄉的親職教育服務體系,學校、村(社區)普遍建立家長學校或親職教育服務站點,市、縣兩級組織培訓力量形成長效家庭培訓教育機制,縣區婚姻登記機構實現婚姻家庭輔導室設定全覆蓋,鼓勵企事業、社會團體及時提供便利的親職教育服務。
2. 培養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深入實施全民閱讀活動,各縣區增加公共圖書館,完善各學校和社區閱讀場所和功能,90%的社區具備親子閱讀服務功能。製作和傳播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適合兒童的圖書、影視、歌曲、廣播電視節目等精神文化產品,支持兒童題材作品創作,鼓勵社會組織、文化藝術機構為兒童文化藝術活動提供專業指導和場地支持,舉辦河湟兒童文化節,打響兒童文化品牌。加大查處傳播淫穢、色情、兇殺、暴力、封建迷信和偽科學的出版物及兒童玩具、飾品的力度,淨化兒童文化市場。積極開展文化市場安全大檢查、中國小校周邊出版物市場專項整治等行動,及時清理游商、地攤,收繳各類盜版和非法出版物。嚴格管控誘導未成年人無底線追星、拜金炫富等存在價值導向問題的不良信息和行為。開齊開足上好體育課,合理安排校內外體育活動,保障每天1小時體育活動時間,積極拓展戶外活動時間和空間。重視專項體育技能教學,豐富課外體育競技項目,持續開展“陽光體育”系列競賽活動,促使每位學生掌握1至2項運動技能,在全市各級學校普及校園足球運動。推進圖書館、文化館、美術館等向兒童免費開放,推動有條件的公共體育設施向兒童低收費或免費開放。
3. 持續淨化網路環境。加強網路環境保護,聚焦網路直播、網路遊戲等兒童上網重點環節和套用,及時發現處置危害兒童身心健康的不良信息,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兒童用戶量集中的網路平台日常監管力度,規範涉兒童相關網站管理,壓實網際網路企業維護網路環境責任。嚴格網路文化市場管理與執法,集中整治網路遊戲、視頻、直播、學習類移動套用軟體傳播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完善未成年人上網使用實名實人認證、功能限制、時長限定、內容審核、算法推薦等運行機制,加大依法嚴厲打擊網咖違規接納兒童上網力度,推行未成年人上網監護軟體。在公益性文化場所和兒童活動場所設定公共電子閱覽室,為兒童提供公益性上網服務。提升兒童及其監護人媒介素養,加強對不同年齡階段兒童使用網路的分類教育指導,幫助兒童掌握網路基本知識技能,提高學習交流能力,養成良好用網習慣,增強信息識別和網上自我保護能力,防止沉迷網路。
4. 健全兒童傷害防控體系。強化兒童傷害可防可控意識,通過宣傳教育、改善環境、加強執法、使用安全產品、開展評估等措施,創建有利於兒童成長的安全環境。構建完善兒童傷害防控工作機制,加快完善兒童傷害監測系統和分析報告制度。探索創新並大力推廣兒童傷害防控適宜技術,通過設備與產品的設計與革新,有效降低兒童傷害風險係數。積極完善兒童急救系統,加強兒童傷害相關院前急救設備設施配備,加強康復機構能力建設,提高兒童醫學救治以及康復服務的效率和水平。聚焦社區、商場、公園、學校、遊樂場所等重點區域內的兒童健身設備與遊樂設施,推廣套用抗碎玻璃、窗戶護欄、視窗限位器、緩衝性地表材料等防護產品和無障礙環境建設,預防兒童跌倒(跌落);深入開展溺水隱患排查整治,要加強對水塘、塌陷區、水庫、取土坑和河道等危險水域的安全隱患排查,配套設定安全警示牌、安全隔離帶、防護欄、兒童應急救援裝備;強化校園食品安全教育,加強對校園超市、學校食堂和供餐企業的監管,嚴格控制校園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數。強化對兒童用品產品質量監管,大力開展衛生用品、兒童玩具、學生用品等相關產品的執法檢查。加強兒童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兒童傷害防控。及時受理、依法查處兒童失蹤案事件,嚴厲打擊拐賣兒童等犯罪行為。
5. 加強校園安全環境建設。持續推進“平安校園”創建工作,確保學校教育活動場地設備及無障礙環境建設無安全事故隱患,健全內部保衛制度,完善校園監控系統,消除城鄉結合部民辦學校、進城務工人員學校等安全監控空白點,實現安全監控系統全覆蓋。建立緊急監控報警體系。完善校園周邊安全巡邏管控責任制,定期在全市各中國小與幼托機構進行安全檢查及周邊環境專項整治行動。強化校園安保隊伍建設,加強校園安全建設和校車運行監管。建立教育機構安全責任制,加強校內和培訓機構內教師和工作人員對兒童實施虐待行為監管工作。加大校園暴力防控力度,積極組織各校開展以“校園欺凌防治”為主題的教育活動,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識。通過思想教育課程和自我體驗加強學生德育教育,強調照顧弱小、寬容他人。加強人防、物防、技防建設,依法處理校園欺凌事件。建立校園暴力風險評估系統,鼓勵各級各類學校建立由校領導、司法人員、心理健康工作者等組成的評估小組,制定詳細的校園暴力防控計畫。完善對施暴學生矯正方案,建立學校諮詢制度、派駐諮詢專家、心理自選專家等方式確定矯正方案。加大對受害學生的幫助力度,對學生遭受校園暴力而缺課進行協作補課,以免學生產生學習障礙。
6. 積極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推進實施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分級干預機制,及時發現、制止未成年人不良行為和嚴重不良行為,依法採取教育矯治措施。及時制止、處理未成年人嚴重不良行為和未達刑事責任年齡未成年人嚴重危害他人及社會的行為。完善專門學校入學程式、學生和學籍管理、轉回普通學校等制度。對涉罪未成年人堅持依法懲戒與精準幫教相結合,增強教育矯治效果,預防重新犯罪。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免受歧視,依法實現在復學、升學、就業等方面的同等權利。強化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基層基礎。
四、重大舉措和支持保障
(一)兒童友好城市設計行動
1. 編制兒童友好空間建設指引。制定兒童友好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標準和設計指南,具體包括《海東市兒童友好學校建設指引》《海東市兒童友好社區建設指引》《海東市兒童友好醫院建設指引》《海東市兒童友好交通建設指引》《海東市兒童安全監測和設施建設指引》以及《海東市兒童友好空間設計指引和案例》等,指導全市兒童友好空間建設。(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建設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
2. 研究制定兒童事業發展政策體系。定期開展兒童發展現狀需求常態化研究,針對兒童發展中的重難點問題和發展瓶頸,研究編制《海東市兒童發展規劃(2021年—2030年)》。各行業部門開展專項規劃和專項政策研究制定工作,具體包括《海東市“十四五”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海東市“十四五”兒童安全保障專項規劃》、海東市推動提升兒童親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實施方案、海東市建立政府購買兒童友好服務若干政策意見等。(責任單位:市婦兒工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3. 完善兒童保障司法體系。廣泛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普法宣傳。建立未成年人跨部門綜合執法制度,建立聯防聯動機制,市婦聯聯合公檢法司等相關職能部門及時開展信息溝通和工作銜接。建設未成年人保護公共法律服務網路、實體、熱線平台,組建專業化的“媽媽律師團”兒童司法援助機構。繼續開展“法治進校園”活動。(牽頭單位:市司法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婦聯、市教育局、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
4. 培育兒童友好城市社會意識。制定海東市構建兒童友好型社會宣傳教育工作實施方案。每年定期舉辦市級兒童友好城市主題宣傳推介活動,廣泛利用新媒體開展各項兒童友好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廣泛引起全省上下、社會各界對海東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關注,提高廣大市民對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重視和自覺性。“十四五”期間,舉辦一次規模較大兒童友好城市經驗交流會議,廣泛宣傳經驗做法。(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婦聯、市民政局、市發展改革委)
(二)兒童參與實踐行動
5. 建立兒童議事機構。以優秀少先隊員、兒童代表等為主,培育和成立市級兒童議事機構,開展兒童議事能力的訓練,完善議事流程,著力打通兒童參與全流程中的各個關隘,將兒童優先真正貫徹到城市建設、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讓兒童成為城市治理中新的行動力量。(牽頭單位:團市委,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婦聯、市民政局、市發展改革委)
6. 打造社區兒童參與平台。招募社區兒童參與社區兒童之家管理及建設,建立兒童之家“小管家”,開展兒童書屋管理及借閱制度、兒童之家保潔管理、遊樂設施及玩具管理維護等工作。(牽頭單位:市民政局,配合單位:市委宣傳部,各縣區政府,市教育局、市婦聯、市發展改革委)
7. 開展主題實踐活動。面向兒童廣泛開展海東兒童友好城市LOGO、宣傳標語、主題歌詞、主題繪畫等徵集活動,豐富活動內容和形式,為兒童全方位參與兒童友好城市宣傳搭建參與平台。(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婦聯、市發展改革委)
(三)兒童基礎教育提升行動
8. 學前教育普惠提質工程。全市新建84所城鎮及鄉村幼稚園,對92所幼稚園進行園舍及教學生活設施改造。到2025年,學前教育三年毛入園率達到93.5%。(牽頭單位:市教育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婦聯、市住房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
9. 義務教育標準化建設。實施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項目,新建6所義務教育學校,對288所義務教育學校實施改擴建,並配備教學儀器及信息化設備,補齊農村義務教育辦學條件短板,擴大城鎮學位供給,提升育人保障能力。到2025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7%以上。(牽頭單位:市教育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婦聯、市住房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殘聯)
10. 普通高中教育能力提升。按照《青海省普通高中學校基礎設施專項建設規劃》對全市20所普通高中學校進行改擴建,配備教育教學儀器設備及信息化設備,以達到高考綜合改革的要求。(牽頭單位:市教育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婦聯、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發展改革委)
11. 兒童友好型書屋建設。在市圖書館、市新華書店設立兒童閱讀專區,配備兒童數位化閱讀設備;在街道、社區、商場建立兒童書屋,建立兒童閱讀公共服務體系。在全市開展不少於120個青少年暑托班。(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民政局、市文體旅遊廣電局、市發展改革委)
12. 鄉村教育提升工程。推動市縣級學校教育資源與鄉鎮學校實現交流交換,推動城市教育資源下沉。(牽頭單位:市教育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
13. 教育信息化建設。推進教育城域網建設和中國小校校園網建設,配備現代化信息教學設備,重點支持鄉鎮國小開展信息化建設。(牽頭單位:市教育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
14. 素質教育提升工程。實施教育質量標準和監測評價制度,建立學生課業負擔監測和公告制度。每年舉辦多種形式的科普和社會實踐活動,選擇50所中國小建設科學興趣實驗室。(牽頭單位:市教育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
(四)兒童醫療資源達標行動
15. 兒童骨幹醫療機構建設。對現有市級醫院、縣區級醫院進行改造,設立兒科專區,加強兒科能力建設。各縣區均設1所標準化婦幼保健機構。到2025年,每千名兒童擁有兒科執業(助理)醫生0.75名、床位增至2.2張,每所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至少配備1名從事兒童基本醫療服務的全科醫生。(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婦聯)
16. 出生缺陷預防工程。深入實施出生缺陷三級預防基本服務政府全程買單政策,大力普及出生缺陷預防知識,全面推行婚前醫學檢查、婚前孕前保健以及產前篩查,為擬生育家庭提供備孕及生育力評估指導。(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婦聯)
17. 一體化婦幼健康信息平台建設。加快建設全市婦幼健康管理信息系統,完善兒童健康統計制度,推進“網際網路+婦幼健康”服務模式,完善婦幼健康大數據,加強信息互聯共享,實現兒童健康全周期全過程管理和服務的信息化、智慧型化。(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婦聯)
18. 兒童友好型醫院建設。按照兒童友好醫院設計標準,對6個縣區醫院、重點鄉鎮衛生院進行適兒化改造,營造安全、趣味、舒適的兒童就醫環境。(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婦聯)
(五)兒童強身健體行動
19. 實施兒童營養強化計畫。全面開展孕前、孕產期營養與膳食的教育宣傳工作。各義務學校開展兒童生長發育監測和評價工作。建立市級營養健康指導委員會和專家庫,嘗試在中國小、幼稚園配備營養師,在社區配備營養指導員。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改善中國小學生營養狀況。車站、商場、醫院、景區兒童等公共場所普遍設定母嬰場所。(牽頭單位:市教育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民政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房建設局、市婦聯)
20. 開展兒童“護眼”行動。對所有義務教育學校實施教室照明、課桌椅、黑板等標準化改造提升。在各類學校全面推廣眼保健操。控制兒童總體視力不良發生率,小學生近視率降至25%以下,國中生近視率降至45%以下,高中階段學生近視率降至65%以下。(牽頭單位:市教育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民政局、市婦聯)
21. 青少年體質提升項目。實施校園健身行動計畫,監督各義務教育學校開足開齊體育與健康課。規劃建設中國小室內體育館10座,選擇100所學校建設小型專題體育活動室。所有學校實現跑道塑膠化。縣區公共體育場館設施免費或優惠向周邊學校和兒童開放。組織開展市級兒童運動會。到2025年,中小學生《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優良率達到 50%以上。(牽頭單位:市教育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民政局、市婦聯)
(六)兒童友好空間拓展行動
22. 兒童之家建設。建成一批社區兒童之家,到2025年,兒童關愛之家、鎮街道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覆蓋率達到100%。選擇30個社區開展高標準“兒童之家”示範站點建設。(牽頭單位:市民政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婦聯、市發展改革委)
23. 兒童友好社區建設。開展兒童友好社區打造和建設,有效形成社區15分鐘兒童社區生活圈。到2025年底,兒童友好社區的覆蓋率達到60%以上。(牽頭單位:市民政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婦聯、市發展改革委)
24. 兒童友好場館建設。對各縣區圖書館進行適兒化改造,建設兒童友好閱讀新空間。(牽頭單位:市文體旅遊廣電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婦聯、市民政局、市發展改革委)
25. 兒童活動場所建設。在現有公園內設定兒童遊樂專區,因地制宜設定親近大自然、啟發創造性的遊戲空間和遊樂設施。各縣區結合社區綠化和街角綠化地建設,因地制宜建設一批兒童戶外遊樂場所。(牽頭單位:市住房建設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林草局、市發展改革委)
26. 兒童友好出行通徑建設。對兒童集聚場所周邊交通設施、標誌標線、人行橫道、隔離設施等進行適兒化改造,完成市縣區56所學校門口及周邊交通安全設施最佳化整改。有條件的地區建設年滿12周歲兒童公共腳踏車專用道。各縣區設定兒童上下學校園公交專線。到2025年,全市建成兒童友好道路不少於30條。(牽頭單位:市住房建設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交通運輸局、市城管局、市發展改革委)
(七)兒童友好社會環境培育行動
27. 培育良好家風。結合海東傳統家風文化,全面開展親職教育培訓活動。選樹一批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和諧家庭、平安家庭等特色家庭。到2025年,形成100個親職教育典型案例。(牽頭單位:市婦聯,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市市場監管局)
28. 建設兒童友好法治環境。建立統一的違法犯罪人員信息查詢系統,落實好從業禁止制度。持續開展嚴厲打擊拐賣兒童、引誘脅迫兒童等違法犯罪行為。(牽頭單位:市公安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司法局)
29. 建設兒童安全報警系統。實施全市智慧校園安防工程建設,實現全市學校智慧安防和管理全覆蓋。引進並推廣未成年人違法犯罪預防治理平台。(牽頭單位:市公安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司法局、市教育局)
(八)兒童福利提升行動
30. 留守兒童關愛行動。開展留守兒童關愛活動,加強未成年人保護中心等福利服務機構的運營,提高服務能力。全面推進農村留守兒童“陽光樂園”建設,建立留守兒童家訪制度。(牽頭單位:市民政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婦聯、市教育局、市發展改革委)
31. 兒童福利服務體系升級。全面完成全市兒童福利院轉型,加強未成年人保護中心等福利服務機構的運營,提高服務能力。培育兒童社區工作者和兒童社工隊伍,建立困境兒童的精準排查機制。符合條件的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率達到100%。(牽頭單位:市民政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婦聯、市教育局、市發展改革委)
32. 殘疾兒童康復服務。建設殘疾兒童康復點,引進新技術、新設備,實施殘疾兒童規範康復服務。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基本康復服務率達到100%。(牽頭單位:市殘聯,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民政局、市婦聯、市發展改革委)
(九)兒童服務組織建設行動
33. 基層兒童工作組織建設。每個街道、社區、鎮配備一名專職兒童督導員,逐步建立與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的工作銜接機制,給予督導員工作津貼。(牽頭單位:市民政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婦聯、市財政局)
34. 建設兒童工作社會隊伍。積極推進全市兒童志願者工作,吸納社會志願者。(牽頭單位:市民政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婦聯)
五、組織實施
(一)建立組織領導機制。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方案組織實施全過程,建立健全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工作機制,市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負責本方案實施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政府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社會團體要結合各自職責,按照任務分工,制定實施方案,加強跟蹤分析,全力推進實施各項工作,保證目標如期實現。
(二)明確統籌協調機制。健全推進兒童優先發展工作協調機制,重點在政策協調、資金投入、項目實施等方面形成合力。健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度,將目標分解到責任單位並納入目標管理和考核內容,考核結果作為對部門領導班子和有關負責人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健全議事協商制度,定期召開婦女兒童工作會議和婦兒工委全體會議,對兒童發展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加強部門協作,共同推動解決。健全報告制度。
(三)建立監測評估機制。市婦兒工委設立監測組和評估組,分別由統計部門、婦兒工委辦公室牽頭,向婦兒工委提交年度監測情況、中期和終期監測評估報告等。婦兒工委成員單位、有關部門負責本單位本部門具體實施的數據上報、監測分析、分性別分年齡指標完善、自我評估等工作。探索第三方監測評估工作,提升監測評估工作專業化、數位化、標準化水平。
(四)加強經驗宣傳推廣。加強對示範工作的管理指導,深入調查研究,掌握信息動態,分析存在問題,提出策略措施,提高兒童發展水平。開展兒童發展指數研究,提高兒童發展評價體系科學化水平。積極申領省級規劃重、難點項目,及時總結推廣示範先進經驗。
(五)強化項目投資保障
財政部門要加大對兒童發展重點領域投入力度,將本方案組織實施、監測評估以及市婦兒工委辦公室開展工作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專款專用,確保重大實事項目資金落實到位,並確保其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支持特殊困難兒童群體發展,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資源,發展兒童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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