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實施方案

《酒泉市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實施方案》已經酒泉市政府同意,酒泉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8月3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酒泉市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8月3日
  • 發布單位:酒泉市人民政府
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市第五次黨代會提出的爭創兒童友好城市的任務要求,進一步提升酒泉城市建設軟實力,推進兒童更好成長,根據《關於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發改社會〔2021〕1380號)和《關於印發甘肅省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甘發改社會〔2022〕310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根本,堅持兒童優先發展,從兒童視角出發,以兒童需求為導向,以兒童更好成長為目標,完善兒童政策體系,最佳化兒童公共服務,加強兒童權利保障,拓展兒童成長空間,改善兒童發展環境,全面保障兒童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權利,讓兒童友好成為全社會的共同理念、行動、責任和事業,讓廣大兒童成長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為建設幸福美好新酒泉注入活力、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兒童優先,平等發展。在城市治理各個環節貫徹兒童優先的理念,尊重兒童需求,推動兒童優先原則融入公共事業規劃、公共資源配置、公共服務保障等社會政策體系和城市建設規劃。以公益普惠為導向,推進兒童享有更加公平、便利、安全的公共服務。
——堅持統籌協同,示範帶動。與酒泉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相銜接,以各類專項規劃和建設項目為抓手,統籌最佳化資源配置,以嵌入式共建共享方式完善兒童友好空間建設。因地制宜,借鑑經驗,打造兒童友好空間建設試點,總結試點經驗,加大宣傳推廣,協同帶動多維度兒童友好領域建設。
——堅持質速並重,補齊短板。將兒童友好融入新型城鎮化和公共服務均等化,統籌建設質量和速度並重,持續改善服務設施的均衡布局,最佳化公共服務的供給水平,推動解決制約兒童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補齊城市功能短板,切實改善兒童發展環境,增進兒童福祉。
——堅持全民參與,凝聚合力。強化兒童工作“一盤棋”理念,突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作用,加強行業部門系統指導,發揮各縣(市、區)政府實施主體作用,引入社會力量,激發市場活力,調動兒童和家庭,全域覆蓋、全員參與兒童友好城市創建工作,讓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成為全民行動。
(三)建設目標
2022年先行從肅州區、玉門市、敦煌市各優選1個社區、1個學校,從全市優選圖書館、公園、企業各1個,完成兒童友好試點建設,全力營造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氛圍;2023年至2024年,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出台建設指引和標準,在7個縣(市、區)全面推進各領域兒童友好建設工作;到2025年,兒童友好的社會政策更加完善,兒童參與的有效機制基本建立,兒童享有更加公平、便利、安全的公共服務,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困境兒童、殘疾兒童權利得到更加全面的保障,建成一批兒童友好空間試點,落地一批兒童友好重大項目,兒童友好的社會環境進一步最佳化,兒童享有更加美好的生活,形成具有酒泉辨識度的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樣本,積極爭創國家兒童友好城市建設試點。
二、重點任務
(一)完善兒童友好的社會政策
1.強化兒童友好的政策設計。將推動兒童優先發展工作納入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職責範圍,建立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動態項目庫,加大《酒泉市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組織實施力度,推動在政策協調、資金投入、項目實施等方面形成合力。將兒童優先發展理念納入城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公共資源配置,在城市發展重大規劃、決策、項目建設中積極引入兒童影響評價。探索套用數位化手段創新兒童工作方式方法。(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府婦兒工委辦,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大數據服務中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酒泉經開區管委會、新城區管委會)
2.推進兒童視角融入城市規劃建設。引入“1米高度看城市”兒童視角,在城市規劃建設中充分體現兒童友好理念。將兒童公共設施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優先保障用地需求和有效供給。結合城市更新行動,完善城市功能布局,最佳化城建項目、市政公共設施、街道、社區、學校、醫院、圖書館、公園、旅遊景點、機場、車站、商業中心等公共空間設計,推進城市建設更加適應兒童身心發展,滿足兒童服務和活動需求。制定兒童友好設施規劃建設標準,將兒童活動場地規模配置、設計指引等納入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編制兒童友好社區、兒童友好學校、兒童友好醫院、兒童友好公園、兒童友好圖書館、兒童友好交通等各領域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指引,對兒童友好城市建設作出系統性指導。(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政府婦兒工委辦,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旅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總工會、市婦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新城區管委會)
3.建立兒童多元的參與機制。建立健全兒童參與公共活動和公共事務的機制,涉及兒童的重大事項事先聽取兒童及監護人意見。在制定政策、發展公共服務中尊重兒童的獨立人格,全面保障兒童在社會生活、社區發展、家庭事務中的知情權、表達權和參與權。開展兒童議事會培育計畫,探索在學校、社區成立兒童議事會,增強兒童參與公共事務的意識。探索建立兒童代表參與城市規劃議題及新建和改建城市公共空間的平台和機制,明確兒童在需求表達、方案制定、決策公示、評估反饋等環節的參與權利,推動兒童參與成為兒童友好城市建設過程中的有效環節。倡導廣大家庭定期召開家庭會議,提升兒童對家庭事務的參與決策意識和能力。以“友好酒泉 愛伴童行”為主題廣泛開展實踐活動,面向兒童徵集兒童友好宣傳海報、繪畫及徵文,舉辦兒童規劃設計、兒童跳蚤市場、兒童志願服務等主題鮮明的兒童參與活動,讓兒童充分表達意見,平等參與合作,不斷提升參與能力和水平。到2025年底,社區兒童議事會覆蓋面達到50%,中國小兒童議事會覆蓋面達到100%。(牽頭單位:市政府婦兒工委辦,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自然資源局、團市委、市婦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4.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致力兒童發展。堅持以普惠為導向,鼓勵政府、企事業單位、家庭和個人參與,整合全社會資源增進兒童福祉。積極培育扶持為兒童服務的社會組織、專業社會工作者、少先隊校外輔導員和志願者隊伍,發展兒童公益慈善事業。到2025年底,全市國小及街道(鄉鎮)、社區少先隊組織實現全覆蓋,少先隊校外輔導員數量增加2300人;全市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建設實現全覆蓋,建成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90個,成立社會工作服務機構30個,持證社工達到500人。(牽頭單位:市政府婦兒工委辦、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團市委、市婦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酒泉經開區管委會、新城區管委會)
5.建設兒童友好企業。倡導企業關注兒童成長,鼓勵企業開展職工子女愛心託管、親子互動、關心關愛等活動,積極參與兒童友好公益活動和公益服務,為兒童成長創造更優質的環境。2022年,全市創建兒童友好企業試點單位1家;到2025年底,全市創建兒童友好企業20家。(牽頭單位:市總工會,責任單位:市婦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酒泉經開區管委會)
6.開展兒童友好的培訓交流。對接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婦兒工委辦及先行地區,邀請兒童友好專家開展培訓、交流經驗,提升各部門、單位及社會組織開展兒童友好行動的能力。將兒童優先、兒童權利保護以及兒童友好相關知識納入全市各級政府部門、社會組織培訓內容,增強尊重和保護兒童的意識。(牽頭單位:市政府婦兒工委辦,責任單位:市政府婦兒工委成員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最佳化兒童友好公共服務體系
7.大力發展普惠托育服務。實施普惠托育服務專項行動,在土地、住房、財政、金融、人才要素等方面大力支持普惠托育服務,推動建設一批方便可及、價格可接受、質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務機構。鼓勵支持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社區等提供普惠托育和嬰幼兒照護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幼稚園招收2-3歲嬰幼兒,多渠道多元化增加普惠托育供給。嚴格落實產假、哺乳假、育兒假等制度。加強家庭科學育兒指導服務,通過家長課堂、入戶指導、親子活動、專家諮詢等方式,普及科學育兒知識和技能,增強家庭的科學育兒能力,促進兒童全面發展。到2025年底,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不少於4.5個,每個縣(市、區)至少建成1所公辦托育機構,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實現城市社區全覆蓋。(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婦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8.均衡最佳化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完善全市幼稚園布局規劃,嚴格落實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政策,實施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擴容工程,補齊資源短板,提高保教質量。到2025年底,全市新增15至20所公辦幼稚園,新增公辦學位5400至7200個,80%的縣(市、區)基本達到學前教育普惠標準,普惠性幼稚園覆蓋率達到95%以上,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70%。實施義務教育第二期薄弱學校改造提升工程,完善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制度,精準做好控輟保學,保障流動兒童平等接受教育權利。實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計畫,推進特殊教育資源建設,“一人一案”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入學安置。到2025年底,全市新增中國小學位約3000個,全市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達到97%以上,全面完成酒泉新城區(三期)、春光片區、高鐵南站片區義務教育學校、玉門市義務教育改善辦學條件、瓜州縣第五國小、敦煌市第四中學等學校新建項目,建成酒泉市青少年綜合實踐基地。啟動基礎教育綜合改革,以酒泉中學為試點,統籌推動普通高中標準化建設和特色高中建設,提高高中教育區域競爭力。到2025年底,普通高中學校全面消除56人以上大班額,新創建1所“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牽頭單位:市教育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殘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9.推進落實“雙減”政策。落實政府舉辦義務教育的主體責任,強化學校教育主陣地作用,整體提升學校課堂教學質量,壓減作業總量和時長。全面開展課後文體活動、社會實踐項目和託管服務,推動放學時間與父母下班時間銜接。深化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全面規範校外培訓行為,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構建教育良好生態,有效緩解家長焦慮情緒,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牽頭單位:市教育局,責任單位:市文旅局、團市委、市婦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0.開展兒童友好學校建設。最佳化學校內外部環境、建築、設施,完善兒童參與機制,提升兒童上下學路徑安全性。2022年,肅州區、玉門市、敦煌市各建成兒童友好學校試點1個,到2025年底,各縣(市、區)結合新建及現有學校(包括幼稚園、中國小、特殊教育學校等)建成2-3個兒童友好學校。(牽頭單位:市教育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1.促進兒童體質和心理健康。推進陽光體育運動,開齊開足上好體育課和健康課,全面落實“兩個一工程”(每名學生至少掌握一項以上運動技能,每天至少運動一小時),培養兒童良好運動習慣。普及足球、籃球、排球、乒羽、輪滑、小輪車等青少年健身運動,讓更多兒童經常性參與體育鍛鍊。加強兒童體質監測,規範舉辦各類兒童體育賽事活動,加強從業人員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校舍照明達標工程,改善學生用眼環境,健全學生視力健康綜合干預體系,預防和控制學生近視。加強兒童健康管理,防治齲齒,預防和減少兒童營養不均衡、肥胖。合理安排兒童作息,倡導國小、國中、高中生每日睡眠分別不少於10小時、9小時、8小時。關注兒童心理健康,開展兒童生命教育、性教育,培養珍愛生命意識,提升自我情緒調適能力。出台《酒泉市中小學生“健心工程”行動計畫》,在中國小校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程,配備心理輔導室,為兒童開展心理問題篩查、諮詢、輔導和干預,提升學生心理健康水平。到2022年秋季開學前全市中國小教室照明條件全部達到國家標準,到2025年底,全市青少年新發近視率得到有效控制。(牽頭單位: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市文旅局、團市委、市婦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2.提升兒童科學素質。將提升科學素質的目標貫穿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教育等各個階段。開展科學家精神進校園活動,將科學精神融入課堂教學和課外實踐活動。加強中國小校科學教育基礎設施建設,開展課外科普教育和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機器人競賽等科技創新活動,豐富兒童科技體驗,增強兒童創新意識。加大扶持力度,構建以城市科技館為主、區域流動科技館、校園科技館、科普大篷車為補充的科技館建設體系,不斷提升科普服務供給能力。2022年建成酒泉市科技館,到2025年底,全市累計開展科學教育、課外科普教育和科技創新活動不少於500場。(牽頭單位:市教育局、市科協,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文旅局、團市委、市婦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3.加強出生缺陷綜合防治體系建設。實施生命早期1000天營養健康行動,強化婚前保健,推進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加強產前篩查和診斷,推動圍孕期、產前產後一體化管理服務和多學科協作。推進出生缺陷綜合防治行動,擴大新生兒疾病篩查病種範圍,建立篩查、陽性病例召回、診斷、治療、隨訪一體化服務模式,促進早篩早診早治。推進母乳餵養促進行動,開展兒童生長發育監測和評價。完善兒童疫苗監管和接種服務體系,加強兒童疫苗質量安全監管,提高疫苗接種率和健康管理率。建設母嬰友好醫院。到2025年底,新生兒死亡率控制在3.1‰以下,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控制在6.6‰以下,適齡兒童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保持在90%以上。(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4.強化兒童看病就醫保障。全面推進“健康酒泉”行動,以婦幼保健機構為核心,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以大中型綜合醫院為支撐,加強兒童醫療服務網路建設,提供優質診療服務。加強兒科醫務人員培養培訓力度,完善相關人才發展激勵機制,推進優質兒童醫療資源下沉,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至少配備1名兒童基本醫療服務的全科醫生,至少配備2名專業從事兒童保健的醫生。推進兒童健康信息互聯共享,推進預約診療、診間結算、移動支付、檢驗檢查結果線上推送與查詢等智慧服務,提高兒童就醫體驗。強化基本醫保、大病保險與醫療救助三重製度綜合保障功能,做好兒童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市醫保局、市大數據服務中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5.開展兒童友好醫院建設。依託綜合醫院、婦幼保健機構建設兒童友好醫院,提升兒科住院病房和醫院室內外的兒童候診環境,構建符合兒童身心特點、呵護兒童健康全過程的溫馨服務環境和友善服務氛圍,努力為兒童提供有情感、有溫度的優質醫療保健服務。2023年底,建成1個兒童友好醫院試點,到2025年底,5個農業縣各建成1個兒童友好醫院。(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6.豐富兒童文體服務供給。合理規劃文化設施布局,推進圖書館、文化館、美術館、博物館向兒童免費開放,推動有條件的公共體育設施向兒童低收費或免費開放。積極組織面向兒童的閱讀推廣、文藝演出、展覽遊覽等活動,豐富優秀兒童體裁文化影視作品。依託絲路文化、邊塞文化、長城文化、民族文化、敦煌文化、紅色文化等特色文化資源及各縣(市、區)特有自然風貌、民風民俗,結合特色小鎮及文旅振興鄉村樣板村建設,編制兒童研學、遊覽地圖,為兒童學習教育、戶外拓展、假期遊玩提供場所指引。(牽頭單位:市文旅局,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文物局、市婦聯、團市委、市科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新城區管委會)
17.加強兒童大數據服務。建設統一的婦幼健康信息平台,推動婦幼健康信息平台與電子健康檔案的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實現兒童健康全周期全過程管理和服務信息化、智慧型化。推動與兒童友好發展有關的統計指標和分性別、分地域統計指標,逐步納入市、縣和相關部門常規統計。制定兒童發展規劃統計監測指標體系,加強實時監測預警功能。(牽頭單位:市統計局、市政府婦兒工委辦,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市大數據服務中心、市殘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強化兒童友好權利保障
18.關愛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落實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補貼)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實施“孤兒醫療康復明天計畫”及“福彩圓夢·孤兒助學工程”,並逐步向事實無人撫養孤兒覆蓋。最佳化完善社會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家庭走訪、監護評估、家庭培訓和監護保護制度。貫徹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認定標準、流程和家庭寄養工作程式,完善兒童收養登記管理,推進實施收養評估制度。推動兒童福利機構最佳化提質和創新轉型,支持建造家庭式居所,推廣家庭式養育模式。到2025年底,實現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率保持100%,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助醫助學全覆蓋。(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9.加強殘疾兒童關愛服務。協同推進兒童殘疾預防、早期篩查、診療康復,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擴大殘疾兒童康復救助項目及年齡範圍,提高救助標準,實現殘疾兒童應救盡救。推動兒童福利機構達到定點康復救助條件,將符合條件的機構納入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定點機構目錄,促進兒童福利機構與康復、醫療、特教等機構合作,有效提升殘疾兒童關愛服務水平。保障兒童福利機構內適合就學的適齡殘疾兒童全面接受義務教育並納入學籍管理。鼓勵公辦機構開展康復業務,支持社會力量舉辦康復機構,加強康復服務定點機構監管和規範化建設,開展康復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全面推進康復保障殘疾兒童享有規範有效的基本康復服務。(牽頭單位:市殘聯,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20.加強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建立健全困境兒童信息台賬,落實定期上門查訪,加大對困難家庭兒童援助力度,將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兒童納入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範圍。落實孤兒、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基本醫療保障政策,實施分類救助。加強對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家庭監護責任落實的督促指導,完善“發現報告、應急處置、評估幫扶、監護干預”聯動回響機制,發揮群團組織以及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志願者作用,對留守、困境兒童開展關愛服務和法治宣傳教育,確保關愛保護全覆蓋、無死角。加強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醫保局、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21.健全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網路。推動市、縣兩級兒童福利機構轉型為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加快鄉鎮(街道)未成年人工作站機構建設,選優配強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加大培訓力度,提升專業能力。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推進實施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分級干預機制,及時發現、制止未成年人不良行為和嚴重不良行為。對涉罪未成年人堅持依法懲戒與精準幫教相結合,積極構建社區矯正監管教育幫扶體系,增強教育矯治效果,預防重新犯罪。到2025年底,鄉鎮(街道)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實現全覆蓋。(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檢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拓展兒童友好成長空間
22.建設兒童友好的公共空間。根據不同年齡段兒童的生理特徵與心理需求,加強城市街區、社區、道路以及學校、醫院、公共圖書館、體育場所、綠地、公共運輸等各類服務設施和場地適兒化改造,打造充滿童趣的文化體育活動空間。探索建設適合兒童的服務設施和標識標牌系統,推進在全市車站、廣場、醫院、旅遊景區、大型商場等公共場所建設母嬰室、兒童座椅、兒童廁位及洗手池、兒童休息活動區等。到2025年底,新建標準化母嬰室30個。(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市文旅局、市文物局、市總工會、市婦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23.拓展兒童人文參與空間。開展兒童友好圖書館建設,推進圖書館適兒化建設,在公共圖書館設定兒童閱覽區,通過環境創設、設定電子圖書設備、增加圖書數量並及時更新圖書等方式提升兒童閱讀空間品質。為殘疾兒童提供設施設備和閱讀資源。推進城市閱讀空間和社區兒童閱讀專區建設,為兒童提供更便利的閱讀服務。擴充美育資源,鼓勵學校與美術館、博物館等共建校外教育基地。增加兒童校外活動空間,加強兒童勞動教育、課外實踐、素質拓展等校外活動設施建設。2022年從全市優選1個圖書館開展試點建設,到2025年底,各縣(市、區)建成1個兒童友好圖書館、2個兒童友好閱讀空間。(牽頭單位:市文旅局、市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文物局、團市委、市婦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24.開展兒童友好街區建設。在街區建設中貫徹兒童友好理念,鼓勵兒童參與,為兒童創造更加安全、便利、有趣、宜居、宜學的街區環境。2023年底,敦煌市建成1個兒童友好試點街區;到2025年底,五個農業縣至少建成1個兒童友好街區。(牽頭單位:市婦兒工委辦公室,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25.開展兒童友好社區建設。將兒童友好理念融入社區整體發展規劃,與社區黨建相結合,與現代社區治理相結合,與社區優勢資源相結合,從設施建設、服務保障、宣傳教育等方面,增加兒童友好元素。在社區規劃建設、社區環境改造中充分考慮各年齡段兒童的空間需求,統籌布局和營造社區兒童戶外遊戲空間、室內閱讀、娛樂空間和步行路徑,合理增設室內外安全遊戲活動設施。最佳化兒童友好服務體系,以村(社區)兒童之家、七彩小屋為主體,建立轄區內資源統籌機制,常態化面向兒童提供學習教育、生活保健、文體娛樂、社會實踐、安全保護、法律維權、心理疏導等服務,全面保障兒童身心健康。2022年,肅州區、玉門市、敦煌市建成兒童友好社區試點1個;到2025年底,肅北縣、阿克塞縣建成兒童友好示範社區不少於1個,其他縣(市、區)建成兒童友好示範社區不少於3個。(牽頭單位:市政府婦兒工委辦,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團市委、市婦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26.改善兒童安全的出行體驗。將兒童友好出行納入城市慢行道改造,加強城市愛心斑馬線、安全步道、慢行系統建設,調整最佳化城市公共運輸網線結構及校園周邊步行線路規劃和人行設施,加快完善城市公共運輸場站、過街無障礙設施建設,為兒童營造完全方便的出行環境。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增強兒童安全出行能力。2022年,玉門市建成兒童友好出行示範路徑或街道試點1處,到2025年底,肅北縣、阿克塞縣建成兒童友好路徑或街道不少於1處,其他縣(市、區)不少於2處。(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自然資源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27.營造兒童趣味的公園綠地。利用社區綠地和周邊口袋公園、小遊園等兒童住家附近的城市綠地,建設滿足兒童活動需求的戶外遊戲場地。對生態自然公園、郊野公園和城市公園、廣場、綠地等進行適兒化改造,增加兒童科普、教育、體驗等戶外活動供給,打造具有開放包容性的“遛娃寶地”和“網紅打卡點”。建設兒童友好公園。2022年,肅州區建成兒童友好公園試點1個,到2025年底,各縣(市、區)至少建成1個兒童友好公園(口袋公園)。(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文旅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新城區管委會)
28.提升災害事故防範應對能力。推動落實兒童密集場所安全主體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在制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時優先考慮兒童特殊需求,有效防範應對各類災害事故風險。加強安全教育實踐基地建設,開展形式多樣的防災減災安全教育培訓,提升兒童防範各類自然災害和安全事故的意識及逃生避險技能。儲備面向兒童需求的重要應急物資。(牽頭單位:市應急管理局,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五)改善兒童友好發展環境
29.深入實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統領,以建設文明家庭、實施科學家教、傳承優良家風為目標,以尋找“最美家庭”活動、家風宣傳陣地建設為抓手,引領廣大家庭參與家庭文明建設,弘揚新時代家庭觀,推動形成愛國愛家、相親相愛、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會主義家庭文明新風尚。2022年,出台《酒泉市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家庭家教家風建設的實施意見〉的若干措施》,評選表彰酒泉市最美家庭典型100戶。到2025年底,評選表彰酒泉市最美家庭、五好家庭等各類優秀典型總計400戶。(牽頭單位:市婦聯,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30.堅持家校社協同育人。編制並實施《酒泉市指導推進親職教育的五年規劃(2021—2025年)》,構建覆蓋城鄉的親職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市、縣親職教育指導機構,推動中國小、幼稚園以及城鄉社區普遍建立家長學校,廣泛開展普惠性親職教育指導服務活動,增強家庭監護責任意識和能力。鼓勵支持家庭開展親子遊戲、親子閱讀、親子運動、親子出遊等活動,建立良好親子關係,培養兒童良好思想品行和生活習慣。完善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體系,加強家園、家校協作,建立社區協同機制,構建學校和社區搭平台、家長當主角、社會資源共促進的親職教育新格局,引導兒童爭做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牽頭單位:市政府婦兒工委辦,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市婦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31.開展兒童思想教育實踐活動。鼓勵創作符合兒童特點的優秀文化產品,深入開展共青團、少先隊實踐活動,加強兒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培養兒童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開展紅色文化傳承行動,依託“紅領巾心向黨”“黨的故事我來講”等系列品牌活動,推進“西路軍精神”“鐵人精神”“載人航天精神”“莫高精神”進校園、潤童心。組織開展“童心向黨”系列教育實踐活動,開展“新時代好少年”“最美少先隊員”評選推薦活動,營造致敬楷模、學習先進、弘揚美德的濃厚氛圍。結合“書香酒泉”建設,廣泛開展少兒閱讀推廣、青少年主題閱讀活動,引領兒童成長,提高兒童素質。(牽頭單位:團市委,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婦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32.開展兒童友好宣傳推廣活動。徵集酒泉市兒童友好城市logo,依託廣播電台、電視、網路等各類媒介,積極推廣兒童友好相關知識,宣傳報導兒童友好城市建設進展,引導廣大市民樹立兒童優先的理念,營造兒童友好的城市氛圍。建立以兒童為主的友好專欄,加強與兒童的互動,及時傳播兒童聲音,切實提高社會對兒童友好的認知度及兒童對社會公共事務的參與度。(牽頭單位:市政府婦兒工委辦,責任單位:市政府婦兒工委成員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33.持續淨化網路環境。實施淨網護苗工程,聚焦網路直播、網路遊戲等兒童上網重點環節和套用,完善和落實網路信息監測、識別、舉報、處置制度,及時發現處置危害兒童身心健康的不良信息。加強“直播平台”“網咖”“電競酒店”等監管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兒童用戶集中的網路平台日常監管,規範涉及兒童相關網站管理,壓實網際網路企業維護網路環境責任,全面加強網路保護,防止未成年人網路沉迷,為未成年人營造綠色安全的網路環境。(牽頭單位:市委網信辦,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34.開展兒童友好自然生態建設。建設健康生態環境,推動開展城市兒童活動空間生態環境風險識別與評估評價。在城市、社區公園中拓展兒童遊戲場地,推動建設具備科普、實踐等多功能體驗的自然教育基地。推進生態環境科普基地和中國小環境教育社會實踐基地建設,開展生態文明、自然科學、環境保護等實踐體驗、宣傳教育活動,鼓勵家庭和兒童參與垃圾分類、綠色環保志願服務、樹木認種認養等生態文明建設活動,培養兒童保護生態環境的意識。(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林草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局、市教育局、團市委、市婦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35.築牢安全發展屏障。開展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活動,推進“護校安園”專項行動,加強校園、校舍和校車安全管理。推進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創建工作,開展校園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嚴格落實食品安全校(園)長負責制,切實保障兒童食品安全。強化對兒童文具、玩具、學生校服以及嬰幼兒用品等重點產品全過程質量監管,加大對兒童藥品、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力度,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兒童用品使用安全知識宣傳,開展安全知識進家庭、進校園、進社區活動,增強學生和家長安全意識。(牽頭單位:市教育局、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36.防止兒童意外和人身傷害。建立健全家暴警情聯動機制和預防制止家庭暴力合作機制,落實強制報告制度,及時受理、調查、立案和轉處兒童遭受家庭暴力、性侵案件,嚴厲打擊拐賣兒童等犯罪行為,保障兒童合法權益。加強校園欺凌防治,健全學生欺凌早期預警、事中處理、事後干預工作機制,提升教職工、家長、學生對欺凌的預防和處置能力。健全兒童交通、溺水、跌落、燒燙傷、中毒等重點易發意外事故預防和處置機制,關愛兒童健康安全成長。(牽頭單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責任單位:市檢察院、市法院、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應急管理局、團市委、市婦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酒泉市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府婦兒工委辦、市住建局等部門統籌協調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工作。各縣(市、區)要堅持黨政主要負責人親自抓、負總責,落實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實施方案主體責任,將兒童友好城市納入政府工作議事日程,提出本縣(市、區)具體方案,分階段、分步驟組織實施。各成員單位結合職責任務,細化具體行動方案,確保各項工作按時有序、高質量開展。
(二)強化財政保障。統籌中央相關轉移支付資金和自有財力,將建設兒童友好城市工作和項目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積極爭取中央、省級預算內投資,加大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支持力度。對價格普惠且具有一定收益的兒童服務設施項目,符合條件的可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範圍。強化公益普惠類兒童服務項目規劃用地保障,探索以購買服務、租金減免等方式發展普惠性兒童服務。
(三)加強監測督查。開展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情況調查,建立酒泉市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監測指標體系,定期對兒童友好城市建設進度和實施情況進行監測。市政府婦兒工委辦、市發展改革委要牽頭對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工作進行督查評估,推動各項建設任務落地落實。市直各部門及各縣(市、區)要認真做好所在行業和地區兒童友好相關數據收集、整理、分析,每月28日前將任務落實情況報市政府婦兒工委辦,每年11月30日前上報年度工作總結。
(四)加強宣傳交流。及時總結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經驗做法,提煉工作亮點和特色,形成優秀工作案例,並通過組織召開學習交流會、現場會等方式開展經驗交流,推廣先進做法,提升建設成效。依託絲綢之路(敦煌)文化博覽會,積極開展與“一帶一路”國家在兒童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推廣酒泉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經驗,宣介促進兒童發展的“酒泉故事”,豐富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內涵,全面提升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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