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生態環境部發布《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 無人機遙感航測技術規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 無人機遙感航測技術規範
- 類型:規範
2022年1月,生態環境部發布《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 無人機遙感航測技術規範》。
2022年1月,生態環境部發布《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 無人機遙感航測技術規範》。...
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無人機遙感解譯技術規範 1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無人機遙感解譯的工作流程、解譯準備、解譯對象與標誌庫、遙感解譯、質量控制、成果提交等。本標準適用於利用無人機影像開展入河(...
在充分收集、整理原有相關資料的基礎上,綜合運用衛星遙感、無人機航測等技術手段,全面排查掌握我市行政區域範圍內入河排污口數量及其分布狀況,建立入河排污口名錄,初步構建貴陽市入河排污口一張圖管理系統。1.制定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
一、《入河(海)排污口三級排查技術指南》(HJ 1232-2021)二、《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 無人機遙感航測技術規範》(HJ 1233-2021)三、《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 無人機遙感解譯技術規範》(HJ 1234-2021)四、《入河(...
(四)整治入河排污口問題。在排查、監測和溯源的基礎上,推進入河排污口整治,制定實施整治方案,有效規範和管控入河排污口。通過落實“排查、監測、溯源、整治”四項重點任務,全面掌握永州段湘江入河排污口的排放現狀,有序推進整治,...
具體要求:由民和縣、化隆縣、循化縣人民政府負責,2022年12月底前因地制宜制定排污口整治方案,並逐步推進整治工作。(八)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長效機制。各縣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等工作規範體系,推動形成更加科學...
規範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工作,形成權責清晰、監控到位、管理規範的長江入河排污口監管體系。四、排查範圍和對象 (一)範圍。按照省生態環境廳要求,在貴州省行政區域內烏江、赤水河 2 條長江重要支流,開展入河排污口...
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工作;基本完成流域幹流及重要支流、重點湖泊、重點海灣和中心城區排污口整治,其他區域制定印發排污口整治方案,並持續推進整治工作;基本建成責任明晰、設定合理、管理規範的排污口長效監督管理機制...
(六)分類整治入河排污口。根據國家制定的整治標準要求,建立“一口一策”,分類推進入河排污口規範整治,整治完成一個,銷號一個。市級有關部門落實監督指導責任,各有關縣(市、區)明確任務分工,牽頭推進整治工作。2020年12月底前,...
依據入河排污口命名與編碼有關技術規範,對所有入河排污口進行統一命名、編碼,並建立入河排污口動態管理台賬。3.開展監測溯源。根據入河排污口排查情況,組織開展入河排污口水質、水量監測,並綜合運用資料溯源、人工排查、技術溯源等方式...
對集中分布、連片聚集的中小型水產養殖散排口,鼓勵統一收集處理養殖尾水,設定統一的排污口。(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海洋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八)規範整治一批。各市、縣...
各縣市人民政府要建立排污口整治銷號制度,通過對排污口進行取締、合併、規範,最終形成需要保留的排污口清單。取締、合併的入河排污口可能影響防洪排澇、堤防安全的,要依法依規採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排查出的入河溝渠及其他排口,由縣市...
本標準規定了入河(海)排污口命名和編碼規則。本標準為首次發布。主要內容 1 適用範圍本標準規定了入河(海)排污口的命名和編碼規則。本標準適用於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2 規範性引用檔案本標準引用了下列檔案或其中的條款...
統一標準,差別管理。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排污口監督管理相關規定及技術規範,結合固原實際,對排污口分類施策,實行差別化管理。指導督促責任單位和縣(區)排查整治現有排污口,規範審批新增排污口,強化日常監管。突出重點,分步實施。以全市...
統一要求,差別管理。省生態環境廳會同省直相關單位按照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排污口監督管理規定及技術規範,指導督促各地排查整治現有排污口,規範審批新增排污口,加強日常管理。各設區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實行差別化管理。突出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