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保護生態環境,促進水環境質量改善,指導和規範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入河(海)排污口命名和編碼規則。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入河(海)排污口命名與編碼規則
-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保護生態環境,促進水環境質量改善,指導和規範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入河(海)排污口命名和編碼規則。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對排查發現的排污口,按照《入河(海)排污口命名與編碼規則》(HJ1235-2021)統一命名編碼,分類登記、建立檔案,實行排污口“戶籍”管理,並按照“誰污染、誰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則,逐一明確排污口責任主體,建立責任主體清單。符合《...
(七)明確入河排污口分類。根據《入河(海)排污口命名與編碼規則》(HJ1235—2021),將入河排污口分為工業排污口、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污口、農業排口、其他排口等四種類型。此前按《長江、黃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分類...
明確的解譯影像標誌特徵有人工修建較規則的口門、污水排出形狀、顏色異常、溫度異常的排水或受納水體,明確的解譯空間特徵有入河(海)排污口分布所相鄰的企事業單位、農田、礦區、生活居民點、沿江及河道、污水處理設施等地物。解譯標誌表...
GB/T 2260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HJ 932—2017 中國地表水環境水體代碼編碼規則 3 入河(海)排污口命名 3.1 一般規則 3.1.1 入河(海)排污口名稱長度根據實際需要確定,但應遵循規範簡練的原則。3.1.2 入河(海)排污...
四、《入河(海)排污口命名與編碼規則》(HJ 1235-2021)五、《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風險源遙感調查技術規範》(HJ 1236-2021)以上標準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以上標準內容可在生態環境部網站查詢。生態環境部 2021年12月24日 ...
(二)開展長江入河排污口分類、命名、編碼與標誌牌設定工作(2021年12月10日前)。按照《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長江、黃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分類規則(試行)〉〈長江、黃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命名與編碼規則(...
入海排污口污水混合排放的,原則上按應執行最嚴格排放標準的污水性質確定入海排污口類型。地方可從實際出發細化入海排污口類型。第四條【管理分類】入海排污口實施分類管理。工礦企業、工業及其他各類園區污水處理廠、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污口實施...
河)排污口命名與編碼規則(試行)》《長江、黃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標誌牌設定規則(試行)》(環辦執法函〔2020〕718號),紮實做好監測、溯源和標識牌樹立等基礎工作,做到重點排污口“有標牌、看得見”,全面強化排污口規範化...
各相關縣區人民政府要參照《長江、黃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分類規則(試行)》《長江、黃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命名與編碼規則(試行)》《長江、黃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標誌牌設定規則(試行)》(環辦執法函〔2020...
全省入河入海排污口按照有關規則進行命名和編碼管理。(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各市政府)3.確定責任主體和監管部門。各市政府承擔組織實施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主體責任,按照“誰污染、誰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則,開展溯源分析,查清排污...
4.明確入河排污口分類。根據《入河(海)排污口命名與編碼規則》(HJ1235—2021),將入河排污口分為工業排污口、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污口、農業排口、其他排口四種類型。醫療機構設定入河排污口的參照工業排污口中工礦企業排污口管理。5...
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無人機遙感航測技術規範 2022年1月,生態環境部發布《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 無人機遙感航測技術規範》。
對於城鎮污水收集管網覆蓋範圍內的生活污水散排口,原則上予以清理合併,污水依法規範接入污水收集管網。工業及其他各類園區、各類開發區內企業現有入河排污口應清理合併,污水通過截污納管由園區或開發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統一處理。工業及其他...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需求導向。突出長江保護修復總體要求,所有排放污染物的涉水排口全面納入排查範圍,進一步摸清入河排污口污水來源,有針對性地開展清理整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二)堅持規範。探索建立統一的排查整治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