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知識保護的權利設計與制度構建

傳統知識保護的權利設計與制度構建

《傳統知識保護的權利設計與制度構建》以智慧財產權為中心,從傳統知識保護對象界定入手,並對傳統知識採用廣義的定義方法;從需要、價值、權利三方面,分析傳統知識利益形成、轉化的正當性基礎,闡述該利益向權利轉化的制度條件和權利體系,證成傳統知識財產權;釋明傳統知識保護的目標、思路與模式;提出傳統知識保護議題下我國現行智慧財產權法的利用和改造方案,並構架傳統知識之上的特別權利保護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傳統知識保護的權利設計與制度構建
  • 作者丁麗瑛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9年08月
  • 定價:30 元
  • 開本:16 開
  • ISBN:9787503695186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全書以利益平衡為主軸,加入傳統知識保護與智慧財產權制度的融合這一潤滑劑,最終落腳於傳統知識保護的制度構架。當前的國內、國際形勢及實踐已表明,變革現行的智慧財產權制度,探索和創設傳統知識私權保護機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應當構建一個多元化、多層性的傳統知識保護體系,根據傳統知識對象的不同,提供可以利用的多種權利保護模式,並在同一種權利保護模式中配置多層次的保護措施。

作者簡介

丁麗瑛,法學博士,1965年6月生於福建省廈門市,現任廈門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法學會智慧財產權法研究會理事。2007年入選國家知識產權局“百名高層次智慧財產權人才工程人選”,同年入選“福建省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畫”。主要從事智慧財產權法教學、理論研究及實務工作,主持了教育部、法務部以及福建省、廈門市社科基金項目等研究課題,在《政法論壇》、《法律科學》、《廈門大學學報》等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三十餘篇,出版了《智慧財產權法專論》、《智慧財產權法》等著作,研究成果曾獲福建省法學研究優秀成果二等獎、廈門市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一等獎。

圖書目錄

主要縮略語索引
導言
一、研究的背景和意義
二、研究的基本思路
三、研究的主要方法
四、本書結構及研究重點
第一章 作為法律保護對象的傳統知識
第一節 傳統知識的術語使用及其定義意義
一、傳統知識術語使用及概盒表述
二、定義傳統知識的意義
三、本書“傳統知識”指稱對象的定位
第二節 傳統知識的內涵定義和範圍說明
一、傳統知識的固有屬性與法律特性
二、傳統知識的存在形態和範圍
第三節 傳統知識保護對象的確定
一、傳統知識保護對象確定上的分歧
二、作為法律保護對象的傳統知識的多層性與特定化
第四節 傳統知識文獻化的意義
一、傳統知識文獻化的必要性
二、傳統知識文獻化的方式和範圍
三、可能存在的相關問題
第二章 傳統知識利益權利化的應然基礎
第一節 與傳統知識相關的利益分析
一、需要:傳統知識利益的形成與根源
二、價值:傳統知識利益的表現、衝突和選擇
三、權利:傳統知識利益的轉化
第二節 傳統知識利益向權利轉化的正當性判斷
一、共識:傳統知識價值的普遍承認與在先權利保護的正當性
二、分歧:傳統知識屬性的不同詮釋與財產權保護的正當性
三、妥協:傳統知識衍生利用的惠益分享與解決現實問題的多樣性
第三節 傳統知識財產權的證成
一、證成傳統知識財產權正當性的基本思路
二、財產、財產權概念對傳統知識具有可適性
三、傳統知識財產權配置符合私有財產權的價值和原則
第三章 傳統知識利益權利化的實然條件
第一節 可實現性:傳統知識與現行智慧財產權對象的契合與偏差
一、對象形式契合:智慧財產權提供了傳統智慧財產權化的制度框架
二、對象特徵偏差:現行智慧財產權制度無法完全兼容傳統知識保護
第二節 可技術性:智慧財產權體系對傳統知識保護要求的回應
一、利用:現行智慧財產權制度在傳統知識保護上的延用
二、改造:使智慧財產權體系得以兼容傳統知識保護需要
第三節 利益平衡:傳統知識權利保護與權利限制
一、傳統知識保護的利益平衡
二、傳統知識的公共物品與私人物品劃分
三、傳統知識的權利主張與權利限制
第四節 權利體系:傳統知識的權利確認與創設
一、傳統知識保護的權利體系安排
二、傳統知識財產權的創設與實現路徑
三、傳統知識權利確認中私權與公權的衡平邏輯
第四章 傳統知識保護的目標、思路與模式
第一節 傳統知識保護的政策目標和核心原則
一、傳統知識保護的政策目標
二、傳統知識保護的核心原則
第二節 傳統知識保護的基本思路及其實現模式
一、傳統知識的防禦性保護
二、傳統知識的積極性保護
第三節 國際法治下的傳統知識保護規則
一、傳統知識保護的立場、態度和政策
二、後聊Ps時代智慧財產權保護國際格局的改變
三、國際組織對傳統知識保護問題的討論及其進展
第五章 我國傳統知識保護的立法和模式選擇
第一節 路徑:傳統知識保護的全球法律地方化與地方法律全球化
一、智慧財產權保護:法律移植、條約引入與制度創新
二、傳統知識保護:國家立法先行抑或國際立法先行
三、“反智慧財產權”:並不可取也無必要
第二節 背景:智慧財產權戰略視野下的傳統知識保護
一、國內外智慧財產權戰略制定與實施的一般性考察
二、傳統知識保護在我國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中的地位考察
三、我國傳統知識開發、利用面臨的主要現實問題
第三節 決策:我國傳統知識保護的立法思路和模式選擇
一、當前的立法現狀
二、基本立法構架
三、未來的立法安排與步驟
四、具體模式選擇的抽象把握
五、契約的補救作用
第六章 傳統知識保護議題下的我國現行智慧財產權法的利用和改造
第一節 專利法的利用和完善
一、強化資源獲取或者利用的合法性
二、擴展社會公德和公共利益條款的適用
三、設定來源的披露要求與事先知情同意機制
四、授予傳統知識集體性專利權
第二節 著作權保護的擴張適用
一、以著作權保護民間文學藝術的制度空間
二、著作權法對民間文學藝術保護的具體回應
第三節 商標權保護的延用
一、商標權保護對傳統知識的可適性
二、以商標權保護傳統知識面臨的問題
三、利用和完善商標法保護傳統知識的方案
第四節 反不正當競爭權利的運用
一、反不正當競爭法對傳統知識保護可能發揮的作用
二、反不正當競爭法在傳統知識保護上的適用情形
三、小結:傳統知識局部性保護的補充工具
第五節 植物新品種權的利用及相關農民權的強化
一、植物新品種權保護的演變及傳統知識保護問題的提出
二、利用植物新品種權間接保護傳統知識
三、以“農民免責”和“農民權”限制植物新品種權的行使
四、小結:以防禦性保護為主,以積極性保護為輔,以權利限制為補充
第七章 傳統知識之上的特別權利保護制度構架
第一節 利益失衡下的例外製度補救
一、利益失衡現實與制度創新補救要求
二、制度創新思路下的各種特別權利概念
三、公共領域作品利益分享制度對傳統知識特別權設計的啟示與借鑑
第二節 傳統知識特別權的客體
一、傳統知識特別權客體的認定標準
二、傳統知識特別權客體的認定方式
第三節 傳統知識特別權的主體及行使
一、傳統知識之上群體性權利和概括性主體的提出
二、傳統知識特別權的權利主體
三、傳統知識特別權的行使主體
四、傳統知識傳承主體的單列
五、小結:傳統知識特別權主體制度的構成和條文表述
第四節 傳統知識特別權的內容和限制
一、傳統知識特別權規定的模式選擇
二、傳統知識特別權的內容
三、傳統知識特別權的限制
結語
參考文獻
後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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