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科技倫理治理體制

健全科技倫理治理體制,2020年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的內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健全科技倫理治理體制
  • 提出時間:2020年2月
提出時間,涉及方面,

提出時間

2020年2月,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健全科技倫理治理體制”。深入貫徹落實這一要求,有利於我國在建設世界科技強國進程中搶占科技倫理制高點。

涉及方面

健全科技倫理治理體制,需要關注以下幾個方面。
實現治理方式轉型。對於科技倫理治理,傳統治理方式基於先行原則,簡而言之就是“做了再說”。
完善監管制度。隨著產學研用深度融合和一體化發展,科技倫理監管的真空地帶越來越多。
建立自律機制。科研人員能否遵循科技倫理,很大程度上依賴其自律。為防範新興科技濫用和其他風險,在健全科技倫理治理體制時有必要建立完善的科技倫理自律機制。
推進科技倫理法律化。隨著科技對人類社會的影響越來越大,有必要推進科技倫理法律化,藉助法律的剛性約束加強科技倫理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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