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可轉換債券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中海可轉債債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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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可轉換債券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是中海基金髮行的一個債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中海可轉債債券C
  • 基金類型:債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中海基金
  • 基金管理費:0.75%
  • 首募規模:10.05億
  • 託管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0004
  • 成立日期:20130320
  • 基金託管費:0.2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以可轉換債券為主要投資目標,在嚴格控制投資組合風險的基礎上,充分把握可轉換債券兼具股性和債性的風險收益特徵,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健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資產支持證券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本基金投資的固定收益類資產包括國債、央行票據、中期票據、金融債、公司債、企業債、政府機構債、可轉換債券(含可分離交易可轉換債券)、中小企業私募債、債券回購、短期融資券、次級債、銀行存款、資產支持證券等。
本基金可直接從二級市場上買入股票和權證,也可參與一級市場新股申購或增發新股。本基金的二級市場股票將優先選擇盈利增長穩定、過去兩年連續分紅且股息收益率排名居前的紅利股票,傳統可轉換債券對應的標的股票以及可分離交易可轉換債券發行人發行的股票。
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本基金的投資範圍。
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變更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投資策略

1、整體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嚴格風險控制基礎上,通過對國內外巨觀經濟形勢、證券市場估值水平、財政及貨幣政策、資金供需情況以及信用風險情況等因素的綜合研判,預測各大類資產在不同市場周期內的風險收益特徵,進而在各大類資產之間進行整體動態配置,力爭為基金資產獲取穩健回報。
2、類屬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根據巨觀經濟分析、債券基準收益率研究、不同類屬債券利差水平研究,判斷不同類屬債券的相對投資價值,並確定不同債券類屬在組合資產中的配置比例。針對固定收益類資產,本基金將市場區隔為可轉換債券(含傳統可轉換債券、可分離交易可轉換債券等)、普通債券(含國債、央行票據、中期票據、金融債、公司債、企業債、政府機構債、債券回購、短期融資券、次級債、銀行存款等)、中小企業私募債、資產證券化產品四個子市場,其中可轉換債券根據其市場轉換溢價率及其價格相對標的股票價格的變動情況,將進一步劃分為偏股型、平衡型和偏債型進行最佳化配置。
3、可轉換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積極參與發行條款較好、申購收益較高、公司基本面優秀的可轉換債券的一級市場申購,上市後根據個券的具體情況做出持有或賣出的決策;同時,本基金將綜合運用多種可轉換債券投資策略進行二級市場投資操作,在承擔較小風險的前提下獲取較高的投資回報。
1)傳統可轉換債券投資策略
傳統可轉換債券即指可轉換公司債券,其投資者可以在約定的期限內按照事先確定的價格將該債券轉換為公司普通股。可轉換公司債券是一種含權債券,它同時具備了普通股票所不具備的債性和普通債券所不具備的股性。在股票市場下跌時,可轉換債券由於受到純債價值的支撐,一般不會跌破其債券價值部分;在股票市場上漲時,又由於內生的期權屬性,可轉換債券可分享正股股票上漲的收益。合理地利用可轉換債券的債性和股性雙重特徵,可在有效控制組合風險的基礎上獲取一定的超額收益。
2)個券選擇策略
本基金將運用企業基本面分析和理論價值分析策略,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上,精選個券,力爭實現較高的投資收益。
企業基本面分析策略是指本基金將採取定性分析(經濟周期、行業地位、競爭優勢、治理結構等)與定量分析(P/B、P/E、PEG等)相結合的方式,對可轉換債券對應的標的股票進行深入研究,精選具有良好成長性且估值相對合理的標的股票,達到分享正股上漲收益的目的。
理論價值分析策略是指本基金將結合可轉換債券的條款,根據其標的股票股價的波動率水平、分紅率、市場的基準利率、可轉換債券的剩餘期限、當前股價水平等因素,運用BS模型以及蒙特卡洛模型等,計算期權價值,從而確定可轉換債券的理論價值。
可轉換債券的理論價值分為純債價值和期權價值。其中純債價值由當期貼現利率水平、債券的信用評級、剩餘期限等因素決定,其中關鍵因素是當期貼現利率水平。當期貼現利率水平與巨觀經濟走勢、債券市場供求關係、市場資金面情況、物價水平預期緊密相關。期權價值主要與發債主體的行業發展前景、公司基本面、公司股價歷史波動率、分紅率、市場基準利率和可轉換債券的剩餘期限相關。一般而言,股價波動率越高、分紅率越高、剩餘期限越長,可轉換債券的期權價值就越高。
純債價值加期權價值即得到可轉換債券的理論價值。本基金將針對標的股票從定價時點至可轉換債券到期日的不同價格路徑,重複上述步驟,取均值後得到最終的理論價值。
此外,可轉換債券一般設定提前贖回、向下修正轉股價、提前回售等條款,因此還內含了其他期權,包括轉股權,贖回權,回售權以及轉股價向下修正權。其中轉股權和回售權屬於投資者的多頭期權,而轉股價向下修正權和贖回權則屬於發債主體的多頭期權。因此,可轉換債券的理論價值可表達為:
可轉換債券理論價值=純債價值+期權價值+回售權價值-贖回權價值-轉股價向下修正權價值
本基金將理論價值作為可轉換債券投資價值的參考,並與市場真實價格進行比較。如果理論價值顯著高於當前價格,說明該可轉換債券可能被低估,如果理論價值顯著低於當前價格,顯示該可轉換債券可能被高估。
3)相對價值分析策略
本基金採用相對價值分析策略,即通過分析不同市場環境下可轉換債券股性和債性的相對價值,把握可轉換債券的價值走向,選擇相應券種,從而獲取較高投資收益。本基金將根據可轉換債券的底價溢價率和到期收益率來判斷其債性,根據可轉換債券的平價溢價率和Delta係數(轉債價格對標的股票價格的敏感性)大小來判斷其股性強弱。並在對可轉換債券條款、發行人基本面要素、正股估值水平與盈利成長性進行深入研究的基礎上,結合股票市場與債券市場的預期相對風險收益,選擇時機相應投資於期權價值低估或純債價值低估的可轉換債券品種,通過積極主動管理,獲得超額收益。
4)低風險套利策略
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基礎上,本基金將密切關注以下兩類套利機會:一方面,在可轉換債券的轉股期內,當轉股溢價率為負時,可以買入可轉換債券並及時轉股,然後在二級市場賣出股票,以獲取套利收益;另一方面,在可轉換債券發行期內,當可轉換債券的優先配售條款具有吸引力時,可以買入股票並配售可轉換債券,待其上市後再賣出,以獲取收益。
5)條款搏弈策略
通常情況下,國內可轉換債券均設有一些特殊條款,如修正條款、回售條款、贖回條款等。修正條款給予發行人向下修正轉股價格的權利,有利於提升可轉換債券的期權價值,對投資者是一種保護條款,有時甚至能直接推動可轉換債券價格的上漲;回售條款給予投資者將可轉換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對於投資者有保護作用,回售價格是判斷可轉換債券安全邊際的重要因素之一;贖回條款給予發行人從投資者處贖回可轉換債券的權利,如發行人放棄贖回權則會提高可轉換債券的期權價值。本基金將充分發掘各項條款博弈給可轉換債券帶來的投資機會。
6)可分離交易可轉換債券投資策略
可分離交易可轉換債券是指認股權證和債券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即是一種附認股權證的公司債,上市後可分離為純債和認股權證兩部分。可分離交易可轉換債券是債券和股票的混合融資品種,它與傳統可轉換債券的本質區別在於上市後債券與期權可分離交易。但是,不論是認股權證還是標的股票,與傳統可轉換債券內含的期權之間都具有很強的相關性。因此,分離交易後的純債和認股權證組合在一起仍然具有傳統可轉換債券的部分特徵,甚至也可以構造出類可轉換債券品種。
可分離交易可轉換債券的投資策略與傳統可轉換債券的投資策略類似。本基金將綜合分析純債部分的收益性、流動性,以及發債公司基本面等情況,以此為基礎判斷純債部分的投資價值。此外,本基金將通過調整純債和認股權證或標的股票之間的比例,來組合成不同風險收益特徵的類可轉換債券產品,並根據不同的市場環境適時進行動態調整。
4、普通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採取利率策略、期限結構策略、信用策略、息差策略和個券選擇策略,判斷不同債券在經濟周期的不同階段的相對投資價值,並確定不同債券在組合資產中的配置比例,實現組合的穩健增值。
1)利率策略
本基金通過全面研究和分析巨觀經濟運行情況和金融市場資金供求狀況變化趨勢及結構,結合對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等巨觀經濟政策取向的研判,從而預測出金融市場利率水平變動趨勢;
2)期限結構策略
本基金在確定組合久期後,通過研究收益率曲線形態,採用收益率曲線分析模型對各期限段的風險收益情況進行評估,對收益率曲線各個期限的騎乘收益進行分析。通過選擇預期收益率最高的期限段進行配比組合,從而在子彈組合、槓鈴組合和梯形組合中選擇風險收益比最佳的配置方案。
3)信用策略
本基金依靠內部信用評級系統跟蹤研究發債主體的經營狀況、財務指標等情況,對其信用風險進行評估,以此作為個券選擇的基本依據;
4)息差策略
本基金可通過正回購,融資買入收益率高於回購成本的債券,獲得槓桿放大收益。
5)個券選擇策略
本基金採取自下而上的方法精選個券。在個券選擇方面,本基金將債券的估值水平、剩餘期限以及信用風險程度等作為個券是否能夠納入投資組合的主要考量指標;
5、中小企業私募債投資策略
本基金對中小企業私募債的投資主要以信用品種投資策略為基礎,在此基礎上重點分析私募債的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首先,確定經濟周期所處階段,研究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人所處行業在經濟周期和政策變動中所受的影響,以確定行業總體信用風險的變動情況,並投資具有積極因素的行業,規避具有潛在風險的行業;其次,對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人的經營管理、發展前景、公司治理、財務狀況及償債能力綜合分析;最後,結合中小企業私募債的票面利率、剩餘期限、擔保情況及發行規模等因素,綜合評價中小企業私募債的信用風險和流動性風險,選擇風險與收益相匹配的品種進行配置。
6、股票投資策略
1)新股申購投資策略
本基金作為固定收益類產品,將充分依靠公司研究平台和股票估值體系、深入研究首次發行(IPO)股票及增發新股的上市公司基本面,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制定相應的新股認購策略。對通過新股申購獲得的股票,將根據其實際的投資價值確定持有或賣出。
2)股票二級市場投資策略
本基金投資於非固定收益類資產的比例合計不超過基金資產的20%。因此,在投資比例約束範圍內,本基金可以進行適當的股票二級市場投資以強化組合獲利能力,提高預期收益水平。
本基金將採用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法,選擇其中具有突出價值優勢的優質上市公司進行投資。
定性分析指標包括:具備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具有誠信、優秀且穩定的管理團隊、資產質量及財務狀況良好,現金流充足、在行業中具有良好的品牌影響力、具備自主智慧財產權或自主創新能力、具備產品市場定價能力以及產品質量控制能力強,且具有良好的成本控制能力。
定量分析方面,基於對公司估值、資產質量及財務狀況的考量,本基金還要將各優質上市公司的估值、成長及財務指標進行比較,優先選擇具有相對比較優勢的公司作為最終股票投資對象。
本基金考察的估值指標包括:市盈率(P/E)、市淨率(P/B)、市盈率/增長率(PEG)、企業價值/銷售收入(EV/EBIT)、企業價值/息稅折舊攤銷前利潤(EV/EBITDA)、自由現金流貼現(DCF)等。
本基金考察的成長指標包括:總資產增長率、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主營業務利潤增長率、銷售毛利率變化率、淨利潤增長率、存貨周轉率。
本基金考察的財務指標包括:淨資產收益率、銷售毛利率、總資產周轉率、利息保障比率、經營活動淨收益/利潤總額、經營活動產生現金流量/營業收入。
通過歸一化等量化處理,對入選的上市公司按照其在每項指標的高低順序進行打分,最終得到一個標準化的指標分數。再將分指標分數加權相加,得到一個總分。最後,按照總分的高低進行排序,選取排名靠前的股票組成本基金的二級市場最終股票投資標的。
在以上最終股票投資標的基礎上,本基金將會優先選擇公司盈利增長穩定、過去兩年連續分紅且股息收益率排名居前的紅利股票,傳統可轉換債券對應的標的股票以及可分離交易可轉換債券發行人發行的股票。
本基金對紅利股票的選取標準為:公司過去三年扣除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持續增長、過去兩年連續分紅、且過去兩年年均股息率排名相對較高的A股上市公司。本基金認為那些盈利能力較強的、以持續穩定的現金分紅方式回報投資人的上市公司將成為本基金股票投資的首選。
7、資產證券化產品投資策略
資產證券化是將缺乏流動性但能夠產生穩定現金流的資產,通過一定的結構化安排,對資產中的風險與收益進行分離組合,進而轉換成可以出售、流通,並帶有固定收入的證券的過程。資產證券化產品的定價受市場利率、發行條款、標的資產的構成及質量、提前償還率等多種因素影響。
本基金將在巨觀經濟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礎上,對資產證券化產品的質量和構成、利率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和提前償付風險等進行定性和定量的全方面分析,評估其相對投資價值並作出相應的投資決策,力求在控制投資風險的前提下儘可能的提高本基金的收益。
8、權證投資策略
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本基金可適度進行權證投資。投資權證的目的為控制下跌風險和實現基金資產增值。
本基金管理人將以價值分析為基礎,採用權證定價模型分析其合理定價,充分考慮可能持有的權證品種的收益率、流動性及風險收益特徵,避免投資風險,力求取得穩健收益。

收益分配原則

1、本基金同一類別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份基金份額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的5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為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基金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不影響基金份額持有人實質利益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酌情調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則,此項調整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但應於變更實施日前在指定媒體公告。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應載明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基金收益分配對象、分配時間、分配數額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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