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文化館

中山市文化館

中山市民眾藝術館於正式改名為中山市文化館,文化館新樓座落於中山市東區博愛路五路2號,,樓高五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山市文化館
  • 改名時間:2011年9月
  • 建築面積:7192平方米
  • 在編人員:22人
中山市民眾藝術館於2011年9月正式改名為中山市文化館,文化館新樓座落於中山市東區博愛路五路2號,建築面積7192平方米,樓高五層。內設展覽廳2個,可供各類文化展覽和其他實物產品展覽之用;綜藝廳1個,可作各種小型演出之用;舞蹈排練廳4個,內有鋼琴、音響、投影等現代化排練設施;琴房16個,供鋼琴及其他樂器教學用;錄音棚1個,可錄製各種伴奏音樂和舞蹈音樂;美術書畫室4個,可供靜物寫生等美術訓練用;還有電化教室及各類活動室一批,供市民學習及開展活動之用。
文化館現有,雇員8人,館長趙幼雲,副館長麥偉光、林鳳群。部門設定分4個部門,即辦公室、創作輔導部、活動策劃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辦公室。在市文廣新局的領導下,憑著這些先進的硬體設施,市文化館將民眾文化活動擴展到全市城鄉,除經常在大樓內開展陣地活動外,長期深入農村、社區,活躍民眾文化生活,為我市文明建設發揮積極作用。
2019年11月,《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公布,中山市文化館獲得中山鹹水歌項目保護單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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