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是為規範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以下簡稱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家預算管理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有關規定製定的辦法。由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於2022年2月7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2年2月7日
- 實施時間:2022年2月7日
- 發布單位: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
《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是為規範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以下簡稱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家預算管理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有關規定製定的辦法。由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於2022年2月7日印發實施。
《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是為規範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以下簡稱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家預算管理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有關規定製定的辦法。由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於2022...
政府投資建設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收入具體繳庫辦法,按照地方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市縣財政部門要加強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收支兩條線”管理,確保租金收入及時足額繳庫,並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七、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預算執行進度 各地要按照簽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標責任書,積極開展各項工作,切實落實...
辦法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快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根據財政部《關於做好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有關財政工作的通知》(財綜〔2014〕11號)和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
2014年3月24日,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以財綜〔2014〕14號印發《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該《辦法》第24條決定,廢止《中央補助公共租賃住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綜〔2010〕50號)。條例信息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中央補助公共租賃住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
第一條 為提高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績效評價機制,更好實現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目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財政資金(以下簡稱財政資金),是指各級財政部門用於城鎮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公共租賃住房和城市棚戶區...
《中央預算內投資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管理暫行辦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為進一步規範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有關項目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更好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制定的辦法。辦法發布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中央預算內投資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發改投資規〔2019...
2014年3月24日,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以財綜〔2014〕14號印發《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該《辦法》第24條決定,廢止《中央補助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綜〔2012〕42號)。檔案內容 關於印發《中央補助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綜〔2012〕42號 遼寧、福建、山東、...
財政部 2014年10月17日 貼息辦法 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貸款貼息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引導和支持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運營管理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1〕45號)、《國務院關於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國發〔2013〕...
儲備土地和收回使用權的國有土地,優先安排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嚴禁改變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用途,擅自改變用途的,要依法從嚴處理。 增加政府投入 中央繼續加大資金補助力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在財政預算安排中將保障性安居工程放在優先位置,加大財政性資金投入力度。按照“省級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原則,加大省級政...
為做好2014年中央補助低收入住房保障對象租賃補貼資金、中央補助城市棚戶區改造專項資金、中央補助公共租賃住房專項資金分配工作,根據財政部印發的《中央補助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綜〔2012〕42號),財政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的《中央補助城市棚戶區改造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綜〔2012〕60號),財政部、...
各地發放租賃補貼的戶數列入全國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計畫。市、縣財政要安排專項資金髮放租賃補貼,省級財政要繼續支持市、縣租賃補貼工作,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可統籌用於發放租賃補貼。 三、強化租賃補貼監督管理 (一)規範契約備案制度。租賃補貼申請家庭應與房屋產權人...
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下發《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根據辦法,整合後的專項資金按各地區年度城鎮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戶數、籌集公共租賃住房套數、城市棚戶區改造戶數等三項因素以及相應權重,結合財政困難程度進行分配。其中,三項因素權重根據各年度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務狀況、需要政府...
辦法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財政補助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綜〔2014〕14號)、《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公共租賃住房和廉...
(十三)銀監會: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符合信貸條件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信貸支持力度,並做好相關金融服務。(十四)扶貧辦: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農村貧困家庭認定辦法,參與指導農村貧困家庭收入審核、危房改造對象認定工作,指導危房改造村莊的扶貧工作。三、工作規則和要求 協調小組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會議,由組長或副...
年初,住房城鄉建設部代表保障性安居工程協調小組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簽訂了目標責任書。各地很快把任務落實到市縣和具體項目,並逐級簽訂了目標責任書。在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進展順利。截至9月底,已開工986萬套,占年度計畫的98%。現在看,可以在11月底前全部...
;2010年6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七部委聯合發出《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2011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2012年3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出《關於做好2012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2012年6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出《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2012...
中央專項資金補助支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的資金使用範圍,按照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綜〔2019〕31號)執行,重點支持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鎮老舊小區。(二)地方配套資金。各區縣人民政府在年度預算中安排相應預算用於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更新。可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納入國...
第一條 為規範我市市級保障性安居工程財政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1〕45號)、《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綜〔2017〕2號)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
為加強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的使用管理(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確保專項資金使用安全,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根據相關政策檔案要求,結合深圳市實際,制定本辦法。印發通知 深建規〔2020〕15號 各有關單位:《深圳市發展住房租賃市場中央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予印發...
第七條 財政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在安排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時,對受表揚激勵的地方給予適當傾斜支持。第八條 有條件的省(區、市)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財政部門,可以根據國辦發[2016]82號檔案及本辦法,並結合當...
2012年中央財政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將大於2011年,省級財政也要加大對本地區財政困難市、縣支持力度,省級安排的補助資金要比2011年有所增加。市縣財政部門要切實加大公共預算安排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規模,確保土地出讓收益和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按規定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各級財政部門在...
第一條 為加強中央及自治區本級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以下簡稱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綜〔2022〕37號)、《內蒙古自治區對下專項轉移支付管理辦法》(內政辦發〔2016〕134...
2015年2月,財政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制定《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財政資金績效評價暫行辦法》(財綜〔2015〕6號),明確規定從2016年開始,對各地區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管理、項目管理、項目效益情況進行評價。其中,對於存在資金截留、挪用等違規違紀行為的,相應扣減評價分數。績效評價結果將作為分配以後年度城鎮保障性...
安居商品房 指實施國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設的住房(屬於經濟適用房的一類)。是黨和國家安排貸款和地方自支自籌資金建設的面向廣大中低收家庭,特別是對4平方米以下特困戶提供的銷售價格低於成本、由政府補貼的非盈利性住房。保障對象 廉租房對象 1999年出台的《城鎮廉租住房管理辦法》規定:“城鎮廉租住房...
中央補助資金下達後,各省(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住房保障)部門要配合有關部門,在規定時限內將補助資金分解落實或明確到具體建設項目並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備案。《通知》還要求,各省(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住房保障)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財政部門,按照財政部《關於切實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財政資金安排等...
1995年2月國務院同意《國家安居工程實施方案》,該方案將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制定公有住房提租規劃作為前置條件,在政府提供項目貸款的帶動下,各地開始建設經濟適用住房並按成本價出售。此後全國各地普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同時加大了公有住房的出售力度。這一時期值得關注的是中國財政管理體制改革。1994年政府為了進一步...
《關於切實落實相關財政政策積極推進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工作的通知》是因為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最近,經國務院同意,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印發了《關於推進城市和國...
上海市房地產科學研究院嚴榮、郝艷婷、郭戈發布的《我國房屋養老金制度:背景與框架》顯示,公共賬戶資金是以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房屋基本安全的資金,用於房屋定期體檢以及個人賬戶資金適用範圍以外部分影響公共安全的維修,具有社會共濟作用。由財政資金出資,以國有土地出讓收入、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老舊...
政府投資建設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收入具體繳庫辦法,按照地方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市縣財政部門要加強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收支兩條線”管理,確保租金收入及時足額繳庫,並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七、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預算執行進度 各地要按照簽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標責任書,積極開展各項工作,切實落實...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 2011年,全國建設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1000萬套。中央將加大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支持力度。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實落實土地供應、資金投入和稅費優惠等政策,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確保完成計畫任務。要努力增加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各地要在加大政府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