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區財政局

上海市普陀區財政局

上海市普陀區財政局,是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普陀區財政局
  • 隸屬: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財政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本區財政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政府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政府財政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負責編制年度財政預決算並組織執行;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及本年度預算,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調整預算及決算等事項;組織擬訂預算支出標準,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及時、準確撥付預算資金。
(三)逐步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健全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在內的政府預算管理體系;深化部門預算改革,完善預算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加強中期財政規劃管理,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理順區與兩鎮收入劃分,完善市與區財力與事權相匹配、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體制和制度。
(四)參與預測本區巨觀經濟形勢,分析財政資金支持經濟發展情況;結合本區實際,參與制定產業發展、經濟貿易、科技、教育和社會保障等政策措施和改革方案;提出運用財政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財力的建議;執行國家和市、區有關扶持政策,負責本區企業(項目)扶持的統一管理,測算及兌現服務經濟功能平台工作經費。
(五)擬訂和組織實施本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規範管理和處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深入推進“公物倉”改革,建立資產共享共用機制;擬訂本區政府採購實施意見並監督管理;負責公務車輛控購管理。
(六)全面推進預算和績效管理一體化改革,擬訂和組織實施本區預算績效管理制度和實施辦法相關政策、制度和辦法,加快建成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
(七)負責本區會計管理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和實施國家頒布的各項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和財務規則。
(八)負責本區暫未劃轉入稅務部門的非稅收入管理、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照分工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負責財政票據管理;做好國有資本經營收益收繳,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的制度和辦法,促進合理配置及使用國有資本。
(九)擬訂和組織實施本區國庫管理制度,監督考核預算執行進度和公務卡使用情況;負責總預算會計的核算;建立健全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及相關評價體系;建立健全結轉結餘資金定期清理機制。
(十)執行國家和本市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建立規範合理的政府債務管理及風險預警機制,加快形成管理規範、風險可控、成本合理、運行高效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
(十一)負責政府投資項目資金管理,參與擬訂本區基本建設的有關政策;負責基建項目的財務管理和財政監督;參與基建項目評估和概算審查;負責基建項目的預算核定,資金運用情況的跟蹤、管理、監督;編制和落實本區土地收支基金預決算,加強土地收支預算執行情況管理。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黨群科
預算科(國庫科)
企業科
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科(區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
財政監督科(績效評價管理科)
行政事業財務科
會計事務管理科
基建科

現任領導

上海市普陀區財政局局長:黃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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