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數據共享實施辦法》是為進一步完善數據管理制度體系、深化公共數據規範治理和共享套用,上海市發布的實施辦法。
辦法以共享為原則,不共享為例外,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公共數據應當全量上鏈、上雲,充分共享。同時,鼓勵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通過公共數據共享套用,創新管理和服務方式,提升管理和服務水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公共數據共享實施辦法
- 發布城市:上海市
《上海市公共數據共享實施辦法》是為進一步完善數據管理制度體系、深化公共數據規範治理和共享套用,上海市發布的實施辦法。
辦法以共享為原則,不共享為例外,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公共數據應當全量上鏈、上雲,充分共享。同時,鼓勵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通過公共數據共享套用,創新管理和服務方式,提升管理和服務水平。
《上海市公共數據共享實施辦法》是為進一步完善數據管理制度體系、深化公共數據規範治理和共享套用,上海市發布的實施辦法。辦法以共享為原則,不共享為例外,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公共數據應當全量上鏈、上雲,充分共享。同時,鼓勵...
《上海市公共數據開放暫行辦法》是為促進和規範上海市公共數據開放和利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務水平、推動數字經濟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上海市政府結合實際,制定的辦法。2019年8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1號公布《上海市公共數據開放暫行辦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辦法發布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21...
《上海市公共數據和一網通辦管理辦法》已經2018年9月26日市政府第2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市長 應勇 2018年9月30日 辦法全文 上海市公共數據和一網通辦管理辦法 (2018年9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號公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為促進本市公共數據整合套用,推進“...
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公共數據上鏈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陳吉寧書記提出的“關於加快推動公共數據上鏈”的工作要求,切實做好我局公共數據的“可溯源、可信任、標準化”,構建“全程在鏈、全鏈可溯、全域可信”的數據管理模式,進一步賦能“兩張網”及數字政府建設,特制定此方案。一、工作目標 深化政務區塊鏈...
《上海市數據條例》由上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於2021年11月25日通過,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解讀 《上海市數據條例》共有10章91條,以促進數據利用和產業發展為基本定位,緊扣以規範促發展、以保護促利用的立法主線,聚焦數據權益保障、數據流通利用、數據安全管理三大環節,結合數字...
本市行政區域內公共信用信息的歸集、使用和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公共信用信息,是指由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及公共企事業單位、群團組織等,在其履行職責、提供服務過程中產生或者獲取的,可用於識別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信息主體)信用狀況的數據和...
上海市數據交易場所管理實施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防範和化解數據交易風險,規範本市數據交易場所的行為,推動數據要素依法有序流通和利用,構建健康、高效、活躍的數據要素市場,根據《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上海市數據條例》和《上海市交易場所管理暫行辦法》等,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
試行辦法 編輯 語音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監管信息共享管理試行辦法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高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公共管理和服務水平,推動自貿試驗區監管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簡稱“共享平台”)建設,促進監管信息共享,規範共享行為,根據有關法...
上海市法人信息共享與套用系統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依據)為了規範和促進法人信息的共享與套用,推動政務信息資源的最佳化配置,進一步提高本市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適用範圍)本市行政機關和有關單位通過上海市法人信息共享與套用系統提供、...
辦法全文 上海市“一網通辦”電子檔案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依據)為推進政務服務“一網通辦”,規範本市電子檔案管理,確保電子檔案真實完整、安全可靠、長期可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上海市公共數據和一網通辦管理辦法》,制訂本辦法。第二條(適用範圍)本辦法適用於本市各級行政機關、履行公共...
上海市綠化市容行業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辦法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為規範上海市綠化市容行業公共信用信息的歸集、報送、使用和修復等相關管理工作,健全本市綠化市容行業信用體系,根據《上海市社會信用條例》《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結合行業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適用範圍)本市行政...
加強電子證照數據歸集和質量管理,進一步提升歷史數據完整度、準確度以及增量證照的實時度。推動電子證照發證清單主動公開率超90%。拓展電子證照在金融、教育、醫療、文旅、市場監管等領域的套用,全年完成不少於30類場景落地。修訂《上海市電子證照管理暫行辦法》並重新發布,鼓勵部分有條件的社會主體參與電子證照運營推廣。...
本市鼓勵和引導各類市場主體通過上海數據交易所開展數據交易及相關活動。支持政府採購平台與上海數據交易所的交易平台實現互聯互通,實現合規數據產品目錄和定價信息共享,支撐政府部門基於政府採購平台一站式採購非公共數據產品。市經濟和信息化部門應當制定管理辦法,會同浦東新區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加強對上海數據交易所的監管...
為加快城市數位化轉型,規範本市電子證照管理與套用,促進和深化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城市運行“一網統管”改革,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根據《國務院關於線上政務服務的若干規定》《上海市數據條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促進和保障“一網通辦”改革的決定》《上海市公共數據和一網通辦管理辦法》和國家...
實施全面覆蓋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建立城鄉統一的醫保標準,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穩步拓展免疫接種、社區居民大腸癌篩查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標準。出台《上海市實物配租廉租住房租金標準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本市保障類住房供應和分配標準。發布《上海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標準(...
現將《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 2016年9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辦法 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快推動政務信息系統互聯和公共數據共享,增強政府公信力,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務水平,充分發揮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在深化改革、轉變職能、創新管理...
市經濟信息化、發展改革等部門應當加強算力基礎設施規劃,推動公共算力基礎設施建設,支持相關主體開展基於自主研發人工智慧專用計算架構的算力基礎設施建設與開放套用。市經濟信息化部門應當會同市發展改革、科技等部門制定公共算力資源供給辦法,建設公共算力資源平台,加強算力科學調度,通過算力獎勵、補貼與價格優惠等方式,為...
第一節基本要素第十三條市經濟信息化、發展改革等部門應當加強算力基礎設施規劃,推動公共算力基礎設施建設,促進算力基礎設施綠色低碳發展,支持相關主體開展基於自主研發人工智慧專用計算架構的算力基礎設施建設與開放套用。市經濟信息化部門應當會同市發展改革、科技等部門制定公共算力資源供給辦法,推動公共算力資源平台建設與...
本辦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2001年7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04號發布,根據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號修正並重新公布的《上海市公用移動通信基站設定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內容解讀 為對標城市數位化轉型和上海市科創中心建設需求,著眼構建“高速泛在、天地一體、雲網融合、智慧型敏捷、綠色低碳、安全...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行政機關、具有公共事務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組織(以下統稱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實施的公共數據共享和開放利用及其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電力、水務、燃氣、通信、公共運輸以及城市基礎設施服務等公共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實施公共服務以外的數據共享和開放利用行為,不適用本辦法。涉及...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54號 《上海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已經2021年8月16日市政府第13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長 龔正 2021年8月26日 辦法全文 上海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 (2021年8月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4號公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第二十條 稅費信息共享按照《上海市數據條例》《上海市公共數據和一網通辦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涉及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二十一條 信息使用部門對授權使用的共享稅費信息依法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將共享信息用於履行法定職責之外的用途,不得直接或變相提供...
上海市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健全上海市住房保障體系,規範發展公共租賃住房,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1〕45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部令第11號)、《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建保〔...
本市推進公共數據開放及大數據普惠金融套用,依法與金融機構共享市場監管、稅務、不動產登記、環保等政務數據和電力、供排水、燃氣、網路等公用事業數據,並依法保護商業秘密、個人信息。第五十條 本市扶持產業園區建設,推進產業與城市融合發展。相關政府部門根據需要在產業園區設立政務服務視窗。鼓勵各類產業園區的管理運營...
第一條 為規範公共數據採集、使用、管理,保障公共數據安全,促進公共數據共享、開放和利用,釋放公共數據價值,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務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廣東省公共數據管理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90號)等,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
健全本市婚姻人口數據分析和發布機制。注重發揮家庭家教家風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作用,完善婚姻親職教育工作機制,推進婚姻家庭輔導教育。推進本市婚姻家庭文化建設,建設上海孝親文化展示館,建成上海傳承家譜家訓服務平台。積極參與全國婚俗改革試點工作。建立健全婚介機構管理服務體系,修訂《上海市婚姻介紹機構管理辦法》。 ...
市標準化部門負責會同市大數據中心編制電子證照信息採集、制證簽發、共享套用等相關技術標準規範。市信息化、審改、檔案管理等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電子證照管理的相關工作。第五條(歸口管理)根據《上海市公共數據和一網通辦管理辦法》明確的市級責任部門(以下稱“市級責任部門”)負責落實、推進本系統電子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