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是為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經國務院同意提出的指導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19年5月9日印發,自2019年4月17日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
- 印發機關:國務院辦公廳
- 成文日期:2019年4月17日
- 印發日期:2019年5月9日
- 發文字號:國辦發〔2019〕15號
- 實施日期:2019年4月17日
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一般指本詞條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是為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經國務院同意提出的指導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19年5月9日印發,自2019年4月17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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