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評估報告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評估報告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評估報告》是2016年5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葉必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評估報告
  • 作者:葉必豐
  • 出版時間:2016年5月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ISBN:9787509387702
  • 定價:55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進行了全面的評估。全書的研究目標有兩方面:*一,《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沒有得到實施,有哪些實施措施?第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實施效果如何?以及政府信息公開的進一步改善還應該有哪些舉措?
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全面評估,得出的要點如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實施更多地取決於地方,省、自治區的實施積極性取決於需求。發達地區的公民對知情權的司法保護更為重視。被告多為與公民的基本利益高度關聯的機關。案件數量逐年上升,且上升速度不斷加快。原告的勝訴率極低並不斷下行,抗訴率極高並不斷上行。法院適用《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排前五位的條文是第21、2、24、17、13條。行政機關對申請給予了高度重視,答覆率、準時答覆率和以電子郵件方式答覆的比例都有所提高。《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良好實施反映了國務院對實施工作的強有力領導和地方政府的高度回響。

作者簡介

  葉必豐 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所長,兼任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上海市法學會行政法研究會會長,獲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入選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中宣部“文化名家”和中組織部“萬人計畫”等人才計畫,入選上海市教學名師、獲全國優秀教師寶鋼獎。獲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優秀成果二等獎(兩項),專著入選國家社科成果文庫。主攻行政法學,參與我國行政法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和話語體系的建設,集中研究行政法的理論基礎和行政行為的一般原理;策源區域法制協調研究,關注國家治理體系、地方自主權和行政民主;兼顧司法意義和治理意義的行政法。

圖書目錄

前 言 1
第一章 實施措施的統計分析 1
一、研究數據的檢索和處理 3
(一)研究數據的檢索 3
(二)研究數據的處理 6
二、《條例》實施概況 8
(一)國務院所屬機構實施概況 8
(二)省級人民政府實施概況 15
三、國務院所屬機構和省級人民政府的實施比較 19
(一)實施檔案的內容類型比較 19
(二)實施檔案法律位階的比較 22
四、《條例》的實施態勢 26
(一)各年份的整體比較 26
(二)實施態勢的地方作用 29
五、各地方的實施比較 33
(一)各地方的實施數據及實施積極性分析 33
(二)地方實施狀況與經濟發達程度分析 43
(三)地方實施狀況與需求關係 59
六、省級行政區的實施積極性分析 63
(一)省一級的實施有賴於省級職能部門的積極性 63
(二)較大的市實施《條例》更為積極和穩定 69
七、《條例》第37條的實施狀況 82
(一)數據的檢索 82
(二)對檢索結果的分析 86
(三)第37條實施的總體認識 89
本章小結 90
第二章 綜合性實施制度文本的分析 95
一、研究動機、樣本和思路 97
二、綜合性實施制度的總則 101
(一)綜合性實施制度總則簡表 101
(二)基於具體指標的分析 105
(三)基於總則的中央與地方比較 109
三、主動公開範圍 112
(一)綜合性實施制度主動公開範圍簡表 112
(二)基於具體指標的分析 115
(三)基於公開範圍的中央和地方比較 118
四、不予公開範圍 120
(一)綜合性實施制度不予公開範圍簡表 120
(二)基於具體指標的分析 123
(三) 基於不予公開範圍的中央和地方比較 125
五、主動公開方式 127
(一)綜合性實施制度主動公開方式簡表 127
(二)基於具體指標的分析 129
(三)基於主動公開方式的中央和地方比較 132
六、主動公開程式 134
(一)綜合性實施制度主動公開程式簡表 134
(二)基於具體指標的分析 136
(三)基於主動公開程式的中央和地方比較 139
七、依申請公開程式 140
(一)綜合性實施制度依申請公開程式簡表 140
(二)基於具體指標的分析 143
(三)基於依申請公開程式的中央和地方比較 145
八、監督與保障 147
(一)綜合性實施制度規定監督與保障簡表 147
(二)基於具體指標的分析 149
(三)基於監督與保障的中央和地方比較 151
九、各類規定的功能和影響因素 153
(一)各類規定的總體情況 153
(二)各類規定的功能 153
(三)各類規定的影響因素 154
本章小結 156
第三章 基於司法案例的評估分析 159
一、研究目的和方法 161
(一)研究目的 161
(二)研究方法 163
二、案件的省份分布與經濟發展程度 167
三、當事人信息的統計分析 174
(一)被告和公開義務機關 174
(二)原告 178
四、案件審理信息的統計分析 179
(一)案件審結時間 179
(二)終審法院的級別 181
(三)勝訴率和抗訴率 182
五、案例中爭點的統計分析 184
(一)總體分析 184
(二)二級指標的細化 188
六、案例中高頻法條的統計分析 191
(一)高頻法律依據 191
(二)《條例》中的高頻條款 192
(三)地方性規定的適用頻次 194
(四)上海市規定的高頻條款 195
本章小結 198
第四章 政府信息公開爭議的司法態度 201
一、公開與否的司法態度 203
(一)案例解讀和爭點歸納 203
(二)是否準確或真實的司法態度 204
(三)重複申請的司法態度 205
(四)不予重複提供的司法態度 208
二、政府信息構成的司法態度 210
(一)職責要件的司法態度 210
(二)存在要件的司法態度 212
三、公開範圍的司法態度 216
(一)應予公開的政府信息範圍 216
(二)政府信息公開的排除範圍 219
四、申請和公開的司法態度 227
(一)“三需要”的司法態度 227
(二)公開職責的司法態度 228
(三)公開方式的司法態度 231
五、依申請公開程式的司法態度 234
(一)申請程式的司法態度 235
(二)指導申請的司法態度 239
(三)處理申請的司法態度 241
(四)答覆期限的司法態度 245
(五)提供環節的司法態度 245
六、監督保障的司法態度 248
七、政府信息功能的司法態度 250
(一)政府信息的證據功能 250
(二)政府信息可受審查 253
本章小結 253
第五章 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的實驗報告 257
一、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實驗之一 259
(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概況 259
(二)行政機關的答覆過程 261
(三)各區級行政機關答覆情況的比較 266
二、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實驗之二 269
(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概況 269
(二)行政機關的答覆情況 271
(三)三個區域行政機關答覆情況比較 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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