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布楚條約(中俄尼布楚條約)

尼布楚條約

中俄尼布楚條約一般指本詞條

《尼布楚條約》,俄方稱“涅爾琴斯克條約”,是中國清朝沙皇俄國之間簽訂的第一份邊界條約,也是中國與歐洲國家締結的第一份國際條約。

雅克薩之戰後,中俄就東段邊界等問題進行交涉。1689年9月7日(康熙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俄歷創世紀年7197年8月28日),中方代表索額圖佟國綱等與俄方代表戈洛文等在尼布楚(今俄羅斯涅爾琴斯克)簽訂中俄《尼布楚條約》。

《尼布楚條約》以滿、俄和拉丁文三種文字簽訂,以拉丁文本為雙方共同簽署的正式的文本。條約規定:格爾必齊河額爾古納河外興安嶺為中俄東段邊界,烏第河地區為待議地區;兩國嚴禁越界入侵和收納逃人;兩國人民持有護照者可以過界往來,通商貿易。

《尼布楚條約》劃分了中俄兩國東部邊界,從法律上確立黑龍江烏蘇里江流域包括庫頁島在內的廣大地區屬於中國。

(概述內圖片:《尼布楚條約》拉丁文本原件影印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尼布楚條約
  • 外文名:英語:Treaty of Nerchinsk;俄語:нерчинский договор 
  • 別名:尼布楚界約、涅爾琴斯克條約
  • 簽約雙方大清帝國沙皇俄國
  • 簽約地點:尼布楚(今俄羅斯涅爾琴斯克市)
  • 簽約時間:1689年9月7日(格里曆) 
  • 中方代表:索額圖、佟國綱等
  • 俄方代表:戈洛文等
  • 主要內容:劃定中俄東段邊界,建立中俄貿易關係等
背景,中國清王朝,沙皇俄國,起因,簽約過程,輾轉周折,劍拔弩張,握手言和,文字版本,版本概述,正式拉丁文本,會議滿文本,會議俄文本,非正式文本,後續事件,經略北疆,中俄交往,蠶食鯨吞,影響,評價,爭議,條約性質,待議地區,“內鬼”疑雲,其他爭點,

背景

中國清王朝

努爾哈赤在建立後金以前,對黑龍江下游和烏蘇里江以東濱海地區進行過征剿和招撫,皇太極在此基礎上繼續擴大對黑龍江中上游及以遠地區的經營。1644年(順治元年)清軍入關,清王朝建立了全國政權。至1661年(順治十八年)南明永曆帝桂王朱由榔被俘而死,清王朝基本上統一了大陸,但國家的完全統一還遠未完成。康熙帝繼位之初,南方有日益坐大的三藩勢力;東南海上有台灣鄭氏抗清力量;在東北,沙皇俄國侵擾黑龍江流域已三十餘年;在西北,厄魯特蒙古準噶爾部上層分裂勢力日益囂張,其影響波及喀爾喀蒙古、內蒙古、青海和西藏。總之,各種分裂勢力仍然存在,嚴重威脅著清王朝的統治和國家的統一。
康熙帝親政後,平定三藩之亂統一台灣,國內局勢漸漸穩定。在這個過程中,東北邊境事務也被提上日程。
尼布楚條約
清前期北部和東南形勢

沙皇俄國

沙俄原本為歐洲國家,不與中國接壤。從16世紀後期沙皇伊凡四世時開始,俄羅斯開始對西伯利亞遠東的擴張殖民過程。1648年(順治五年),俄國人抵達了堪察加半島和現今所稱的白令海峽,完成了向太平洋推進的探險。1651年(順治八年),他們又進抵了貝加爾湖,修築了伊爾庫次克城。17世紀中期起,在以哈巴羅夫為代表的沙俄侵略者的入侵黑龍江流域過程中,中國邊境少數民族的反抗逐漸發展為中俄兩國政府間的正面衝突。俄國也向中國派出過多批使節,但因禮節爭端以及國家利益衝突,未能充分完成使命。
在對外擴張的同時,俄羅斯君主專制和中央集權也在加強,在向真正意義上的大帝國轉變,但其政局仍時有激烈動盪,這種狀況由留里克王朝延續到羅曼諾夫王朝。1682年(康熙二十一年),年幼的彼得一世繼位,名義上與多病的兄長伊凡五世共治,實則權力掌握於索菲亞公主之手,直到彼得於1689年(康熙二十八年)8月發動政變奪取實權。
尼布楚條約
中俄在黑龍江流域的軍事衝突

起因

1658年(順治十五年),葉尼塞斯克的總督帕休可夫(Pashkov)到達黑龍江的支流石勒喀河,築尼布楚(尼爾臣斯克)城。1666年(康熙五年),一名流亡的波蘭人啟爾哥布斯基(NikitorChernigovskii)修築了阿爾巴津(雅克薩)要塞,他在1669年(康熙八年)獲沙皇委命為總管,此後沙俄進一步向中國東北地區深入。而平定三藩之亂後,康熙帝亦留心東北形勢,與臣子商討攻取雅克薩這一戰略要地以及經營東北的方略。
1685年(康熙二十四年),清康熙帝派將軍朋春起兵三千人直抵雅克薩,6月23日(五月二十二日)致書俄軍勸退,被拒。清軍經過部署,於6月26日(五月二十五日)攻入雅克薩,俄軍頭目阿列克謝·托爾布津投降。之後清軍撤軍而俄軍捲土重來。
尼布楚條約(中俄尼布楚條約)
中俄雅克薩之戰
1686年(康熙二十五年),薩布素、郎談、班達爾善、馬喇等人率兵2400人再攻雅克薩並圍城。經過幾個月的戰鬥,托爾布津被擊斃,俄軍傷亡慘重,雅克薩城指日可下。這就迫使沙皇政府“乞撤雅克薩之圍”,康熙帝傳令前線薩布素等撤圍雅克薩之兵,任城內俄軍出入。該戰為《尼布楚條約》的談判和簽訂創造了條件。
尼布楚條約(中俄尼布楚條約)
百科x混知:圖解雅克薩之戰

簽約過程

輾轉周折

夭折的色楞格談判
1686年(康熙二十五年)1月,俄方談判外交使團組成,以戈洛文為全權大使,弗拉索夫為副使。2月5日(中歷一月十三日,俄歷1月26日)從莫斯科啟程,衛兵多達500人,270車彈藥糧草,在路過托博爾斯克時,又增哥薩克騎兵、步兵、火槍手、龍騎兵1400人以上,總人數超過2000人,四分之三為軍事人員。
1688年5月30日(康熙二十七年五月初二日),中國對俄談判團也自北京出發,前往色冷格(色楞格斯克),與沙俄使臣戈洛文談判。談判團由領侍衛大臣索額圖、都統佟國綱、尚書阿喇尼、左都御史馬齊、護軍統領馬喇以及漢官張鵬翮、陳世安等人組成,前往尼布楚的衛戍人員,有八旗前鋒兵200人,護軍400人,火器營兵200人。康熙欽定,其“忠貞可靠和足資信賴”的宮中耶穌會士,葡萄牙裔的徐日升(Thomas Pereira,1645—1708)和法裔的張誠(Gerbillon Jean Franois,1654—1707)隨團前往。關於談判方針,康熙帝同意了索額圖提出的建議,諭示談判底線:
第一,尼布楚、雅克薩、黑龍江上下,及通此江的一江一河,皆為中國之地,不能拱手送給俄國人。
第二,俄國必須遣返將叛逃的達斡爾族首領根特布爾。
同年7月(農曆六月),索額圖等使臣行至喀爾喀地方時,正值準噶爾領袖噶爾丹大舉侵犯喀爾喀蒙古,道路被阻,便退回了北京
尼布楚談判的啟動
1689年(康熙二十八年),經中俄兩國代表重新商定,談判地點改在尼布楚。6月13日(四月二十六日),索額圖等人在出發前向康熙帝奏陳:“尼布潮(楚)、雅克薩既系我屬所居地,臣等請如前議,以尼布潮為界,此內諸地均歸我朝。”康熙帝熙考慮到噶爾丹正在進攻喀爾喀,希望儘早與沙俄劃定國界,騰出手來對付噶爾丹,故出了重大讓步,又指示:“今以尼布潮為界,則鄂羅斯遣使貿易無棲托之所,勢難相通。爾等初議時,仍當以尼布潮為界。彼使者若懇求尼布潮,可即以額爾古納為界。”
此後,索額圖率領包括傳教士徐日升、張誠在內的清朝使團啟程前往尼布楚,經過兩個多月的艱苦跋涉,7月31日(六月十五日),中國使團先於俄國人抵達尼布楚對面,據《張誠日記》描述,先行抵達的中國水軍將艦船停泊江邊,水兵在岸上安營紮寨,計有3000餘人,與中國外交使團同時抵達的陸軍約有1400人,加上索額圖的親兵800人和夫役,差不多有9000—10000人,還有駱駝3000—4000頭,馬15000匹等。
8月19日(七月初五),戈洛文率領俄國使團抵達尼布楚,同日戈洛文差人面見索額圖,要求,第一,談判的地點由俄方擬定,第二,談判時,雙方所配備的警衛人員各不得超過300人。20日(七月初六),中方代表同意俄方選定地點和警衛人數,但強調,警衛人員除除佩刀之外,不得攜帶任何武器。中俄達成協定,中俄代表各自攜帶260名佩刀警衛入場,雙方士兵相互搜查,防止暗藏其他兵器,之後他們後退一定距離布列崗哨。但後來,戈洛文自己在《出使報告》中承認,俄方派出的警衛中有哥薩克火槍兵,他們雖然未持槍枝,卻身藏數枚手榴彈。戈洛文還命令,留在尼布楚城裡的士兵,在談判期間,每日子彈上膛,刺刀出鞘,嚴陣以待。
尼布楚條約(中俄尼布楚條約)
沙俄主要談判代表戈洛文

劍拔弩張

中俄代表團正式談判是從1689年8月22日至9月7日(康熙二十八年七月初八日至二十四日)舉行。十六天中,雙方代表坐在一起談判只有前兩天和最後一天,其餘都是會下個別商議。
尼布楚條約(中俄尼布楚條約)
十七世紀末的尼布楚
8月22日(七月初八),中俄尼布楚劃界談判,在兩座緊連在一起的大帳篷里開始,這座帳篷距離雙方的駐地距離均等,為5華里。第一天談判,開局便火藥味十足,戈洛文譴責中國突然發兵俄羅斯,挑起邊境事端。中方欽差大臣索額圖,則歷數俄國入侵中國的犯罪行徑,正告戈洛文,雅克薩、貝加爾湖以東以及蒙古等全部領土,自古屬於中國。雙方第一天,都未亮出底牌,而是反覆旁敲側擊,相互深淺,探查簽約底線。
8月23日(七月初九),兩國代表繼續會晤,戈洛文提出以黑龍江為界,黑龍江以北劃歸俄國,黑龍江以南歸屬於中國。索額圖駁斥他說,黑龍江兩岸皆為中國領土,俄國強占領了中國土地,他要求俄國歸還尼布楚和雅克薩等地。他另提出以勒拿河和貝加爾湖作為國界。戈洛文對此極力反對和詆毀。幾經爭執,戈洛文僅表示願把邊界劃到牛滿河,索額圖就急於說出應以尼布楚為界,讓一大步。但戈洛文仍不接受,還在尼布楚哨卡增派300名火槍手,進行武力恫嚇,並以停止談判相挾,談判陷入危機。
中方提出的劃分俄國新占領的西伯利亞與毗鄰的喀爾喀之間的邊界問題,戈洛文則藉口沙皇並無指示,且喀爾喀已為噶爾丹占領,清朝無資格與俄國談判此問題,予以拒絕。由於俄國的這一態度,清方不得不放棄與俄國談判清俄中段邊界的打算。噶爾丹入侵喀爾喀雖然使清政府在尼布楚談判中處境被動,但俄方也並非沒有不利之處。首先是俄國在西伯利亞兵力不足,其次喀爾喀部大量南遷,使俄國看到蒙古的人心所向。
8月24日(七月十日),兩國談判的氣氛進一步惡化。戈洛文繼續自己的外交攻勢,他見中方反對他的劃界方案,他一邊繼續反對中方的建議,一邊採取欲擒故縱法,宣稱休會,希望兩國代表簽署“散會聲明書”,但遭到中方拒絕後,戈洛文又下令增派300名俄國火槍手,加強尼布楚城防,同時送信給雅克薩哥薩克,命其備戰並搶收的莊稼。
8月25日和26日(七月十一日、十二日),索額圖派耶穌會士張誠見戈洛文,告知中方再次讓步,即以石勒喀河的格爾必齊河為界。27日(十三日),徐日升也見了戈洛文,俄國人表示,即使中方如此讓步,俄國人依舊不願放棄雅克薩,徐日升拂袖而去。當日,索額圖下令對岸沿江待命的清軍渡河,一面封鎖尼布楚,一面出兵500人重新包圍雅克薩,且毀掉哥薩克城外的莊稼。
這時,尼布楚周圍的布里亞特和溫科特等族居民,不堪忍受沙皇的統治,爆發了抵抗俄軍的起義。大約有600—700名喀爾喀蒙古人對俄國占領下的尼布楚發動了進攻,欲投奔清政府使團,尼布楚周圍的布里亞特人由於不堪忍受沙皇的殘暴統治,紛紛起義,並要求與清朝使團聯合進攻尼布楚。

握手言和

索額圖的軍事調遣和地方部族起義,終於讓戈洛文坐不住了,他既擔心與中國再發生戰爭,更害怕談判破裂,回莫斯科交不了差。8月27日(七月十三日)當夜,俄國使者代表再來中國營地探查虛實,8月28日(七月十四日),張誠應戈洛文之邀,前往尼布楚城內與俄方主要代表見面,俄方表示,他們基本同意中方的劃界建議。再加上俄國為奪取黑海出海口正與奧斯曼帝國作戰,也不能兼顧東方。以上因素促使戈洛文不再猶豫。
1689年9月7日(康熙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俄歷創世紀年7197年8月28日),中俄雙方舉行隆重的簽字儀式,索額圖和戈洛文先在條約上籤字、蓋章,然後宣讀誓詞,相互交換條約。這個條約就是《尼布楚議界條約》。為表示慶賀,雙方互贈禮品,還舉行了酒宴。
《尼布楚條約》是中國與外國劃定邊界的第一個近代主權國家間的條約。簽訂這個條約的中國政府是清朝,但使用的國名是中國。比如中國首席代表索額圖的全銜是:“中國大聖皇帝(dulimbai gurun i enduringge hūwangdi)欽差分界大臣議政大臣領侍衛內大臣”,就是說,他是中國皇帝欽差,行使中國主權。《尼布楚條約》對疆界劃分與兩國人民歸屬的稱謂,使用的是“中國”與“中國人”來稱呼。這是以國際條約的形式第一次將“中國”作為主權國家的專稱。
尼布楚條約(中俄尼布楚條約)
簽訂《尼布楚條約》(璦琿歷史陳列館蠟像,喝咖啡De熊貓攝)

文字版本

版本概述

《尼布楚條約》原件使用拉丁文、俄文、滿文文本,載俄國外交部整理的《俄華條約集》(排印本,Сборник договоров России сКитаем. 1689-1881 гг.)。其中,俄方保存的拉丁文本、滿文本原件以及戈洛文報告書中記錄的俄文本內容的影印件,均載《十七世紀俄中關係》一書。三種文本在《中俄邊界條約集》和主要由清史學者戴逸執筆的《1689年的中俄尼布楚條約》等著作中均有漢譯本。
除上述三種尼布楚和談會議原本外,《尼布楚條約》還有由中方譯員張誠、徐日升在各自日記中記錄的文本,以及若干早期漢譯本和其他文字的譯本,等等。各版本差異簡述如下:
關於額爾古納河一段
俄文本中有額爾古納“河源”字樣,正式的拉丁文本和其他文本里都沒有,應以正式文本為準。
關於烏第河(英:Uda;俄:Уда)一段
清史學者戴逸教授認為,尋繹文意,除俄文本中把烏第河說成“俄國所屬”,據為俄國所有,並無根據外,其它文本和正式的拉丁文本實際上是並不矛盾的。正式文本中無“以南”、“以北”的字樣,是籠統的寫法,而滿文本是詳細的寫法,更具體指明了這片未定界的位置,至於《實錄本》和徐元文漢文本,則是在譯成漢文時省略了這一條。不過,學者劉遠圖有不同看法,參見本詞條“待議地區”部分。無論如何,清政府是一直承認這片土地是未定界,它在1727年的《中俄恰克圖界約》中公開地申明了這點。
關於刻碑一段
正式拉丁文本規定以漢、俄、拉丁文刻碑,作為永久性的界標。俄文本中僅說:中國方面“如若在國境建立碑碣,刻寫條文,以資紀念,亦可任便辦理”。
關於譯名
由於各種文本用不同的文字寫成,因此譯名出現了差異。如拉丁文本和滿文本中的薩哈連烏拉,在漢文本中作黑龍江、俄文本中作石勒喀河;又如滿文本、漢文本中的石大興安嶺,在拉丁文本、俄文本、法文本中作石山。這一類差異不會對條約的解釋產生任何誤解。

正式拉丁文本

當時會議上中俄雙方各用拉丁文繕寫條約,共同簽字蓋章,互相交換,這一文本是由中方繕寫交給俄方的一份。下有中國政府七個談判代表的滿文簽字,蓋有“鎮守黑龍江等處地方將軍”的印章。俄方代表則按西方習慣,用蠟油蓋章。所以俄方蓋章處只剩下兩團污跡,圖章已看不清楚。條約全文共有六條。
正式的拉丁文本是在滿文和俄文本的基礎上產生的,但並不是單純的譯本,而是進一步談判、妥協的結果,是雙方經過爭論和進一步妥協,然後修改、潤色,最後形成的定本。它和滿文本、俄文本都不完全相同。個別問題上的爭執已經消除,而在分條、順序方面則照顧了中俄雙方的提法。如禁止越界入侵的規定,照顧中方的寫法,不把這個規定單獨列條,而歸併在第二條內。又如,不索還訂約以前的逃人和兩國往來貿易的規定雖按照俄文本的寫法,單獨列條,但並沒有放在優先的順序上。
拉丁文本的全部內容,以至分條,順序、措詞都是兩代表國共同同意的。由於會談的最後階段,對於條約文字的修改、潤色、寫定很倉促,正式文本寫定以後,雙方並沒有把原來起草的滿文稿本和俄文稿本再和正式文本逐條逐字地核正改定,或者只作了大體上的修改就作為會議上的副本而彼此交換。所以,這三種文本雖然在基本內容上是一致的,而個別問題以及分條、順序、措詞上存在著差異。
儘管《尼布楚條約》的各種文本存在著差異,但拉丁文本是最後的定本,是經過兩國代表團簽字互換的正式文本,具有充分的法律效力,各種文本中的一切差異都應以正式的拉丁文本為準。
中國大皇帝欽差分界大臣領侍衛內大臣議政大臣索額圖,內大臣一等公都統舅舅佟國綱,都統郎談,都統班達爾善,鎮守黑龍江等處將軍薩布素,護軍統領瑪喇,理藩院侍郎溫達;俄羅斯國統治大俄、小俄、白俄暨東、西、北各方疆土世襲獨裁天佑君主約翰·阿列克歇耶維赤及彼得·阿列克歇耶維赤欽差勃良斯克總督御前大臣費岳多·鄂斯塔斐耶維赤·烏拉索夫,總主教謝門·克爾尼次克,於康熙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兩國使臣會於尼布楚城附近,為約束兩國獵者越境縱獵、互殺、劫奪滋生事端,並明定中俄兩國邊界,以期永久和好起見,特定條款如左:
一、以流入黑龍江之綽爾納河,即韃靼語所稱烏倫穆河附近之格爾必齊河為兩國之界。格爾必齊河發源處為外興安嶺,此嶺直達于海,亦為兩國之界:凡嶺南一帶土地及流入黑龍江大小諸川,應歸中國管轄;其嶺北一帶土地及川流,應歸俄國管轄。惟界於興安嶺與烏第河之間諸川流及土地應如何分劃,今尚未決,此事須待兩國使臣各歸本國,詳細查明之後,或遣專使,或用文牘,始能定之。又流入黑龍江之額爾古納河亦為兩國之界:河以南諸地盡屬中國,河以北諸地盡屬俄國。凡在額爾古納河南岸之墨勒克河口諸房舍,應悉遷移於北岸。
二、俄人在雅克薩所建城障,應即盡行除毀。俄民之居此者,應悉帶其物用,盡數遷入俄境。
兩國獵戶人等,不論因何事故,不得擅越已定邊界。若有一、二下賤之人,或因捕獵,或因盜竊,擅自越界者,立即械繫,遣送各該國境內官吏,審知案情,當即依法處罰。若十數人越境相聚,或持械捕獵,或殺人劫略,並須報聞兩國皇帝,依罪處以死刑。既不以少數人民犯禁而備戰,更不以是而至流血。
三、此約訂定以前所有一切事情,永作罷論。自兩國永好已定之日起,嗣後有逃亡者,各不收納,並應械繫遣還。
四、現在俄民之在中國或華民之在俄國者,悉聽如舊。
五、自和約已定之日起,凡兩國人民持有護照者,俱得過界來往,並許其貿易互市。
六、和好已定,兩國永敦睦誼,自來邊境一切爭執永予廢除,倘各嚴守約章,爭端無自而起。
兩國欽使各將繕定約文籤押蓋章,並各存正副二本。
此約將以華、俄、拉丁諸文刊之於石,而置於兩國邊界,以作永久界碑。
康熙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按:《中俄邊界條約集》並有俄曆日期及地點,但原文並無。
尼布楚條約(中俄尼布楚條約)
尼布楚條約確立的中俄邊界示意圖

會議滿文本

這是會議上由中方繕寫交給俄方的文本,有中方簽字蓋章,但無俄方簽字蓋章。全文共八條,比正式文本多兩條,正式文本的第一條,在滿文本中分成第一、第二條;正式文本中第二條在滿文本中分成第三、四條。
比較各種文本的差異,可以約略地看出條約文字形成的整個過程,以及中俄雙方在條約最後寫定以前,仍在就個別問題和條約的分段、順序方面進行爭執。當中俄雙方在談判中就條約基本內容和邊界走向達成協定以後,兩國代表團各自用滿文和俄文起草了條約的草稿,這是滿文本和俄文本的由來。關於邊界的劃分和雅克薩的歸屬,是談判的主要問題,因此,滿文本和俄文本的第一、二、三條都首先反映了這一談判的主要內容,第四條以下,雖然大體上亦有協定,但並沒有進行充分討論。
尼布楚條約(中俄尼布楚條約)
《尼布楚條約》滿文本
中國大聖皇帝欽差分界大臣議政大臣領侍衛內大臣索額圖,內大臣都統一等公國舅佟國綱,都統郎談,都統班達爾善,鎮守黑龍江等處將軍薩布素,護軍統領瑪喇,理藩院侍郎溫達,會同俄羅斯察罕汗欽差全權大臣內大臣勃良斯克總督費岳多・阿列克謝耶維赤・柯羅文等於康熙二十八年乙巳七月二十四日在尼布楚地方為約束兩國獵戶宵小越境打牲彼此劫殺滋生事端,並明定中俄兩國邊界以期永久和好,共同議定:
一、將由北流入黑龍江之綽爾納即烏魯木河附近之格爾畢齊河為界,沿此河源之石大興安嶺至海,凡嶺陽流入黑龍江之河溪,盡屬中國;其嶺陰河溪,悉屬俄羅斯。惟烏第河以南,興安嶺以北,中間所有地方河溪,暫行存放,俟各自回國察明後,或遣使,或行文,再行定議。
一、將流入黑龍江之額爾古訥河為界,南岸屬中國,北岸屬俄。其南岸墨勒克河口現有俄羅斯廬舍,著徙於北岸。
一、雅克薩地方俄羅斯所築城垣,盡行拆毀,居民諸物,悉行撤回察罕汗處。
一、已定疆界,兩國獵戶不得越過。如有一二霄小,私行越境打牲偷竊者,拿送該管官,分別輕重治罪。此外十人或十五人合夥持械打牲殺人劫物者,務必奏聞,即行正法。其一二人誤犯者,兩國照常和好,不得擅動兵戈。
一、除從前一切舊事不議外,中國現有之俄羅斯人,及俄羅斯國現有中國之人,免其互相索還,著即存留。
一、兩國既永遠和好,嗣後往來行旅,如有路票,聽其交易。
一、自會盟日起,逋逃者不得收納,拿獲送還。
一、兩國大臣相會,議定永息兵戈、永遠和好之處,奉行不得違誤。
照此各將繕定文本蓋印互換,又以滿文、俄羅斯文、拉丁文刊之於石,置於兩國交界之處,永為標記。

會議俄文本

這是會議上俄方繕寫的文本,有俄方簽字,但無中方的簽字和印章。共六條,分段和正式文本亦有差異,正式文本的第一、二條,在俄文本中分作第一、二、三、六條,而正式文本中第三、六條,在俄文本中卻被省略歸併了,故俄文本仍為六條。
滿文本和俄文本的差異,反映了兩國代表團在談判中強調的重點不同:中國方面,著重於防止俄國的再次入侵,所以滿文本中把今後不得越界入侵的規定,突出地單獨列在前面,而俄文本中這一規定卻歸併在最後一條內;俄國方面不肯交出根特木兒的家族,它又把商業利益看得非常重要,所以把不索還訂約以前逃人及兩國來往貿易的規定列在最前面。這種分段和排列順序的差異,反映了兩國的要求和強調重點不同。
關於簽約時間,俄文本按當時行用的俄歷表述為“創世後7197年8月27日”;當代也有一些中文出版物按彼得一世改歷後的俄曆紀年方式轉寫為“俄歷1689年8月27日”,但這並不是俄文本的原貌。需要注意的是,俄歷在17世紀比格里曆晚10天,因之,“創世後7197年8月27日”這一日期對應的格里曆日期為公元1689年9月6日,對應的中曆日期為康熙二十四年七月二十三日,比《尼布楚條約》的正式拉丁文本所署日期要早一天。另外,由於俄方起草的俄文約本原件在換約時交給了中方代表,故俄方檔案中收錄的並非原件,而是戈洛文報告書中的文本。
俄羅斯國統治大俄、小俄、白俄諸地及東、西、北各方國土封地世襲獨裁天佑君主約翰・阿列克謝耶維奇、彼得・阿列克謝耶維奇欽差全權大臣內大臣勃良斯克總督費奧多爾・阿列克謝耶維奇・柯羅文,內大臣伊拉脫穆斯克總督伊凡・鄂斯塔婓耶維奇·伏拉索夫,教士(一譯“秘書官”謝苗・克爾尼茨基;亞洲國家君主、中國大聖皇帝(一譯“大亞細亞各地專制獨裁君主,由博格德賢臣輔佐的執法者、中國黎民社會和光榮的維護者、博格德的和中國的當今博格德汗殿下”欽差分界大臣議政大臣領侍衛內大臣索額圖,內大臣一等公都統舅舅佟國綱,都統郎琰等,在尼布楚附近會聚,共同議定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
將在綽爾納河附近向下流入石勒喀河左岸之格爾必齊河定為兩國之邊界。
自此河源之石頭山起,順該山之嶺脊直至於海:凡山南流入阿穆爾河之大小河流,均屬大清國。
山北所有河流,均屬俄羅斯國。俄國所屬烏第河和大清國所屬靠近阿穆爾河之山嶺之間所有入海河流及其間一切土地,因欽差全權大臣未得劃分此等土地之沙皇旨意,應暫行存放,俟兩國使臣歸國後,兩國皇帝願意劃分之時,或遣使臣,或行文書,再行議定。
第二條
將流入阿穆爾河之額爾古納河為界:左岸所有土地直至河源皆屬大清國;右岸所有土地皆屬俄羅斯國,額爾古納河南岸所有房舍應遷移至該河對岸。
第三條
俄羅斯國所築阿爾巴津城應盡行拆毀,所居俄羅斯人民及切軍用與他種物品,均應撤回俄境,不得稍有存留,致受損失。
第四條
兩國訂立本和約之前,逃往中國之俄羅斯人及逃往俄羅斯國之中國人(一譯“不論由沙皇陛下境內逃往中國或由博格德汗殿下境內逃往俄國的人”,雙方不再互相索還。訂約之後,所有兩國越境者,應立即送還兩國邊界督軍,不得收留。
第五條
兩國今既永修和好,嗣後兩國人民如持有準許往來路票者,應準其在兩國境內往來貿易。
第六條
從前兩國沿邊人民一切爭端概作罷論,不得報復。和好既定之後,如有兩國漁獵人等私自越界劫盜、殺人,應即捕送該管邊界督軍,嚴加懲處;如聚眾合夥劫盜、殺人,務必捕送邊界督軍,處以死刑。不得因兩國邊界人民(一譯“兩國不得因此或因邊民犯罪而”輕起戰端和發生流血。遇有此種情事,應行各自奏明(一譯“應將此類糾紛以及系何方屬民所為等情奏明兩國君主”,以書信和平議結。
中國皇帝對於此項界約,如欲在國境建立碑碣,刻寫條文,以資紀念,亦可任便辦理。
創世後7197年8月27日在俄屬達呼爾地方訂立。
本約經安德烈・貝洛鮑茨基親筆繕寫,並繕成拉丁文。
秘書費奧多爾・蒲羅托波夫逐頁簽字付署。

非正式文本

耶穌會傳教士葡萄牙人徐日升擔任中俄談判中的譯員。他在日記中用拉丁文記錄了條約全文,共六條,與正式的拉丁文本幾乎完全相同,僅正式文本第三條下半段遣還逃亡者的規定,在徐日升文本中寫入第四條的上半段。
談判中另一譯員、法國傳教士張誠在日記(即《張誠日記》)中用法文記錄了條約全文。共七條,與徐日升文本相近,但徐本中的第四條,在張本中分為兩條。
這是會議後,清政府根據滿文本譯出的,載於《清康熙實錄》,卷一四三,第16至17頁。《平定羅剎方略》、《大清一統志》等書所載均為實錄本,共七條,譯成漢文時省略了烏第河未定界一段和滿文本中第八條“永遠和好之處,奉行不得違誤”等語。
《尼布楚條約》簽訂後的第二年,清政府準備樹立界碑,用漢、滿、蒙、拉丁、俄五種文字將條約刻在碑上。刻碑漢文是由大學士徐元文根據《實錄本》潤色寫定,前有徐元文所寫序言。《清朝通志》《清朝經世文編》《中俄約章會要》所載即為徐元文漢文本,共六條,其中《實錄本》的第七條被合併於第五條中。
19世紀初,西清從黑龍江當地人處得到一個條約的滿文本,據以譯成漢文,載於西清著《黑龍江外記》一書中,共八條,內容與滿文本符合。
《尼布楚條約》除上述文本外,還有:《俄中兩國外交文獻彙編(1619—1792年)》收錄的“中方交予俄方的文本”,《聖武記》收錄的漢文本,根據俄文本譯出的德文本,等等。
《海關中外條約》中同時收錄有《尼布楚條約》的漢文本、法文本、英文本;近現代學者蔣廷黻認為該漢文本錄自《通商約章類纂》、亦即界碑文字版,而法文本則來自張誠的日記,蔣廷黼並依據該法文本又另外翻譯了一個漢文本。此外還有一些譯本,本詞條不再一一備述。

後續事件

經略北疆

《尼布楚條約》簽訂後,清政府於次年(1690年,康熙二十九年)曾由巴海組織大規模巡邊,一路隊伍曾遠抵雅庫茨克。此後清廷組織的東北巡邊,按照巡邊範圍的不同,一般分為一年巡邊和三年巡邊;此外,還有特別委派的巡邊活動,如1851年(鹹豐元年)時任呼倫貝爾佐領的敖拉·昌興就曾受清廷委派,巡察了額爾古納河、格爾必齊河及烏第河源。清政府並曾在東段邊界上樹立若干塊界碑,據劉遠圖統計,共六塊,其中包括巴海巡邊期間樹立的威伊克阿林界碑。根據學者羅明的觀點,從管理機構的設定、防衛力量的加強,以及對邊界和邊境地區的管理、對東北各族的管轄等方面看,在《尼布楚條約》簽訂後清政府對東北黑龍江流域和烏蘇里江以東地區的管轄大大加強了。例如清政府也幾度在東北實行招墾政策。儘管如此,清政府斷斷續續、或松或嚴的東北封禁政策和柳條邊的管理,還是給東北邊防造成了消極影響。
另一方面,隨著《尼布楚條約》的簽訂和俄羅斯問題的暫時消除,康熙轉而著手解決厄魯特問題,三征噶爾丹,經過烏蘭布通之戰(1690年)、昭莫多之戰(1696年)等,重創了準噶爾汗國的勢力,噶爾丹亦死去。
尼布楚條約(中俄尼布楚條約)
《尼布楚條約》確立的中俄東段邊界

中俄交往

1693年(康熙三十二年),以伊德司(E.Izbrandt)為首的俄國使團爭取到中國方面的同意,每三年派一次商隊前來北京。商隊規模限定在200人以內,在北京逗留時間限制為80天;無論他們的貨物是進口貨還是出口貨,都免收關稅。在1698—1718年(康熙三十七年至五十七年)間,共有十支這樣的商隊前來。
清朝方面,孤立準噶爾汗國策妄阿拉布坦,也派圖理琛等出使俄國,聯絡與策妄有深刻矛盾的該部首領阿玉奇汗。使團自1712年(康熙五十一年)出發,1715年(康熙五十四年)返回。

蠶食鯨吞

中俄《尼布楚條約》的訂立,使中國東北邊疆獲得了一個較長久的安寧。但是,俄國從來沒有放棄侵占黑龍江地區的野心。中俄《尼布楚條約》簽訂後不久,沙皇彼得一世就叫嚷“俄國必須占領涅瓦河口、頓河口和黑龍江口”;俄國女皇葉卡捷琳娜二世公然要把奪取黑龍江作為俄國“遠東政策的中心”;沙皇尼古拉一世上台後,發誓要“實現他的高祖父和祖母的遺志”。在沙皇的旨意下,俄國軍政界“收復黑龍江”的叫囂日甚一日。到沙皇亞歷山大二世在位時,1858年(鹹豐八年)的《璦琿條約》和1860年(鹹豐十年)的《北京條約》取代《尼布楚條約》,改變了俄國和中國的疆界,雅克薩城也最終為俄羅斯割占。
尼布楚條約(中俄尼布楚條約)
俄國割占中國東北領土示意圖

影響

《尼布楚條約》以近代主權國家之間的條約形式,從法律上確定外興安嶺以南、黑龍江和烏蘇里江流域、包括庫頁島在內的廣大地區,都是中國的領土,中國對其享有充分的主權。這並非古代粗淺的勢力範圍劃分,而是受國際法和國際公約保護的領土主權。這遏止了俄國繼續向南擴張,維護了中國領土主權完整。來自西方的國際法在《尼布楚條約》的談判和簽訂的過程中發揮了作用;儘管如此,國際法學說在中國卻並沒有得到進一步的探討,直到林則徐組織翻譯西方國際法著作、尤其是丁韙良出版《萬國公法》之後。
根據此條約,俄國全部占領黑龍江流域的陰謀破產,但與大清帝國建立了貿易關係。此後中俄兩國東段邊境地區相對穩定,兩國人民和平往來,貿易得到很大的發展。
尼布楚條約(中俄尼布楚條約)
康熙帝畫像

評價

伏爾泰:①最後,這兩個國家都較好地了解到了他們真正的利益所在。康熙帝寧願要帶來實惠的和平與貿易,而不要徒勞無益的戰爭。②俄國人付出的代價只是讓出一個修建在邊界線以外的小堡壘。③這種貿易活動使雙方都受益獲利。
尼古拉·班特什-卡緬斯基(Н.Бантыш-Каменский):假若戈洛文遵照陛下諭令趕赴邊境前去阿爾巴津,中國人就未必敢逼近涅爾琴斯克,因而就可望以阿爾巴津為界。對這一延誤,儘管他百般辯解,也不能辭其咎。
魏源:時察罕汗已卒,新察罕汗嗣立,知中國東方距已遼遠,且限以行國,非若西北之西費雅(瑞典)、西南之圖里雅(土耳其),近在肘腋,所必爭也……始與我大臣索額圖等會議於黑龍江……於是東北數千里化外不毛之地,盡隸版圖。
張之洞:前代黷武之朝殘民以逞,本朝武功無過康熙、乾隆兩朝,其時逞其兵力,何求不得?然雅克薩既下而界碑定,恰克圖交犯而商市開,越南來朝而即赦其罪,浩罕畏威而不利其土······是曰戢兵,仁政十二也。
加斯東·加恩(G. Cahen,法國學者):尼布楚條約的後果不久就清楚地顯現出來了:中國方面是消滅了厄魯特人,俄國方面則是發展了對華貿易。
蔣廷黻:《尼布楚條約》在我國方面所注重的是劃界,在俄國方面所注重的是通商。雙方均達到了目的,故此約得實行一百六十餘年。照這約,不但黑龍江、吉林及遼寧三省完全是中國的領土,即現今俄屬阿穆爾省及濱海省也是我國的領土。······吾國當時所以能得此成績,一則因為俄國彼時在遠東國力之不足,關於遠東地理知識之缺乏及積極開拓疆土之不感需要;一則因為康熙帝處置此事之得法,軍事上有充分之準備,而外交上又替俄國留了餘地。其結果不但保存了偌大的疆土,且康熙朝我國在外蒙古的軍事曾未一次受俄國的牽制。"以往所有的爭執,無論其性質如何,今以後永遠忘記不計。"這是條文的第三款。這一層完全做到了:中、俄兩民族曾未因17世紀的衝突而懷舊怨。關於將來,此約雖未永久有效,基督徒雖亦不計"無所不能的上帝"的監誓而不守信,但確立了一百五十多年的和好及友誼的基礎。在國際條約中,《尼布楚條約》算得一個有悠久光榮歷史的。
蕭一山:說者謂此約中國殆占全勝,殊不知俄人以西伯利亞之占領,漸次侵及我國,今既得貿易之利,以解決食糧問題,遂亦暫戢其野心。而清廷欲表示大國懷柔之德,視邊徼荒服,無足重輕,以致鹹豐之時,所謂嶺南江北濱海數千里之膏腴,終為俄人攘之以去,而今山河依舊,國境全非,亦可慨矣!
呂思勉:此約俄人認為系用兵力迫脅而成,心懷不服,而中國對邊陲,又不能實力經營,遂伏下鹹豐時戊午、庚申兩約的禍根。
蔡東藩:至若尼布楚議和,清史上稱為最榮譽之條約,實則俄兵遠來,勢孤而弱,清軍近發,勢盛而強。此約之成,寧非強弱不同之再證乎?然彭春再出,窮年累月,不能破一雅克薩土壘。索額圖原議不諧,終至讓步,俄之強已可知已。
郭廷以:這是一次對等的談判,是一個平等的條約,遏止了俄人對黑龍江流域的侵略,保全了完整的東北達一百六十年。固然是俄人為時勢所限,在東亞的力量不足,中國正當盛世,但康熙的應付得宜,所關亦大。不過尼布楚地區則未克保有。
納羅奇尼茨基等《遠東國際關係史》:尼布楚條約是清朝通過種種威脅,並通過派出為數眾多的軍隊事先非法占領俄國領土而強加給俄國的。條約的條款反映了十七世紀清帝國在遠東對俄國的軍事優勢。······沙皇政府以重大讓步——這些讓步俄國認為是暫時的——為代價,制止了清帝國對東西伯利亞的進一步侵略。
戴逸:①《尼布楚條約》是在平等基礎上籤訂的條約,條約對兩國政府都是有利的。②中國方面,雖然在領土問題上作出了很大的讓步,但促使俄軍撤出雅克薩,收復了長期被俄國霸占的國土,並從法律上明確肯定了黑龍江流域和烏蘇里江流域是中國的領土;由於和俄國訂約停戰,清政府也就能夠騰出手來去對付準噶爾叛亂勢力,進一步完成國家的統一。俄國方面撤出了雅克薩和其他侵略據點,但卻取得了清政府承認自己對一直在反抗中的尼布楚及其以西地區的占領,因而極大地鞏固了在該地區的殖民統治。
單素玉(白壽彝主編《中國通史》該章作者):《尼布楚條約》是中俄兩國在平等的談判基礎上所訂的第一個條約,其內容基本上體現了兩國政府規定的原則,尤其是對俄國更有利,不僅因此得以牢固占有西伯利亞,而且獲得了同中國通商的權利。當然由於劃分了中俄東段國界,從法律上肯定了中國對黑龍江與烏蘇里江流域的主權,在遏制沙俄侵略上也是有深遠意義的。
柏楊:①這是一個重要的條約,使中、俄得到和解,為中、俄兩國帶來一百七十年的和平,跟十一世紀中國與遼帝國澶州和解帶來一百一十四年的和平同樣重要。俄國對遙遠的東方固然力不從心,而中國如果長期從事於東北荒涼寒冷地區的戰爭,也將精疲力盡。②當時中國的力量,事實上只能到黑龍江北岸,還伸展不到外興安嶺和鄂霍次克海。俄國向南侵略,是由冰雪荒原,進入流奶與蠻之地,永不會自動停止。而中國不然,漢人那時仍以遼東半島為主要範圍,有耕種不完的肥沃土壤,滿洲人則爭先恐後入關去當中國的主人,沒有人傻到從流奶與蜜之地,投身到冰雪荒原。這可從對雅克薩城的處理上看得出來,中國人把它焚毀而退,俄國人卻把它當作寶貝,建了又建。所以,《尼布楚條約》對俄國是一種阻堵,對中國是一種保衛。
徐中約:這項條約乃中國與一個“西方”國家之間的第一項協定,它是在中俄平等的基礎上達成的,雙方都大體感到滿意。俄羅斯獲得了對尼布楚城及約93,000平方英里未定領土的控制權,此外還獲得了一些貿易特權;而中國則滿意地看到雅克薩的俄羅斯問題被徹底解決,且俄國將很可能在中國與噶爾丹之間的較量中保持中立。然而,條約中卻有一個大漏洞;蒙古和西伯利亞之間的邊界仍未確定,因為費要多羅堅持稱他沒有得到授權談判這個問題。顯然,俄國是在規避任何對這個問題的安排,因為清王朝還沒有完全控制外蒙古。
亨利·特魯瓦亞:瓦西里·戈利琴又在一個新的領域——即外交領域遭到失敗。他與中國簽訂的涅爾琴斯克條約規定,把黑龍江兩岸割讓給這個大國。這樣,俄國三十多年來擁有的這條完全可以航行的西伯利亞河流便歸了中國人,形成了兩個國家的新邊界線。在克里姆林宮很少有人了解這種割讓在戰略上具有的危險性。不管怎樣,了解談判進程的索菲亞,幾乎未把此事放在心上。
斯塔夫里阿諾斯(Leften S. Stavrianos):①邊界確立在沿黑龍江以北的外興安嶺一線上,所以,俄羅斯人不得不完全地從有爭議流域地區撤走。作為回報,俄羅斯人被授予商業特權;兩國臣民可以自由地越過邊界、不受干涉地從事買賣。以後發展起來的貿易是由商隊從事的,它包括了黃金和羊皮;俄羅斯人用黃金和毛皮交換茶葉。正是從中國人那裡,俄羅斯人獲得了日後成為其民族飲料的東西。俄羅斯人很快就成為甚至比英國人更愛喝茶的人。②隨著《尼布楚條約》的簽訂,俄羅斯人在亞洲擴張的第一階段終於結束。以後一百七十年中,俄羅斯人一直遵守條約的規定,停留在黑龍江流域以外的地區。
尼布楚條約(中俄尼布楚條約)
彼得一世畫像

爭議

條約性質

後世圍繞條約是否為平等條約以及若為不平等條約、究竟對中俄雙方何者更不平等,存在爭議。
中國方面,聞一多在他的《七子之歌》的詩序中認為《尼布楚條約》是失地條約:“吾國自尼布楚條約迄旅大之租讓,先後喪失之土地,失養於祖國,受虐於異類,臆其悲哀之情,蓋有甚於《邶風》之七子……”1930年(民國十九年)北平文化學社印行的《中國國恥地理》一書中也曾認為尼布楚條約為不平等條約。更多的學者認為《尼布楚條約》是經過平等協商訂立的平等條約,不過仍會指出中國在領土問題上作出了讓步;至於讓步範圍,或曰“尼布楚地區”(或“額爾古納河以西尼布楚以東”),或曰“貝加爾湖以東、勒拿河以南、額爾古納河以北、額爾必齊河以西”,等等。但侯楊方則認為,當時在尼布楚地區遊牧的是蒙古布里亞特部落,他們在當時並不屬於清朝,清朝也從未對當地實行過有效統治,因而談不上清朝割讓了領土給俄羅斯,而且條約簽訂時,喀爾喀蒙古也不屬於清朝。
沙俄、蘇聯的部分評論認為,《尼布楚條約》對俄國並不平等。例如納羅奇尼茨基等所著《遠東國際關係史》稱《尼布楚條約》使“阿穆爾地區”被“從俄國分割出去”,又如蘇聯科學院遠東研究所編輯的《十七世紀俄中關係》(Русско-китайские отношения в XVII веке),就將雅克薩之戰稱為中方對沙俄的武裝侵略,並稱《尼布楚條約》是被強加給沙俄的,還試圖否定《尼布楚條約》在簽訂後的法律效力,從而為《璦琿條約》等進行辯護。中國研究者對此嚴加批駁。不過,也有蘇聯學者評論稱該約是“俄國外交的重大勝利”,或稱中俄為簽訂《尼布楚條約》進行的談判是“正式的平等的談判”並鞏固和擴大了兩國人民的和睦關係,至於後來推翻《尼布楚條約》的《璦琿條約》、《中俄北京條約》等則是帶有侵略性或不平等性的條約。
進入21世紀,中俄邊界問題在俄羅斯學界仍有一定的敏感性,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俄羅斯學界和文教界對該問題的態度也逐漸變化。

待議地區

關於烏第河未定界(“待議地區”)的範圍與該河南北地區的清俄邊界問題,國內外學者有若干種不同見解。其中,郭沫若主編《中國史稿地圖集》、譚其驤主編《中國歷史地圖集》以及余繩武主編《沙俄侵華史》中均把“烏第河待議地區”劃定為烏第河以南、外興安嶺以北的區域。這種說法為中國大陸學界較為通行的說法。
與上述通說不同,中國大陸學者劉遠圖在《早期中俄東段邊界研究》中認為,外興安嶺在烏第河河源處分為兩支,分別位於烏第河的南側和北側,其中北支為諾斯山(又稱“諾薩山”、“諾茲山”,Noz或Noss);《尼布楚條約》的拉丁文本確定的待議地區,是指這南北兩支脈之間,而不是烏第河與外興安嶺南支之間;至於滿文本所描述的,則包含諾斯山脈以北地區,還要遠大於前者(而中方的主張之所以在拉丁文本中被限縮,則與耶穌會士的受賄有關);而前述《中國歷史地圖集》等繪製的,則是俄方文本中的主張。此後,學界有明確支持此觀點或事實上與之觀點相同者。
對於劉遠圖所著《早期中俄東段邊界研究》,學者呂一燃提出若干批評意見。就待議地區,呂一燃指出,所謂以諾斯山為待議地區北界僅僅是清朝代表在談判過程中的主張,俄方始終不允,最終在會談中達成的拉丁文、滿文、俄文這三種文本的條約都是以烏第河(而非諾斯山)為待議地區的北界;呂一燃並且認為,劉遠圖對條約文本及《皇清地理圖》等資料存在誤讀。

“內鬼”疑雲

20世紀七八十年代,包括戴逸等編著的《一六八九年的〈中俄尼布楚條約〉》在內的不少學術文獻指出,協助中方訂立《尼布楚條約》的兩位耶穌會士(張誠和徐日升)有收受俄方禮物、出賣中方利益的行為。後來更有人撰文將葡萄牙人法國人稱為“內鬼”,稱他們“將康熙所定的中方底牌和盤托出”,後又多次為俄國提供談判情報,使俄國最終贏得土地的願望如願以償。
其他研究者則指出,耶穌會士彌補了中方代表索額圖等人對國際法掌握的不足,促使《尼布楚條約》在平等互惠的基礎上成功締結,並起到了中俄之間斡旋人的重要作用,康熙帝也對他們的工作表示滿意。

其他爭點

除上述爭議外,中外研究者圍繞《尼布楚條約》所定界河、界點以及條約簽訂後中俄東段邊界樹立界碑的數量等問題,同樣存在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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