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省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和全省農業工作會議、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加強農資市場監管,加大案件查處,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6年全省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
  • 發布時間:2016年
一、思路與目標,二、工作重點,三、重點任務,四、工作安排,五、保障措施,

一、思路與目標

全面落實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堅持標本兼治、打防結合、屬地管理原則,加大農業投入品的監管,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行為,保障農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力爭全年農資生產企業現場檢查率達到100%,投訴舉報案件查處和反饋率達到 100%,重大案件查處率達到100%,上級督辦案件查處率達到100%,農資生產經營行為進一步規範,農業投入品使用進一步安全,農民民眾滿意度進一步提高,農資市場秩序進一步好轉,確保不發生因假劣農資引發的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及群體性事件。

二、工作重點

圍繞春耕、三夏、秋冬種等重點農時,以種子、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為重點,在農資主產區、經營聚集區、區域交界處、城鄉結合部、問題頻發區及假冒偽劣農資重大案件多發區,重點對農資生產企業、批發市場、超市、經營門店、農民專業合作社、現代農業示範園區及種養殖大戶、非法制售假冒偽劣農資的小作坊及鄉村流動商販的檢查。重點查處:
種子:嚴厲查處生產經營假冒偽劣種子、無證生產經營、套牌、未審先推、包裝標籤不規範的種子等違法行為,尤其是檢查種子生產經營主體,嚴格種子市場準入,深入開展打擊侵犯品種權和制售假劣種子行為專項行動,加大種子案件查處力度,保持打擊種子生產經營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
農藥:堅決查處生產經營添加違禁藥物、高毒農藥及未登記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無證生產、一證多用、套用或冒用證件、改變劑型、擴大防止對象及使用範圍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和使用禁限用農藥的行為。加大對高毒農藥的監管,規範高毒農藥定點經營。
肥料:嚴厲查處復混肥料、有機肥料、有機無機復混肥、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產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經登記、一證多用、假冒偽造登記證、肥料產品標稱具有農藥功能、標籤標識混亂等違法行為。加大配方肥生產企業的監管,完善配方肥質量追溯制度。
農產品:重點整治假冒、偽造、超期及超範圍使用“三品一標”包裝標識的違法行為。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建設,實現“三品一標”產品動態監管,加大對“三品一標”認證產品的監管力度,淘汰一批不合規“三品一標”產品。
獸藥:落實獸藥GMP和獸藥GSP制度,嚴厲查處生產經營假劣獸藥、無證無批准文號生產經營、有效成分含量不足、擅自改變組方、違規添加禁用獸藥或人用藥、誇大療效等違法行為。重點整治獸藥標籤和說明書擴大適應症、使用範圍等違規行為。規範獸藥使用,嚴厲打擊養殖環節非法使用違禁獸藥和人用藥的行為。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嚴格市場準入,嚴厲查處生產經營假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無證生產經營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在飼料中添加禁用物質和其他不在《飼料原料目錄》、《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藥物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中的物質以及違反限制性規定使用飼料添加劑等違法行為。
畜產品:重點整治生豬、肉牛、肉羊養殖中違規使用“瘦肉精”行為,對牲畜養殖、銷售、運輸、屠宰全程監管。嚴厲查處非法使用和添加“瘦肉精”、收購販運不合格活畜違法行為。開展生豬屠宰環節“瘦肉精”監管專項整治,嚴把入場關、宰前宰後檢疫關、出證關,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屠宰病死動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等違法行為。
生鮮乳:嚴格執行奶畜防疫檢疫和用藥、休藥等規定,加大生鮮乳收購站和運輸車輛監督檢查,特別對嬰幼兒配方奶粉奶源地及奶站和運輸車實現電子監控全覆蓋,嚴厲打擊生鮮乳非法添加“瘦肉精”及其它違禁物質的行為,嚴查違規收購生鮮乳行為,嚴防不合格生鮮乳流入市場,對不合格生鮮乳產品監督企業進行無害化處理。

三、重點任務

重點抓好以下七方面工作:
(一)加大生產源頭治理。要嚴把市場生產經營主體準入關。依法嚴格對申請單位資格和條件審查,阻止不符合規定條件的生產經營主體進入市場。要嚴把農資產品準入關。嚴格準入程式和條件管理,做好產品登記、審批、審定和備案工作,未經批准的農資產品,嚴禁進入市場和生產領域。要嚴把農資產品質量準入關。以檢查生產記錄為重點,嚴格對生產過程進行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產品質量管理制度,建立問題產品召回制度。要探索建立市場準入清單,對有不良記錄的生產經營戶要跟蹤監管,對違規農資企業嚴肅查處,對城鄉結合部及流商小販,特別是網路行銷渠道進行嚴格管控。
(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以種子、農藥、肥料、飼料及獸藥等投入品為重點,集中開展專項整治。嚴厲查處無證生產經營、套牌侵權、未審先推以及生產經營假劣種子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違規生產經營禁用農藥、非法添加和使用限用農藥等行為;嚴厲查處假冒偽造登記證、一證多用、有農藥功效的肥料產品的行為;嚴厲打擊超劑量超範圍使用抗菌藥、未按規定銷售和使用獸用處方藥、非法添加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飼料生產、養殖飼餵、無證收購運輸生鮮乳及販運環節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等行為;嚴厲打擊私屠濫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違法銷售和屠宰病死豬的行為。
(三)狠抓農資質量抽檢。結合春耕、夏播、秋冬種農資購銷高峰,加大高風險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監督抽查,制定合理的抽檢計畫,將例行監測、質量抽檢與依法查處有機結合,以農產品、蔬菜、水果等例行監測、種子的真實性、農獸藥有效成分含量和添加違禁成分、肥料養分含量等為重點,不斷擴大抽檢數量和範圍,增加抽檢密度,提高抽檢覆蓋面。對抽檢不合格的要及時立案查處,追溯制假售假源頭。依法發布農資警示信息,公布檢測結果,共享檢測資源,提高農資預警能力。
(四)強化日常巡查檢查。抓住重點作物、重點區域,開展企業督查、市場檢查和基地巡查。對區域交界處,案件多發區,“三品一標”生產基地,地理標誌確定區域,現代農業示範園區、產業基地、規模種養殖場以及農資批發市場、集散地、運銷大戶等加大日常巡查。推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實名購買制,強化獸藥GMP、GSP證後監管。對近年來民眾投訴舉報多的市場重拳出擊、露頭就打,始終保持高壓態勢,深挖源頭,一查到底。
(五)加大大案要案查處。嚴格按照 “五不放過”原則,開展問題農資和隱患大排查,嚴厲打擊制假售假、侵權、非法添加等違法行為,逐步建立跨區域聯合執法機制,加強區域間線索通報和案件協查。進一步完善農資投訴舉報制度,暢通“12316”舉報電話,對涉及面廣、數額巨大、危害嚴重、影響惡劣的假劣農資典型案件,要及時成立特偵組,限期督辦。要繼續推行“黑名單”制度,對違法生產經營的企業重點監控。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震懾違法犯罪分子。
(六)積極推進社會共治。繼續開展對農資生產經營企業人員的培訓,提高其誠信、守法生產經營和自我保護能力。繼續推行“前置式”執法,爭取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防範、早糾正。對農資企業實行分類監管,推動農資連鎖經營、農資直銷及農資配送。推進案件信息公開,各市縣農業部門要指定專門機構在本級政府入口網站公開一般程式的農業政處罰案件。建立信息披露、守信激勵、失信懲戒、信用監督等運行機制,開展信用評價機制,對信用缺失的經營主體,使其加大失信成本。
(七)推進執法監管信息化。要完善網路執法辦案平台和執法信息平台建設,建立農資經營主體信用採集、評價、監管體系,構建從生產到銷售的監管數據鏈,實現執法辦案信息化。要健全信息共享機制,做好與全國信息平台的對接,實現農資信息可查詢、流向可追蹤、質量可控制,責任可追究。要逐步建立面向農戶的產品推廣平台,為農民選購優質農資、企業推廣農資提供信息服務,成為農資打假的好幫手。

四、工作安排

(一)2月份,貫徹落實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組織召開全省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電視電話會議,安排部署2016年全省農資打假工作,制定《2016年全省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啟動春季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
(二)3月份,在“3.15”期間由省農業廳牽頭,運城市農委協辦、鹽湖區承辦,組織開展以“放心農資下鄉保障農產品安全”為主題的第十二屆“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 宣傳活動,制定“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工作方案,編制印刷假劣農資識別掛圖。
(三)3-6月份,圍繞種子、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及農畜產品等,由省廳牽頭,組織開展農業執法督查檢查活動(具體方案另文下發)。
(四) 7月份,安排部署農資打假“夏季百日行動”;舉辦全省農業執法人員培訓班。
(五) 8月份,安排部署依法行政宣傳月活動,編印宣傳月活動工作方案;舉辦全省畜牧執法人員培訓班。
(六)9-12月份,安排部署“農資打假秋冬季”專項治理行動;組織開展全省農業行政執法技能競賽活動;依託“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平台對農資生產經營企業進行培訓。
(七) 10月份,組織開展農業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活動;編輯出版《農業法律法規彙編》。
(八)11-12月份,組織開展市縣農業執法人員執法技能培訓班,不斷提高執法隊伍整體素質;總結2015年農資打假專項治理工作;組織開展“12.4國家憲法日”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農業部門要成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領導機構,統一組織並指導活動的開展。制定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嚴格落實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工作責任制。健全涉農行政執法經費保障機制,將農資監管執法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保證基層農資執法監管、抽檢和辦案經費。配備必要的交通、通訊、計算機、照相機等執法設備,保障農資監管工作落到實處。
(二)健全工作機制。一是積極建立和完善農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健全投訴舉報制度、重大案件督辦制度、案件報告制度和跨區域大要案協查制度。二是嚴肅執法制度管理,嚴格文明、廉潔、規範執法,嚴格辦案程式,防止有案不辦、大案辦成小案、辦人情案、關係案等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三是強化檢打聯動機制,充分發揮農業綜合執法在農資打假方面的作用,加強與檢測機構的配合,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假劣農資的違法行為。四是完善部門之間協作機制,相互溝通,形成合力,努力提高執法效能,確保農資打假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三)深入宣傳發動。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網路、報刊、宣傳欄、標語、公告、掛圖、橫幅等宣傳媒介,加大科普宣傳力度,提高廣大農民朋友識別假冒偽劣農資的能力;要加大對農資生產、經營者進行有關法律法規培訓,提高依法經營水平;要及時總結經驗,積極宣傳農資打假工作成效和進展情況,同時組織有關新聞單位對大案要案、典型事例進行跟蹤報導,形成全社會關心和支持農資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圍。
(四)強化監督檢查。省廳要加大對市縣農業綜合執法機構的監督力度。一是對重點領域、重點地區、重點單位及重要舉報的案件進行督查。二是開展春季、夏季、秋冬季農資打假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督查,重點督查農資打假行動的組織、進度、成效等情況。三是強化執法考核。將全年督查檢查情況、農資打假行動、執法信息及執法案例、執法統計等情況納入本年度農業綜合執法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