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不斷強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保障。強化法治工作的組織和協調,成立由廳長任組長,分管副廳長任副組長,有關處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及時部署落實農業法治工作任務,制定印發《廣東省農業廳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任務分工方案》和《2016年廣東省農業政策法規工作要點》,明確農業立法、農業執法、審批制度改革、依法行政制度建設等任務要求。落實依法行政整改工作任務,針對省政府2016年對我廳2015年依法行政考評中發現的問題,於9月21日組織對我廳行政許可辦理事項進行抽查,並結合抽查情況制定《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存在問題整改落實任務分工表》,明確責任分工,組織各處室、事業單位開展整改。
(二)完善制度建設,切實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意識。加快完善行政執法制度建設,制定印發了《廣東省農業廳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和《廣東省農業廳行政處罰裁量標準(試行)》,明確適用規則,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行為。制定印發《廣東省農業廳隨機抽查工作規定(試行)》,明確各處室單位職責分工,強化對管理對象的事中事後監管。草擬了《廣東省農業廳農產品質量安全“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規範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檢信息的發布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行為。不斷健全行政決策制度建設,制定印發了我廳《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和《重大行政決策聽證事項目錄》,明確界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範圍。進一步完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制度,根據《廣東省行政機關應訴工作規定》和省政府有關工作要求,進一步修改完善了《廣東省農業廳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規定》,計畫近期印發實施。
(三)強化立法與執法監督,全面推動農業法制建設。一是大力推進農業立法工作,加快推動三個地方性法規《廣東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廣東省動物防疫條例》、《廣東省荔枝產業保護條例》制修訂工作。為做好條例的制修訂工作,從2015年初開始我廳派出精幹力量,全面開展立法調研、召開專家論證會、公開徵求社會公眾意見和各地級以上市農業部門、有關省直單位意見,並提交廳長辦公會議審定。全力協助省法制辦和省人大開展立法調研和文稿修訂,加快推動條例修訂步伐。新修訂的《廣東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和《廣東省動物防疫條例》已由省人大常委會通過,分別自2016年7月1日和2017年3月1日起施行。《廣東省荔枝產業保護條例》已提交省人大審議通過。同時積極開展了《廣東省耕地質量管理規定》的立法調研和立法前期準備工作。二是針對依法行政短板問題加強法制監督。認真貫徹執行《廣東省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管理規定》,加強對我廳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2016年我廳共有7份檔案報送省法制辦進行合法性審查。針對2015年度失分較多的行政許可事項辦理開展監督抽查。9月21日,我廳對廳行政許可辦理情況進行了抽查,針對抽查中發現的辦理期限、報批許可權、檔案保存等方面的問題提出書面整改意見,進一步規範行政許可行為。
(四)加強督促指導,紮實推進農業綜合執法體系建設。與省編辦聯合下發《關於開展推進市、縣級農業執法體制改革督導工作的通知》(粵農〔2016〕56號),督促指導有關市、縣加快設立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並規範市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的名稱。6月27-29日,與省編辦派出2個聯合督導組分赴中山、汕尾、潮州市開展農業執法體制改革督導工作。經過努力,全省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工作進展加快。目前,全省有20個地級市(不含深圳市)和順德區、98個縣級農業部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已獲機構編制部門批覆,分別占100%和88.3%。
(五)落實執法責任,深入開展各項農業執法活動。結合農業生產特點,及時部署開展農藥專項聯合整治行動、生豬私宰和獸藥、瘦肉精專項整治行動、打擊生產銷售問題豆芽聯合執法利劍行動等各項農產品和農資產品打假專項行動,將農資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日常監管、專項整治、執法檢查監督等結合起來,統籌協同推進,取得明顯成效。2016年,全省各級農業部門在開展農資打假專項行動中出動執法人員324292人次,整頓農藥、種子、肥料、飼料、獸藥等農資市場7867個,搗毀犯罪窩點8個,立案查處違法案件780宗,結案738宗,涉案人員438人,有力打擊了制售假冒偽劣農資的違法行為,有效保障了農資市場的正常秩序和農業生產的正常開展。我省種植業產品、畜禽產品例行監測合格率分別達到98.8%和99.8%,全省沒有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農產品質量安全穩定向好。
(六)深化審批改革,大力最佳化行政審批運行機制。加大簡政放權力度,進一步改革行政審批事項。2016年我廳根據中央部署共取消行政審批事項6項,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12項。著力推進行政許可“一門式、一網式”政務服務模式改革,依託實體辦事大廳、網上辦事大廳,構建起網上網下一體化服務體系。全面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對全廳59項審批事項辦事指南和業務手冊進行全面梳理、完善,全部按標準化要求編制統一申辦受理標準,並錄入系統。推進政務服務向網上辦理延伸,建立統一申辦受理平台,目前我廳57項應納入事項全部納入了省網上辦事大廳,所有事項全部實現全流程網上辦理,申請人到現場次數為零。2016年我廳網上辦事大廳共辦理行政許可4381件,網上辦理率達到100%。
(七)加大信息公開,切實提高信息服務水平。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工作制度,嚴格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前保密審查制度,確保“應公開、盡公開、應上網、盡上網”。一是強化主動公開。2016年我廳入口網站主動公開了3421條信息,廳官方微信主動公開了84期104條圖文訊息。按照國家和省關於“雙公示”要求,按時推進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並及時將數據交換到省政府入口網站、“信用廣東”網站。二是規範依申請公開。及時跟蹤督辦,確保依申請公開100%按時辦結,2016年共辦理18宗依申請公開件,全部按時辦結。三是加強行政決策公開。制定與民眾關係密切的《廣東省農業廳行政處罰裁量指導標準(試行)》、《廣東省動物強制免疫疫苗管理辦法》、《關於開展原種豬場、祖代以上種禽場動物疫病淨化工作的通知》等檔案,在廳入口網站公開徵求社會各界的意見,擴大公眾參與。加強政策解讀回應。針對省政府出台的《關於進一步加強農資監管工作的意見》舉辦新聞發布會,由廳領導、廳有關處室負責人及專家參加新聞發布會並回答記者提問。對新修訂《廣東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開展政策解讀和宣傳,由廳領導在廳入口網站開展線上訪談,並積極邀請行業專家進行解讀,在南方日報、南方農村報、廣東農業信息網、“廣東農業”官方微信上分別推出專版專題報導,提升宣傳效果。
(八)依法辦理複議、訴訟和信訪,及時化解涉農社會矛盾。
隨著新《行政訴訟法》的頒布實施,政府信息公開、農村土地承包確權工作的深入開展,我廳在辦理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中壓力越來越大,2016年度共辦理行政複議案件9宗(其中作為被申請人辦理3宗,作為複議機關辦理6宗)、行政訴訟案件1宗。我廳積極採取應對措施,規範案件辦理。一是充分發揮法律顧問作用,加強對有關法律問題和行業管理規範問題的研究,及時提出辦理方案,加快辦理效率,提高複議和應訴辦理能力。二是推行集體討論制度,凡是涉及業務管理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案件均與業務部門事先溝通,形成工作合力;同時,對行業管理較為普遍的問題進一步加強基層調研,提出指導性應對意見。三是認真貫徹《廣東省行政應訴工作規定》,積極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2016年我廳辦理的行政訴訟案件由廳領導親自出庭應訴。
建立健全信訪登記、批辦、交辦、轉辦、督辦等制度,嚴格依法辦理民眾信訪事項,做到信訪件件有登記、件件有落實。強化《廣東省信訪條例》的專題學習培訓,提高幹部依法處理民眾信訪的能力,大力引導農民民眾通過正確的途徑反映訴求。同時,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及時將越級上訪的信訪材料轉交下級農業部門辦理。2016年度我廳共辦理信訪複查覆核案件9件,轉辦信訪事項106件,均按時答覆信訪人或回覆信訪局。對不屬於本機關職能範圍的129件信訪事項,及時引導信訪人向有關部門反映或者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
(九)主動接受監督,認真配合落實各項監督工作。認真辦理建議提案,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監督。按時辦理省人大代表建議67件、省政協提案63件,全部建議、提案均按時辦結答覆,辦理建議和提案工作收到人大代表和政委委員的反饋意見全部為滿意和基本滿意。突出抓好重點建議提案和廳領導領辦建議提案的辦理,力爭辦出實效,並做好台賬管理,落實督促檢查制度,按時保質完成各項辦理工作任務。制定印發《廣東省農業廳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結果公開辦法(試行)》,我廳主辦的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情況和結果全部按規定及時在廳入口網站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受到省人大通報表揚。公開接受有關部門及社會監督。我廳在廣東農業信息網主動公布了有關業務的投訴電話,通訊地址及電子信箱,並開通諮詢投訴和廳長信箱專欄,接受社會監督。積極配合監察、審計部門以及檢察院、法院的工作,自覺接受部門監督。
(十)強化學法培訓,不斷提高法治工作能力。加強領導幹部學法培訓,在“紀律教育月活動”中舉辦保密紀律教育專題講座,邀請省國家保密局領導為廳各處室單位副科級以上幹部授課。廳黨組中心組學習會專題學習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並邀請省紀委宣傳部領導作輔導報告。加強新頒布法律法規的學習,組織廳領導班子成員、機關全體幹部參加新修訂的《廣東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宣講會,進一步強化依法管理的理念,加強貫徹落實。加強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3個配套規章學習宣傳貫徹工作,分片舉辦7期培訓班,培訓有關管理人員近1000人。組織全廳領導幹部分期分批參加“五大發展理念”的公務員專題培訓,不斷提高領導幹部依法決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強化執法專項培訓,舉辦2期農業執法人員上崗培訓班,培訓執法人員約328人,夯實執法工作基礎。舉辦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技能培訓班,進一步提升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執法技能與法律素養,規範執法行為。
二、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改進措施
隨著中央和省依法治國戰略的深入推進,民眾法治意識的提高和權利意識的增強,新的法制環境對我廳法治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農業法制工作面臨著新的挑戰。與法治工作的新要求相比,我廳現有的一些制度仍不夠健全, 重大行政決策的聽證、風險評估等制度落實還不到位,某些事項的辦理有待進一步規範,有待進一步加強學習培訓。
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進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設,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執法、行政複議和應訴等制度建設。二是積極落實立法工作計畫,積極推動地方性法規《廣東省農作物種子條例》的修訂以及新制定兩個政府規章《廣東省耕地質量管理規定》和《廣東省牛羊屠宰管理辦法》,加快立法調研和草案起草工作。三是規範履行行政執法職責。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大取消和下放束縛企業生產經營、影響民眾就業創業的行政許可事項力度,加快完善“一門式、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繼續深化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四是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加大法制監督力度,強化規範性檔案和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降低管理風險;加大對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行為的監督檢查,依法規範行政管理行為。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全面推進政務公開。五是積極推動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建設。制定並落實領導幹部年度學法計畫,每年至少舉辦1期領導幹部依法行政專題培訓班;充分發揮學法用法及考試系統的作用,切實提高領導幹部守法用法能力;繼續抓好執法人員有關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