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復混肥料(複合肥料)國家標準,前 言,範圍,引用標準,定義,技術要求,表 1,試驗方法,表 2,表 3,表 4,表 5,表 6,檢驗規則,表 7,標識,包裝、運輸和貯存,
簡述
復混肥料是
複合肥料和
混合肥料的統稱,由化學方法和物理方法加工而成。生產復混肥料可以物化施肥技術,提高肥效,減少施肥次數,節省施肥成本。生產和施用復混肥料引起世界各國的普遍重視。復混肥料是世界化肥工業發展的反響,全世界的消費量已超過化肥總消費量的1/3,而我國約占國內化肥總消費量的18%,我國作物多樣化,土壤也由過去克服單一營養元素缺乏的所謂”校正施肥”轉入多種營養成分配合的”平衡施肥”。為此,加速發展復混肥工業已是勢在必行。
複合肥料是通過化合(化學)作用或混合
氨化造粒過程製成的,有明顯化學反應,在我國也有人稱之為化成復肥。複合肥料一般都在大、中型工廠進行,品種和規格往往有限,較難適應不同土壤、作物的需要,在施用時需要配合某一二種單質
化肥加以調節養分比例。
混合肥料是將兩種或三種單質化肥,或用一種複合肥料與一二種單質化肥,通過
機械混合的方法製取不同規格即不同養分配比的肥料,以適應農業要求,尤其適合生產專用肥料。
復混肥料中營養元素成分和含量,習慣上按氮(N)-磷(P)-鉀(K)的順序,分別用阿拉伯數字表示,”0”表示無該營養元素成分。如18-46-0表示為含N18%,含P2O546%,總養分64%的氮磷二元復混肥料;15-15-15表示為含N、P2O5、
K2O各15%,總養分為45%的三元復混肥料;復混肥料中含有中、微量營養元素時,則在後面的位置上表明含量並加括弧註明元素符號,如18-9-12-4(S)為含中量
元素硫的三元復混肥料。將上述表示方法稱肥料規格或肥料配方。商品復混肥料的營養元素成分和含量在肥料口袋上都明確標記。
復混肥料(複合肥料)國家標準
GB 15063—2001
前 言
本標準第4章、第6章、第7章和第8章中8.1、8.2條為強制性條款,其餘為推薦性條款。
本標準對GB 15063—1994《
復混肥料》進行的修訂。
本標準增加了術語和定義,進一步明確了適用範圍,嚴格了有關包裝標識的規定。同時提高了高濃度產品的水溶性磷占
有效磷百分率指標和二元低濃度產品的總養分指標。
本標準增加了
氯離子含量的指標及其分析方法,取消了顆粒平均抗壓碎力指標及測定方法,採用了新的有效磷含量測定方法,使本標準更適合於目前市場發展的要求,也使分析方法更加簡便,易於執行。
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同時代替GB 15063—1994。
本標準由全國肥料和
土壤調理劑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並負責解釋。
本標準起草單位:國家
化肥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中國-阿拉伯化肥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
劉剛、杜顯蘭、張小沁、章明洪、
朱濤。
本標準於1994年首次發布。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
復混肥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識、包裝、運輸和貯存。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250 — 1989極限數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GB/T 6003.1 — 1997 金屬絲編織網
試驗篩(eqv ISO 3310 – 1:1990)
GB/T 6679 — 1986 固體化工產品採樣通則
GB/T 8572 — 2001
復混肥料中
總氮含量測定,蒸餾後測定法(neqISO 5315:1984)
GB/T 8573 — 1999 復混肥中
有效磷含量測定
GB/T 8574 — 1988 復混肥料中鉀含量測定,四苯基合
硼酸鉀
重量法(eqv ISO 5317:1983和ISO 5318:1983)
GB/T 8576 — 1988
復混肥料中游離水含量測定
真空烘箱法
GB/T 8577 — 1988 復混肥料中
游離水含量測
卡爾·費休法(neq ISO 760:1978)
GB 18382 — 2001 肥料標識 內容和要求(neq ISO 7409:1984)
定義
本標準採用下列定義:
3.1
復混肥料(Compound fertilizer)氮、磷、鉀三種養分中,至少有兩種養分
標明量的由化學方法和(或)摻混方法製成的肥料。
3.2
複合肥料(complex fertilizer)氮、磷、鉀三種養分中,至少有兩種養分標明量的由化學方法製成的肥料,是復混肥料的一種。
3.3
摻合肥料(blended fertilizer)氮、磷、鉀三種養分中,至少有兩種養分標明量的由乾混方法製成的肥料,是復混肥料的一種。
3.4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organic-inorganic compound fertilizer)含有一定量
有機質的復混肥料。
3.5
大量元素(主要養分)(primary nutrient;macronuutrient)對元素氮、磷、鉀的通稱。
3.6 中量元素(次要養分)(secondary element;nutrient)對元素鈣、鎂、硫等的通稱。
3.7 微量元素(微量養分)(trace element;micronutrient)植物生長所必需的,但相對來說是少量的元素,列如硼、錳、鐵、鋅、銅、鉬或鈷等。
3.8 總養分(total primary nutrient)
總氮、有效
五氧化二磷和
氧化鉀含量之和,以質量百分數計。
3.9
標明量(declarable content)在肥料或
土壤調理劑標籤或質量證明書上標明的元素(或氧化物)含量。
3.10 標識(marking)
用於識別肥料產品及其質量、數量、特徵、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種表示的統稱。標識可用文字、符號、圖案以及其他說明物等表示。
3.11 標籤(label)
供識別肥料和了解其主要性能而附以必要資料的紙片,塑膠片或者包裝等容器的印刷部分。
3.12 配合式(formula)
註:“O”表示肥料中不含該元素。
技術要求
4.1 外觀:粒狀、條狀或片狀產品,無機械雜質。
表 1
%
項目 | 高濃度 | 中濃渡 | 低濃度 |
總養分(N+P2O5+K2O), ≥ | 40.0 | 30.0 | 25.0 |
| 70 | 50 | 40 |
水分(H2O), ≤ | 2.0 | 2.5 | 5.0 |
粒度(1.00-4.75mm或3.35-5.60mm), ≥ | 90 | 90 | 80 |
| 3.0 | 3.0 | 3.0 |
| | | |
註:
1 組織產品的單一養分含量不得低於4.0%,且單一養分測定值與標明值負偏差的絕對值不得大於1.5%。
3 如產品
氯離子含量大於3.0%,並在包裝容器上標明“含氮”,可不檢驗該項目;包裝容器未標明“含氮”時,必需檢驗氯離子含量。
試驗方法
本標準中所用式劑、水和溶液的配製,在未註明規格和配製方法時,均應符合HG/T2843之規定。
5.1外觀
目視法測定。
按GB/T 8572規定進行。
5.3
有效磷含量的測定及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的計算
按GB/T8573規定進行。
按GB/T8574-1988規定進行,取消其中6.1中加甲醛步驟。
5.4.2 允許差
5.4.2.1 平行測定的絕對差應符合表2要求:
表 2
| X<10.0 | 10.0≤x≤20.0 | X>20.0 |
絕對差值,% ≤ | 0.20 | 0.30 | 0.40 |
5.4.2 不同實驗室測定結果的絕對值應符合表3要求
表 3
| X<10.0 | 10.0≤x≤20.0 | X>20.0 |
絕對差值,% ≤ | 0.40 | 0.60 | 0.80 |
按GB/T 8577規定進行。
按GB/T 8576規定進行。
5.6粒度測定 篩分法
5.6.1方法提要
用一定規格
試驗篩,將實驗室樣品分成不同粒徑,稱量,計算百分率。
5.6.2 儀器
通常實驗室用儀器:
5.6.2.1試驗篩(GB 6003.1R40/3系列):孔徑為1.00mm、4.75mm或3.35mm、5.60mm的
篩子,附蓋和底盤;
5.6.3 分析步驟
根據產品顆粒的大小,將篩子按1.00mm、4.75mm或(3.35mm、5.60mm)依次疊好裝上底盤,稱取6.9中經格槽縮分器縮分的試樣約200g(精確至0.5g),分別置於4.75mm或5.60mm篩子上,蓋上篩蓋,置於振篩機上,夾緊篩蓋,振盪5min,或進行人工篩分。稱量1.00-4.75mm或3.35mm- 5.60mm之間的試料(精確至0.5g),夾在
篩孔中的試料作不通過此篩處理。
5.6.4 分析結果表述
粒度x1,以1.00mm-4.75mm或3.35mm-5.60mm試料質量占整個試料質量的百分數(%)表示,按式(1)計算:
X1= …………………………(1)
式中:m1—1.00mm-4.75mm或3.35mm-5.60mm之間的試料質量,g;
m—試料的質量,g。
所得結果應表示至一位小數。
5.7.1 方法提要
試料在微酸性溶液中,加入過量的
硝酸銀溶液,使氯離子轉化成為
氯化銀沉澱,用鄰苯二鉀酸二丁酯包裹沉澱,以
硫酸鐵銨為指標劑,用
氰酸銨標準
滴定溶液定剩餘的硝酸銀。
5.7.2試劑
5.7.2.1 鄰苯二鉀酸二丁酯;
5.7.2.3
硝酸銀溶液[c(
AgNO3)=0.5mol/L]:稱取8.7g硝酸銀,溶解於水中,稀釋至1000ml,儲存於棕色瓶中;
5.7.2.4 氯離子
標準溶液(1mg/mL):準確稱取1.648 7g經2700C -3000C烘乾至
恆重的基準氯化鈉於燒杯中,用水溶解後,移入1000mL量瓶中,稀釋至刻度,混勻,儲存於
塑膠瓶中。此溶液1mL含1mg
氯離子(Cl¯);
5.7.2.5
硫酸鐵銨指示液(80g/L):溶解8.0g硫酸鐵銨於75mL水中,過濾,加幾滴硫酸,使棕色消失,稀釋至100ml,
5.7.2.6 硫酸鐵銨標準
滴定溶液[c(NH4SCN)=0.05mol/L]:稱取3.8g
硫氰酸銨溶解於水中,稀釋至1000mL。
硫氰酸銨標準滴定溶液的濃度c(mol/L)
按式(2)計算:
c= …………………………(2)
式中:Vo—空白試驗(25.0mL硝酸銀溶液)所消耗
硫氰酸銨標準
滴定溶液的體積,mL;
V1—滴定剩餘的硝酸銀所消耗硫氰酸銨標準滴定溶液的體積,mL;
0.035 45—與1.00mL硝酸銀溶液c[(AgNO3)=1.000mol/L]相當的以克表示的氯離子質量。
5.7.3 操作步驟
稱取試樣約1g至10g(精確至0.001g)(稱樣範圍見表4)於250mL燒杯中,加100mL水,緩慢加熱至沸,繼續微沸10min,冷卻至室溫,溶液轉移到250mL量瓶中,稀釋至刻度,混均。
乾過濾,棄去最初的部分濾液。
表 4
| X<5 | 5≤x≤25 | X>25 |
稱樣量,g | 10 - 5 | 5 - 1 | 1 |
準確吸取一定量的濾液(含氯離子約25mg)於250mL
錐形瓶中,加入5mL
硝酸溶液,加入25.0mL
硝酸銀溶液,搖動至沉澱分層,加入5mL鄰苯二鉀酸二丁酯,搖動片刻。
5.7.4 分析結果的表述
X2= …………………………(3)
式中:V0—
空白試驗(25.0mL硝酸銀溶液)所消耗硫氰酸銨標準滴定溶液的體積,mL;
V2—滴定試液時所消耗硫氰酸銨標準滴定溶液的體積,mL;
m3—試料的質量,g;
D—測定時吸取試液體積與試液的總體積之比;
0.035 45—與1.00mL
硝酸銀溶液[c(AgNO3)=1.000mol/L]相當的以克表示的氯離子質量。取平行測定結果的算術平均值為測定結果。
5.7.5 允許差
5.7.5.1平行測定結果的絕對差值(%)應符合表5要求
表 5
| X<5 | 5≤x≤25 | X>25 |
絕對差值 ≤ | 0.20 | 0.30 | 0.40 |
5.7.5.2 不同實驗室測定結果的絕對值(%)應符合表6要求:
表 6
| X<5 | 5≤x≤25 | X>25 |
絕對差值 ≤ | 0.30 | 0.40 | 0.60 |
檢驗規則
6.1 本標準中
產品質量指標合格判斷,採用GB/T1250中“修約值比較法”。
6.2 產品應由生產企業質量監督部門進行檢驗,生產企業應保證所有出廠的產品均符合本標準的要求。每批出廠的產品應附有質量證明書,其內容包括:生產企業名稱、地址、
產品名稱、
批號或生產日期、產品等級產品
淨含量、總養分含量以及分別標明氮、磷、鉀含量、
氯離子含量、生產許可證號、及本標準編號。以
鈣鎂磷肥等
枸溶性磷肥為基礎
磷肥的產品應註明為“
枸溶性磷”。
6.3 用戶有權按本標準規定的檢驗規則和試驗方法對所收到的產品進行檢驗,核檢其質量指標是否符合本標準要求。
6.4 氯離子含量為
型式檢驗項目,下列情況時,應檢測氯離子含量:
a. 正式生產時,原料、工藝發生變化;
b. 正式生產時,定期或積累到一定量後,應周期行進行一次檢驗;
c. 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提出型式檢驗的要求時。
6.5 如果檢驗結果中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應重新自二倍量的包裝袋中採取
樣品進行檢驗,重新檢驗結果中,即使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標準要求時,則整批產品不能驗收。
6.6 產品按批檢驗,以一天或兩天的產量為一批,最大批量為1 000t。
6.7 袋裝產品,按表7採樣,超過512袋時,按式(4)計算結果採樣,計算結果如遇
小數,則進為整數。
表 7
總袋數 | 最少採樣袋數 | 總袋數 | 最少採樣袋數 |
1-10 | 全部袋數 | 182-216 | 18 |
11-49 | 11 | 217-254 | 19 |
50-64 | 12 | 255-296 | 20 |
65-81 | 13 | 297-343 | 21 |
82-101 | 14 | 344-394 | 22 |
102-125 | 15 | 395-450 | 23 |
126-151 | 16 | 451-512 | 24 |
152-181 | 17 | | |
超過512袋時,按試(4)計算結果採樣:
採樣袋數=3 …………………(4)
式中:N—每批產品總袋數。
按表7或式(4)計算結果,隨機抽取一定袋數,用採樣器從每袋最長對角線插入至袋的四分之三處,取出不少於100g樣品,每批採取總樣品量不得少於2g。
6.8 散裝產品,按GB/T 6679規定進行採樣
6.9
樣品縮分:將採取的樣品迅速混勻,用縮分器或
四分法將樣品縮分至約1 000g,分裝於兩個潔淨、乾燥的500mL具有磨
口塞的廣口瓶或聚乙烯瓶中,密封、貼上標籤,註明生產企業名稱、
產品名稱、
批號、取樣日期、取樣人姓名,一瓶作
產品質量分析,一瓶保存二個月,以備查用。
6.10
試樣製備:由6.9中所取一瓶500g縮分樣品,經多次縮分後取出約100g樣品,迅速研磨至全不通過0.50mm孔徑篩(如樣品潮濕,可通過1.00mm
篩子)混合均勻,置於潔淨、乾燥瓶中,作
成分分析。餘下
實驗室樣品供粒度測定。
6.11 當供需雙方對產品質量發生異議需仲裁時,應按《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和產品質量鑑定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標識
包裝、運輸和貯存
8.1 產品用
編織袋內襯聚乙烯薄膜袋或內塗膜聚丙烯編織袋包裝,應按GB 8569規定執行。每袋
淨含量(50±0.5)kg、(40±0.4)kg、(25±0.25)kg、(10±0.1)kg,每批產品平均袋淨含量不得低於50.0kg、40.0kg、25.0kg、10.0kg。
8.2 在規定每袋淨含量範圍內的產品中有添加物時,必須與原物料混合均勻,不得以小包裝形式放入包裝袋中。
8.3 產品應貯存於陰涼乾燥處,在運輸過程中應防潮、防曬、防破裂。
產品規格有:
通用型:15-15-15 45%
複合肥:16-16-16 48%
複合肥:17-17-17 51%
複合肥:18-18-18 54%
複合肥:15-10-15 40%
高氮型:25-0-0 25%
複合肥:30-0-0 30%
複合肥:30-5-0 35%
複合肥:30-0-5 35%
複合肥:28-5-7 40%
高磷型:18-22-5 45%
複合肥:16-26-6 48%
高鉀型:18-9-18 45%
高鉀型:18-10-20 48%
複合肥:15-5-21 41%
多彩控釋:24-14-10 48%
多彩控釋:22-8-12 42%
硫磷酸銨:26-10-24(S) 60%
硫磷酸銨:16-20-24(S) 60%
太陽能高效複合肥:26-0-0 26%
太陽能高效複合肥:26-0-6 32%
太陽能高效複合肥:25-5-6 36%
太陽能高效複合肥:18-6-18 42%
白加黑:15-15-15 16-16-16 17-17-17 18-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