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農委印發2015年上海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市農委印發2015年上海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是一個公文,發布文號是滬農委〔2015〕107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農委印發2015年上海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 文號:滬農委〔2015〕107號
引言,具體內容,2015年上海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總體目標,工作任務,工作要求,

引言

滬農委〔2015〕107號
關於印發2015年上海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農委,光明食品集團,上實集團:
根據《農業部關於印發<2015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農質發〔2015〕3號)的要求,本市制定了《2015年上海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上海市農業委員會
2015年4月23日

具體內容

2015年上海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根據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全國農業工作會議精神,按照《農業部關於印發<2015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農質發〔2015〕3號)的要求,在鞏固已有整治成果的基礎上,2015年本市繼續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如下。

總體目標

嚴格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有關律法規和司法解釋,以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為主題,針對薄弱環節,堅持問題導向,強化執法監管,嚴查大案要案,嚴厲打擊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能力進一步提升,舉報受理率達到100%,案件查處率達到100%,案件信息公開率達到100%,形成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全民參與、社會共治的良好局面。農產品質量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隱患得到有效遏制,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穩中有升,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工作任務

(一)農藥及農藥使用專項整治行動
重點產品: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磷胺、克百威、甲拌磷、水胺硫磷、氧化樂果、毒死蜱等農藥。重點區域:綠葉菜、豆類蔬菜及水果種植基地以及蔬菜生產散戶多的地區。重點單位:農藥經營企業以及規模化的蔬菜、水果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標準園和種植戶。整治重點:以農藥產品質量和標籤監督抽查為重點,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假冒偽劣農藥、非法添加隱性農藥成分、捆綁銷售未經登記農藥的行為,確保農藥產品質量,淨化市場秩序;在農藥使用管理上,以蔬菜、水果等鮮食農產品生產用藥為重點,嚴厲打擊違法使用甲胺磷等禁用農藥及克百威、氧樂果、水胺硫磷、滅多威、三氯殺蟎醇等限用農藥的行為。
(二)“瘦肉精”專項整治行動
重點產品:生豬。重點單位:飼料生產經營企業、生豬養殖場(戶),生豬屠宰場。整治重點:在飼料生產經營環節,以生豬育肥用飼料產品為重點,嚴厲打擊飼料生產中非法添加“瘦肉精”和非法經營含“瘦肉精”飼料的行為。在養殖環節,以生豬為重點,嚴厲打擊養殖場(戶)飼餵“瘦肉精”的行為。在收購販運環節,嚴厲打擊兜售“瘦肉精”、教唆養殖場(戶)使用“瘦肉精”、收購販運含“瘦肉精”活畜和販運過程中使用“瘦肉精”的行為。
(三)生鮮乳違禁物質專項整治行動
重點單位:生鮮乳收購站和運輸車。重點區域:奶牛養殖大區、縣和公司。整治重點:突出奶牛養殖大區、縣和公司,嚴厲打擊生鮮乳生產、收購和運輸過程中各類違法添加行為,重點治理非法收購生鮮乳、倒買倒賣不合格生鮮乳等行為,嚴打非法收購運輸“黑窩點”。
(四)獸用抗菌藥經營使用專項整治行動
重點產品:擅自改變組方、違規添加禁用獸藥或人用藥品的獸藥。重點單位:涉嫌違規添加抗菌藥、禁用獸藥或人用藥品的生產經營企業,監督抽檢回函不予確認批次較多的生產企業和經營企業。整治重點:在獸藥生產經營上,嚴厲打擊生產銷售禁用獸藥、假劣獸藥以及不按獸藥國家標準違規生產的行為,特別是擅自改變組方、違規添加禁用獸藥、人用藥品或其他藥物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無獸醫處方擅自銷售獸用處方藥行為。在獸藥使用上,以獸用處方藥的使用為重點,嚴厲打擊超劑量超範圍用藥、違規使用原料藥、不執行休藥期、無獸醫處方使用獸用處方藥等違法行為。
(五)生豬屠宰專項整治行動
重點產品:生豬。重點區域:城鄉結合部、肉食品加工集中區域等私屠濫宰易發區域和多發地區。整治重點:圍繞生豬私屠濫宰的高發時段和地域,嚴厲打擊生豬私屠濫宰行為、收購和屠宰病死畜禽行為、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行為、宰前使用“瘦肉精”的行為,特別是以增重為目的使用沙丁胺醇的違法行為。
(六)水產品禁用藥物和有毒有害物質專項整治行動
重點產品:硝基呋喃類、氯黴素、環丙沙星、磺胺噻唑、磺胺脒、喹乙醇等抗菌藥物。重點單位:水產苗種場、標準化水產養殖場。整治重點:以水產品養殖企業、獲“三品一標”認證的水產品養殖場、健康養殖示範場為重點,嚴厲打擊養殖者違法使用硝基呋喃類藥物、孔雀石綠等違禁物質的行為以及不執行休藥期的行為。
(七)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
重點產品:種子、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農機等。重點單位:農資批發市場、專業市場和集散地,具有多次違法行為記錄的經營戶以及鄉村流動商販,列入重點監控名單的生產經營單位,非法制售假冒偽劣農資的小作坊和黑窩點。重點區域:農資生產、銷售和使用大區,小規模農資產品生產主體聚集地,某些農資問題突出、反覆發生的區域,假劣農資重大案件多發地。整治重點:種子制假售假、套牌侵權、未審先推的行為,農藥中非法添加隱性成分和生產、經營禁用農藥的行為,肥料有效成分含量與標識嚴重不符的行為,擅自改變獸藥組方的行為,獸藥中違規添加禁用獸藥、人用藥品或“瘦肉精”等其他禁用物質的行為,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中非法添加禁用物質和目錄外物質的行為。

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農業部門要在鞏固前幾年整治成果的基礎上,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繼續加強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健全一把手掛帥、主管領導負責的指揮系統。同時,要按照“目標明確、計畫具體、職責清晰、指導有力”的要求,突出工作重點,保證專項整治有序、有力、有效開展。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區縣農業部門要著力突出源頭治理,加強與公安、工商、食藥監等部門的協調配合,採取綜合措施防止違禁化學物質及禁用藥物流入種植養殖領域。案件查處過程中,要強化聯合執法,建立案件會商、抽檢結果共享、信息通報交流等制度,形成執法合力。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區縣農業部門要與當地新聞媒體建立信息溝通制度,宣傳整治工作成效,及時曝光查處的典型案例,引導新聞媒體客觀準確報導,形成強大宣傳聲勢,積極推廣典型監管模式,充分發揮典型的示範帶動作用。
(四)健全長效機制。各區縣農業部門要將專項整治和日常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注重總結整治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不斷探索行之有效的監管措施,進一步完善地產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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