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標
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促進質量興農,突出問題導向,堅持源頭治理,依法嚴厲打擊農資制假售假、侵害農民利益、危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等違法行為,清理整頓一批農資違法生產經營主體,端掉一批制假售假農資窩點,曝光一批制售假劣農資違法失信企業,查處一批農資違法案件,懲治一批違法生產經營主體,集中銷毀一批假劣農資,持續維護農資市場良好秩序,保障農民用上安全放心農資,確保農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
二、工作重點
(一)重點對象
經營秩序混亂的農資批發市場、農村和鄉村結合部經營不規範門店、鄉村流動商販,特別是社會舉報投訴多、檢查發現問題多、信用記錄差或失信的農資生產經營主體,列入重點監管對象,充分利用巡查檢查、監督抽查、暗查暗訪、投訴舉報等手段,認真摸排問題隱患,嚴厲查處農資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廣大農民民眾的合法權益。
(二)重點產品
利用巡查檢查、監督抽查、暗查暗訪、投訴舉報等手段,認真查找問題隱患,查處生產、經營、使用農資各個環節的違法行為,維護廣大農民民眾的合法權益。重點圍繞以下七類農資產品開展專項治理。
1.種子。以種子標籤、生產經營檔案、備案、登記為其應隨貨運寄的植物檢疫證書為重點,對應當審定未經審定的農作物品種進行推廣、銷售,銷售的種子應當包裝而沒有包裝,銷售的種子沒有使用說明或者標籤內容不符合規定,塗改標籤,未按規定建立、保存種子生產經營檔案,種子生產經營者在異地設立分支機構、專門經營不再分裝的包裝種子或者受委託生產、代銷種子未按規定備案,擅自調運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2.農藥。落實限制使用農藥定點經營和實名購買制度,
進一步規範建立採購台賬、銷售台賬,在衛生用農藥以外的農藥經營場所內經營食品、食用農產品、飼料等,未將衛生用農藥與其他商品分櫃銷售,不履行農藥廢棄物回收義務,生產經營未依法取得農藥登記證的驅鳥劑等違法行為,重點加大對未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經營農藥、經營和使用禁用農藥等行為的打擊力度。
3.獸藥。強化抗寄生蟲類藥物、獸用抗菌藥和中獸藥散劑的執法監管,加大獸藥生產質量管理規範(GMP)、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範(GSP)和獸藥使用環節執法檢查力度,規範獸藥生產經營使用行為,嚴格執行獸藥嚴重違法行為從重處罰公告,嚴厲查處制售假劣獸藥、未按規定建立出入庫信息和用藥記錄違法行為,重點打擊非法制售違禁獸用藥品、改變產品組方濫加抗菌藥物、中獸藥添加化學藥物行為﹐嚴厲打擊超劑量超範圍用藥、違規使用原料藥、不執行休藥期等濫用抗菌藥物的違法行為。對獸醫經營企業、鄉村獸醫診療點開展監督檢查,嚴查違規經營和使用行為。
4.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加強對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經營和使用活動的日常巡查和質量抽檢,重點查處經營產品質量不合格、無生產許可證、無批准文號及包裝、標籤不符合規定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違法添加獸藥和“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等違禁物質行為。對養殖環節自配飼料進行監督檢查。
5.肥料。嚴格規範肥料登記備案管理,加強對復混肥料(複合肥料)、摻混肥料、有機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產品中有效成分不足、一證多用、假冒偽造登記證、肥料產品標稱具有農藥功能、標籤標識不規範等行為的監督檢查。土壤調理劑生產、銷售的肥料產品有效成分或含量與登記批准的內容不符、水溶性肥料添加植物生長調節劑等違法行為。
6.農業機械。組織開展農機產品質量調查工作,促進產品質量和售後服務水平提升。組織開展有關農業機械推廣鑑定證書有效期內產品的監督檢查。重點打擊農業機械經營者銷售未經農業機械鑑定的農業機械和維修經營者使用不符合農業機械安全技術標準的配件維修農業機械的違法行為。
7.農膜。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開展農膜質量監督抽查,嚴格執行農膜新標準,確保不達標農膜產品不出廠、不進店、不下田。宣傳指導農業生產者拒絕購買、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農膜產品。
(三)重點領域
1.熱點區域。對農資主要生產、銷售和使用地區,以及近年來暴露問題較多、民眾投訴舉報較多、新聞媒體曝光較多的鄉鎮開展集中整治,堅決遏制假劣農資多發態勢。
2.主要集散地。加強對農資批發商、城鄉結合部等區域門店不規範經營的清理整頓,嚴厲打擊銷售假劣違禁農資、流動商販無證無照經營等違法行為。
3.網際網路領域。規範線上農資經營行為,強化對網際網路銷售假劣農資違法行為的追根溯源和全鏈條打擊,推進電子商務領域農資產品質量執法檢查和違法問題查處,強化問題企業產品線索農資產品質量執法檢查和違法問題查處,強化問題企業產品線索摸排和聯合打擊力度。嚴厲打擊利用網路銷售假劣農資行為,加大涉案線下企業的查處力度;嚴格監控電商平台和電商企業經營禁制限使用農藥、獸藥行為,及時移送涉刑違法犯罪案件。
4.農產品重點產區。重點治理鄉村農資門店,嚴打流動商販無證無照經營,依法嚴查非法使用禁限用農獸藥、違反農資安全使用規定等違法行為,從源頭上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四)重點時節。春耕生產、夏收夏種、秋收冬種等重要農時季節,國慶、元旦、春節等重點節慶時段,對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和農業生產安全的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重要農業投入品實施嚴管嚴控。
三、主要任務
(一)開展生產經營主體清理整頓。依法落實農藥生產經營許可,嚴格核查農資生產經營許可條件及產品登記,依法嚴把準入關,重點打擊農藥無證生產經營行為。加強農資生產經營相關證後監管,加強農資市場監督檢查;對不符合法定資質條件或者有嚴重違法行為的市場主體,特別是達不到規定條件的農藥獸藥生產經營企業,要堅決依法予以清理、取締。
(二)開展市場整治。結合農業生產實際,突出重點農時、重點地區、重點市場、重點品種,有針對性地開展農資市場專項整治。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假劣違禁農資和使用禁止使用農獸藥行為。在組織開展春耕備耕、春季農資打假行動和秋冬季農資打假行動基礎上,重點針對農藥、獸藥的突出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三)開展產品質量抽檢。按照“檢打聯動”機制,加強農資產品質量抽檢,組織開展種子、農藥、肥料、獸藥和飼料等產品質量抽檢。進一步擴大農資抽檢批次頻次。加強農資產品標籤抽查,同步開展生產經營檔案檢查,重點查處生產經營農資產品標籤嚴重不合格的違法行為。
(四)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活動。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活動,暢通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渠道,提高優質放心農資覆蓋面。充分利用“12316”服務熱線和電視、電台、報紙、網路等媒體,通過舉辦培訓班、印發宣傳資料、張貼明白紙、開展現場指導等形式,向廣大農民普及識假辨假、正確選擇和科學使用農資的常識,提高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加強農資生產經營主體培訓,強化農資使用者的主體責任意識,提高依法經營水平。
(五)開展監管信息化。農資檢查過程中,要利用部、省建立的農藥、獸藥、飼料、肥料、種子等主要農業生產資料追溯體系,對登記、生產、經營、使用等環節進行追溯管理。要充分依託部省農資監管信息平台將農資執法監管信息與行業管理信息全面對接服務平台,發揮案件協查、線索通報、質量預警、風險提示等功能的作用。加強信息互通和區域協作,提高發現問題和防範化解風險能力,建立“以防為主、打防結合”的機制。
(六)開展違法案件查處。樹立“發現問題是業績、解決問題是政績”的觀念,按照“四個最嚴”的要求,堅持重拳出擊、露頭就打,有案必查,查必徹底,對監督檢查、執法檢查、質量抽查以及民眾舉報等案件線索應當依法查辦,決不姑息。
四、重點工作安排
(一)3月,啟動2021年農資打假行動,部署全縣2021年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
(二)3—6月,組織開展春季農資打假行動、2021年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活動。
(三)3—12月,組織開展種子、農藥、肥料、獸藥、飼料質量抽檢。
(四)7—9月,開展夏季百日行動和農業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
(五)9—12月,組織開展農資打假秋冬季專項行動、農資打假工作情況調研。
(六)12月,總結全年農資打假專項行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深刻認識農資打假工作對於保障全年農業生產、農產品質量安全,維護農民民眾利益的特殊重要性,進一步增強工作緊迫感和責任感,切實履行農資打假的牽頭職責,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建立長效機制,形成農資打假合力,為守好“三農”戰略後院提供有力支持。對專項治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及時指導,及時解決,不留隱患。加強農資打假工作的保障。
(二)強化責任落實。按照全國全省、全州農資監管工作有關要求,對標對表,切實落實屬地監管職責、把工作細化到崗、落實到人,確保事有人管、活有人乾、責有人擔,確保按時保質完成好各項目標任務。強化績效考核結果的反饋和套用,切實發揮績效考核對農資打假工作的助推作用,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三)加強協作聯動。要切實履行農資打假的牽頭職責,進一步建立健全聯席會議制度和上下聯動、部門聯動、檢打聯動等長效機制,加強與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的密切配合,形成農資打假合力。
(四)提升能力水平。要補短板、強弱項,配齊配強執法人員和裝備﹐將農資打假工作作為農業綜合執法的重要內容抓緊抓實。加強基層農資打假執法培訓,提升人員能力和素質,提升農業執法快速反應能力。
(五)嚴格作風紀律。嚴格執行農業行政執法“六條禁令”,大力推進“陽光執法”,認真落實農業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杜絕有案不辦、零辦案和辦“人情案”現象。
(六)完善信息報送。完善農資打假監管信息報送機制,按照部省、州要求,紮實做好數據統計、信息上報、案件信息公開、典型案件公布等工作。
六、組織措施
成立2021年鹹豐縣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易能幹 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陳 紅 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
曾祥茂 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
王長久 農業農村局法規與安全股股長
成 員:段德芳 李德武 丁玉龍 余海瓊 王 榮
郭黎明 譚長征 胡 毅張春霖 龔素梅
冉瓊華 李元富胡志權 雷 波張沛華
羅俊章 馮珺澤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農業綜合執法大隊,曾祥茂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組織協調督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