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深圳市金融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2012年,深圳市金融辦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不斷深化主動公開,穩妥應對依申請公開,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根據《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將深圳市金融辦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予以公開。

一、 基本情況
我辦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廣東省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有關規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按照構建透明型、服務型、效能型政府的整體要求,完善措施、健全制度、落實責任,積極推進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工作。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2012年,根據《條例》確定的主動公開範圍,我辦通過深圳市政府線上以及入口網站等平台公開了共102條政府信息,其中包括:
1、政策法規5件。公開了《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和改善金融服務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關於本市開展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試點工作的暫行辦法》、《深圳經濟特區創業投資條例》、《鹽田區股權投資基金業發展促進辦法(暫行)》以及《光明新區關於促進股權投資基金業發展的若干規定》等規範性檔案,滿足了金融機構和社會公眾了解我市金融業法規和政策的需要。
2、新聞通稿80篇。就我辦工作動態、金融規劃以及各業務領域的金融監管工作等,及時發布新聞通稿介紹有關情況,並解讀重點內容。
3、統計數據4條。按季度、年度發布了深圳市金融業基本運行情況,並於每年下一年度發布了《深圳金融發展報告》。
4、“三公”支出及部門預決算。及時公開了我辦 “三公”支出及2012年部門預算等財務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此外,我辦還通過網站公開了通知公告、重要會議以及金融機構名錄等方面的信息,出版了《深圳金融發展報告2011》,公開深圳市金融業和金融業務監管等有關情況。
(二)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的制度化。我辦始終將政府信息公開作為構建透明型、服務型、效能型政府的重要舉措。為使信息公開工作不流於形式,不走過場,我辦著眼於建立政府信息公開長效機制,完善領導組織體系,形成我辦綜合處牽頭,各個工作環節落實專人,各項具體任務採取專項措施,促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更加制度化、程式化。工作中,堅持把我市金融業數據統計信息及我市促進金融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作為公開的重點;並每年組織更新和編寫金融業發展優惠政策彙編及金融發展報告,及時向社會各界宣傳深圳金融業發展的良好生態環境。行政審批方面,開設“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業務”和“創業投資企業備案管理申報指南”,在公開審批依據、程式和申請材料等內容的基礎上,積極推動具體審批項目的網上公示和結果公開。依申請公開方面,我辦堅決按《條例》辦事,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對受理公開申請內容,做到及時主動送達受理回執,處理時限一般不超過15個工作日,對於依法、依規不能公開的事項申請,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予公開的原因。此外,由於我辦屬於政府內部協調服務部門,主要制定和落實地方優惠政策,協調解決金融機構經營活動的困點難點,公開信息中不涉及行政複議等內容。
  三是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形式。通過電視、報紙、廣播等載體,加強對重要金融政策、重點業務工作、重大政務活動的新聞宣傳,積極參與《民心橋》、《政企通》等活動,進一步加強了與市民、企業在熱點難點問題上的溝通交流。2012年,我辦新增“創業投資企業備案管理申報指南”業務,及時制定和更新我辦行政服務事項實施辦法,做好業務工作申報指引、業務申報諮詢等指引性信息的公開,積極完善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拓展信息公開渠道。
二、 存在問題
  2012年,我辦嚴格按照《條例》要求,積極有效地開展信息公開工作,但仍存在部分問題:
  一是要進一步提高信息公開形式的便民性。及時做好我市金融數據的匯總更新,根據公眾需求最佳化入口網站欄目設定,做好圍繞業務工作的諮詢和信息指引工作,進一步提高信息查詢的便捷性。
  二是要進一步提升信息公開的社會公眾參與度。做好對政策規章、新聞通稿等信息公開工作,加強業務監管、公眾參與和線上辦事等對外提供諮詢服務和信息交流的平台建設,進一步加強與社會公眾的互動交流。
  三、 整改措施
  為了讓社會公眾提供更高質量和全面的政府信息公開服務,下一步我辦將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繼續夯實政府信息公開基礎建設。修訂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的配套制度,最佳化工作流程,進一步提高信息公開的時效性、全面性。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增強信息公開的準確性。
  二是繼續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妥善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係,暢通信息流轉渠道,拓寬信息公開面,提高政府信息公開效率,以提高行政行為的透明度和辦事效率為出發點,不斷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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