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深圳市金融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根據市政府辦公廳轉來《關於做好公布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的通知》檔案精神,結合深圳市金融辦信息公開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辦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按照構建透明型、服務型、效能型政府的整體要求,完善措施、健全制度、落實責任,強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年來,我辦始終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工作要求,從公開內容的廣度、深度,申請回響的速度,公開渠道的多樣化上下功夫,大幅度地提升了政府信息公開的水平。
  一是促進政府信息公開的規範化。自《條例》正式施行以來,我辦高度重視,周密部署,加大《條例》宣傳力度,使全體幹部職工了解、熟悉、使用《條例》。為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健全政府信息公開運行機制、完善檢查監督措施,強化政府網站的主渠道作用,媒體公開信息為輔,做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自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展以來,我辦向各處室下發了《關於做好市政府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目內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對信息公開工作執行情況進行了總結,進一步增強了認識,剖析了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整改措施。
  二是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的制度化。我辦始終將政府信息公開作為構建透明型、服務型、效能型政府的重要舉措。為使信息公開工作不流於形式,不走過場,我辦著眼於建立政府信息公開長效機制,完善領導組織體系,形成我辦綜合處牽頭,各個工作環節落實專人,各項具體任務採取專項措施,促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更加制度化、程式化。工作中,堅持把我市金融業數據統計信息,及我市促進金融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作為公開的重點;並每年組織更新和編寫金融業發展優惠政策彙編及金融發展報告,及時向社會各界宣傳深圳金融業發展的良好生態環境。依申請公開方面,我辦堅決按《條例》辦事,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對受理公開申請內容,做到及時主動送達受理回執,處理時限一般不超過15個工作日,對於依法、依規不能公開的事項申請,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予公開的原因。此外,由於我辦屬於政府協調服務部門,主要以落實地方優惠政策,協調解決金融機構經營活動的困點難點,公開信息中不涉及行政審批、行政複議等內容。
二、存在問題
  2009年,我辦信息公開工作有重大進展,但仍存在部分問題:
  一是公開內容較為單一。由於我辦屬於政府服務協調部門,不涉及對外公共管理職能,導致我辦在公開方式上僅限於數據及政策、規章的信息公開,公開內容較為單一,無法做到形式多樣化
  二是數據更新較為緩慢。由於部分金融數據較為敏感,不能對外公開,且金融各行業數據統一匯總時間往往會出現時滯現象,不能做到實時公開。
  三、整改措施
  下一階段,我們將以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為契機,結合工作實際,著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
  一、進一步加強《條例》學習,規範推進政府信息公開。
  我辦將深入開展《條例》學習活動,對《條例》實施一年來所出現的問題,進行總結、剖析,對《條例》中的疑難條款展開討論,進一步明確要求,掌握規則。加大《條例》宣傳力度,使得社會外界了解、熟悉、使用《條例》,為規範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實效。
  二、 加快電子政務專網建設,創新政府信息公開手段。
  按照統籌規劃、分級負責,需求主導、強化套用,著眼發展、確保全全的原則,加快政務專網建設,根據政府信息公開的需要,開發專門系統,暢通信息流轉渠道,拓寬信息公開面,提高政府信息公開效率,為社會外界提供更豐富、更及時、更精準的公開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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