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報告由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國家稅務局、上海地方稅務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要求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受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諮詢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複議及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支出和收費、其他相關工作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說明和指標統計附表。
專有名詞解釋
辦稅公開:是稅務機關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在稅收徵收、管理、檢查和實施稅收法律救濟過程中,依照一定的程式和形式,向納稅人公開相關涉稅事項和具體規定。
簡介
根據《規定》要求,上海市財稅局自2004年5月1日起開始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為有效推進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我局專門配備了2名專職工作人員,設立了1個專門的信息申請受理點,並開闢了公共查閱點。截至200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諮詢、申請以及答覆工作均得到了順利開展。 2008年,我局根據《2008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意見》的統一部署,結合上級主管部門的具體要求以及我局工作實際,以貫徹落實《條例》和《規定》為重點,緊緊圍繞透明、便民、規範,進一步深化公開內容,不斷創新與拓展公開渠道,全力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財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邁上新的台階。
(一)工作機構情況
上海市財稅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是負責我局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的工作機構,主要具體職責是:具體承辦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事宜;維護和更新本行政機關公開的政府信息;組織編制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等。此外,各區縣稅務局、各財稅分局、市局機關各處室負責人和工作聯繫人組成工作網路,牽頭負責此項工作在本單位(部門)的具體組織、落實。
(二)制度規範建設情況
為保障政府信息公開依法、有序推進,我局自2004年起逐步建立政府信息更新維護機制、保密審查機制、發布協調機制、監督和考核機制,同時還根據政府信息公開的具體工作要求,核定崗位職責,制定業務操作規程和效能目標等工作規範。為落實《條例》和《規定》的實施,2008年,我局又及時修訂相關內部管理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和法律文書,並對辦公自動化系統相關功能模組進行改造,以進一步適應當前的新要求。
(三)基礎性工作開展情況
1.工作機構和人員的穩定性
從2004年開始,我局就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設定在市局辦公室,工作人員崗位較少變動,保證了工作的專業性和穩定性。
2.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目錄更新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是公眾了解我局政府信息的分類、編排體系、獲取方式、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聯繫方式以及其他相關事項的重要途徑。上述事宜發生變動時,我局均及時做出更新、說明。
我局建立信息公開內容更新維護機制,及時編制、公布和更新我局的主動公開目錄。結合公文備案工作,對《條例》實施後形成的相關檔案進行全面梳理,對可以公開的信息及時主動予以公開。對一些內容全部或部分失效的信息,視情況進行刪除或添加失效標識。
3.統計、報送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採用月度統計、年度報告、工作信息等形式及時上報市政府、國家稅務總局等上級主管部門和單位;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全文內容,採用電子和紙質文檔形式向市檔案館和市圖書館的報送,方便公眾集中查閱;申請處理的過程信息,及時向市政務外網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系統傳輸,公眾可以通過“中國上海”入口網站了解申請處理狀態;在行政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公文,按要求向上海市公文類信息目錄備案管理系統備案。
4.業務培訓、工作指導
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工作人員多次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此外還多次組織系統內相關經辦人員開展業務培訓,傳達上級要求,明確工作口徑,加強工作交流。
2008年,我局加強對條線工作開展的指導。編制工作簡報下發各基層分局,通報工作進展情況,明確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對工作中的難點問題和典型問題進行分析注釋,不斷規範經辦人員在實際操作中的嚴密性和周全性,提高整體業務水平。
(四)《條例》和《規定》的實施準備工作開展情況
為貫徹落實好《條例》和《規定》,我局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完善工作制度,調整工作規範。二是修正了我局公開指南的總體框架和細節,調整主動公開目錄架構,對“上海財稅”網站上公布的財政和稅務主動公開目錄的樹形展示架構進行了扁平化改造,以方便用戶查閱、提高獲取速度。三是分層次、多形式地開展了學習和培訓活動,為《條例》和《規定》的實施做好思想認識上的準備;此外,還多次組織系統內的具體經辦人員開展深度培訓,確保各項最新要求和操作規程及時傳達到位。
(五)公文類信息備案工作情況
按照上海市政府的統一要求,我局對2008年5月1日之後所有行政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規範體式的文書進行全面清理,並按期向市政府報備了每一條信息的索取號、文號、公開類別、不予公開理由、是否為重大決定草案、是否為規範性檔案等15項屬性。公文類信息備案有效地促進了公文類信息的公開和管理,市局處室和各基層單位更加審慎地判斷每一個公文的公開類別,更加重視信息公開前的保密審查和發布協調。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08年,上海市財稅局不斷深化公開內容,逐步完善公開渠道,進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力度,全年新增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592條,其中:財政203條,稅務389條;市局444條,分局148條。至2008年底,我局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4,251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在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中,與公眾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方面信息有26條,主要涉及教育、農業、就業等方面的財稅政策法規。這些政策在推進教育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特殊群體就業、支持農業發展等方面發揮作用。屬於公共資金使用和監督方面的15條,其中:有關政府集中採購項目的目錄、政府採購限額標準、採購結果及其監督情況的12條,有關政府財政預算決算情況的2條,有關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1條。這些信息的主動公開,有助於外部監督力量的充分發揮作用。
(一)深化公開內容
1.深化財政信息公開,推進透明理財
積極穩妥地推進財政預算信息公開。除了向社會主動公開有關預算管理體制、預算分配政策、預算編製程序等信息外,著力推進預算管理信息的分層次公開,比如,向社會公眾全文公開預決算報告;向區縣財政部門公開市對區縣的財力結算項目、政策依據和計算過程、轉移支付辦法和計算過程。
全面公開政府採購信息。除了有關政府採購的法律、法規和相關管理制度外,政府採購目錄和限額標準、招標業務代理機構、政府採購評審專家認定情況、招標投標信息及投訴處理決定等相關信息,均全面地向社會公開。
重點公開與人民民眾有直接利益關係、涉及民生的財政性資金使用情況。專項轉移支付資金、教育補助資金、農村計畫生育補貼、農業綜合開發資金、財政支農貸款擔保專項資金等的受益對象、申請程式和資金管理等信息,都作為重點內容向社會公開,向直接受益對象公開。
2.強化稅務信息公開,最佳化納稅服務
2008年,上海市財稅局以辦稅公開為重點,繼續推進稅務信息公開,著力最佳化納稅服務、不斷規範征納行為。《條例》的實施,對稅務信息公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除依法不予公開的外,我局主動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我局製作或獲取的政府信息。有關機構人事,政策法規,行政許可和非許可行政審批事項,稅收徵收管理,稅務稽查,統計數據,採購信息,監督舉報及其他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均通過各種便於納稅人知曉的方式向社會全面公開。涉稅事項環節較多,實現辦稅事項公開透明,征納雙方溝通渠道更加暢通,增強了廣大稅務幹部依法徵稅、規範行政的意識,同時納稅人合法權益也得到切實保障,稅收成本明顯降低。
3.以行政審批項目為重點,強化行政權力公開透明
2008年,我局按照全面開展、分步實施的要求,以許可類行政審批和非許可行政審批項目為重點,對我局職權範圍內的行政權力進行了全面清理,分項目按照辦事條件、攜帶資料、辦理程式、辦理時限、受理場所、辦理結果查詢、政策依據、網上下載和網上辦理等內容進行了公開。
4.繼續做好政府信息解讀服務
2008年,財稅工作中的熱點和重點事項較多,如:扶持出口、房產新政、兩稅合併、增值稅轉型、抗震救災、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循環經濟、世博優惠政策等。針對這些涉及重大決策、社會關注度高的事項,我局及時編寫了解讀材料,開闢了網站專欄(專頁),並通過辦稅服務大廳發放宣傳手冊,通過12366上海財稅諮詢服務熱線提供諮詢等,為公眾及時、準確解讀財稅政策提供了服務。
(二)完善公開渠道
2008年,我局在充分利用宣傳手冊、公告欄、電子顯示屏、報刊、廣播、電視等媒介開展公開和宣傳的同時,以深化政府網站的公眾服務套用為重點,結合諮詢熱線、辦稅服務大廳,進一步增強公開、服務和互動效果。
1.拓展網上公開形式
2008年,我局通過集中深度公開、提供場景式導航服務,不斷拓展網上公開形式,充分發揮網路優勢,增強公開效果。針對相關熱點和重點事項,“上海財稅”網站開闢專欄,將政策法規、辦事流程、表格下載、便民問答等進行集中展現,同時提供網上辦理接口和關聯信息連結。部分網站專欄還採用了場景式服務設計,特定群體和用戶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場景進入,以獲取高度針對性的信息和服務。
2.增強辦事公開功能
2008年,我局進一步增強辦事公開功能,162項涉稅審批事項的辦理狀態或結果實現網上查詢。企業納稅人可以在“上海財稅”網站利用稅務登記證號和事項辦理文書號查詢涉稅審批事項正在辦理的狀態和辦理結果。隨著財稅信息化的進一步發展,“上海財稅”網站的網上便民和誠信查詢服務體系將逐步覆蓋所有的非涉密財稅業務。
3.開展網上互動交流
2008年,我局通過“上海財稅”網站,提供網上政策諮詢2.58萬人次。此外,我局還舉辦7次網上線上訪談活動,邀請市局領導和部分專家做客網站,就公眾關心的熱點稅收問題與網友進行面對面交流。
4.依託12366諮詢服務熱線,延伸公開渠道
12366上海財稅諮詢服務熱線支持網頁、電話、電子郵件等各類互動渠道的接入,為社會公眾的政策諮詢提供個性化服務,提升財稅系統政府信息公開的服務水平。2008年,12366上海財稅諮詢服務熱線提供政策諮詢達88.2萬人次。
5.辦稅服務大廳辦稅公開
分散在全市各處的約150個辦稅服務大廳,是我局最重要的政府信息公開場所。所有的辦稅大廳,均通過電子顯示屏、多媒體觸控螢幕、公告欄、受理告知單、涉稅事項辦理流程宣傳板、宣傳資料架等方式向納稅人進行公開、宣傳;部分辦稅大廳還設有專門熱線或專設諮詢台,隨時解答納稅人辦稅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08年上海市財稅局共受理信息公開申請60件,其中通過公開受理視窗當面提交的申請9件,通過傳真提交的申請2件,通過電子郵件提交的申請9件,通過“上海財稅”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目提交的網上申請33件,通過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請7件。
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約28%涉及財政法規,32%涉及稅務法規,其餘涉及機構職能、統計數據以及與申請人利益直接相關的個人信息,如個人所得稅納稅憑證、個人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號碼等等。
在已經答覆的55件申請中,
“同意公開”28件,占總數的50.9%,主要涉及財稅政策法規、預決算報告,以及與申請人自身利益密切相關的個人信息。
“同意部分公開”3件,占總數的5.5%,主要涉及統計數據。
“非《規定》所指政府信息”5件,占總數的9.1%,主要涉及本機關的內部規章制度。
“信息不存在”7件,占總數的12.7%。
“非本機關職責許可權範圍”4件,占總數的7.3%。
“申請內容不明確”3件,占總數的5.5%,主要是申請公開的內容描述不完整,無法判斷需求指向。
“重複申請”0件。
“不予公開”2件,占總數的3.6%,都屬於國家秘密。
“申請人主動撤銷”3件,占總數的5.5%。
政府信息公開諮詢處理情況
2008年上海市財稅局共接受市民諮詢90.8萬人次,其中公共查閱室接待15人次,諮詢電話接聽88.2萬人次,網上諮詢2.6萬人次。“上海財稅”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訪問量為約49.9萬人次,其中按點擊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開欄目依次是:新增目錄指引、財政主動公開目錄、稅務主動公開目錄。
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2008年我局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2件,其主要事由是複議申請人對我局做出的公開答覆不滿意。截至12月底,複議仍在審查過程中。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和行政申訴案。
政府支出與收費
(一)工作人員情況
在人員配置上,我局辦公室配備了18名專職人員組成常設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其中2人專門負責處理政府信息公開事務。
(二)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財政與實際支出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屬於我局辦公室的業務範圍。因此,我局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預算與實際支出合併入市局辦公室的預算與支出。
(三)與訴訟(行政複議、行政申訴)有關的費用支出
該項費用支出未單獨核算。
(四)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鑒於目前申請事項有限,我局尚未收取任何相關費用。
其他相關工作情況
(一)“執法三告知”制度執行情況
“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三告知制度已納入具體的財稅業務工作中加以落實。在執法過程中,各執法部門均能將執法身份、執法許可權、執法依據、執法對象的權利和義務、救濟渠道等內容,公告到執法現場、告知到行政管理相對人、體現到執法文書中。告知以書面告知形式為主,有規範的執法文書和統一的告知格式;以口頭形式的告知,事後均詳細記錄在案。
據統計,2008年我局總計實施行政檢查21,446件(其中財政方面198件,稅務方面21,248件)、行政強制10件(均為稅務方面)、行政處罰17,446件(其中財政方面63件,稅務方面17,383件),告知39,032次(其中財政方面264次,稅務方面38,768次),所有行政執法相關事項均通過書面或口頭形式告知。尚未發生因未履行告知義務而引發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信訪案件。“三告知”制度的切實執行,有效維護了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增強了我局工作人員“實體與程式並重”的工作意識,提高了依法行政的透明度。
(二)辦事公開情況
為進一步增強財稅工作透明度,方便公眾辦事和監督,我局結合工作實際,執行全面的辦事公開制度:公開職責和管理許可權,公開辦事對象所應具備的資格、條件及其他要求,公開辦事依據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公開辦事的步驟、環節、時限和結果,公開舉報投訴部門和舉報電話。具體的,我局以預算編制、國庫管理、政府採購、非稅收入徵收、會計管理、財政監督、稅務登記、發票管理、稅收徵收、稅收優惠、稅收檢查、稅務處罰、稅務救濟等為重點詳細公開相關辦事信息。
2008年,上海市政府採購管理信息平台試運行,這是推進辦事公開的重大事項。上海市政府採購管理信息平台投入運行後,全過程的採購信息都通過這個平台發布;此外,我們在統一平台運行的基礎上建立了統一的供應商庫,全市供應商的基本信息集中向社會公開。全面的公開、信息化手段,加上對供應商的誠信管理以及治理政府採購領域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開展,使得政府採購運行更加高效、透明。
(三)工作創新情況
1.標識公文公開屬性
根據《條例》及相關規定,我局在機關辦公自動化系統中,對公文的公開屬性進行重新分類,對發文模組“公文信息屬性”欄位內容進行了更新。同時,在平行文和下行文紙質檔案上標識公開屬性,方便檔案接收單位明確檔案公開範圍。
2.公文類信息目錄備案工作
公文類信息備案目錄登記工作,是2008年開始開展的一項重要工作。根據要求,市局、區(縣)稅務局、財稅分局產生的所有公文,均由市局匯總後統一備案。由於公文數量較大,為了減輕工作量,提高數據質量,2008年度,我局結合機關辦公自動化系統,按照公文類信息目錄備案要求對市局、分局兩級辦公自動化系統公文流轉程式進行了改造。將公文類信息備案目錄編制納入發文流程,目錄編制環節對要求備案的15個要素進行確認。公文流轉程式改造之後,各單位、各部門更加謹慎、規範地按照相關規定對公文的公開屬性進行判斷,對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規定和要求的掌握也更加全面。
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深化公開內容,推動工作有序、均衡發展,是目前也是將來較長一段時間內需要不斷推動的工作重心。2009年,我局將著重開展以下工作:
(一)繼續推進預算信息公開
遵照《財政部關於進一步推進財政預算信息公開的指導意見》的要求,分步驟、分層次、分內容積極穩妥地推進預算信息公開,重點公開政府預算、部門預算、預算執行以及財政轉移支付等內容,逐步建立起較為完善的預算信息披露制度,積極探索預算信息向社會公開的形式和範圍,依法自覺接受人大和社會監督。
(二)做好公文備案工作
按照市政府統一要求,對公文類信息進行定期梳理、按時報備,著力規範政府信息目錄編制、擴大主動公開範圍、完善依申請公開目錄。同時,建立系統內公文類信息備案工作的相關制度和工作標準,加強對公開屬性審核和公文類信息梳理備案的管理。
(三)推動基層工作均衡發展
結合財稅工作的業務和區域特點,將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層層細化,分解到分局乃至在基層稅務所,繼續推動工作重心下移,促進工作全面均衡發展。
說明與附表
(一)其他說明
公文類政府信息基本情況中,數據統計範圍僅包括市局。
所有附表的數據都僅反映2008年度的情況,數據統計範圍包括市局及下屬各財稅分局、各區縣稅務局。
(二)指標統計附表
附表1 主動公開情況統計
指標 | 單位 | 數量 |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592 |
其中:全文電子化政府信息數 | 條 | 592 |
新增行政規範性檔案數 | 條 | 16 |
指標 | 單位 | 數量 |
依申請公開信息目錄數 | 條 | 0 |
受理申請總數 | 條 | 60 |
其中:1.當面申請數 | 條 | 9 |
2.傳真申請數 | 條 | 2 |
3.電子郵件申請數 | 條 | 9 |
4.網上申請數 | 條 | 33 |
5.信函申請數 | 條 | 7 |
6.其他形式申請數 | 條 | 0 |
對申請的答覆總數 | 條 | 55 |
其中:1.同意公開數 | 條 | 28 |
2.同意部分公開數 | 條 | 3 |
3.“非《規定》所指政府信息”數 | 條 | 5 |
4.“信息不存在”數 | 條 | 7 |
5.“非本機關職責許可權範圍”數 | 條 | 4 |
6.“申請內容不明確”數 | 條 | 3 |
7.“重複申請”數 | 條 | 0 |
8.不予公開總數 | 條 | 2 |
其中:(1)“國家秘密”數 | 條 | 2 |
(2)“商業秘密”數 | 條 | 0 |
(3)“個人隱私”數 | 條 | 0 |
(4)“過程中信息且影響安全穩定”數 | 條 | 0 |
(5)“危及安全和穩定”數 | 條 | 0 |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數 | 條 | 0 |
9.申請人主動撤銷申請數 | 條 | 3 |
指標 | 單位 | 數量 |
提供服務類信息數 | 條 | 228 |
網上諮詢數 | 人次 | 25,750 |
現場接待數 | 人次 | 15 |
諮詢電話接聽數 | 人次 | 882,053 |
網站專欄頁面訪問量 | 人次 | 498,969 |
附表4 複議、訴訟情況統計
指標 | 單位 | 數量 |
行政複議數 | 件 | 2 |
行政訴訟數 | 件 | 0 |
指標 | 單位 | 數量 |
收取費用總數 | 元 | 0 |
其中:1.檢索費 | 元 | 0 |
2.郵寄費 | 元 | 0 |
3.複製費(紙張) | 元 | 0 |
4.複製費(磁碟) | 元 | 0 |
5.複製費(光碟)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開指定專職人員總數 | 元 | 2 |
其中:1.全職人員數 | 元 | 2 |
2.兼職人員數 | 元 | 0 |
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的專項經費 | 萬元 | 0 |
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的實際支出 | 萬元 | 0 |
與訴訟有關的總費用 | 萬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