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瀋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2007年瀋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2007年瀋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是2007年瀋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所作的工作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07年瀋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 實質:工作報告
  • 地點:瀋陽市
一、2006年工作的回顧
2006年是我市實施“十一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也是人大工作深入發展的一年。市人大常委會在中共瀋陽市委的正確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統領,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市委十屆十二次全會、第十一次黨代會的部署和市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的各項決議,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依法履職、注重實效,較好地發揮了地方國家權力機關作用,各項工作取得新的進展。
(一)深入貫徹落實立法法,提高地方立法質量
堅持科學發展觀,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依照立法法和《瀋陽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的規定,積極開展立法工作。一年來,共完成地方立法項目8件,其中:制定3件,即《瀋陽市安全生產條例》、《瀋陽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條例》、《瀋陽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修改4件,即《瀋陽市道路貨運市場管理條例》、《瀋陽市建設工程監理條例》、《瀋陽市建築工程保修條例》、《瀋陽市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廢止1件,即《瀋陽市國有企業廠長(經理)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監督條例》。同時,根據全國和省人大常委會的要求,對勞動契約法、行政強制法、省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罰款規定等13件法律法規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見。在地方立法工作中,主要突出了四個重點:一是立足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圍繞安全生產、城市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特別是與人民民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重要事項開展立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為構建和諧瀋陽提供法律保障。二是圍繞提高立法質量,堅持權力與責任、權利與義務的統一,防止和避免“利益部門化”和“部門利益法制化”,注重在反映本行政區域的特殊情況和實際需要上下功夫,力求法規有特色、可操作,簡潔明了,有的放矢。三是建立和完善立法工作制度,出台了《瀋陽市人大常委會制定地方性法規技術規範》和《瀋陽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聽證規則》,進一步規範了地方立法工作。四是加強民主立法,通過採取立法計畫預告、在新聞媒體徵求社會各界意見、直接聽取基層民眾意見、組織專家學者論證、召開人大代表座談會等措施,不斷擴大公民對立法的有序參與,努力做到了解社情民意,集中民智,體現人民的意志。
(二)加強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增強監督力度和實效
按照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的思路,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監督工作,推進“一府兩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一是加強法律法規貫徹實施情況的監督。為了建設節約型社會,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常委會組成執法檢查組,對節約能源法和瀋陽市節約能源條例的貫徹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聽取了市政府執法專項工作報告,檢查了重點行業和企業的貫徹實施情況。常委會認真聽取和審議了執法檢查組的執法檢查報告,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有針對性地提出了審議意見,對推進政府做好有關工作,增強全社會的節能意識,促進節能工作落到實處起到了積極作用。此外,配合全國和省人大常委會,對專利法、農業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科技進步法、文物保護法、法官法和遼寧省散居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等法律法規在我市的貫徹實施情況,進行了執法檢查和視察,針對發現的問題,提出了改進意見和建議,推進了這些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同時,還對市政府提報的13件行政規章進行了備案審查。二是以計畫、預算審查監督為重點,增強經濟工作監督實效。常委會認真聽取和審議了市政府關於2006年上半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了2005年財政決算報告和審計工作報告,批准了2005年市本級財政決算。針對計畫和預算執行中的問題,提出了要著力調整和最佳化產業結構,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預算管理,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等審議意見,並對預算執行情況審計中發現的問題,督促政府採取措施認真解決。同時,繼續加強對部門預算的審查監督,對市政府2006年市本級40個單位部門預算編制情況進行了審查,提出了擴大預算編制範圍、逐步提高預算編制的完整性和透明度等意見和建議,推進了部門預算的改革和管理。三是針對改革發展穩定需要,加強對政府組成部門工作的監督。常委會和各專門委員會組織了對世園會建設、捷運工程、奧體中心建設、交通安全設施管理、市政重點建設項目、農村工業產業集群、防汛工作、旅遊景點和宗教場所環境建設,以及徵兵工作等方面的視察;聽取和審議了市政府關於我市外事和口岸工作、歷史文化名城建設、傳染病防治、食品衛生管理等方面的專項工作報告;開展了對市建委、旅遊局、水利局、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等部門的工作評議。在視察、審議和評議中,針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推進了有關工作的深入開展。四是加強和改進司法工作監督。常委會以推進司法機關完善內部監督機制和法律監督機制、進一步規範司法行為為重點,聽取和審議了市法院關於加強法官隊伍建設和基層法院建設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了市檢察院關於2005年以來偵查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組織人大代表和有關法律專家開展旁聽庭審專項活動,視察了人民法庭建設和檢察系統辦公、辦案用房建設情況,促進了“兩院”隊伍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使審判工作、檢察工作中一些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告狀難、執行難、賠償難、司法不公等問題得到進一步解決。
五是加強和改進人大信訪工作。一年來,接待民眾來訪5596人次,共受理民眾來信來訪4897件,其中轉辦1182件,對民眾反映的重點問題交辦441件,並加大了督辦力度。有關部門認真辦理,回果率達到95%,使民眾反映的一些問題和積案得到妥善處理,對維護人民民眾利益、化解社會矛盾、保持社會穩定起到了積極作用。
(三)及時審議決定重大事項,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堅持從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的實際需要出發,抓住全局性、長遠性和根本性問題,抓住人民民眾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積極穩妥地推進重大事項決定權的行使。全年共召開常委會會議8次,審議議題70項,召開主任會議15次,討論議題41項,對全市經濟社會持續發展起到了積極推動作用。一是圍繞加速老工業基地振興,主任會議重點聽取了市政府關於我市工業發展情況的匯報,在肯定“工業立市”與工業振興取得顯著成果的同時,提出了克服盲目樂觀和畏難情緒、抓住機遇、乘勢而上、加速振興等意見和建議。二是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常委會聽取和審議了市政府關於農村經濟安排及對農業和農村投入情況、關於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計畫實施情況的報告,強調要把解決“三農”問題作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對農業和新農村建設的投入,加快縣域經濟發展,促進農民增收,為農業與農村的發展提供保障。三是圍繞人民民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主任會議聽取了市政府關於我市建築節能工作、衛生工作、社會保障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等方面的工作匯報,相應提出了意見和建議。為促進我市慈善事業發展,常委會作出了將每年9月1日作為“瀋陽慈善日”的決定。四是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城市,常委會聽取和審議了市政府關於“四五”普法工作情況的報告,作出了關於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此外,加強了對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探索,召開了專題研討會,對推進重大事項決定權的行使起到了積極作用。
堅持黨管幹部和民主集中制原則,加強和改進了人事任免工作。一年來,常委會共依法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73名,其中任命46名,免職27名。為做好人事任免工作,進一步落實了常委會組成人員對幹部任用的知情權,嚴格執行了任前法律知識考試、供職發言和就職宣誓等制度。同時,對擬任命的法官、檢察官,堅持與“兩院”同步考核制度,從而提高了人事任免的工作質量和水平。
(四)加強和改進代表工作,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作用
圍繞發揮人大代表作用,採取多項措施,增強代表工作實效。一是加強代表活動的組織和指導。認真組織代表視察、檢查和專題調研,廣泛開展“代表活動月”活動,豐富了代表活動內容。充分發揮代表團組和活動網路作用,堅持代表執行職務寫實制度,增強了代表依法履職的積極性和責任感。二是加強代表職務培訓。針對代表依法履職的需要,舉辦2期代表培訓班,培訓市人大代表150多人次,進一步提高了代表的整體素質和履職能力。三是加強常委會與人大代表的密切聯繫。通過走訪、座談、信函等形式,以及發揮代表接待室作用,認真聽取人大代表意見,暢通代表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四是加強代表履職的服務和保障。堅持邀請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和參加有關會議制度,及時向代表通報有關重大事項和印發有關檔案資料,進一步拓寬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增加了代表活動經費,加強了市人大代表培訓中心建設,一些區縣(市)建立了代表活動中心,為代表依法履職創造了條件。
常委會高度重視代表議案、建議的辦理工作。一是做好代表建議的徵集、整理和轉辦工作;二是運用多種方式,強化督辦力度;三是加強制度建設,推進議案、建議辦理工作的規範化、程式化和制度化。對市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主席團交付的關於立法規範我市慈善事業、加速瀋陽軌道交通產業化隊伍建設、提高農民工資性收入、建立我市動物衛生防疫體系、建設節約型社會、加強城市衛生醫療服務體系建設等6個方面、12件議案,認真進行審議,交由政府辦理,嚴格督促檢查,及時聽取辦理情況報告,並請提出議案的領銜代表參加有關督辦活動。市政府對辦理代表議案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狠抓落實,自覺接受人大常委會和代表的監督,使議案所反映的問題和建議得到較好落實,在社會上引起了較好反響。對市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以來代表提出的1059件建議、批評和意見,常委會加強了辦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經過各承辦單位的共同努力,已全部辦復。其中,已經解決或基本解決的596件,占56%;列入計畫解決的368件,占35%;因受政策或客觀條件所限暫不能解決、已向代表說明的95件,占9%;代表表示滿意、基本滿意和同意辦理結果的達98%。通過對議案和建議的辦理,密切了國家機關與人大代表和人民民眾的聯繫,使“一府兩院”工作更加體現民意、貼近民心。
(五)認真學習監督法,為監督法實施做好準備
監督法的頒布實施,是黨和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舉措,是做好人大監督工作的重要保障。常委會高度重視,認真組織監督法的學習,為監督法的實施做了充分的思想準備和工作準備。一是協助市委召開了理論中心組專題學習會,深入學習領會中央領導同志關於加強人大監督工作及制定監督法的重要講話精神和監督法的精神實質,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統一思想,並對全市學習貫徹監督法作出具體安排和部署,推進監督法學習的深入。二是組織市和區縣(市)兩級人大機關幹部深入開展學習活動,在普遍學習的基礎上,舉辦了市和區縣(市)兩級人大機關幹部和人大代表學習貫徹監督法座談會和培訓班,聯繫實際開展討論,進一步統一認識,明確工作方向,為貫徹實施監督法奠定了堅實的思想基礎。三是制定了市人大機關貫徹實施監督法《若干意見》,明確了人大常委會開展監督工作的重點內容、部門職責、工作程式及有關要求,使各專門委員會和各工作機構在為常委會開展監督工作提供服務時有所遵循。四是對有關人大監督工作的地方性法規和工作檔案進行了認真梳理,對與監督法規定和精神不相適應的,進行了調整、修訂和規範,為監督法實施作了充分的工作準備。五是完善貫徹實施監督法的具體措施,針對貫徹實施監督法中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從實際需要出發,就聽取審議“一府兩院”專項工作報告、法律法規實施情況檢查、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監督情況向社會公布等10個方面,制定了具體實施暫行辦法,為監督法的貫徹實施提供了保障。
(六)適應新形勢新任務要求,進一步加強常委會自身建設
圍繞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作為國家權力機關、工作機關和代表機關的職能作用,進一步加強常委會各項建設。一是加強思想建設和能力建設。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屆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市委十屆十二次全會、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舉辦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等專題輔導講座,開展了“解放思想、加速振興”學教活動,增強了常委會組成人員和機關幹部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意識,保證了人大工作與全市中心工作同向、同步。堅持法律學習制度,有針對性組織了立法法、監督法、節約能源法、文物保護法等法制講座,進一步提高了常委會組成人員的整體法律水平和履職能力。二是加強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深入貫徹落實市委人大工作會議精神和市委《決定》,成立了開發區人大工作委員會,進一步加強了開發區的人大工作。增補了有關專門委員會的組成人員,進一步加強了專門委員會建設。在市委的領導和支持下,把人大幹部的使用和管理納入全市幹部隊伍建設總體格局,實行幹部雙向交流制度,人大機關幹部隊伍建設明顯加強。同時,進一步完善了常委會組成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具體制度和措施。三是加強理論研究和調研工作。常委會在聽取審議“一府兩院”專項工作報告、組織執法檢查和視察重點工作前,認真組織有關專門委員會或工作機構開展調查研究,並提供相應的調查報告和資料,作為常委會會議審議議題的依據。同時,以人大理論研究會為載體,圍繞常委會工作重點和社會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理論研究和調查研究,形成了一批研究成果,對人大工作的創新與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四是加強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宣傳。健全新聞發布制度,在新聞媒體開設“人大視窗”專欄,並通過瀋陽人大網站、《瀋陽人大》刊物等渠道,宣傳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人大工作,增強了常委會工作的透明度,在全社會形成了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視和支持人大工作的氛圍。此外,還加強了對區縣(市)人大常委會的工作聯繫和業務指導,加強了與兄弟城市人大常委會之間的情況交流,開展了與俄羅斯、日本、韓國、捷克、波蘭、巴西等外國友好城市議會之間的友好往來。
一年來,市人大常委會的各項工作取得的新進展,是中共瀋陽市委正確領導的結果,是全體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和區縣(市)人大常委會共同努力的結果,是全市人民關心支持的結果,是市人民政府、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密切配合的結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會,表示衷心的感謝!
總結一年來的工作,雖然取得一些新進展,但仍有一些工作需要加強和改進。主要是:執法檢查力度還需進一步加強;工作監督的方式方法還需進一步改進;對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探索還需進一步深化;常委會制度建設還需進一步完善。這些問題的認真解決,將會進一步推進人大工作。
二、2007年主要工作
2007年是我市解放思想、加速振興的關鍵一年,也是本屆人大常委會任期的最後一年。人大工作任務艱巨而繁重。市人大常委會工作的指導思想是: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偉大旗幟,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認真堅持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市委十一屆二次全會部署和市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各項決議,緊密圍繞完成“兩個不低於”的發展任務和構建和諧瀋陽,更好地依法履行職責,充分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作用,大力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依靠代表,聯繫民眾,務實進取,勤奮工作,為實現我市“十一五”“三大目標”作出貢獻。
(一)從加速振興和構建和諧瀋陽的需要出發,進一步加強地方立法
要緊密圍繞加速振興發展和構建和諧瀋陽,紮實推進地方立法工作。全年擬安排立法項目4至6件,重點抓好城市管理、科技教育和市場建設等方面的立法。要深入開展地方性法規的清理工作,對與上位法不相一致或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地方性法規,及時進行修改或廢止,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要進一步健全工作機構,完善工作程式,繼續加強立法調研和論證,注重突出地方特色,不斷提高立法質量。要進一步擴大立法民主,通過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和向社會公布法規草案等形式,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和人民民眾意見,保證地方立法符合客觀實際和人民意願。
(二)認真實施監督法,加強和改進監督工作
認真貫徹落實監督法的各項規定和要求,緊密圍繞改革發展穩定中的重大問題和人民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監督工作。一要針對新農村建設、科技創新、加強基層“兩院”建設、徵兵和預備役建設等項重點工作,認真聽取審議專項工作報告,開展工作視察,推動“一府兩院”開展有關工作。二要認真審查和批准2006年市本級財政決算,認真聽取和審議2006年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認真聽取和審議2007年上半年計畫、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保證和促進法定支出、重點支出穩定增長,推進部門預算的正確貫徹執行。三要深入開展執法檢查,加強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推進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四要從組織上、工作上採取措施,加強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和人民民眾利益。此外,還要認真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積極探索監督情況向社會公布的方式和渠道,積極探索對市政府組成部門依法開展工作評議的措施和辦法,積極探索依法加強對垂直管理行政部門監督的方式,積極探索發揮檢察機關職能作用、啟動司法機關內部監督機制的有效途徑,積極探索人民民眾涉法信訪案件受理、轉辦交辦和加強督辦的配套措施等,通過完善有關制度和機制,增強人大監督工作實效,把我市人大監督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三)貫徹市委決策和部署,認真審議決定重大事項
圍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瀋陽,根據實現“十一五”“三大目標”的客觀需要,統籌安排常委會審議議題,保證和促進市委決策與部署的貫徹落實。要重點對事關經濟社會發展、民主法制建設、城市建設管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以及關係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依法認真進行審議,及時作出決議、決定或提出審議意見。同時,要深入開展調查研究,認真進行探索和實踐,推進人大討論決定重大事項進一步規範化、程式化和法制化,不斷提高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的能力和水平。
(四)依法搞好換屆選舉,加強人事任免工作
堅持黨的領導、發揚民主和依法辦事的有機統一,在市委領導下,認真開展調查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和措施,精心做好換屆選舉的準備工作和組織工作,並加強對區縣(市)和鄉鎮人大換屆選舉工作的指導。
認真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切實加強人事任免工作。要加強與市委組織部門和“一府兩院”的溝通與協調,堅持依法任命人員的任前通報制度,堅持和完善法律考試、供職發言、就職宣誓以及對擬任命的法官和檢察官與“兩院”同步考核等制度,不斷提高人事任免工作水平。
(五)圍繞發揮人大代表作用,努力增強代表工作實效
採取針對性措施,進一步增強代表工作實效,保證和促進人大代表更好地發揮作用。要加強代表的系統培訓,引導代表以飽滿的政治熱情和高度負責精神,依法認真履行代表職責。要圍繞加速振興發展和反映社情民意,運用多種形式和載體,組織代表開展紮實、有效的履職活動。要堅持代表履職的保障制度和激勵機制,通過加強代表服務工作和實行表彰獎勵等措施,激發代表發揮作用的自覺性和主動性。要發揮各級人大代表聯繫制度和網路的重要作用,暢通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更好地代表和維護人民民眾利益。要抓好代表議案、建議辦理的組織協調和督辦工作,通過強化有關制度和措施,推進代表議案、建議落到實處。
(六)堅持高標準和嚴要求,深入推進常委會各項建設
根據新一年形勢任務要求,圍繞全市中心任務和工作大局,進一步加強常委會自身建設。一要加強思想建設。通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認真學習貫徹監督法、地方組織法和選舉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緊密聯繫思想實際和工作實際,認清人大工作的新形勢和肩負的重任,努力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法律意識和民眾意識,確保人大工作的正確方向。二要加強組織建設。進一步最佳化常委會組成人員結構,加強專門委員會和工作機構建設,搞好機關幹部的培養、選拔和交流,為人大工作提供有力的組織保證。三要加強制度建設。認真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政治紀律、工作紀律和會議紀律,加強督促檢查和政績考核,促進組成人員和機關幹部認真履行職責。同時,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人大各項工作制度,進一步實現人大常委會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和程式化。四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認真落實黨組理論學習、民主生活會等制度,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整治活動,做到清正廉潔、務實為民,始終以飽滿的政治熱情積極投身人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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