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8年工作回顧
2008年是市第十四屆人大及其常委會任期的第一年。市人大常委會在中共
瀋陽市委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
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
科學發展觀,緊密圍繞全市振興發展大局,認真履行
憲法和
法律賦予的職責,以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推動人大各項工作的創新發展,實現了新一屆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的良好開局。
(一)堅持突出地方特色,注重提高
立法質量,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法律保障
加強地方立法是實現振興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保證。常委會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認真總結立法工作實踐,從發揮地方立法的規範、引導和保障作用出發,紮實推進地方立法工作,召開了全市立法工作會議,明確提出今後五年立法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和主要任務,進一步確立了注重管用有效、突出地方特色的立法理念,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奠定了基礎。
在立法工作中,常委會圍繞提高立法質量,不斷推進科學立法和民主立法。堅持按條件成熟、急需為先的原則選擇立法項目,積極探索了法規草案聯合起草、委託起草等方式,對法規草案審議,堅持常委會審議和專門委員會審議相結合,提高了審議質量和水平。在加強民主立法上,通過公開徵集立法項目、公布法規草案、聘任立法顧問、組織立法座談和專家論證等措施,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使立法更加符合客觀實際和人民意願。
一年來,共完成地方立法項目5件,其中制定2件、修改1件、廢止2件。為推進節能減排,制定了《瀋陽市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瀋陽市民用建築節能條例》,確定了防治危險廢物污染的執法主體、措施和責任,對新建建築節能、既有建築節能改造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為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對《瀋陽市科學技術進步條例》做了修訂。對地方法規進行了清理,廢止了《瀋陽市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瀋陽市產品質量違法行為處罰條例》,體現地方立法的與時俱進,維護了法制統一。
(二)堅持圍繞全市工作大局,增強監督工作實效,著力推進科學發展與社會和諧
常委會認真貫徹實施監督法,堅持在監督中體現支持、在支持中實現監督,不斷完善監督機制,改進監督方式,使人大監督工作更有深度、更富實效。
第一,加強了計畫和
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聽取審議了市政府2008年上半年計畫和預算執行、2007年決算和審計工作報告以及“十一五”規劃實施中期評估報告。在計畫執行監督中,從健全規劃實施機制、抓好工業重大項目建設、加快縣域經濟發展等8個方面提出了意見建議。針對預算執行中的問題,提出了加強財源建設、確保重點支出、嚴格預算執行、完善預算編制、防範政府債務風險等方面的審議意見,促進政府提高依法理財水平。針對預算執行情況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提出了制定完善相關規章制度、認真查處違規違紀行為等5項整改意見,市政府認真採取措施加以整改,並向常委會作出了整改情況的報告。
第二,加強了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對我市勞動契約法的貫徹實施情況進行了執法檢查,聽取了執法專項工作報告,就強化勞動契約管理、規範勞務派遣行為、加強勞動監察力量、完善相關配套法規等方面提出了改進意見,推動了勞動契約法的深入貫徹實施。在執法檢查過程中,採取了事先學習相關法律、市區人大聯動、邀請代表全程參與和隨機抽檢等方式方法,增強了執法檢查實效。圍繞推動教育優先發展戰略的落實、發揮僑界在經濟建設中的優勢和作用,聽取審議了我市貫徹實施義務教育法、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情況的報告。為推進檔案法的貫徹實施,對我市檔案工作進行了視察。配合全國和省人大常委會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在我市的貫徹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開展了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對政府提報的10件規章、區縣(市)人大報送的19件決議決定,進行了備案審查。
第三,加強了對經濟社會發展重點工作的監督。為推進生態市建設,常委會將水環境污染治理列為監督工作的重要內容,聽取審議了我市污染減排專項工作報告,倡導發起了遼寧中部七城市人大常委會依法推進遼河流域水污染治理的協調行動,以“協同治理水污染,聯手保護母親河”為主題,以“依法監督、整體推進、協調聯動、合作共贏”為原則,對上下游城市人大聯手推進流域水污染治理做了積極探索,同時也促進了七城市人大之間的相互學習和交流,得到了全國人大、國家環保部的充分肯定和社會各界的積極評價。常委會結合“協調行動”的實施,組織了對淮河流域城市治污經驗的學習考察,對我市水污染治理工作進行了視察,並多次組織專題工作研究,針對實施城市排水雨污分流、污水處理廠建設與運營管理、保證資金投入、加大對污染嚴重企業的關停整治力度、建立健全監管體系等方面,提出具體意見建議,推動了市政府加快水污染治理工作進程。
常委會高度重視並積極推進“三農”問題的解決,聽取審議了我市加強農業基礎建設,促進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推動新農村建設情況的報告,主任會議聽取了我市農業農村工作安排以及推進農業產業化、加快現代農業發展等方面的情況匯報,提出了培育龍頭企業、發展高效特色農業、建立完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加大農業投入等方面的意見建議。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防汛等工作進行了視察,適時對春耕生產情況進行專項調研,督促政府採取措施解決農民餘糧銷售難等問題,保證了春耕生產順利進行。
對我市舉辦奧足賽這一重大任務,常委會給予了高度關注和積極推動,聽取了我市奧運安保、奧足賽籌備工作情況的報告,開展了視察和專項工作檢查,推進了平安奧運各項措施的落實。
第四,加強了對人民民眾普遍關注的民生問題監督。圍繞就業、住房、醫療、老齡事業等民生問題,常委會開展了一系列的視察、檢查和調研,聽取審議了我市就業促進等專項工作報告,對重點民生工程實施了連續跟蹤監督,使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等一些事關民眾切身利益的民生問題得到逐步解決。物價波動一度成為民眾關注的焦點,主任會議及時聽取了全市物價工作情況的匯報,督促政府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市場物價穩定。
第五,加強和改進了司法工作監督。主任會議聽取了行政審判工作、偵查監督工作情況的匯報,就加強司法隊伍建設、規範偵查監督程式、提高行政審判質量等方面提出了具體建議,支持和推動“兩院”改進工作,提高公正司法水平。常委會領導深入司法機關進行調研,推進了涉訴涉法案件辦理。組織代表對重點民事抗訴案件開展旁聽庭審,監督和推動司法機關進一步規範庭審工作,促進程式公正、實體公正和形象公正。
常委會重視加強信訪工作,將受理來信來訪作為密切聯繫人民民眾、做好監督工作的重要渠道,全年共接待民眾來訪4322人次,受理民眾來信794件,督促“一府兩院”依法按政策處理和解決了一批民眾反映的重點問題。
(三)堅持依法按程式辦事,認真行使決定權和人事任免權,保證和促進全市重大決策的貫徹落實
常委會依據憲法和地方組織法的規定,認真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將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大事和人民民眾關心、關注的重要問題,及時納入常委會議題,全年共舉行8次常委會會議,審議議題57項,分別提出了審議意見或作出了相應決議決定。為更好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先後就四大發展空間建設、重大工業項目建設、瀋陽經濟區建設、防範政府債務風險、發展現代服務業等重大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形成專題調查報告,提出了相應對策建議。常委會高度關注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市經濟發展的影響,組織專門委員會利用半個多月時間,就積極應對危機挑戰、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問題,進行了全面深入的調研,提出了要對工業增速趨緩的走勢給予高度關注,千方百計保持工業的較快增長,切實增強工業對全市經濟發展的支撐作用;要進一步活躍房地產市場,確保房地產投資規模,發揮房地產在全市經濟成長中的引擎作用;要深化農村改革,抓好各項強農惠農政策措施的落實,提升縣域經濟對全市發展的貢獻力等8個方面的對策建議,向市委做了全面匯報、向市政府進行了通報,為推進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促進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常委會正確把握黨管幹部與人大依法任免的關係,堅持黨的領導、發揚民主和依法辦事的有機統一,不斷加強和改進人事任免工作。針對換屆後人事任免工作量大的實際情況,通過多種形式落實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幹部任用上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嚴格按照人事任免規則和程式,積極穩妥地開展工作,順利完成了各類人事任免事項。全年共依法任免了186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為“一府兩院”開展工作提供了組織保障。
(四)堅持加強和改進代表工作,注重發揮代表主體作用,進一步增強人大工作活力
常委會認真貫徹中央9號檔案精神,堅持把支持、規範和保證代表依法履職統一起來,積極為代表執行職務提供服務和保障。
圍繞發揮代表作用,加強了代表培訓工作,通過多種形式對284名新當選的市人大代表進行了履職基礎知識培訓,對全體市人大代表進行了系統培訓,對80多名省、市人大代表小組組長進行了專題培訓。拓寬代表的知情悉政渠道,及時向代表通報有關重大事項,幫助代表了解常委會工作和全市大局。完善代表工作機制,組建了代表活動小組和專業代表小組,建立了四級代表聯繫網路,活躍了代表在閉會期間的活動,同時在媒體設立代表視窗、專訪等多種形式宣傳代表事跡,支持和激勵代表依法履行職責。擴大代表對常委會各項活動的參與,全年共有80名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組織500多人次全國、省和市人大代表參與常委會執法檢查、工作視察和調研活動。代表們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妥善處理本職工作與執行代表職務的關係,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提出了許多高質量的意見建議,為推動我市各項事業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為加強代表議案、建議的督辦力度,常委會對市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交付的關於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加強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應對我市人口老齡化等三個方面14件議案,組織工作視察和專項檢查,聽取審議市政府和市法院關於議案辦理情況的報告,並邀請議案領銜代表直接參與督辦,使各件議案得到較好落實。對市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以來代表提出的756件建議、批評和意見,加強了督查督辦,並建立了主任會議組成人員重點督辦代表建議制度,認真解決代表建議反映比較集中的問題。經過各承辦單位的共同努力,代表建議已經解決或基本解決465件,占61.5%;列入計畫解決的233件,占30.8%;因受政策或客觀條件所限暫不能解決、已向代表說明的58件,占7.7%,代表反映集中、民眾普遍關注的一些重點工作和難點問題得到了推進和解決。
(五)堅持打造學習型機關,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依法履職能力和水平
常委會根據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和換屆後組成人員構成的變化,圍繞提高機關幹部隊伍素質和能力,加強了思想、作風和制度建設。從打造學習型機關入手,大興學習之風,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增強了促進科學發展的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使命意識。結合人大工作實際,先後邀請全國人大、國務院有關部委領導和專家學者就人大理論、監督法、立法法、勞動契約法及巨觀經濟形勢作了5次專題輔導,使常委會組成人員、機關幹部的理論和業務水平明顯提高。
堅持深入實際、深入民眾,認真開展調查研究,形成了一批有價值的調研成果,對提高常委會的審議質量發揮了重要作用。加強了專門委員會和工作機構建設,健全了工作職責和議事規則,促進了常委會各項工作的規範化、程式化和制度化。通過辦好市人大常委會公報、瀋陽人大刊物,利用瀋陽日報、電台、電視台等新聞媒體,加強對人大工作的宣傳,增強常委會工作的透明度,為人大工作營造了良好的輿論氛圍。
加強了與區縣(市)人大常委會工作聯繫,形成了協調聯動的工作機制,先後3次召開市與區縣(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座談會,並對區縣(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鄉鎮人大主席進行了培訓,各專門委員會也加強了對口聯繫和業務指導。市人大常委會的立法工作、執法檢查、工作視察、代表活動等一些重要工作,兩級人大常委會密切配合,共同推進。加強了與兄弟城市人大的工作聯繫和信息交流,為推動常委會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鑑。開展與波蘭、匈牙利、捷克、韓國、希臘、俄羅斯等外國友城議會的友好交往,宣傳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瀋陽改革發展成就,促進了友城之間的合作與交流。
總結過去一年的工作,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看到,常委會工作與代表和人民民眾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監督工作的方式方法還需改進,在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方面還要加強探索,在加強與代表聯繫方面還要努力,常委會自身建設還要不斷加強。對這些問題與不足,常委會將採取有效措施,認真加以解決。
各位代表:市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確定的常委會工作任務已全面完成。常委會一年來所取得的工作成績,是在市委的正確領導下,全體市人大代表、常委會組成人員、各專門委員會以及機關工作人員共同努力的結果,也離不開區縣(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大力支持,離不開市人民政府、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的密切配合,離不開社會各界及新聞媒體的關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會,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謝!
二、2009年主要工作
2009年是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面對嚴峻挑戰,加快振興發展的關鍵之年。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在新形勢和新任務面前,要以更加積極的態度,綜合運用各項法定職能,全力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要更加關注民生,體恤民情,充分發揮人大在表達、調節、平衡社會利益方面的作用,為振興發展凝聚民心;要更加重視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支持和監督“一府兩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要更加重視發揮代表的作用,積極圍繞戰勝困難挑戰、破解發展難題廣納民智;要更加重視推進和保證全市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依照法定程式,將黨的主張變為全市人民的共同行動。
市人大常委會今年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十一屆六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的各項決議,緊緊圍繞完成“五大任務”、實現“三大目標”,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堅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積極在保增長、促和諧中有所作為,努力把人大常委會各項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一)紮實推進地方立法工作,不斷提高立法質量
從我市實現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率先發展的需要出發,堅持立、改、廢並重,突出地方特色,注重立法質量,把全市立法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將重點圍繞改善民生問題,做好農產品安全、防禦雷電災害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圍繞加強城市建設和管理問題,做好城鄉規劃、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圍繞社會事業和文化建設問題,做好義務教育、專利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等方面的立法工作。繼續做好現行地方法規的清理工作,使地方立法更加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要發揮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認真落實年度立法計畫,把握立法方向和重點,提前介入法規草案起草與論證,防止和克服部門利益傾向。要抓住立法選項、法規草案起草、審議等重要環節,積極採取有效工作舉措,確保立法質量。要深化立法工作研究,探索完善法規草案起草的多元化模式,廣開民主立法渠道,充分發揮各方面的立法積極性,不斷提高科學立法和民主立法水平。要加強立法計畫的組織實施和溝通協調,健全和完善有效的工作運行機制,保證地方立法工作的紮實推進。
(二)深入貫徹實施監督法,進一步增強監督工作實效
要準確把握人大監督的定位、職責和原則,在監督內容上突出保增長、促發展,保穩定、促和諧,努力在推動全局工作上發揮積極作用。
圍繞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加強對經濟工作的監督。要把推進保增長作為人大監督工作的首要任務,推動政府加快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圍繞推進解決“三農”問題、加快先進裝備製造業三大聚集區建設和發展壯大高新技術產業等重點工作,開展調研和視察工作。聽取審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報告,加強對經濟運行情況的研究分析,推動全市保增長、促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有效落實。認真審查和批准2008年財政決算,聽取審議預算執行情況和審計工作報告。加強對2009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審查監督,聽取預算執行情況報告,依法做好對重大政府債務舉借、預算超收收入使用、預算執行調整、非稅收入管理的監督工作。尤其是在財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況下,要加強對預算剛性約束的監督,以確保法定和民生等重點支出。加強對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國有資產管理的監督以及對重點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聽取我市城市建設和支農資金的使用情況匯報,促進政府進一步提高依法理財水平。要加強對農業農村工作的監督,聽取審議我市農村改革發展情況的專項報告,聽取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產業化發展等情況匯報,開展相關工作視察,推動強農惠農政策措施的落實。
圍繞中心城市建設,加強對城市建設管理以及污染整治工作的監督。針對金融發展環境、重點商貿街區建設、發展現代服務業等內容,適時進行視察調研活動,聽取我市打造大瀋陽旅遊圈的情況匯報。要加強對城市規劃管理工作的監督,督促政府維護規劃制定的科學性和執行的嚴肅性,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要關注和推進城市重大項目建設,對捷運工程及捷運裝備產業化進展情況進行調研和視察。要加強對生態環境建設的監督,適時安排對工業、交通、建築三大領域重點節能工程、重大減排項目、重點污染治理工程建設情況的視察檢查,聽取審議市政府關於水污染治理工作情況的專項報告,保障和促進我市水環境的加快改善。要把環保世紀行活動與七城市人大的“協調行動”結合起來,不斷將活動引向深入。支持司法機關積極探索設立環保法庭、開展公益訴訟,為我市資源環境保護工作提供司法保障。
圍繞推進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加強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檢查監督。常委會將對水污染防治法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在我市的貫徹實施情況開展執法檢查,聽取審議我市加強社會治安管理,推進“平安瀋陽”建設的專項報告,聽取審議職業教育法、國務院和省宗教事務條例的貫徹實施情況報告。主任會議將聽取我市貫徹實施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兩院”貫徹執行民事訴訟法的情況匯報。加強對審判工作的監督,繼續組織開展代表旁聽庭審活動。加強對社會穩定和金融生態環境的監督。認真做好人大信訪工作和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
圍繞改善民生,推進解決人民民眾普遍關注的問題。要對就業、養老、醫療、食品藥品安全、城市公交、城鄉困難群體生活保障等民生問題給予關注。主任會議將聽取我市養老事業發展和醫療保障體系建設、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工作情況匯報。根據人民民眾對規範家政服務業的呼聲,將適時聽取我市家政服務業發展情況的匯報。要對政府已確定的6所醫院等重點民生工程,加強跟蹤監督,督促政府確保年內全面竣工。
(三)健全和完善工作機制,認真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和人事任免權
在市委的領導下,堅持依法抓大事、議大事和集體行使職權,認真審議和決定重大事項。針對事關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民主法制建設和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重大事項,統籌安排常委會會議議題,及時進行審議並提出意見,必要時作出決議決定。要加強對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的研究探索,以範圍界定、程式規範為重點,健全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選項機制,完善落實重大事項決議決定的監督機制,不斷推進此項工作的規範化、程式化和制度化。
在人事任免工作中,要貫徹黨管幹部和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依法按程式審議和表決人事任免事項。修訂完善人事任免制度和規則,不斷推進人事任免工作的規範化、程式化。加強與“一府兩院”的溝通銜接,保證任免工作協調一致。進一步落實常委會組成人員對幹部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積極探索對依法任命人員進行執法監督和工作監督的有效形式,完善任後監督機制,提高人事任免工作質量和水平。
(四)加強和改進代表工作,充分發揮代表作用
人大工作的開展靠代表,人大工作的水平看代表。要深入貫徹落實中央9號檔案精神,充分發揮代表作用,不斷提高代表工作水平,努力增強代表工作實效。要進一步加強和規範代表在閉會期間的活動,制定有關制度和措施,明確代表活動的載體和方式,切實提高代表活動質量。堅持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和專門委員會會議制度,擴大代表對立法、監督、專題調研等各項工作的參與。不斷改進信息工作,及時向代表通報市情、政情、社情,保障代表的知情權。圍繞代表依法正確行使職權和提高代表議案、建議質量等課題,認真開展有關專題培訓。建立健全代表依法履職的激勵機制,引導代表自覺接受人民民眾監督,增強代表依法履職的責任感。加強對代表小組活動的組織指導,堅持和完善代表接待制度,重視解決代表履職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為代表發揮作用創造有利條件。不斷加強和改進代表議案、建議的辦理和督辦工作,努力提高辦結率,讓代表和人民民眾滿意。
(五)加強常委會自身建設,不斷提高依法履職能力
要把加強自身建設擺在重要位置,努力形成全面加強思想、組織、制度和作風建設的長效機制。要結合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深化科學理論、法律法規、專業知識等方面的學習培訓,不斷提高貫徹實施科學發展觀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增強依法履職本領。要拓寬與人大代表和人民民眾的聯繫渠道,努力使人大工作更加貼近實際,更加符合代表意願和人民民眾要求。要不斷創新工作機制,完善工作方法,規範工作程式,為常委會依法履職提供有效保證。要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工作,深化人大理論研究活動,不斷提高人大工作質量和水平。要繼續加強與區縣(市)人大常委會的工作聯繫,發揮市人大的指導、示範、引領和帶動作用,協調一致推進全市人大工作。繼續加強與兄弟城市人大的工作交流,開展與國外友城地方議會的友好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