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的主要工作
過去一年,市人大常委會在中共
瀋陽市委的領導下,緊緊依靠全體代表和全市人民,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緊密圍繞全市工作大局,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市人大常委會在中共
瀋陽市委的領導下,緊緊依靠全體代表和全市人民,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緊密圍繞全市工作大局,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創造性地開展人大工作,圓滿完成了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確定的各項任務,為瀋陽的振興發展和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作出了應有貢獻。
一、堅持科學立法和民主立法,不斷提高立法質量
常委會從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人民民眾的願望出發,突出急需為先,注重管用有效,不斷推進地方立法的科學化、民主化。在立法工作中,堅持科學選擇立法項目,實行正式項目、預備項目和調研項目相結合的立法滾動計畫制度,並通過公開徵集立法項目、公布法規草案、聘任立法顧問、組織立法座談和專家論證等方法措施,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擴大了公民對立法工作的有序參與。堅持從實際出發,注重體現地方特色,努力在反映本行政區域特殊情況和實際需要上下工夫,增強了地方性法規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發揮了地方立法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保障和促進作用。
全年共完成9件立法項目,其中制定3件,修正1件,廢止5件。為使我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更加有法可依,制定了《瀋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對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規劃、內容、措施和法律責任做了明確規定。為了提高全市防災減災水平,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制定了《瀋陽市防禦雷電災害條例》,從管理體制、執法主體、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等方面做出了具體規定。為了鼓勵和保護髮明創造,推動自主創新,制定了《瀋陽市專利促進條例》,對專利創造、運用、保護、管理等重點環節做出了明確規範。堅持立、改、廢並重,開展了地方性法規清理工作,修正了《瀋陽市公路路政管理條例》,廢止了《瀋陽市個體工商戶條例》等5部地方性法規,使我市地方性法規更加符合科學發展的實際需要,維護了法制統一。
二、緊密圍繞全市工作大局,不斷增強監督實效
常委會在監督工作中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以推進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為重點,綜合運用多種監督形式,加大監督工作力度,促進了“一府兩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以保增長為主題,加強了對經濟工作的監督。面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嚴峻挑戰,根據市委保增長的總體部署,常委會先後開展了兩次集中調研活動,既推動全市保增長舉措的加快落實,也為有效開展監督工作奠定了基礎。
為了推進落實工業發展舉措,多次聽取全市工業經濟運行情況的匯報,並組織開展對鐵西裝備製造業聚集區、重點工業企業和工業園區、高新技術產業以及捷運裝備產業化等有關情況的調研視察,針對工業經濟運行中的問題,就做大做強優勢企業、加強基礎設施配套、健全社會化服務體系、加大公共研發投入、擴大本地成套配套等方面提出了意見建議,促進政府對工業發展給予更大關注,保持工業經濟成長勢頭。常委會還組織代表在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提出“支持瀋陽經濟區申報國家新型工業化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建議”,得到國家有關部委採納,相關申報工作正在積極推進。
為了推進“三農”工作,聽取審議了我市加快農村改革發展情況的報告,就調整農村產業結構、推進綜合改革、加強市場體系建設、拓寬農民增收途徑等方面提出意見建議,督促政府進一步落實好強農惠農的各項措施。為推動我市農業產業化發展,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在認真組織相關工作視察的基礎上,對我市貫徹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情況進行了執法檢查,就擴大規模、豐富形式、規範運營、增強帶動力等問題提出了具體意見建議,對推動農民共同致富發揮了積極作用。常委會還對我市林權制度改革、春耕生產和防汛等工作進行了視察,聽取審議了基層農技推廣機構建設的議案辦理情況報告,促進我市農業科技服務體系的加快完善。
加強了對計畫和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聽取審議了2009年上半年計畫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2008年決算和審計工作報告,批准了2008年市本級決算和2009年預算調整方案,對市本級50個部門預算進行了審查。在監督工作中,堅持日常監督與會議審查相結合,聽取了農業專項資金安排使用情況匯報,對財稅、金融等相關情況進行了調研,針對預算執行中的問題,促進政府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合理安排財政支出,嚴肅執行部門預算,不斷提高依法理財水平。針對審計工作報告提出的問題,常委會加強了跟蹤督辦,聽取審議了審計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督促政府以落實責任追究制度、解決屢審屢犯等問題為重點,認真進行整改。
著力推進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加強了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為推進職業教育事業發展,聽取了我市貫徹實施職業教育法的情況報告;為推動政府依法加強宗教事務管理,聽取了我市貫徹實施國務院和省宗教事務條例的情況報告。此外,還聽取了我市貫徹實施農業法、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省旅遊條例的情況匯報,配合全國和省人大常委會對工會法、土地法、省旅遊條例的貫徹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對政府提報的規章進行了備案審查。
為了推動解決申訴難、執行難問題,聽取了“兩院”貫徹實施民事訴訟法情況的匯報,促進“兩院”進一步加強司法救濟、暢通申訴渠道,努力實現司法為民和公正司法。對“兩院”工作開展了調研視察,組織市、區人大代表旁聽了110件兩級法院審理的案件,對170名法官、13名檢察官開展了評議監督,對促進“兩院”提高辦案質量、增強司法公信力發揮了重要作用。常委會還高度重視民眾訴求,共受理民眾來信來訪4316件次,加強對重點信訪案件督辦工作,使民眾反映的一些突出問題依法按政策得到了處理和解決。
著力推進解決人民民眾普遍關注的問題,加強了對改善民生工作的監督。聽取了我市養老和醫療保險體系建設、發展老齡事業、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工作的情況匯報,針對民眾關注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職業教育發展等問題開展了工作視察。為了推進解決看病難問題,對6所重點醫院改擴建工程實施了連續跟蹤監督,督促政府確保及時兌現向民眾所做的承諾。為創造平安和諧的社會環境,增強人民民眾的安全感,對平安瀋陽建設情況進行了視察,聽取審議了我市加強社會治安管理、推進“平安瀋陽”建設的專項報告,推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舉措的落實。
圍繞推進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加強了對城市建設管理以及污染整治工作的監督。聽取了我市城鄉規劃法實施情況的匯報,推動政府認真解決規劃管理中的突出問題,提高城鄉規劃整體管理水平。對金廊、捷運等城建項目進行了視察,推進重點城建項目的加快建設。一年來,常委會堅持把生態環境保護擺在監督工作的重要位置,聽取審議了我市生態市建設總體規劃修編情況的報告,組織了中華環保世紀行宣傳活動,對水環境保護情況進行了視察,聽取審議了我市水污染防治的專項工作報告,對水污染防治法的貫徹實施情況進行了執法檢查,針對污染企業監管、農村面源污染治理、城市雨污分流、中水回用、污泥無害化處理等重點問題,督促政府加強統籌規劃、綜合整治,取得了較好效果。此外,還積極參與遼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協調行動,在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與其他城市人大聯合提出“給予遼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更大支持”的建議,得到了國家環保部的採納。
三、認真行使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和人事任免權,推進科學決策和依法任免工作
常委會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中帶有全局性、長遠性和人民民眾普遍關注的計畫和預算執行、地方政府債券發行、生態環境建設、重點民生工程、農村改革發展等方面的重大事項,及時納入審議議題,依法進行了審議。為了保證和促進全市重大決策的貫徹實施,先後就瀋陽經濟區建設、鐵西裝備製造業聚集區建設、發展新興產業、建設東北區域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區等事關我市長遠發展的重大問題,深入開展調研視察,並堅持把討論決定重大事項與開展監督工作有機結合起來,進一步提高了常委會工作的實效性。在行使人事任免權方面,始終堅持黨管幹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統一的原則,嚴格人事任免工作的法定程式,認真落實組成人員在幹部任用上的知情權,對人事任免辦法進行了修訂,使人事任免工作更加規範有序,保證了人事任免權的正確行使。全年共依法任免了86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為“一府兩院”開展工作提供了組織保證。探索推進了對依法任命人員的任後監督工作,健全了任後監督工作機制,提高了人事任免工作水平。
四、堅持推進代表工作創新,充分發揮代表主體作用
常委會在認真總結我市人大代表工作實踐的基礎上,召開了全市人大代表工作會議,總結交流了工作經驗,對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代表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制定了《瀋陽市人大常委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市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見》,提出了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支持代表依法履職、提高代表議案建議質量等8方面29條舉措,對調動代表履職積極性,最佳化代表履職環境,推動全市代表工作的創新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導推動作用。
為充分發揮人大代表在服務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工作大局中的應有作用,增強代表閉會期間活動實效,組織全市人大代表開展了“深入調研,為瀋陽科學發展獻良策;深入基層,為保增長促和諧解難題;深入走訪,為人民民眾辦實事”活動。這項活動得到了全體市人大代表的積極回響和踴躍參與,共進行實地調研189次,提出了541條建議,走訪民眾559次,推動解決了694件事關民眾切身利益的實事。“三深入”活動激發了全體代表的履職熱情,在社會及人民民眾中產生了良好反響,既為代表閉會期間活動搭建了新平台,也展示了人大代表在助推全市振興發展中的新作為。
為加強代表議案建議的辦理工作,推進議案建議的落實,常委會對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主席團交付的加快東北區域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區建設、打造東北亞國際物流中心等五個方面的8件議案,進行了認真審議,並圍繞議案辦理組織了視察和專項檢查,聽取了市政府關於議案辦理情況的報告,並通過辦理工作現場會、請領銜代表參加督辦等形式,加強了督辦工作。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847件建議,實施了主任會議組成人員重點督辦、跟蹤督辦等多種辦法,督促政府對正在解決或列入計畫逐步解決的代表建議,採取“二次辦理”、“回頭看”等措施進行連續承辦。經過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現在代表建議已經解決或基本解決了588件,占69.5%;列入計畫解決的213件,占25.1%;因政策或客觀條件所限暫不能解決、並已向代表說明的46件,占5.4%,代表反映集中、民眾普遍關注的一些重點工作和難點問題得到了推進和解決。
為提高代表依法履職能力,加強了代表培訓工作,通過集中培訓、分層培訓、以會代訓等多種形式,對400多人次市人大代表和80餘名省、市人大代表組長進行了培訓,並以幫助代表提出高質量議案建議為重點內容,增強了培訓的針對性。為使代表更好了解常委會工作,把握全市工作大局,堅持拓寬代表知情悉政渠道,及時向代表通報有關重大事項,擴大了代表對常委會的工作參與,共有90名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了常委會會議,360多人次市以上各級人大代表參與了常委會執法檢查、工作視察和調研活動。此外,還開展了履職優秀代表和先進代表小組的評選表彰活動,對激勵和調動代表依法履職積極性,發揮了促進和引導作用。
五、認真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全面加強常委會自身建設
常委會按照市委統一部署,深入開展了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緊密聯繫人大工作實際,全面分析查找了常委會及機關思想、工作、作風等方面的問題原因,並進行了認真整改,取得了顯著成效。推進了學習型機關建設,結合審議議題,有針對性地加強了理論業務學習,邀請專家學者就人大理論、巨觀經濟形勢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等內容,先後舉辦5次專題講座,增強了理論業務素質。常委會組成人員、各專門委員會和工作機構,進一步轉變作風,堅持深入基層民眾,認真開展調查研究,共形成41項調研報告,對提高審議質量、增強工作實效發揮了基礎作用。加強了制度建設,健全和完善了議事規則、工作制度,在促進常委會工作規範化、程式化和制度化方面有了新的進展。結合新中國成立60周年開展了系列文化活動,展現了人大機關和諧有序、積極有為的良好精神風貌。
密切了與區縣(市)人大常委會的聯繫,堅持市與區縣(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聯繫會制度,對相關重點工作和重要活動,堅持兩級人大協調聯動,密切配合,共同推進全市人大工作開展。加強了對內聯繫與對外交往工作,承辦了東北四城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接待了12個外國城市議會代表團,同12個國家的13個友好城市議會開展了外聯和友好交流活動,宣傳了瀋陽,增進了友誼,促進了合作與交流。
總結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以來的工作,我們也清醒認識到,常委會工作與代表和人民民眾的期望相比還有一定差距,在發揮立法主導作用方面還應繼續努力,監督工作有些地方還不到位,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工作開展得還不夠,自身建設與新形勢要求相比仍有不相適應的地方。對於這些問題和不足,我們將在今後工作中不斷加以解決和改進。
各位代表: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確定的常委會工作任務已經全面完成。常委會工作所取得的成績,是在市委的正確領導下,經全體代表、組成人員、各專門委員會以及工作機構共同努力的結果,也得到了“一府兩院”的積極配合,得到了區縣(市)人大的大力支持,得到了廣大人民民眾和社會各界的關心幫助。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會,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謝!
2010年的主要任務
今年(2010年)既是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挑戰、加快瀋陽老工業基地全面振興的關鍵一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規劃、科學謀劃“十二五”發展的關鍵一年。市人大常委會2010年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和市委十一屆八次全會的部署,緊緊圍繞完成“五大任務”、實現“三大目標”和“立足新起點、謀求新發展、實現新跨越”的工作大局,依法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權,充分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作用,全力助推調結構、優環境、惠民生,努力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民主法制環境。
第一,紮實推進地方立法工作。要突出人大及其常委會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導作用,堅持“針對問題立法,立法解決問題”的工作思路,在做好經濟領域立法工作的同時,加強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領域立法,努力發揮地方立法在全市科學發展、和諧發展中的規範、引導和保障作用。在今年(2010年)的立法任務中,針對城鄉規劃管理上的盲目性、隨意性和無序性等問題,擬制定瀋陽市城鄉規劃管理條例,進一步規範我市城鄉規劃管理工作;針對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物業管理不規範不到位、城市養犬擾民、綠化休閒空間不足等問題,擬制定我市物業管理條例、犬類管理條例和綠化空間管理條例,為創造“綠、靜、美、安”的人居環境提供法律保障。要堅持與時俱進,及時修改完善與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地方性法規,擬對水污染防治、機動車維修、社會保險費征繳、道路客運市場管理、節約能源等條例進行修訂或修正,繼續做好現行地方性法規的清理工作。
要按照科學立法和民主立法要求,不斷完善立法工作程式,堅持“開門立法”,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對法規草案的意見建議,最大限度地兼顧不同群體的利益訴求,擴大公民對地方立法的有序參與,暢通民眾參與地方立法的渠道,使立法更加符合客觀實際和人民意願。要發揮立法顧問、立法顧問單位和專家學者作用,深入開展地方立法工作研究,提高地方立法的專業化水平。要加強立法工作統籌,發揮專門委員會和立法工作機構的職能作用,搞好立法調研,認真組織審議,積極為組成人員審議法規草案創造有利條件,保證所制定的地方性法規客觀全面、公正規範。要做好人大立法的宣傳工作,保證立法成果在法治實踐中得到正確運用。
第二,努力加強和改進監督工作。認真履行監督法賦予的各項職權,把推進調結構、優環境、惠民生擺在監督工作的首要位置,不斷改進監督方式,完善監督方法,努力在推進“一府兩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服務全市大局上取得新的成效。
加強對事關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監督。圍繞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先進裝備製造業基地、發展現代服務業、新興產業和縣域經濟等內容,適時安排調研和視察活動。圍繞城鄉統籌發展,聽取審議我市2010年城建計畫的執行情況報告,聽取城建重點項目安排情況的匯報,支持政府加強城市建設管理,加快推進城市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圍繞推進縣域經濟發展,聽取審議我市縣域經濟發展情況的報告,聽取農業科技服務體系建設情況的匯報,視察農田基礎設施建設情況,依法推動“三農”工作。
認真做好對計畫和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工作,聽取審議計畫和預算執行情況報告以及審計工作報告,審查批准2009年市本級財政決算,聽取我市“十二五”規劃編制情況匯報。今年(2010年),我市財政收支矛盾依然十分突出,我們要進一步加強預算審查監督工作,尤其要推動解決部門預算完整性問題,提高預算編制質量,在做好預算內資金審查監督的同時,加強對預算外資金的監督,要將政府重大資金使用、重大債務舉借等納入監督範圍,認真解決監督缺位問題;要依法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的監督,選擇事關全局、民眾關注的重點項目,藉助中介機構開展監督工作,努力提高預算審查監督實效。
加強對依法治市工作的監督。為推進水環境保護,保障人民民眾喝上乾淨水,將對我市水污染防治法貫徹實施情況進行連續檢查,聽取市政府對水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意見的整改落實情況報告,並結合水污染防治法的貫徹實施,對實施雨污分流等代表議案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問效,開展好環保世紀行活動,積極參與依法推進遼河水污染治理“協調行動”。為保障食品安全,使人民民眾吃上放心食品,將對我市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情況進行檢查,聽取相關情況匯報。為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加快發展,將對我市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貫徹實施情況繼續進行檢查。常委會還將聽取審議我市貫徹實施體育法和全民健身條例、企業國有資產法、省散居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的情況報告,聽取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貫徹實施情況匯報,適時進行相關工作視察,保證法律法規在我市的貫徹實施。
針對民眾普遍關心的司法公正問題,聽取審議檢察機關開展訴訟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推進檢察機關不斷完善訴訟監督機制,提高訴訟監督的能力水平。針對社會普遍關注的“執行難”問題,聽取市法院關於解決“執行難”問題的情況匯報,支持法院加強改進執行工作,依法維護和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此外,還要聽取我市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情況匯報,監督促進農村基層建設;認真做好人大信訪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切實解決民眾反映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做好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適時召開全市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會議。
加強對改善民生問題的監督。要繼續加大對解決就業、養老、醫療、教育、住房等民生問題的監督力度,依法推動公共資源配置進一步向民生領域傾斜,有效解決人民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促進教育公平,擬聽取我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情況的匯報;針對醫改過程中民眾普遍關注的重點問題,擬聽取我市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情況的匯報,適時安排視察調研,監督促進各項民生工程、惠民舉措的加快推進和落實。
第三,認真做好討論決定重大事項與人事任免工作。要以對全市人民負責、對瀋陽長遠發展負責的精神,站在戰略和全局的高度,認真開展重大事項審議工作,針對計畫和預算執行、城建計畫安排執行、縣域經濟發展和城市生態建設等事關全局、事關長遠發展和人民民眾普遍關注的重大問題,統籌安排常委會議題,適時進行審議並提出意見,必要時作出決議決定。要適時修訂市人大常委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規定,對重大事項進行明確界定,不斷完善程式規範,健全對重大事項審議意見和決議決定落實的監督機制,保障討論決定重大事項職權的有效行使。要認真貫徹黨管幹部和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依法按程式審議和表決人事任免事項。加強與“一府兩院”的溝通銜接,落實好常委會組成人員對幹部任用的知情權,進一步提高人事任免工作水平。
第四,繼續深化創新代表工作。要充分利用“三深入”活動載體,深化和拓展代表閉會期間的活動內容,創新代表活動方式,支持和引導代表積極為“調結構”獻計獻策、為“優環境”盡心盡力、為“惠民生”盡職盡責,使“三深入”活動更富實效。要從代表需求出發,利用多種有效形式,做好專項培訓工作,為提高代表履職能力創造條件。要落實好保障代表知情知政的辦法措施,針對代表關心的問題,組織代表與政府有關部門進行溝通諮詢活動,擴大代表對立法、監督、視察檢查和專題調研等各項工作的參與。要拓寬代表聯繫渠道,通過開展走訪慰問、代表接待日等活動,進一步密切與代表的聯繫。要通過重點督辦與跟蹤督辦相結合、現場辦理、領銜代表參與督辦、實地視察檢查等多種形式,加強代表議案建議督辦工作,特別是對跨年度辦理的議案建議要加強跟蹤督辦,督促政府切實提高對代表議案建議的辦結率。
第五,進一步加強常委會自身建設。要鞏固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成果,始終把加強思想政治建設放在首位,努力推進“學習型”機關建設,通過集中輔導、專題講座、業務培訓等多種方式,不斷提高理論素養、業務素質和依法履職能力。要根據依法履職需要,適時修訂常委會議事規則,使工作機制更加健全,工作程式更加規範。要堅持深入基層實際,紮實開展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民眾意見、反映民眾意願,使人大工作更加符合實際、順應民意。要按照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務實、團結協作、勤政廉潔的要求,加強人大幹部隊伍建設,為完成常委會各項工作任務提供有力保證。要努力做好市委人大工作會議的有關籌備工作,認真總結我市人大工作經驗,不斷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的人大工作。要密切與區縣(市)人大常委會的工作聯繫,進一步提高全市人大工作整體水平。繼續開展同兄弟城市人大之間的學習交流,加強與國外友城地方議會間的友好交往,促進瀋陽擴大對外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