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5年

公元1035年,北宋景祐二年。納瓦拉王國國王桑喬三世死之後,拉米羅攞到阿拉貢,成立阿拉貢王國。元昊與遼作戰,大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035年
  • 朝代:北宋景祐二年
  • 歷史: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
  • 時間:淮南轉運使兼發動司事
通鑑記載,歷史大事,范諷之獄,范仲淹權知開封府,獠人之亂,景祐重定強盜法,郭皇后卒,元昊兵敗,

通鑑記載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景佑二年(遼重熙四年)
春,正月,壬寅,徙江東轉運使蔣堂為淮南轉運使兼發動司事。堂在淮南,歲薦部吏二百員,曰:“十得二三,亦足報國矣。”
以度支判官、工部郎中許申為江南東路轉運使。
凡鑄銅錢,十分其劑,銅居六分,鉛錫居三分,皆有奇贏,此其大法也。申在三司,乃建議以藥化鐵雜鑄,銅居三分,鐵居六分,費省而利厚。朝廷從之,即詔申用其法鑄於京師。然大率鑄錢雜鉛錫,則其液流速而易成;雜以鐵,則流澀而多不就,工人若之。初命申鑄萬緡,逾月才得萬錢。申自度言無效,乃求為江東轉運使,欲用其法鑄於江州,朝廷又從之。詔申就江州鑄百萬緡,無漏其法。中外知其非是,而執政主之,以為可行,然卒無成功。
先是鹽鐵副使任布,請鑄大錢一當十,而申欲以銅鐵雜鑄,朝廷下其議於三司。程琳奏曰:“布請用大錢,是透民盜鑄而陷之罪。唐第五琦嘗用此法,訖不可行。申欲以銅鐵雜鑄,理恐難成,姑試之。”申詐得售,蓋琳亦主其議故也。
天章閣待制孫祖德言:“偽銅,法所禁,而官自為之,是教民欺也。”固爭之,不從,遂出知袞州。
癸丑,置邇英、延義二閣,寫《尚書·無逸篇》於屏。邇英在迎陽門之北,東向;延義在崇政殿之西,北向。是日,御延義閣,召輔臣觀盛度進讀《唐書》,賈昌朝講《春秋》。既而曲宴崇政殿。
遼以奚六部太尉耶律罕璢為北面林牙。罕璢性不苟合,為樞密使蕭諧哩所忌。遼主初欲召用,諧哩言其目疾不能視,遂止。至是召見,謂曰:“朕欲早用卿,聞有疾,故待之至今。”罕璢對曰:“臣昔有目疾,才數月耳,然亦不至於昏。第臣駑拙,不能事權貴,是以不獲早睹天顏。非陛下聖察,則愚臣豈有今日邪!”詔進述懷詩,遼主嘉嘆,方將大用,卒。
二月,燕肅等上考定樂器並見工人,戊午,御延福宮臨閱,奏郊廟五十一曲。因問李照:“樂何如?”照對:“樂音高二律,擊黃鐘則為仲呂,擊夾鐘則為夷則,是冬興夏令,春召秋氣。蓋五代樂壞,王朴創意造律準,不合古法。又,編鐘、釒尃鐘無大小、輕重、厚薄、長短之差,銅錫不精。相傳以為唐舊鐘亦有朴所制者。昔軒轅氏命伶倫截竹為律。復令神瞽協其中聲,然後聲應鳳鳴,而管之參差亦如鳳翅,其樂傳之夐古,不刊之法也。願聽臣依神瞽律法,試鑄編鐘一佺,可使度量權衡協和。”詔許之,仍就錫慶院鑄。
庚申,太常博士、直史館宋祁上《大樂圖義》二卷。
帝未有儲嗣,取汝南郡王允讓子宗實入宮中,皇后拊鞠之,時生四年矣。
丁卯,知兗州范諷,責授武昌行軍司馬,廣東轉運使龐籍,降授太常博士、知臨江軍,光祿寺丞、館閣校勘宋城石延年落職,通判海州,仍下詔以諷罪申飭中外。
先是籍為御史,數劾諷,宰相李迪右諷弗治,反左遷籍。籍既罷,益追劾諷不置,且言諷放縱不拘禮法,苟釋不治,則敗亂風俗。會諷亦請辨,乃詔即南京置獄,遣淮南轉運使黃總、提點河北刑獄張嵩訊之。籍坐所劾諷有不如奏,法當免;諷當以贖論。諷不待論報,擅還兗州。呂夷簡疾諷詭激,且欲因諷以傾迪,故特寬籍而重貶諷,凡與諷善者皆黜削。延年嘗上書請莊獻太后還政,諷任中丞,欲引延年為屬,延年力辭之,竟坐免。人謂籍劾諷不置,實夷簡陰教之。
戊辰,工部尚書平章事李迪,罷為刑部尚書、知亳州。
先是,帝御延和殿,召呂夷簡宋綬范諷獄,以迪素黨諷,不召,迪惶恐還第,翼日,遂罷相。然迪性淳直,實不察諷之多誕也。
以樞密使王曾為右僕射兼門下侍郎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參知政事王隨、樞密副使李諮並知樞密院事,參知政事宋綬為樞密副使,給事中蔡齊翰林學士承旨盛度為參知政事,樞密副使王德用御史中丞韓亻意並同知樞密院事。
己巳,改李迪知相州;庚午,復改授資政殿大學士,留京師,仍班三司使上。庚辰,降李迪為太常卿、知密州。
始,迪再入相,自以受不世遇,知無不為。及呂夷簡繼入中書,事頗專制,心忌迪,潛短之於帝,迪不悟。既坐范諷姻黨罷政,怨夷簡,因奏夷簡私交荊王元儼,嘗為補門下僧惠清為守闕鑒義。夷簡請辨,帝遣知制誥胥偃、度支副使張傳即訊,乃迪在中書時所行,夷簡以齋祠不預。迪慚懼待罪,故貶。然補惠清實夷簡意,迪但行文書,顧謂夷簡獨私荊王,蓋迪偶忘之。它日,語人曰:“吾自以為宋璟,而以夷簡為姚崇,不知其待我乃如是也!”
以右諫議大夫、知天雄軍杜衍為御史中丞。衍奏:“中書、樞密,古之三事大臣,所謂坐而論道者也。止只日對前殿,何以盡天下之事!宜迭召見,賜坐便殿,以極獻替,月不過數四足矣。若末節細務,有司之職耳。陛下何必親決!”
先是遼主為太子時,納駙馬都尉蕭實哩之女為妃,及即位,立為後,未幾,以罪降為貴妃。秦王蕭孝穆有長女,姿貌端麗,自遼主初即位始人宮,逾年生子洪基。蕭氏性寬容,遼主益重之,三月,乙酉朔,冊為皇后
己丑,以杜衍權判吏部流內銓
先是選補科格繁長,主判不能悉閱,吏多受賕,出縮為奸。衍既視事,即敕吏取銓法,問曰:“盡乎?”曰:“盡矣。”乃閱視,具得本末曲折。明日,曉諸吏無得升堂,各坐曹聽行文書,銓事悉自予奪。由是吏不能為奸利。居月餘,聲動京師。後改知審官院,其裁製如判銓法。
以知蘇州、左司諫范仲淹為禮部員外郎、天章閣待制。
太常禮院言:“侍御史劉夔請去莊獻明肅太后、莊懿太后所加太字。蓋入廟稱後,系於夫,在朝稱太,繫於子。然二太后奉安別廟,準禮應加太字。”帝以夔不習故典,詔本台諭之。
乙未,賜亳、秀、濮、鄭四州學田各五頃。
丁酉,置國子監直講一員,兼領監丞、主簿事。
戊申,出宜聖殿庫真珠付三司,以助經費。
詔權停貢舉。
夏,四月,甲寅朔,遼主如涼陘。
丁巳,李照言:“奉詔制玉律以候氣,請下潞州求上黨縣羊頭山矩黍及下懷州河內縣取葭莩。”從之。
己未,詔翰林學士承旨章得象、天章閣侍制燕肅與翰林侍讀學士馮元詳定刻漏。
始,李照既鑄成編鐘一佺以奏御,遂建請改制大樂,取京縣矩黍,累尺成律,鐘鑄審之,其聲猶高,更用太府布帛尺為法。乃下太常制四律,照自為律管,以為十二管定法。
戊寅,命馮元聶冠卿宋祁同修樂書。冠卿,新安人。
曹修古之侄覲為試將作監主簿,仍聽為修古後。
五月,甲申朔,詔曰:“王者奉祖宗,尚功德,故禋天祀地,則侑神作主,審諦合食,則百世不遷。恭惟太祖皇帝,受天命,建大業,可謂有功矣。太宗,真宗,二聖繼統,重熙累洽,可謂有德矣。其令禮官考合典禮,辨崇配之序,定二桃之位,中書門下詳閱以聞。”
庚寅,禁鏤金為婦人首飾。
李照上《九乳編鐘圖》。鐘舊飾以旋蟲,改為龍井。自創八音新器,又請別鑱石為編磬,辛卯,命內侍挾樂工往淮陽軍治磬石。照又言:“即改制金石,則絲、竹、匏、土、革、木亦當更治,以備獻享。”乃鑄銅為龠、合、升、斗四物,以興鐘釒尃聲量之率。及潞州上秬黍,照擇大黍縱累之,檢考長短。尺成,與大府尺合,法愈堅定。
甲午,廣南東、西路並言蠻獠寇邊,高、竇、雷、化等州巡檢許政死之。遣左侍禁雍丘桑懌會廣、桂二州都監討捕。懌部分軍士,盡禽諸盜。還京師,樞密吏求賂,為改合門祗候,懌不應;吏匿其功狀,止免短使而已。
庚子,從太常禮院議,太祖、大宗、真宗廟並萬世不遷。南郊升侑上帝,以太祖定配,二宗迭配。
六月,辛酉,以親郊,並侑二聖及真宗為不遷主,遣官告於太廟。
左司諫商水姚仲孫言:“伏聞議者欲改制雅樂,謂舊律太高,裁之就下。然或制之未得其精,損之必差其度。臣聞其所為,率多詭異。至如煉白石以為磬,范中金以作鐘,又欲以三神、五靈、二十四孝為樂器之飾,臣雖愚昧,竊有所疑。望特詔罷之,止用舊樂。”帝欲究李照術之是非,故不聽。
先是太常鐘磬每十六枚為一佺,而四清聲相承不擊。乙丑,李照言:“十二律聲已備,餘四清聲乃鄭、衛之樂,請於編縣止留十二中聲,去四清磬鐘,則哀思邪僻之聲無由而起也。”馮元等駁之曰:“前聖制樂,取法非一,故有十三管之和,十九管之巢,三十六簧之竽,二十五弦之瑟,十三弦之箏,九弦、七弦之琴,十六枚之鐘磬,各自取義,寧有一於律呂,專為十二之數也!鐘磬八音之首,絲竹以下受而為均,故聖人尤所用心焉。《春秋》號樂,總言金奏,《詩·頌》稱美,實依磬聲,此二器非可輕改。且聖人既以十二律各配一鐘,又設四清聲以附正聲之次,原其意蓋為夷則至應鐘四宮而設也。夫五音,宮為君,商為臣,角為民,徵為事,羽為物,不相陵謂之正,迭相陵謂之慢,百王所不易也。聲之重大者為尊,輕清者為卑,卑者不可加於尊,古今之所同也。故別聲之尊卑者,事與物不與焉。何則?事為君治,物為君用,不能尊於君故也。惟君、臣、民三者則自有上下之分,不得相越。故四清聲之設,正為臣、民相避,以為尊卑也。今若止用十二鐘,旋相考擊,至夷則以下四管為宮之時,臣民相越,上下交戾,則陵犯之音作矣,此其不可者也。其鐘磬十六,皆本周、漢諸儒之說及唐家典法所載,欲損為十二,惟照獨見。臣以為如舊制便。”帝令權用十二枚為一格,且詔曰:“俟有知音者,能考四鐘,協調清濁,有司別議以聞。”
丁卯,出內藏庫紬絹百萬,下三司市糴軍儲。
己巳,以都官員外郎曹修睦為侍御史。修睦,修古弟,用中丞杜衍薦也。
辛未,御崇政殿,召輔臣觀新樂
秋,七月,壬午朔,遼主獵於黑嶺。因過祖州白馬山,見齊天后墳冢荒穢,又無影堂及灑掃人戶,惻然而泣,左右皆沾涕。遂詔上京留守耶律贊寧、鹽鐵使郎元化等於祖州陵園內選地改葬,其影堂廓庫並同宣獻太后園陵。
樞密使蕭朴進封魏王,旋卒,贈齊王。
甲申,詔特賜寇準謚曰忠愍。
戊戌,群臣請上尊號曰景佑體天法道欽文聰武聖仁孝德;表五上,從之。
庚子,侍御史曹修睦言:“李照所改歷代樂,頗為迂誕,而其費甚廣;請付有司案劾。”帝以照所作鐘磬頗與眾音相諧,但罷其增造,仍詔諭修睦。
知杭州鄭回,言鎮東節度推官阮逸頗通音律,上其所撰《樂論》十二篇並律管十三,詔令逸赴闕。
八月,甲寅,宴紫宸殿,初用樂。
己巳,命李照同修《樂書》。
辛未,詔:“薦獻景靈宮,朝享太廟,郊祀天地,自今同日受誓戒。”始用王曾之言也。
甲戌,幸安肅門?包場閱習戰。
丁丑,內出《景佑樂髓新經》六篇賜群臣。
己卯,以右諫議大夫、知兗州孔道輔為龍圖閣直學士。時近臣有獻詩百篇者,執政請除龍圖閣直學士,帝曰:“是詩雖多,不如孔道輔一言。”遂以命道輔。議者因是知前日之斥果非帝意也。
初命朝臣為江、浙、荊湖、福建、廣南等路提點銀銅坑冶鑄錢公事,其俸賜恩例並與提點刑獄同。
九月,乙未,詔司天監製百刻水秤以測候晝夜。
丁酉,命李照為刑部員外郎,賜三品服,以造新樂成故也。起五月造,止八月,成金石七縣,而照自造新樂笙、竽、琴、瑟、笛、篳篥等十二種,皆不可施用,詔但存大笙、大竽二種而已。照謂:“今篳篥,乃《豳詩》所謂葦管也,《詩》云:‘一之日觱發,二之日慄冽。’且今篳篥,伶人謂之葦子,其名出此。”於是制大管篳篥為雅樂,議者嗤之。
工部郎中、天章閣待制劉隨卒,擢待制未旬日也。隨與孔道輔曹修古同時為言事官,皆以清直聞。及是帝憐其貧,賜其家錢六十萬。
壬寅,御崇政殿按新樂,詔大臣與觀。
甲辰,賜鄭州學田五頃。
初,諸王邸散居都城,過從有禁,非朝謁從祠,不得會見。己酉,詔即玉清昭應宮舊地建宮,合十位聚居,賜名睦親宅。
遼主如長寧淀。
參知政事宋綬,上所編修《中書總例》四百一十九冊,降詔褒諭。先是呂夷簡奏令綬為此,既而謂人曰:“自吾有此例,使一庸夫執之,皆可為宰相矣。”
冬,十月,辛亥朔,復置朝集院,以待外官之還京師者。
壬子,蔡州言左武衛大將軍、分司西京石普卒。普倜儻有膽略,頗通兵書、陰陽、六甲、星曆推步之術。太宗嘗曰:“普性剛驁,與諸將少合。”然藉其善戰,每厚遇之。
癸亥,復置群牧制置使,仍詔自今止以同知樞密院或副使兼領之。
禮院言:“《春秋》何休范寧等注,鹹謂婦人無武事,獨奏文樂。前詔議奉慈之樂,有司援舊典,已用特磬代釒尃鐘,取陰數尚柔,以靜為體。今樂去大鐘而舞進乾盾,頗戾經旨,請止用《文德之舞》。”奏可。
己巳,出內藏庫緡錢七十萬、左藏五十萬,下河北轉運司市軍儲。
許蘇州立學,仍給田五頃。
是月,遼主如王子城。
十一月,辛巳朔,以應天府書院為府學,仍給田十頃。
壬午,遼改南京總管府元帥府。乙酉,行柴冊禮於白嶺,大赦。
戊子,廢后郭氏薨。
後之獲罪也,帝直以一時之忿,且為閻文應等所譖,故廢之,既而悔之。後居瑤華宮,帝累遣勞問,又為樂府詞以賜,後和答,語甚忄妻愴,文應大懼。會後小疾,文應與太醫診視,遷嘉慶院,數日,遽不起。中外疑文應進毒,然不得其實。時帝致齋南郊,不即以聞,乃聞,深悼,以後禮葬。右正言、直集賢院王堯臣請推舉左右侍醫者,不報。
癸巳,朝享景靈宮。甲午,享太廟及奉慈廟。乙未,祀天地於圜丘,以太祖、太宗、真宗並配,大赦。
乙己,封宰臣呂夷簡為申國公王曾為沂國公。丁未,加恩百官。
十二月,壬子,加嘉勒斯賚為保順軍節度觀察留後。
癸丑,遼詔諸軍?包弩弓箭手以時閱習。
先是,遼築哈屯城以鎮西域諸部,縱民畜牧,反遭冠掠。党項部節度使耶律唐古上疏曰:“自建哈屯城以來,西蕃數為邊患,每煩遠戍。歲月既久,國力耗竭。不若復守故疆,省罷戍役。”不報。唐古旋致仕,乞勒其父烏珍功於石,遼主命學士耶律庶成制文,勒石上京崇孝寺。
照宣使、入內都知閻文應,罷為秦州鈐轄,尋改鄆州;其子句當御藥院士良,罷為內殿崇班。時諫官姚仲孫高若訥劾文應“方命宿齋太廟,而文應叱醫官,聲聞行在;郭后暴薨,中外莫不疑文應置毒者;請並士良出之。”故有是命。文應又稱疾願留,仲孫復論奏,乃亟去。文應專恣,事多矯旨付外,執政不敢違。天章閣待制范仲淹,將劾奏其罪,即不食,悉以家事屬其長子曰:“吾不勝,必死之。”帝卒聽仲淹言,竄文應嶺南,尋死於道。
趙元昊遣蘇奴兒將兵二萬五千攻嘉勒斯賚,敗死略盡,蘇奴兒被執。
元昊自率眾攻貓牛城,一月不下,既而詐約和,城開,乃大縱殺戮。又攻青唐、安二、宗哥、帶星嶺諸城,嘉勒斯賚部將安子羅以兵十萬絕歸路,元昊晝夜戰二百餘日,子羅敗,然兵溺宗哥河及飢死過半。
元昊又嘗侵嘉勒斯賚,並臨河湟,嘉勒斯賚知眾寡不敵,壁鄯州不出,陰間元昊,頗得其虛實。元昊已渡河,插旗識其淺,嘉勒斯賚潛使人移植深處。及大戰,元昊潰而歸,士視旗渡,溺死十八九,所擄獲甚眾。嘉勒斯賚來獻捷,朝廷議加節度使,同知樞密院韓億以為二酋皆籓臣,今不能諭令解仇,不當因捷加賞,遂寢。
癸亥,以范仲淹為吏部員外郎,權知開封府。仲淹自還朝,言事愈急,宰相陰使人諷之曰:“待制侍臣,非口舌之任。”仲淹曰:“論思正侍臣職也。”宰相知不可誘,乃命知開封,欲撓以煩劇,使不暇它議;亦幸其有失,亟罷去。仲淹處之彌月,京邑肅然稱治。
甲子,以左侍禁桑懌為合門祗候,賞平蠻獠功也。懌辭不受,請推其賞以歸己上者,不許。或譏懌好名,懌嘆曰:“士當自信其心以行,若欲避名,則善皆不可為也。”
乙丑,許孟州立學,仍給田五頃。
辛未,詔以北海縣尉孔宗願為國子監主簿,襲封文宣公。
先是御史台辟石介為主簿,介上疏論赦書不當求五代及諸偽國後忤意,罷不召。館閣校勘歐陽修貽書中丞杜衍曰:“介一賤士,用之當否,未足害政,然可惜者,中丞舉動也。主簿於台中,非言事官,然大抵居台中者,必以正直剛明不畏避為稱職。介足未履台門之閾,已用言事見罷,真可謂正直剛明不畏避矣。介之才不止主簿,直可為御史也。今斥介它舉,必亦擇賢。夫賢者固好辯,若入台又有言,則又斥而它舉乎?如此,則必得愚暗懦默者而後止也。”衍卒不能用。
太子中允、知淮陽軍梁適,亦疏論朱全忠,唐之賊臣,今錄其後,不可以為勸。帝是其言,記適姓名禁中,尋召為審刑院詳議官。適,顥之子也。
遼蕭罕嘉努遷天成軍節度使,徙彰愍宮使。遼主與語,才之,命為詩友。嘗從容問曰:“卿居外,有異聞乎?”罕嘉努對曰:“臣惟知炒栗,小者熟則大者必生,大者熟則小者必焦,使大小均熟,始為盡美,不知其它。”罕嘉努嘗掌栗園,故托栗以諷諫。遼主大笑。命與樞密直學士耶律庶成作《四時逸樂賦》稱旨。
制詔問治道之要,罕嘉弩對曰:“臣伏見比年以來,高麗未賓,準布猶強,戰守之備,誠不容已。乃者選富民防邊,自備糧糗,道路修阻,動淹歲月,比至屯所,費已過半,只斗簞谷,鮮有還者。其無丁之家,倍其傭僦,人倍其勞,半途亡竄,故戍卒之食,多不能給,求假於人,則十倍其息,至有鬻子割田不能償者。或逋役不歸,在軍物故,則更補以少壯。其鴨綠江之東,戍役大率如此。況渤海、女真、高麗,合縱連橫,不時征討,富者從軍,貧者偵候,加之水旱,菽粟不登,民以日困,蓋勢使之然也。
“方今最重之役,無過西戍。若能徙西戍稍近,則往來不勞,民無深患,議者皆謂徙之非便,臣謂不然。準布諸部,自來有之,曩時北至臚朐河,南至邊境,人多散居,無所統一,惟往來鈔掠。及太祖西征,至於流沙,準布望風悉降,西域諸國皆願入貢,因遷種落,內置三部,以益其國,不營城邑,不置戍兵,準布累世不敢為寇。統和間,皇太妃出師西域,拓土既遠,降附亦眾。自後一部或叛,鄰部討之,使同力相制,正得馭遠人之道。及城哈屯,開境數千里,西北之民,傜役日增,生業日殫,警急既不能救,叛服亦復不恆,空有廣地之名而無得地之實。若貪土不已,漸至虛耗,其患有不可勝言者。國家大敵,惟在南方,今雖連和,難保它日。若南方有變,屯戍遼邈,猝難赴援,我進則敵退,我還則敵來,不可不慮也。
“方今太平已久,正可恩結諸部,釋罪而歸地,內徙戍兵以增保障,外明約束以正疆界。每部各立酋長,歲修職貢,叛則討之,服則撫之,諸部既安,必不生釁。如是,則臣雖不能保其久而無變,知其必不深入侵掠也。
“比年以來,群黎凋敝,利於剽竊,良民往往化為凶暴,甚者殺人無忌,亡命山澤。願陛下輕傜省役,使民務農,衣食既足,自安教化而重犯法矣。今宜徙哈屯城於近地,與西南副都部署烏庫、德?寽勒等聲授相接,罷黑嶺二軍,並開、保州,皆隸東京,益東北戍軍及南京總管兵,增修壁壘,候尉相望,繕樓櫓,浚城隍,以為邊防。此方今之急務也,願陛下裁之!”擢翰林都林牙

歷史大事

范諷之獄

景祐二年(1035)二月,龐籍任御史後屢次彈劾給事中范諷不遵守禮法,如果不治其罪,勢必傷風敗俗等等。但宰相李迪百般庇護范諷,反而貶黜了龐籍。於是龐籍更無所顧忌地攻擊范諷,范諷不得不上書宋仁宗替自己辯護,並與龐籍展開論戰,雙方矛盾愈演愈烈。宋仁宗下令在南京(今河南商丘)設立公堂,委派轉運使黃總、提點河北刑獄張嵩審理此案。龐籍由於彈劾范諷的言語多是不實之辭,被貶知臨江軍(今江西清江)。而范諷則在案情尚未了結時便私自上任,出知兗州(今山東兗州)。宰相呂夷簡憎恨范諷,同時想利范諷之獄來誣陷另一宰相李迪,因而決心重貶范諷,而且凡是與范諷關係密切的官僚也一起被貶黜,知信州滕宗諒貶監饒州 (今江西郡陽)稅務,石延年、董儲、范拯等官員被貶,李迪也被罷相。

范仲淹權知開封府

范仲淹被貶回京城任官後,更為猛烈地抨擊時政,宰相呂夷簡暗中派人勸誘范仲淹,但范仲淹剛直不阿,不為利誘所動。景祐二年(1035)十二月,被任命為權知開封府(今河南開封),由於京師人多事雜。呂夷簡有意讓他治理開封府,分散其精力,使范仲淹無空閒時間上書言事,而倘若范仲淹治理開封府出了差錯,正好乘機將他趕出京城,此乃一箭雙鵰之計。但范仲淹上任後,將京城治理得井井有條,呂夷簡美夢化為泡影。

獠人之亂

景祐二年(1035)五月,獠人入侵廣南東路、西路,高州(今廣東高州東北)、竇州(今廣東茂名)、雷州(今廣東海康)、化州(今廣東化州)四州巡檢使許政殉難。宋朝廷派遣猛將桑懌會同廣(今廣東廣州)、桂(今廣西桂林)二州都前往征討。其後,高州、竇州獠人又從水路入侵,朝廷派遣侍其洙、朱光浚等將領同時進兵討伐獠人。各路軍隊在儋州(今海南省儋縣)捕獲獠人一百餘名,宋軍繼續進兵征討反叛獠人餘黨。原來獠人莫陵與邊境漢人覃敵爭奪田產,互相仇殺,宋廷誤以為發生了叛亂,不得不派兵鎮壓。最後莫陵歸降宋軍,同時放還被獠人所掠奪的漢人二千餘名。

景祐重定強盜法

景祐二年(1035)八月,宋仁宗下詔改革一些對待強盜的不合理的法律條文。如果強盜不持兇器而又搶劫未遂,只判處二年徒刑,搶劫成功,但財物超過一萬文錢並殺傷人的強盜判處死刑。只持兇器但未獲得財物者處三千里流刑。持兇器搶劫財物五千文錢以上判處死刑。其後宋仁宗又下詔:凡是京師強盜持兇器搶劫,獲取財物四千文錢以上刺配到邊遠地區為牢城兵。從此以後,京城的、強盜所判之罪較原來大大加重,其它地區則寬鬆了許多。

郭皇后卒

郭皇后被貶入冷宮為道姑後,被封為金庭教主、沖淨元師。郭皇后被廢實屬宋仁宗泄一時之憤,並為宦官閻文應讒言所惑。廢掉郭皇后之後,宋仁宗甚是後悔,經常派遣使者探望道觀中的郭皇后,還自作樂府詞賞賜給郭氏,互相唱和,郭氏之詞甚是淒涼傷感。景祐二年(1035)十一月,郭氏患了微疾,宦官閻文應與太醫局醫官前去診斷,將郭皇后遷到嘉慶院。沒過幾天,郭皇后便溘然長世。朝廷內外一片譁然,都懷疑郭皇后是被閻文應在藥中下毒致死。其後,宋仁宗為了平息這一事件,不得不將閻文應趕出皇宮。次年,宋仁宗又下令追封郭氏為皇后,其喪葬禮儀一律按皇后規格辦理。

元昊兵敗

廣運二年(1035)十一月,元昊率軍攻占貓牛城(今青海互相土族自治縣西)後,又繼續向青唐(今青海西寧)、安二、宗哥(今青海西寧市東南)、帶星嶺(今青海西寧東南)發動進攻。西夏軍隊連連得手,但唃廝囉部下大將安子羅派兵截斷了西夏軍隊的退路,元昊率軍突圍,血戰二百餘天,才打退了安子羅的兵馬,安子羅雖然兵敗,但西夏軍隊死於宗哥河(今青海湟水支流)和饑寒而死者也不計其數。元昊率領殘兵敗將直抵河湟地區,唃廝囉知道寡不敵眾,於是在鄯州(今青海西寧)修築防禦工事,深溝高壘,固守鄯州,避免與元昊軍隊發生正面衝突,同時派遣許多間諜跟蹤元昊軍隊。元昊率軍渡過黃河後,在河水較淺的地方插上旗幟作標記,唃廝囉暗中派人將這些旗幟移到水深的河道。雙方再一次發生激戰,西夏軍隊按照所插旗幟過河逃跑,結果十分之八、九的西夏士兵被淹死。從此以後,唃廝囉又屢次智敗元昊,元昊受挫後,不再打算向西擴展勢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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