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計畫

《麗江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計畫》已經麗江市委、麗江市政府同意,麗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4月14日印發,請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麗江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計畫
  • 頒布時間:2022年4月14日
  • 發布單位:麗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服務麗江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開展政府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和麗江市人大常委會2022年立法工作計畫,按照條件成熟、急需先立,突出重點、統籌兼顧的原則,在向社會公開徵集和徵求各部門意見建議基礎上,制定麗江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計畫。
一、立法項目
(一)年內提請審議項目(2件)
1.《麗江市拉市海保護條例(草案)》
統籌協調單位:市司法局
牽頭承辦單位:玉龍縣人民政府,市林草局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
具體要求:2022年7月31前,玉龍縣人民政府完成《麗江市拉市海保護條例》文本起草,形成《麗江市拉市海保護條例(草案)》並完成條文注釋、起草說明並履行徵求意見、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提請縣政府常務會審議等程式後形成《條例(草案)》(初稿)報市林草局。2022年9月30前,市林草局完成《條例(草案)》(初稿)修改完善後形成市級層面《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並履行徵求意見、風險評估、公平競爭審查、合法性審查、集體研究等程式後形成《條例(草案)》(送審稿)同條文注釋、起草說明及有關材料報市人民政府徑送市司法局審查。市司法局於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審查程式並形成《條例(草案)》(報審稿)報請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形成議案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各責任單位在《條例》(草案)起草過程中配合做好涉及自身職能範圍內的立法問題清單、立法資料收集整理、條文起草注釋等相關工作。
2.《麗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草案)》
統籌協調單位:市司法局
牽頭承辦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教育體育局、市機關事務局、市市場監管、古城區人民政府、玉龍縣人民政府、永勝縣人民政府、華坪縣人民政府、寧蒗縣人民政府。
具體要求:2022年8月31日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完成同類立法學習考察、重點立法問題調研、《條例(草案)》(討論稿)修改形成《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擬定條文注釋、起草說明並履行徵求意見、風險評估、公平競爭審查、合法性審查、集體研究等程式後形成《條例(草案)》(送審稿)同條文注釋、起草說明及相關材料報市人民政府徑送市司法局審查。市司法局於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條例》(草案)審查程式並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後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各責任單位在《條例》(草案)起草過程中配合做好涉及自身職能範圍內的立法問題清單、立法資料收集整理、條文起草注釋等相關工作。
(二)調研項目(2件)
1.《麗江市漾弓江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
統籌協調單位:市司法局
牽頭承辦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草局、古城區人民政府、玉龍縣人民政府。
具體要求:2022年11月30日前,市生態環境局結合《麗江市漾弓江流域水環境保護辦法》貫徹實施情況,在牽頭組織開展漾弓江流域水環境保護現狀、存在問題、需要解決問題調研基礎上,列出立法問題清單,收集相關立法資料,形成明確的《條例》立法調研報告報市司法局。
各責任單位在《條例》立法調研過程中配合做好涉及自身職能範圍內的立法問題清單、立法資料收集整理等相關工作。
2.《麗江市金沙江幹流麗江段水環境保護條例》
統籌協調單位:市司法局
牽頭承辦單位:市水務局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草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應急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具體要求:2022年11月30日前,市水務局在牽頭組織開展金沙江幹流麗江段水環境保護現狀、存在問題、需要解決問題調研基礎上,列出立法問題清單,收集相關立法資料,形成明確的《條例》立法調研報告報市司法局。
各責任單位在《條例》立法調研過程中配合做好涉及自身職能範圍內的立法問題清單、立法資料收集整理等有關工作。
二、加強政府立法能力建設
(一)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堅持將擬定的政府年度立法計畫及有關調整情況報送市委,對主題重大、政治敏感、情況複雜、社會關注度高的重要法規,以及立法工作中涉及的重要制度設計、重大體制和重大政策問題,及時向市委請示報告並堅決貫徹落實市委的決定,確保政府立法工作始終在市委領導下進行。
(二)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機制。嚴格按照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完善立法工作經費保障、政府立法項目徵集、委託第三方立法、法規草案起草、公開徵求意見、專家論證聽證、集體研究、法制審查等立法工作機制,完善政府立法專家庫,建立市政府基層立法聯繫點,拓寬社會各方有序參與政府立法途徑和方式,保障政府立法工作有序推進。
(三)加強立法幹部隊伍建設。按照推進法治專門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政府法立法機構的設定,確保建立與市政府立法工作相適應的政府立法隊伍,配備適應工作需要的政府立法專職工作人員,推進政府立法專業人才培訓和儲備工作,保持政府立法工作人員的相對穩定。市政府負責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工作的職能部門要明確機構承擔有關政府立法工作,並配備專職工作人員,採取跟班學習、掛職鍛鍊、崗位交流等多種方式,提高立法幹部綜合素質。
(四)加大立法培訓力度,學習借鑑外地立法經驗。加強與市人大常委會有關委室合作,採取“請進來”的方式舉辦1期立法工作培訓班,採取“走出去”的方式,組織一批縣(區)人民政府和市直部門承擔政府立法工作職能的法制工作人員外出參加國內知名院校舉辦的立法研討培訓和學習考察,進一步提升政府立法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是推進法治麗江、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依據。各部門要從堅持黨的治國方略,推進依法治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設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切實發揮地方立法的規範引領和保障作用。
(二)提高立法質量。各牽頭承辦單位、責任單位要嚴格遵守立法法的相關規定,嚴格遵循立法程式,加強立法調研,全面了解掌握情況,做到政策清、情況明。要按照《麗江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規定》要求,採取各種方式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確保制定的法規規章更貼近實際,更好地維護人民民眾根本利益。同時要立足實際,既有科學性,又具有可操作性,使各項制度設計科學管用,能真正解決實際問題。
(三)強化組織保障。各牽頭承辦單位、責任單位要把立法工作納入本單位重要議事日程,建立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承辦科室具體實施的工作機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進度,抓好工作落實。成立起草小組,做實做細立法調研、論證、起草等工作,確保送審稿高質量並如期完成。立法工作中涉及的重大問題,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積極協調。市司法局要抓好年度立法計畫的組織實施,加強對法規草案起草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督促落實,對起草部門報送的送審稿要嚴格審查,確保法規草案質量。
(四)加強督查落實。強化立法工作計畫的剛性約束,年內完成項目要儘快完成起草和審查工作,按照程式報請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或者審議;調研項目要抓緊調研,積極推動,適時提出明確的《條例》立法調研報告或立法草案(討論稿);因特殊原因確需變更立法工作計畫的,須報市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同意。司法行政主管部門要全過程跟蹤立法項目進度,及時掌握工作情況,做好統籌協調工作,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立法任務。

解讀

2022年4月14日,麗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麗政辦發﹝2022﹞23號檔案印發了《麗江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計畫》(以下簡稱《立法計畫》),為方便各縣(區)人民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貫徹落實,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立法計畫》編制過程
為有效提高立法質量,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務麗江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按照條件成熟、急需先立,突出重點、統籌兼顧的原則,麗江市司法局根據《麗江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規定》和麗江市人大常委會2022年立法工作計畫,在2021年9月3日、6日分別公告和發函徵集2022年立法計畫建議項目並總結2021年立法工作計畫執行情況的基礎上,經反覆與市人大常委會相關委室對接溝通後編制了《立法計畫》(草案)。《立法計畫》(草案)經過2022年1月12日至20日徵求縣(區)人民政府和市直有關單位意見、2月9日至21日徵求市政府領導意見,並通過反覆修改完善、座談論證、合法性審查和市司法局黨委會集體研究討論通過後提請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經2022年3月30日第五屆市人民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審議並報市委常委會審議通過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4月14日印發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貫徹執行。
二、《立法計畫》出台徵求意見情況
《立法計畫》(草案)經徵求各縣(區)人民政府及立法項目涉及市直部門共19個單位意見,其中16個單位反饋“無意見”、3個單位反饋有“修改意見”,共徵求到意見建議4條,採納2條,不予採納2條。
相關意見及不予採納理由已與市人大相關委室作了溝通對接並向有關單位作了反饋,有關情況已向常務會作了報告說明。
三、《立法計畫》主要內容
《立法計畫》分立法項目、立法能力建設和工作要求三部分。立法項目根據立法層級和立法任務輕重緩急分為提請審議項目和調研項目兩部分共4件地方性法規,其中提請審議項目2件,即《麗江市拉市海保護條例》(草案)、《麗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草案);調研項目2件,即《麗江市漾弓江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麗江市金沙江幹流麗江段水環境保護條例》。
《立法計畫》項目主要來源於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大部署和市人大常委會2022——2026年立法規劃(草案)和2022年立法工作計畫、市政府2022年立法項目徵集以及2021年政府立法工作計畫中的調研項目。《立法計畫》項目按照《麗江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規定》徵求了相關部門意見,明確了具體責任部門、工作要求和完成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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