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辦法》是文山州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山州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辦法
- 發布單位:文山州人民政府
- 類別:地方政府規章
《文山州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辦法》是文山州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文山州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辦法》是文山州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州人民政府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章制定程式條例》《雲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及...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參照《國務院工作規則》和《雲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結合文山州人民政府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州人民政府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
文山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4月8日印發文山州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本辦法自印發 之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文山州突發事件預警信息(以下簡稱預警信息)發布工作,及時、準確、客觀地向社會提供預警信息,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文山州人民政府於2023年7月18日印發文山州職工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本辦法自2023年9 月1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完善文山州職工醫療保險制度,保障職工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雲南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省相關政策...
文山州境內河流較多,有多條國際、省際、州際界河,加強河道管理,維護河道生態環境,發揮河道綜合功能,對於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作用。早於1996年,州人民政府就出台《文山州河道湖泊管理辦法》,規範和強化河道管理工作。近年來,文山州雖然採取多種措施加大河道治理力度,但亂占亂挖河道、過度開發河道、濫采河砂等...
第二十八條 各級醫保部門、定點醫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參保人員違反本細則規定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處理。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本實施細則自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以往文山州...
瀕危的生物資源,為人類的生態和發展,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國務院關於《森林野生動物類型保護管理辦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自然保護...
《文山州農貿市場管理辦法》是文山州人民政府2022年公布的規章。文山州農貿市場管理辦法 (2022年6月21日文山州人民政府令第13號公布 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加強農貿市場管理,促進農貿市場規範化建設,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鞏固創建國家衛生縣城(城市)工作成果,提升城鄉文明程度,根據國家有...
經文山州人民政府同意,文山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7月7日印發文山州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請認真抓好 貫徹落實。全文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0〕47號)和《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雲...
第三條 自治州的自治機關是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自治州的自治機關行使下設區、縣(市)的市的地方國家機關的職權,同時行使自治權。自治州的自治機關駐文山市。第四條 自治州的自治機關維護國家的統一,保證憲法和法律在自治州的遵守和執行,把國家的整體利益放在首位,積極完成上級國家機關交給的各項任務...
第六條 自治州和文山市、西疇縣人民政府應當設立自然保護區保護管理資金。保護管理資金應當加強管理,具體辦法由自治州人民政府制定。第七條 自治州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負責自然保護區的具體管理工作。文山市和西疇縣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承擔各自區域內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7.開展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信息交流工作,具體負責州人民政府的法律顧問室工作,當好政府依法行政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8.承辦州人民政府領導、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州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內設兩個科室:(一)綜合科 負責州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計畫的擬訂;組織、指導起草...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根據《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文山州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雲廳字〔2019〕8號)、《中共文山州委貫徹〈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的實施意見》(文發〔2019〕3號)精神,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州政府工作部門,正...
(五)按照有關規定,代表文山州人民政府向所監管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六)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七)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州安全生...
自治州人民政府規劃建設主管部門和文化主管部門負責監督、指導、協調名城的保護、管理和開發利用工作。雲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廣南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管理條例第八條 廣南縣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負責廣南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築、不可移動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和利用工作。
州、縣(市)教育體育局按照職責做好日常管理的牽頭工作,編辦、人社、財政、公安等部門主動關心和積極支持,共同做好深化體教融合,加強運動員文化教育和各項保障工作的落實。五、本實施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州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文山州優秀運動員升學就業辦法》(文政發〔2005〕93號 )同時廢止。
文山州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實施意見 各縣(市)人民政府,百色—文山跨省經濟合作園區管委會,州直各委、辦、局:為切實做好我州文物保護工作,進一步發揮文物資源在傳承和弘揚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中的重要作用,推動全州經濟社會全面協調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17號)...
根據《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文山州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雲廳字〔2019〕8號)、《中共文山州委貫徹〈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的實施意見》(文發〔2019〕3號)精神,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衛生健康委員會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州委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
(2022年3月28日普洱市人民政府令第1號公布,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章制定程式條例》、《雲南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規定》和《普洱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