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崗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鶴崗市城鄉困難民眾醫療救助暫行辦法的通知
對救助對象中患小病、常見病人員及急診急救人員,在定點醫院門診治療,按實際自付醫療費用的30%給予救助,當年個人累計享受門診醫療救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元。化療、透析等大病門診治療適當提高救助比例和最高限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鶴崗市城鄉困難民眾醫療救助暫行辦法
- 發行時間:2010年5月28日
- 發行單位:鶴崗市人民政府
- 救助對象:中患小病、常見病及急診急救人員
鶴崗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鶴崗市城鄉困難民眾醫療救助暫行辦法的通知
對救助對象中患小病、常見病人員及急診急救人員,在定點醫院門診治療,按實際自付醫療費用的30%給予救助,當年個人累計享受門診醫療救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元。化療、透析等大病門診治療適當提高救助比例和最高限額。
鶴崗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鶴崗市城鄉困難民眾醫療救助暫行辦法的通知 對救助對象中患小病、常見病人員及急診急救人員,在定點醫院門診治療,按實際自付醫療費用的30%給予救助,當年個人累計享受門診醫療救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元。化療、透析等...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醫療救助工作,健全醫療救助制度,切實減輕困難民眾患重特大疾病的經濟負擔,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649號)、《湖北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省政府第374號令)、《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民政廳等部門關於進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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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救助方式以住院救助為主,同時兼顧門診救助。各地要科學制定救助方案,合理設定封頂線,穩步提高救助水平。要結合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規定,統籌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彌合城鄉困難民眾在獲得醫療救助方面的差異,滿足其正常的醫療服務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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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衛生廳、審計廳聯合印發《廣東省城鄉特困居民醫療救助辦法》(粵民助〔2010〕1號)、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清遠市城鄉困難民眾醫療救助暫行辦法》(清府辦〔2010〕78號),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實行大足縣城鄉困難民眾救助的目的原則、救助對象、救助方式、申請和審批程式、救助金的籌集管理與救助機構及監督管理的條例。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切實幫助城鄉困難民眾解決就醫難問題,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建立和完善城鄉醫療救...
滿足困難民眾的基本醫療服務需求(一)合理確定救助範圍。在切實將城鄉低保家庭成員和五保戶納入醫療救助範圍的基礎上,逐步將其他經濟困難家庭人員納入醫療救助範圍。其他經濟困難家庭人員主要包括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以及當地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
畢節地區城鄉困難民眾臨時救助暫行辦法是 為妥善解決城鄉困難民眾臨時困難,促進社會公平、和諧,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的辦法。第一條 為妥善解決城鄉困難民眾臨時困難,促進社會公平、和諧,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
大足縣城鄉困難民眾醫療救助辦法是為幫助城鄉困難民眾解決就醫難問題,規範城鄉醫療救助工作,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建立和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意見》(渝府發〔2007〕75號)和《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
(民發〔2005〕121號)和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衛生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黔民發〔2010〕51號)等檔案精神及要求,為切實做好我縣城鄉醫療救助工作,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大安區城鄉醫療救助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切實幫助城鄉困難民眾解決就醫難的問題,根據省市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醫療救助,是指政府通過多渠道籌集資金,幫助城鄉困難民眾解決醫療...
《柞水縣城鄉醫療救助暫行辦法》意在為進一步規範我縣醫療救助服務,改善救助方式,提升救助水平,有效緩解城鄉困難民眾的醫療負擔,切實發揮醫療救助在醫保體系中的底線作用,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精神,按照...
第九條 救助方式以住院救助為主,同時兼顧門診救助。各地要科學制定救助方案,合理設定封頂線,穩步提高救助水平。要結合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規定,統籌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彌合城鄉困難民眾在獲得醫療救助方面的差異,滿足其正常的醫療服務需求。
為完善我市困難居民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根據《廣東省困難民眾醫療救助暫行辦法》(粵民發〔2016〕184號)和《廣東省民政廳關於加強醫療救助政策落實切實做好睏難民眾醫療救助工作的通知》(粵民函〔2018〕288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
《甘肅省城鄉醫療救助試行辦法》已經2009年11月18日省人民政府第41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省 長 徐守盛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辦法內容 第一條 為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幫助困難民眾病有所醫,...
《海南省城鄉醫療救助實施暫行辦法》是為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健全社會救助體系,解決城鄉困難民眾就醫難問題,促進城鄉協調發展。第一條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中發[2002]13號)、《民政部、財政...
區民政和財政部門要建立城鄉困難民眾醫療救助資金專戶,實行專帳管理、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挪用。區民政部門要按規定向上級民政部門和同級財政部門報送資金使用情況及決算報告。區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要定期對醫療救助資金的籌集、管理、...
《臨沂市城鄉困難居民醫療救助辦法》是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臨沂市人民政府發布施行的地方法規。臨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通知 臨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臨沂市城鄉困難居民醫療救助辦法的通知 臨政辦發〔2012〕2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
納雍縣城鄉醫療救助暫行辦法(試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我縣城鄉醫療救助制度,規範醫療救助辦事程式,促進我縣醫療救助工作的健康發展,提高醫療救助水平,切實解決城鄉困難民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根據中央、省、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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