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健身活動的組織與管理》是2003年北京體育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秦椿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體育健身活動的組織與管理
- 出版社:北京體育大學出版社
- 頁數:256 頁
- 開本:32 開
- 作者:秦椿林
- 出版日期:2003年1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7810519549
《體育健身活動的組織與管理》是2003年北京體育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秦椿林。
《體育健身活動的組織與管理》是2003年北京體育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秦椿林。全民健身指導叢書·理論篇。1...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明確有關機構和人員負責全民體育健身工作,積極組織符合基層特點的全民體育健身活動。第五條 工會等社會團體應當結合工作特點,積極組織開展全民體育健身活動。各類社會體育組織應當按照社會團體管理規定和章程,積極組織開展體育健身活動。鼓勵社會力量組織開展全民體育健身活動。第六條 各級...
第三條 市、區、縣(市)人民政府體育行政部門(以下簡稱各級體育行政部門)是本級行政區域內市民體育健身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條例。市、區、縣(市)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協同做好市民體育健身工作。第四條 市民有參加體育健身活動的權利。市民在體育健身活動中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
用人單位在不影響工作和生產的前提下,應當組織工前操或者工間操等形式的體育健身活動,也可以利用節假日開展其他形式的健身活動。第十六條 公民進行健身活動,應當遵守公共秩序和健身活動場所的管理制度,不得損壞健身設施,不得影響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第十七條 實行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制度。從事體育健身指導服務...
體育彩票公益金應當按國家規定安排資金用於開展全民健身活動及健身設施的建設、管理和維護。福利彩票公益金應當對老年人和殘疾人的體育健身活動給予資助。第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體育行政部門或者本級人民政府授權的機構(以下統稱體育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全民健身工作,編制全民健身規劃,組織、指導、協調...
第七條 本市各級各類體育協會應當依照社團管理的有關規定,在體育行政部門指導下,按照其章程,組織市民開展科學的體育健身活動。第八條 每年六月十日為本市體育健身日。第九條 體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本市或者本地區社會事業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公共體育健身設施設定規劃,經規劃部門綜合平衡後,納入地區詳細...
公民參加體育健身活動應當遵守公共秩序和健身場所的管理制度,保護環境,愛護設施,不影響他人的正常生產生活。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以體育健身名義從事違法活動。第三章全民健身設施 第二十一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公共體育設施專項建設規劃,將其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有計畫地...
省、市、縣體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第七條 廣播電台、電視台、報刊和網際網路站等媒體應當加強對全民健身活動的宣傳,普及科學、文明、健康的健身知識,增強公民健身意識。第八條 省、市、縣人民政府或者體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在全民健身事業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
第三條國家推動基層文化體育組織建設,鼓勵體育類社會團體、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等民眾性體育組織開展全民健身活動。第四條公民有依法參加全民健身活動的權利。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保障公民參加全民健身活動的權利。第五條國務院體育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全民健身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全民...
學校應當加強對學生參加體育健身活動的引導和管理,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建立學生體質健康檔案,定期對學生進行體質監測。第十六條 社區居民委員會應當結合社區特點,組織開展小型多樣的體育健身活動。村民委員會應當結合農村特點,組織開展適合農民參加的體育健身活動。第十七條 公民參加全民健身活動,應當遵守健身場所...
社會體育指導員管理辦法由國務院體育行政部門規定。第二十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為全民健身活動提供必要的條件,支持、保障全民健身活動的開展。第二十一條 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等群團組織應當根據各自特點,組織開展日常體育鍛鍊和各級各類體育...
(二)開展體育技能傳授、鍛鍊指導、組織管理以及體育表演、體育健身、體育諮詢等有償服務;(三)依法開展體育經營活動。社會體育指導員開展有償性的體育服務,可以按照自治區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第十三條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基層體育組織應當結合各自實際,開展形式多樣、健康文明的民眾性體育活動。第十四條 ...
第九條 居民委員會應當結合社區特點,發動和引導居民開展小型多樣的全民健身活動。村民委員會應當結合農村、農民的特點,組織開展適合農民參加的全民健身活動。鼓勵少數民族地區發展民族傳統體育項目,開展具有民族特色的傳統體育健身活動。第十條 學校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配備體育教學人員、組織實施體育課教學,開展廣播體操、眼...
(二)加強全民健身活動的組織開展。一是推進全民健身活動常態化、規範化,規定設立全民健身周開展形式多樣的活動,定期舉辦全民健身運動會等賽事活動,推廣民間體育健身,培育、打造全民健身賽事活動品牌。二是兼顧不同人群健身需求,要求定期舉辦不同人群的綜合性運動會,創新適合不同人群特點的體育項目和方法。三是豐富...
國家支持、鼓勵、推動與人民民眾生活水平相適應的體育消費以及體育產業的發展。第三條 國家推動基層文化體育組織建設,鼓勵體育類社會團體、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等民眾性體育組織開展全民健身活動。第四條 公民有依法參加全民健身活動的權利。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保障公民參加全民健身活動的權利。第五條 國務院體育...
學校應當加強對學生參加體育健身活動的引導和規範管理,提高學生參加體育健身活動的安全意識。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建立學生體質健康檔案,每年對學生進行一次體質測定。第十四條 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應當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活動組織,有計畫地組織和開展經常性的全民健身活動。為職工開展健身活動提供健身場地...
(一)宣傳貫徹有關全民健身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二)編制全民健身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指導全民健身活動;(三)組織研究和推廣科學的健身方法;(四)組織實施國民體質監測和測定;(五)組織培訓、考核、評定、管理社會體育指導員;(六)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民健身場地和設施的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七)組織...
(二)體育競賽、體育表演、體育健身、體育健美、體育娛樂活動;(三)體育技術培訓、體育指(輔)導、體育技術諮詢、體育信息服務;(四)體育經紀活動;(五)其他體育經營活動。體育經營活動所涉及的體育項目,應當是國際體育組織認定的或國家體育行政管理部門批准開展的體育項目以及民族、民間傳統體育項目。第四條 ...
(二)體育健身娛樂、體育康復;(三)體育技術培訓;(四)體育信息諮詢、體育中介服務;(五)其他體育經營活動。第四條 縣級以上體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體育市場的監督管理;工商、公安、物價、衛生、環保等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共同做好體育市場管理工作。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鼓勵、支持組織和個人依法開展體育...
科學健身 為落實國家體育總局《關於進一步做好老年人體育工作的通知》,中國老年人體育協會於2022年第四季度組織開展了“全國老年人科學健身指導活動”。本次活動在項目設定上,選擇了老年群體喜聞樂見的健身球操、氣排球、太極拳、門球、廣場舞等項目,具有廣泛性和代表性,受到各地老年健身群體的歡迎。靜態健身 健身...
第四條 體育市場管理,應遵循放開、搞活、扶植、引導的方針,促進體育市場健康發展,保護體育經營單位和個人以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體育經營單位和個人應依法從事經營,參加當地人民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組織的社會公益活動,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鼓勵、扶持體育經營單位和個人承擔全民健身和培訓優秀運動人才任務,為發展民眾...
第三條 體育工作堅持以全民健身活動為基礎,普及與提高相結合,民眾體育和競技體育協調發展的方針。全社會應當大力發展體育事業,增強全民體育意識,振奮民族精神,為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體育工作的領導,廣泛開展體育宣傳,制定和組織實施體育發展規劃和計畫,在組織管理、...
學校應當在課餘時間和法定節假日向學生開放體育設施;在不影響教學的情況下,提倡有組織地向社會開放。第十三條 中國小校在學生體育工作方面應符合下列要求:(一)按規定修建體育場地、配置體育設施和器材;(二)按規定開足、開齊體育課,配齊體育教師;(三)科學安排學生課間操和課外體育健身活動,保證學生每天校內...
第一條 為促進全民健身活動的開展,保障市民在全民健身活動中的合法權益,增強市民體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全民健身條例》、《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全民健身活動的組織開展以及全民健身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第三條 市...
第九條 鼓勵支持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參與全民健身設施的建設、管理和運營,舉辦全民健身活動,興辦體育社會組織,開展科學健身指導服務,提供捐贈或者贊助。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在全民健身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 全民健身活動 第十一條 開展...
第六條 本市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社會動員和組織機制,支持體育社會組織成為全民健身活動的組織主體。 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實際情況,支持綜合性、專項性體育社會組織建設,支持體育社會組織和健身團隊通過自辦自律、互助合作等方式整合利用社會性全民健身資源,開展全民健身活動...
有條件的單位應當為本單位工作人員的全民健身活動提供場地、設施等必要條件。第十二條 各級各類體育協會應當在體育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組織公民開展全民健身活動。第十三條 各級體育主管部門提出用於全民健身活動的體育設施(以下簡稱全民健身設施)設定規劃布局建議,由規劃部門在組織編制城市規劃時統籌安排。第十四條 地方...
體育管理(Sports management)是體育領域裡的管理活動,具有管理的基本含義、特徵和性質,主要套用於體育產業管理中。體育管理學科 體育管理學 體育科學的學科之一。運用管理學理論和方法,研究體育組織的協調,以達到預定體育目標的學科。由於管理體系主要由管理者、被管理對象和管理手段三方面構成,因此其研究對象包括管理...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體育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全民健身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貫徹與全民健身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 (二)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推行國家體育鍛鍊標準; (三)組織、指導全民健身活動的開展,普及推廣科學的全民健身方法; (四)指導、監督全民健身場地設施的建設和管理; (五)管理、...
發掘、保護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項目,鼓勵、促進少數民族傳統體育健身活動開展。第十二條 縣(市)區體育主管部門應當在傳統節日和農閒季節,組織開展與農村生產勞動和文化生活相適應的全民健身活動、農民運動會。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實際定期舉辦全民健身運動會,組織日常性全民健身活動,支持居(村)民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