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餘姚市財政局
- 地區:餘姚市
- 隸屬:餘姚市人民政府
- 內設: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關於財政預算、稅收、國有資產、財務、會計等法律、法規,指導全市組織實施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各項財稅具體政策。
(二)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編制中長期財政計畫和年度財政預算草案,執行市人大批准的預算計畫,審編全市年度財政決算報告。推行財稅改革,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結合全市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四)根據市級預算安排,制定財政稅收收入計畫;合理安排部門預算,合理配置財力資源;完善財政體制。
(五)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政府採購工作。
(六)管理市級各項財政支出;指導和監督市級各部門財務活動,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
(七)負責全市國有資產產權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國有獨資及國有持股、參股企業的資產、財務的管理和監督;管理和指導國有資產營運工作;指導和監管全市國有資產產權交易,協調處理國有資產產權糾紛工作;負責財政性公共資源的統計;委派和管理國有資產營運機構會計、財務總監,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國有企業派出董事、監事。
(八)負責全市財政性基本建設的財務管理;負責財政性投資項目的工程概算及決算的審核,以及對項目資金使用過程中的事前、事中、事後的監管;參與建設項目的論證,籌措建設資金,支持地方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
(九)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農業綜合開發的方針、政策;參與全市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可行性評估、上報爭取項目工作;監督、管理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的使用及有償資金的回收工作。
(十)參與研究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和有關政策的制定;組織實施社會保障資金的徵集管理和財務管理,並加強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十一)管理和指導全市的會計、資產評估等工作;依法對註冊會計師、註冊資產評估師、註冊稅務師和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等中介機構以及註冊會計師協會、資產評估協會、註冊稅務師協會、珠算協會等行業組織進行監督、指導。
(十四)組織開展財政政策理論研究以及財政工作的調查研究;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組織指導全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資產、財務、基建,以及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財政局設12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掛法制科牌子)
負責處理局機關日常行政事務工作;組織財政政策調研;起草綜合性文稿;組織辦理人大議案、政協提案;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檔案、文電處理、政務信息、保密保衛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及全系統財務、財產和基建管理工作;負責財稅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組織監督檢查財稅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參與財稅大、要案的集體會審;牽頭承辦財稅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負責局機關及基層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社會保障、工資福利、人事檔案等工作,並做好乾部的考核、獎懲、調配及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精神文明創建的日常管理;負責幹部、職工培訓和學歷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辦局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的有關工作。
(三)行政審批科
(四)預算局
負責編制中長期財政規劃草案;參與擬訂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建議;研究提出並制定全市財政體制;提出財力綜合平衡方案;辦理上下級財政結算,牽頭負責財政綜合預算管理;負責全市財政預算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全市非稅收支管理工作,制定全市財政管理制度和政策;編制財政收支出預算,提出財政預算草案;做好預算指標的管理工作;監督和指導鄉鎮(街道)財政管理工作;做好土地出讓金的收支管理工作,監督和分析收支執行情況。
(五)國庫局
組織實施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總預算會計制度;研究制定、組織財政國庫管理改革方案;負責財政專戶資金收付核算統一歸口管理工作,研究制定預算單位銀行帳戶管理制度,管理預算單位銀行帳戶的開立、變更和備案;負責財政預算總會計、財政專戶資金及非稅征管收入的核算工作;負責財政收支統計,預測分析預算執行情況;負責編制財政總決算,匯審全市財政總決算;負責預算單位部門決算的布置和匯審工作;辦理資金調度和資金結算;組織實施國庫現金管理工作,指導國庫支付中心工作;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及政府性基金票據的管理工作。
(六)財政監督局(掛財政績效管理科牌子)
制定財政監督的政策和制度;監督財稅、會計法規、規章、政策的執行;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資金管理的政策建議;查處財稅、會計、國資違規違紀案件;監督財政局內部各單位在預算編制、執行和監督過程中執行財政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制度的情況;監督財政局下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管理;組織實施市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負責擬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相關政策、制度和辦法,制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與標準體系;負責建立和管理績效評價中介機構庫、專家庫,組織指導中介機構和專家參與績效評價工作並對其評價質量進行監督;建立績效評價工作信息庫和績效評價結果套用機制,提出最佳化財政支出結構與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七)投融資管理科(掛基本建設科牌子)
(八)行政事業科(掛社會保障科、政府採購辦公室牌子)
負責分管部門(單位)的部門預決算和財政財務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參與編制分管部門(單位)行業發展規劃,負責編制分管部門(單位)預算以及政府性基金預算並監督預算執行;組織實施《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相關會計制度;制定行政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和綜合性開支、涉外開支範圍及標準;制定和完善分管部門(單位)的專項資金使用財務管理辦法,加強專項資金管理和單位財務基礎管理;監督管理交通事故社會救助等基金;負責公務用車治理;參與研究制定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有關政策;監督分析分管部門(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負責編制全市社會保障基金預決算,監督管理社保基金預算執行,組織社保基金使用情況監督檢查,完善社保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參與制定社會保障、衛生事業改革的有關政策;參與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確定和年度驗審以及相關監管;負責全市住房、彩票資金的監管,審核彩票公益金使用計畫;配合做好罰沒財物處置的管理工作;擬訂全市政府採購政策和採購目錄,監管政府採購活動,審核、匯總政府採購年度預算和月度執行計畫。
(九)工交商貿科(掛外經金融科牌子)
管理工交商貿口財政貼息資金等有關專項資金;負責非貿易非經營性用匯的管理;負責外貿企業財政年檢;管理涉外費用開支標準;參與企業工資、社會保障等制度的改革;負責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財務管理;做好糧食價差補貼,配合有關部門抓好糧油儲備供應工作;參與對經濟扶持政策的研究及執行工作;負責匯總和報送工交、商貿企業報表;負責廢舊物資及政策性增值稅退稅。
(十)國資科
負責全市國有資產產權管理工作;擬訂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制度;負責全市國有資產營運機構設立、變更和終止的審核;辦理有關授權的事項,並實施監管;擬訂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指標體系和考核辦法;指導和監管全市國有資產產權交易市場;協調處理國有資產的產權糾紛;負責應上交的國有資產收益的收繳,並建立國有資產經營預算制度;負責全市國有企業的資產財務管理和監督;參與指導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轉換經營機制;負責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負責財政性公共資源的統計;委派和管理國有資產營運機構會計、財務總監和國有控股企業董事、監事;管理、監督和指導全市資產評估機構的工作;負責罰沒財物的管理,嚴格實施罰繳分離。
(十一)農業科
負責農口部門(單位)的部門預決算和財政財務管理有關工作;參與編制農口部門(單位)行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負責農口部門(單位)一般預算以及政府性基金預算編制、執行、監督;負責研究財政支農政策,制定和完善財政支農資金使用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監督管理;負責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財政獎補。
(十二)會計管理科
人員編制
市財政局行政編制3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經濟師1名;中層幹部職數24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5名。
紀檢、監察機構的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其他事項
(一)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的協調配合機制。機關、事業單位應在機構編制部門核准的編制範圍內編報進人計畫。機構編制部門負責審核機關、事業單位用編、用領導職數的申請;組織、人力社保部門根據核准的用編、用職數計畫錄(聘)用、調配人員;機構編制部門根據有關檔案及時調整機關、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信息,辦理人員出入編手續;財政部門根據機構編制部門核准的人員編制和人力社保部門核定的人員工資待遇標準,編制政府預算、核撥經費;人力社保部門根據機構編制部門提供的人員出入編記錄辦理各類社會保險手續。機構編制部門要建立健全機構編制實名制資料庫,實行動態管理,並與相關部門實現數據共享。
(二)統一發放工資職責分工。機構編制部門負責審核全市納入統發工資範圍的各單位的性質、編制數(含編制控制數)、職數、實有人數;人力社保部門按照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的各部門和單位的編制數、職數、實有人數,審核全市納入統發工資範圍的人員和工資總額;財政部門按照機構編制部門提供的人員出入編和在編人數以及核定的職數情況、人力社保部門提供的人員名單和應發工資總額進行資金審核、資金撥付和預算安排。
(三)其他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宜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