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是中共中央、國務院明確的污染防治攻堅戰“七大標誌性戰役”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飲用水水源地保護
- 定義:中共中央、國務院明確的污染防治攻堅戰“七大標誌性戰役”之一
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是中共中央、國務院明確的污染防治攻堅戰“七大標誌性戰役”之一。
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是中共中央、國務院明確的污染防治攻堅戰“七大標誌性戰役”之一。存在問題水源保護區記憶體在的環境問題,主要包括:生活面源污染、工業企業排污、農業面源污染、旅遊餐飲污染、交通穿越等項目。1進展截止2018年8...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分為地表水飲用水源保護區和地下水飲用水源保護區。地表水飲用水源保護區包括一定面積的水域和陸域。地下水飲用水源保護區指地下水飲用水源地的地表區域。我國飲用水水源地的分布及現狀,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截至2018年8月8日,按照國務院《全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隴南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地方性法規。2024年6月,隴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公告,《隴南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制定背景 水是生命之源、生產之要、生態之基,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是水資源和水環境保護的核心內容,既是水源地輻射地區老百姓的福音和期盼,也是主管部門不可...
水源地保護是指為防治水源地污染、保證水源地環境質量而要求的特殊保護。一般水源地保護應當遵循保護優先、防治污染、保障水質安全的原則。措施 1.按照水資源綜合規劃、水功能區劃及取水工程建設情況,確定地表水源地的具體位置。在地表飲用水源地和工業集中取水水源地設立保護區。保護區範圍應包括地表水源 水源地保護 ...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drinking water source protection area)是指為防止飲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證水源水質而劃定,並要求加以特殊保護的一定範圍的水域和陸域。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分為一級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必要時可在保護區外劃分准保護區。簡要介紹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保護飲用水水源的實際需要...
1、預防為主,防治結合。依法採取有效措施,嚴格控制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污染物排放,防止污染飲用水水源。2、統籌規劃,綜合治理。統籌考慮城市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的各個環節,落實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污染治理、建設和管理等綜合措施,並與流域水污染防治等相關規劃協調。3、突出重點,分步實施。以改善飲用水水源水環境...
前款所稱市區飲用水水源地,是指為市區居民提供生活用水的在用、備用和規劃中的地表水水源地,包括二龍山水庫、山門水庫和下三台水庫等飲用水水源地。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將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和安全保障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大公共財政投入,保障水源地保護工作。第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損害...
《2023年全省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專項行動方案》是2023年4月26日湖北省生態環境廳發布的檔案。檔案內容 目標任務 根據《湖北省流域綜合治理和統籌發展規劃綱要》關於水環境安全底線中“確保飲用水水源地安全。全省縣級以上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優良比例持續保持100%,丹江口庫區水質長期保持在II類或以上”要求,開展集中式...
地下水飲用水源保護區指國家為防治飲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證水源地環境質量而劃定,並要求加以特殊保護的一定面積的地下水水域和相關陸域。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區包括一定的水域和陸域,其範圍應按照不同水域特點進行水質定量預測並考慮當地具體條件加以確定,保證在規劃設計的水文條件和污染負荷下,供應規划水量時,保護區的...
平涼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自2021年11月10日平涼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2022年3月31日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批准 。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保障飲水安全,維護公眾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有關...
第三章 飲用水地下水源保護區的劃分和防護 第十三條 飲用水地下水源保護區應根據飲用水水源地所處的地理位置、水文地質條件、供水的數量、開採方式和污染源的分布劃定。第十四條 飲用水地下水源保護區的水質均應達到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各級地下水源保護區的範圍應根據當地的水文地質條件確定,...
為了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保障飲用水安全,維護人民民眾生命健康,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全文 (2018年9月19日酒泉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2018年11月29日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兩區五縣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範圍分別由市、縣政府向社會公布。第三條 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飲用水水源地的保護,統籌規劃、組織協調、監督有關部門履行保護水源地的職責。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了保護飲用水水源地,防治水污染,保障公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
寧德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於2020年12月16日寧德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2021年4月1日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保障飲用水安全和城鄉居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
為了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保障飲用水安全,維護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全文 (2018年10月31日臨汾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2019年1月20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
日照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於2018年3月6日日照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2018年3月29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保障飲用水安全,維護公眾健康,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海西州城鎮飲用水水源保護(暫行)辦法》是海西州水務局2008年7月印發的一份檔案。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鎮飲用水水源保護,防止飲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證水源地環境質量,保障民眾飲水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
2017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自貢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是自貢市人大常委會獲得首批立法權後,為解決全市飲用水水源地生態保護,通過廣開言路、開門立法而出台的第一部地方性實體法。條例全文 (2016年10月21日自貢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 2016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
保山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 《保山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地方性法規。2023年11月30日,雲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保山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
其中,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包括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區和飲用水地下水源保護區。簡介 水源保護區是指國家對某些特別重要的水體加以特殊保護而劃定的區域。1984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12條規定,縣級以上的人民政府可以將下述水體劃為水源保護區:生活飲用水水源地、風景名勝區水體、重要漁業水體和其他有特殊...
第四條 飲用水源地保護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市、轄市(區)人民政府將水源地保護目標完成情況作為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及其負責人和下一級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的考核內容,考核結果應當向社會公開。第五條 市、轄市(區)發展改革部門應當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安全保障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水行政...
第四條建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制度。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實行分級保護與管理。保護區劃分為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根據需要在保護區外圍設立准保護區。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範圍和等級向社會公告。第五條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應當遵循保護優先、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公眾參與、損害擔責...
為保護好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障人民民眾飲水安全,2009年1月6日,根據《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於組織編制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的函》(豫環函〔2006〕94號)要求,《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鄭州市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的通知》(鄭政〔2009〕6號)為我市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保護和管理確定了工作目標...
為了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保障飲用水安全,維護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山東省水資源條例》《山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條例全文 (2019年8月28日臨沂市第十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委員會...
永州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規定,於2020年10月30日永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2020年11月27日湖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准。保護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保障飲用水安全,維護人民民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湖南省飲用水...
威海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於2017年8月24日威海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2017年9月30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批准,根據2019年12月27日威海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並經2020年1月15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
第三章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保護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條例全文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保障飲用水安全,維護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
《南昌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地方性法規。2023年11月30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省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南昌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的決定。條例頒布 南昌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8號 《南昌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已由南昌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於2023年10...
2024年7月25日下午,河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完成各項議程,審查批准了《石家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石家莊市市區生活飲用水地下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條例〉的決定》。發布信息 石家莊市市區生活飲用水地下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條例 經2004年8月27日石家莊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
渭南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 《渭南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在陝西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批准通過,於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