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外資金收支決算審批程式是中國財政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預算外資金收支決算審批程式的意義在於增強決算編制的嚴肅性和法制性,增強各決算編制單位和審批機構的責任心,使預算外資金收支決算編制工作制度化、程式化和規範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預算外資金收支決算審批程式
- 審核方式:直接審核、互相審核和交叉審核
預算外資金收支決算審批程式是中國財政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預算外資金收支決算審批程式的意義在於增強決算編制的嚴肅性和法制性,增強各決算編制單位和審批機構的責任心,使預算外資金收支決算編制工作制度化、程式化和規範化。
預算外資金收支決算審批程式是中國財政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預算外資金收支決算審批程式的意義在於增強決算編制的嚴肅性和法制性,增強各決算編制單位和審批機構的責任心,使預算外資金收支決算編制工作制度化、程式化和規範化。審核...
預算外資金預算決算編制審批程式是指國家規定的編制、審核和批准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決算的過程和順序的總稱。我國財政部1983年2月頒發的《預算外資金管理試行辦法》規定,縣、市各主管部門應區別行政、事業單位和企業單獨編制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和決算草案,分別作為單位預算、決算和企業財務收支計畫、決算草案的組成...
包括預算決算制度,會計制度和檢査制度等^1983年2月財政部頒發的《預算外資金管理試行辦法》規定,預算外資金收支決算,屬於地方財政掌握的應隨同地方總決算編報;屬於中央各部門的應隨同企業財務決算編報;財政部彙編全國的預算外資金收支決算並報送國務院。參見“預算外資金預算決算編制審批程式”條。
社會保險基金的項目設定及其標準的制定和調整,在法律未作具體規定前,按前款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審批。”八、刪去第十一條。九、第十二條作為第十一條,其內容修改為:“各單位的預算外資金,應嚴格按照財政、財務制度規定的範圍和標準使用,經財政部門批准可用於補充行政事業經費不足,結餘部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十、...
第二十七條 鄉(鎮)預算外資金的年度收支計畫和決算應經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准。第二十八條 經批准的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是部門或單位年度預算外資金繳撥和考核的依據,一般不作調整。在年度執行過程中,因國家政策變化等因素影響,確需對收支計畫進行調整的,由同級財政部門審查後,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第...
第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舉報預算外資金收支活動中的違法和違紀行為。第二章 收入管理 第九條除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外,設立和確定其他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實行中央和省兩級審批管理制度。具體審批程式按照《浙江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執行。第十條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的政府性基金外,...
根據上述指導思想,針對我國預算外資金收入收繳管理的實際狀況,預算外資金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改革應當遵循以下原則:(一)有利於規範管理。改革預算外資金收入收繳管理制度,逐步將預算外資金納入國庫單一賬戶管理。(二)有利於加強監督。改革預算外資金收入收繳賬戶體系、收入收繳程式,加強財政票據(即執收單位向繳款人出具的...
(三)主管部門從所屬單位和下級集中的資金;(四)其他按照國家和省人民政府規定應納入預算外管理的財政性資金。包括以政府名義獲得的各種捐贈資金、國家行政機關派駐境外機構的非經營性收入、財政專戶利息收入等。第七條 預算外資金的設立依照下列規定執行:(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標準、範圍和程式,依照有關法律...
第九條預算外資金要單獨設帳核算,並按財政部頒發的預算外資金收支科目執行。全民所有制預算外企事業單位的各項核算及財務會計管理制度,暫按同類預算內企事業現行規定執行。第十條預算外資金的預決算制度,按財政部門的規定執行。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編制年度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和決算,按規定時間報送季度收支執行情況...
超預算撥款新增支出在調整預算時報經縣委審定,並按程式報人大常委會審議。四、預算外資金撥付審批程式 (一)單位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未實行部門預算的資金由單位寫出用款申請報財政部門審核撥付。(二)政府統籌的預算外資金支出(含煤炭規費、基金支出等),列入計畫的由單位寫出用款申請送政府分管該單位領導簽署意見報...
第二章 收支管理 第十條收取和提取預算外資金依照下列規定執行:(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標準、範圍和程式,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省人民政府規章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和省人民政府規章未作規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由省財政部門會同省物價主管部門審批;確定和調整收費標準,由省物價主管部門會同省財政部門審批;...
支出管理 第十七條 預算外資金的支出,由財政部門按照批准的預算外資金年度收支計畫和單位財務收支計畫,以及用款單位的實際收入和用款進度,從財政專戶中撥付。財政部門撥付預算外資金應當遵守規定的審批程式,在規定的時間內,根據單位的用款計畫,及時、足額地返撥資金,保證單位業務活動的正常進行;對緊急情況需要用...
第七條部屬單位由地方政府按規定許可權出台政策而形成的預算外資金和省屬單位預算外資金,應按屬地管理原則,由當地財政部門對這部分資金的收支活動進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並對其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和預決算進行審批。第三章 資金來源管理 第八條預算外資金來源包括以下未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財政性資金:(一)根據法律、法規...
第二十六條 預算外資金的半年執行情況和年終決算由各單位編制,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匯總和報同級人民政府審批後報送上級財政部門。第二十七條 財政部門必須按規定審查批覆預算外資金決算,有關單位應按財政部門的批覆及時辦理。第二十八條 會計人員,統計人員必須依法辦理預算外資金收支和提供有關統計資料。第二十九條 縣級...
第十六條預算外資金收支單位必須按規定如實編制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執行情況和年度收支決算,經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報同級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應當將預算外資金收支決算審核、匯總後,報同級人民政府審批,並抄送同級計畫、統計和審計等有關部門。第十七條預算外資金收支單位不得違反規定將預算內收入轉為預算外收入。第十八...
第三條 預算外資金是國家財政性資金,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專戶儲存、計畫調控、加強監督的原則。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預算外資金管理工作的領導,負責組織貫徹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審批本級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和決算,指導監督下級政府和本級所屬部門嚴格預算外資金管理,並接受同級人民...
(一)組織貫徹實施有關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二)負責預算外資金的財政專戶管理,組織預算外資金收支單位建立健全預算外資金管理的財務制度和會計核算體系;(三)按照規定的許可權負責預算外資金收入項目的立項審批;(四)編制本級預算外資金的年度收支計畫、計畫調整和決算草案;(五)負責...
第三章 行政事業單位預算外資金的管理 第十一條行政事業單位預算外資金是指行政事業單位按國家規定設立、收取的不納入國家預算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業務服務收入和各種專項基金(包括全市性公益基金)。第十二條行政事業單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程式,報經省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審查批准後,領取收費...
禁止將預算外資金轉交非財務機構管理、帳外設帳和公款私存;禁止隱匿、轉移、坐支、截留預算外資金。第十八條 專項用於公共工程、社會公共事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資金、附加收入等)應專款專用。使用時由部門和單位按計畫和規定用途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屬基本建設投資,還須按基本建設程式辦理項目報批),經財政...
專項類支出,是指用於公共工程和社會公益事業發展的具有專項用途的收費、基金等預算外資金支出。第二十二條 用預算外資金安排基本建設和購買專項控制商品,須報財政部批准。財政部批准後,基本建設,須按規定程式申報自籌資金基本建設投資計畫,並按批准的計畫和工程進度分期撥付資金;專項控制商品要按規定辦理控購審批手續...
第五條 各級財政部門是預算外資金管理的職能部門,依法對預算外資金實施管理和監督,對部門和單位審核、匯總、編報的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和決算進行審核、匯總,並報同級人民政府審批後執行。第二章 預算外資金收入 第六條 預算外資金必須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範圍、標準、程式和辦法收取或提取。以收費形式...
各級監察部門對預算外資金收支管理中的違紀行為實施監督檢查。第七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工作有權提出意見和進行監督,對違反規定的收費、徵收基金等行為有權抵制、申訴或者檢舉。第八條 預算外資金的設立依照下列規定執行:(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標準、範圍和程式,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省人民...
第六條 對在預算外資金徵收管理中,執行本辦法取得顯著成績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人民政府應當予以表彰和獎勵。第二章 收入管理 第七條 收取或提取預算外資金,徵收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所規定的項目、範圍、標準執行。設立新的徵收項目、調整徵收範圍和收取標準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和審批許可權按程式報批。第...
第十一條 計畫、物價、審計、監察等部門,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配合財政部門做好預算外資金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第三章 收入與管理 第十二條 預算外資金必須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範圍、標準、審批程式和時間收取、提取和集中。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編制預算外資金收入計畫,報財政部門核定。第十三條 設立新的行政、事業性...
(三)徵收政府性基金,應將有關材料報市財政部門,由市財政部門按國家規定的程式審核報批後執行。(四)出台保證金、抵押金、風險金等政策,由主管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聯合審批。第九條 部門和單位徵收預算外資金,應持國家有關規定和政府編制部門(政府編制委員會批准設立以預算外資金為主要經費來源的編制指標時,應...
第十四條預算外資金用於進行基本建設或購買商品房,堅持“先存後批、先批後用”的原則,將資金存入財政集中待批戶由單位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同意,報財政部門審批,再按基本建設程式辦理,報計委列入基本建設計畫後方可使用。第十五條預算外資金購置專控商品的,必須經財政部門審查後,報同級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辦公室...
第十五條單位使用預算外資金用於工資、獎金、補貼、津貼和福利支出的,必須按照財政、財務制度規定的範圍和標準執行;特殊需要的,須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第十六條單位使用預算外資金進行基本建設的,其資金來源必須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查並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方可按基本建設管理許可權和程式報計畫部門審批;其資金來源未經...
第十九條 部門和單位用預算外資金安排基本建設投資,應首先填寫《自籌基本建設資金來源申請審批表》,經財政局審查其資金來源,然後按國家規定程式報銀川市計委納入基本建設投資計畫,並按計委確定的投資計畫和工程進度,由財政局從財政專戶中分期撥付資金。第二十條 財政部門按國家規定,在保證單位正常用款的前提下,可...
第二十五條 財政部門應當根據各單位編報的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編制本級年度預算外資金收支預算,報本級政府批准後執行。第二十六條各單位應當根據財政部門對預算外資金收支決算的有關規定和單位預算外資金收支執行情況,編制單位年度預算外資金收支決算,並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第二十七條 各單位編報的預算外資金收支決算...
第六條企業和事業單位的職工福利基金、職工獎勵基金、生產發展基金和工資增長基金的提取和使用,必須按照國務院和財政部門、勞動人事部門核定的提取比例執行。生產發展基金和用於發展事業的預算外收入一律納入計畫,使用時按規定審批程式辦理,不準用於發放獎金、實物和各種補助費。第七條預算外資金的來源必須符合國家和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