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城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項城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項城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簡稱:《規劃》),是河南省周口市項城市為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制定的空間發展藍圖和戰略部署。

《項城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是項城市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修復和指導各類建設的重要依據,也是項城市制定空間發展政策、開展國土空間資源保護利用修復和實施國土空間規劃管理的藍圖;是編制相關專項規劃和詳細規劃的依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項城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 規劃期限:2021—2035年
發展歷史,規劃背景,指導思想,內容解讀,規劃依據,法律法規,政策檔案,相關規劃,社會影響,

發展歷史

  • 2019年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正式印發;7月,《河南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全面開展市縣國土空間規劃工作的通知》印發;10月,項城市國土空間規劃的前期工作啟動。
  • 2020年
2020年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發布《省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指南(試行)》;6月,周口市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項城市國土空間規劃編制領導小組成立;7月,河南省自然資源廳印發《河南省市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導則(試行)》和《河南省縣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導則(試行)》;9月,《市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指南(試行)》發布。
  • 2022年
2022年9月,《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綱要(2021—2035年)》公示;10月,《自然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實施管理的通知》發布。
  • 2023年
2023年3月24日,項城市規劃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項城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5月18日,《項城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通過了周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的專家評審;6月29日,項城市第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審查批准了《項城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7月5日,周口市規劃委員會第6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項城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規劃背景

國土空間規劃是對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建設在空間和時間上做出的安排,是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和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國土空間規劃是國家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實現“多規合一”,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對各項規劃的指導約束作用,是黨中央、國務院做出的重大部署。按照國家和河南省要求,項城市組織編制了《項城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指導思想

《項城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關於城鄉發展及自然資源工作的重要論述,深入把握中國式現代化的特徵和本質要求,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嚴格落實河南省“兩個確保”和“十大戰略”,統籌項城市城鄉發展和保護,促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提升人民幸福感、安全感,推動項城市構建開放包容,創新宜業、幸福安寧的一流中等城市。

內容解讀

規劃原則
  • 底線思維,保護優先
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為基礎,科學有序統籌布局生態、農業、城鎮等功能空間,強化底線約束,優先保障生態安全糧食安全國土安全
  • 全域統籌、城鄉融合
結合項城市本地實際,發揮特色和優勢,落實鄉村振興區域協調發展、可持續發展等空間發展戰略,推動形成開放協調的空間發展格局。
  • 以人為本、品質提升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塑造高品質人居環境,著力破解各類城市病,不斷提升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堅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提高城市規劃、建設、治理水平,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
  • 集約節約,綠色發展
堅持節約集約利用自然資源,嚴控增量、盤活存量、最佳化結構,推動資源利用方式的根本轉變,提升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效率和自然資源利用水平,促進高質量發展。堅持內涵式、綠色化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形成城市發展新的增長點。
  • 平戰結合,安全發展
堅持戰時防護與平時防災減災相結合,堅持長遠建設與應急建設相結合。在保證戰時需要的同時,積極適應和促進經濟建設的發展,為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服務,成為城市建設經濟建設的一部分,產生良好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堅持“戰備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統一,實現安全發展。

規劃依據

法律法規

(5)《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2016年);
(11)《土地復墾條例》(2011年);

政策檔案

(1)《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中發〔2019〕18號);
(8)《自然資源部關於在經濟發展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中嚴守底線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90號);
(9)《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建設和現狀評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19〕38號);
(10)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省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指南》(試行)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20〕5號);
(13)《關於規範和統一市縣國土空間規劃現狀基數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1〕907號);
(14)《關於在全國開展”三區三線”劃定的函》(自然資函〔2022〕47號);
(15)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指南(試行)》的函(自然資辦函〔2020〕127號);
(16)《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的實施意見》;
(17)《河南省自然資源廳關於開展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試點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資發〔2019〕30號);
(18)河南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印發《河南省市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導則(試行)》《河南省縣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導則(試行)》的通知(豫自然資發〔2020〕37號);
(19)《河南省自然資源廳辦公室關於加快推進鄉鎮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資辦發〔2021〕35號);
(20)《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報批和實施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資發〔2023〕3號);
(21)《河南省自然資源廳辦公室關於啟用“三區三線”劃定成果有關事宜的通知》(豫自然資辦函〔2022〕64號);
(23)《關於印發2020年度全省國土空間規劃工作要點的通知》(河南省自然資源廳國土空間規劃局)。

相關規劃

(3)《中原城市群發展規劃(2016—2020年)》;
(4)《河南省主體功能區規劃(2012—2020年)》;
(6)《周口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發展規劃和2035年遠景發展目標綱要》;
(7)《項城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

社會影響

《項城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是對項城市域範圍內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做出的總體安排和綜合部署,是落實生態文明思想和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新時期人口與經濟發展需求提供更安全、更健康、更宜居的國土空間格局,提升現代化空間治理能力的重要舉措。是落實省級規劃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總體格局,明確與省內外相鄰城市的空間協同發展重點,落實市級規劃明確傳導的內容。並且是編制鄉鎮級國土空間規劃、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和開展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