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關於全面開展國土空間規劃工作的通知

《自然資源部關於全面開展國土空間規劃工作的通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全面啟動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審批和實施管理工作發布的一則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然資源部關於全面開展國土空間規劃工作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19年5月28日
  • 發布單位:自然資源部
  • 發文字號:自然資發〔2019〕87號
  • 索引號:000019174/2019-00333
  • 主題:規劃計畫
  • 體裁:通知
全文內容
自然資源部關於全面開展國土空間規劃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局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全面啟動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審批和實施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啟動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現“多規合一”
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按照《若干意見》要求,主動履職盡責,建立“多規合一”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按照自上而下、上下聯動、壓茬推進的原則,抓緊啟動編制全國、省級、市縣和鄉鎮國土空間規劃(規劃期至2035年,展望至2050年),儘快形成規劃成果。部將印發國土空間規劃編制規程、相關技術標準,明確規劃編制的工作要求、主要內容和完成時限。
各地不再新編和報批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城市(鎮)總體規劃、海洋功能區劃等。已批准的規劃期至2020年後的省級國土規劃、城鎮體系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城市(鎮)總體規劃,以及原省級空間規劃試點和市縣“多規合一”試點等,要按照新的規劃編制要求,將既有規劃成果融入新編制的同級國土空間規劃中。
二、做好過渡期內現有空間規劃的銜接協同
對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鎮)總體規劃實施中存在矛盾的圖斑,要結合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台的建設,按照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要求,作一致性處理,作為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的基礎。一致性處理不得突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2020年建設用地和耕地保有量等約束性指標,不得突破生態保護紅線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不得突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鎮)總體規劃確定的禁止建設區和強制性內容,不得與新的國土空間規劃管理要求矛盾衝突。今後工作中,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海洋功能區劃等統稱為“國土空間規劃”。
三、明確國土空間規劃報批審查的要點
按照“管什麼就批什麼”的原則,對省級和市縣國土空間規劃,側重控制性審查,重點審查目標定位、底線約束、控制性指標、相鄰關係等,並對規劃程式和報批成果形式做合規性審查。其中:
省級國土空間規劃審查要點包括:①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目標;②國土空間開發強度、建設用地規模,生態保護紅線控制面積、自然岸線保有率,耕地保有量及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用水總量和強度控制等指標的分解下達;③主體功能區劃分,城鎮開發邊界、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的協調落實情況;④城鎮體系布局,城市群、都市圈等區域協調重點地區的空間結構;⑤生態屏障、生態廊道和生態系統保護格局,重大基礎設施網路布局,城鄉公共服務設施配置要求;⑥體現地方特色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和歷史文化保護體系;⑦鄉村空間布局,促進鄉村振興的原則和要求;⑧保障規劃實施的政策措施;⑨對市縣級規劃的指導和約束要求等。
國務院審批的市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審查要點,除對省級國土空間規劃審查要點的深化細化外,還包括:①市域國土空間規劃分區和用途管制規則;②重大交通樞紐、重要線性工程網路、城市安全與綜合防災體系、地下空間、鄰避設施等設施布局,城鎮政策性住房和教育、衛生、養老、文化體育等城鄉公共服務設施布局原則和標準;③城鎮開發邊界內,城市結構性綠地、水體等開敞空間的控制範圍和均衡分布要求,各類歷史文化遺存的保護範圍和要求,通風廊道的格局和控制要求;城鎮開發強度分區及容積率、密度等控制指標,高度、風貌等空間形態控制要求;④中心城區城市功能布局和用地結構等。
其他市、縣、鄉鎮級國土空間規劃的審查要點,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地實際,參照上述審查要點制定。
四、改進規劃報批審查方式
簡化報批流程,取消規劃大綱報批環節。壓縮審查時間,省級國土空間規劃和國務院審批的市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自審批機關交辦之日起,一般應在90天內完成審查工作,上報國務院審批。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要簡化審批流程和時限。
五、做好近期相關工作
做好規劃編制基礎工作。本次規劃編制統一採用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數據作為規劃現狀底數和底圖基礎,統一採用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和1985國家高程基準作為空間定位基礎,各地要按此要求儘快形成現狀底數和底圖基礎。
開展雙評價工作。各地要儘快完成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工作,在此基礎上,確定生態、農業、城鎮等不同開發保護利用方式的適宜程度。
開展重大問題研究。要在對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現狀評估和未來風險評估的基礎上,專題分析對本地區未來可持續發展具有重大影響的問題,積極開展國土空間規劃前期研究。
科學評估三條控制線。結合主體功能區劃分,科學評估既有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重要控制線劃定情況,進行必要調整完善,並納入規劃成果。
各地要加強與正在編制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的銜接,落實經濟、社會、產業等發展目標和指標,為國家發展規劃落地實施提供空間保障,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格局、城鎮空間布局、產業結構調整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相適應。
集中力量編制好“多規合一”的實用性村莊規劃。結合縣和鄉鎮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通盤考慮農村土地利用、產業發展、居民點布局、人居環境整治、生態保護和歷史文化傳承等,落實鄉村振興戰略,最佳化村莊布局,編制“多規合一”的實用性村莊規劃,有條件、有需求的村莊應編盡編。
同步構建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基於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台,整合各類空間關聯數據,著手搭建從國家到市縣級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形成覆蓋全國、動態更新、權威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
各級自然資源部門要按照《若干意見》和本通知精神,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落實方案,把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緊、抓實、抓好。
自然資源部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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