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
研究的主要內容有:
非物質生產領域的勞動性質;
物質生產與非物質生產領域之間的
社會分工和交換形式的特點;
非物質生產領域對生產力的發展和加速科技進步的影響等。
學科體系
服務經濟學
服務經濟學
服務經濟學是一門新興學科。從20世紀30年代,英國
經濟學家費希爾在《安全與進步的衝突》一書中提出“
第三產業”的概念以後,人們開始對第三產業進行
理論研究。
第三產業又稱服務產業,所以也是對服務經濟
理論研究的開始。
服務經濟學是一門
部門經濟學。它既研究
服務經濟活動中各種基本
理論,也研究
服務業經營過程中的實際問題,從理論探討中找出促進服務產品生產和交換髮展的規律。
第三產業是農業、
工業以外的包括文教
衛生、
政府機關、軍隊警察在內的各行各業的總稱,內容十分龐雜。服務產品的生產和
再生產,是
服務業的
經濟活動中人與人的相互關係的基石,服務經濟學就是以這些關係作為主要的研究對象。
衛生經濟學
衛生經濟學
衛生經濟學是經濟學的一門分支學科,是
衛生部門
衛生服務領域中的經濟學。衛生
經濟學的研究對象是衛生服務過程中的
經濟活動和
經濟關係,即衛生生產力和衛生生產關係;衛生經濟學研究的內容是揭示上述經濟活動和經濟關係的規律,達到最優地籌集、開發、配置和利用
衛生資源,提高
衛生服務的社會效益和
經濟效益。衛生
經濟學理論與方法也是分析與評價衛生服務投入與產出、制定衛生政策和決策的主要工具。
衛生
經濟學是多種經濟學科在衛生領域中的套用,與醫學、
衛生學、
人口學、
社會學也有著密切的聯繫。
衛生經濟學在發展過程中又產生若干分支,包括醫療經濟學、保健經濟學、衛生
計畫經濟學、衛生技術經濟學、醫院經濟管理學、醫學經濟學等。
教育經濟學
教育經濟學
教育
經濟學研究的主要內容有:教育與經濟的關係的表現形式及規律性;教育的投資方向及內部結構;教育領域中勞動的特點與分配原則;
教育投資的
經濟效果;教育經濟學的方法論等。
教育
經濟學以教育在經濟成長和教育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教育支出的巨觀和微觀經濟效果作為研究對象。教育
經濟學是一門社會科學。
馬克思主義教育
經濟學以辯證唯物主義與歷史唯物主義為方法論基礎,堅持
理論聯繫實際的原則,闡述教育與經濟之間的關係的原理和規律。同時,它根據設定的前提,運用數量分析方法,對數據資料進行計算、分析,檢驗有關教育與經濟之間的關係和預測這一關係的變動趨勢。
圖書館經濟學
圖書館經濟學
是以圖書館活動中的經濟現象為研究對象的,具體地說,它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礎上,研究圖書館信息(包括文獻信息和
網路信息)的
經濟價值,信息資源開發和利用中的經濟效益的科學。
信息價值可分為
經濟價值、社會價值和
理論學術價值。
圖書館經濟學主要是從經濟角度考察圖書館信息的價值,如何開發和利用信息資源,並具有追求圖書館信息資源中最佳經濟效益的鮮明特點。
圖書館信息諮詢服務市場所提供的
信息商品,其使用價值是比較抽象的,因為它不像
生產資料那樣可以從被感知的形式加工轉化成最終產品。信息產品的使用價值最終表現為通過信息的使用,提高企業或其它利用者的
經濟效益;而且所提高的經濟效益往往要大於信息本身的價值。
信息商品的價格受市場供需關係、競爭形態、壟斷程度和信息商品的成本等因素的影響。但是
信息商品的價格與其他物質商品的價格不同,物質商品只能交換一次,而信息商品具有非消耗性,可以多次轉讓,反覆消費。它能同時為眾多用戶服務,並由這些特點來看,圖書館
信息商品的價格具有很大的彈性。市場行銷包括產、供、銷三個基本環節。信息行銷也是如此,消費者的需求和欲望是行銷的起點,交易是行銷活動的中心,生產者通過各種行銷方式滿足消費者的需求,以達到盈利的目的。
意義
就
生產勞動的基本定義來看,把
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勞動和
非生產勞動區別開來,至少在
理論上沒有什麼疑難之處。
社會主義社會的
生產勞動是為社會生產新價值(剩餘價值)的勞動,而非生產勞動則是不生產價值,從而也不能為社會提供新價值(剩餘價值)的勞動。按照同一定義,也還可以包括另外一種非
生產勞動,即他雖然生產價值,但所生產的價值不能補償他所消費的價值。在這種情況下,這種勞動並沒有增加社會總價值,甚至減少了社會總價值,也就是說,並沒有為社會提供新價值。所以,應屬於非
生產勞動。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這種情況表現為作為生產者集體的企業是不盈利的、是虧本的,因而這個生產者集體成為非
生產勞動者,會被社會淘汰出生產領域。
至於從
生產勞動的補充定義來看,問題就會複雜得多。在
馬克思時代,
生產勞動是指生產
物質產品的勞動,而非生產勞動則是提供服務的勞動。在現階段,
生產勞動已包括提供服務的勞動,那么,是否還存在非生產勞動呢?如果存在,什麼是非生產勞動呢?如果不存在,是否人的一切活動都是生產勞動呢?這樣,豈不是從根本上否定了對這個問題的研究嗎?在
理論界,由於沒有準確界定現階段的生產勞動,因而也沒有提出和解決些問題。要獲得正確答案,需要探討以下幾個相關問題。
從生產關係上劃分
生產勞動和非生產勞動的意義,
馬克思已作過深刻的論述。需要明確的,是這種劃分對
經濟發展的意義。前面說過,
生產勞動概念的演變過程中出現過三個階段:在
自然經濟和早期資本主義時期,生產勞動是生產農產品的勞動;產業革命後的大機器
工業時期,生產勞動是生產工農業產品的勞動,是生產
物質產品的勞動;在以信息為特徵的知識經濟時代,生產勞動擴展到提供服務的勞動,或者說,擴展到從事
服務業的勞動。可以看出,各個歷史階段上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而確定的
生產勞動,都是指當時作為國民經濟基礎和經濟成長點的部門。這表明,正確地確定
生產勞動概念,對於把握不同歷史階段的社會的經濟發展,對於國家制定經濟政策,具有重大意義。就我國來說,鑒於當代經濟發展趨勢和
服務業滯後的情況,必須加快發展
第三產業;由於
工業化尚未完成,因而還需繼續關注工農業,用高新技術改造和推進工農業;這也是為進一步發展第三產業提供更為堅實的物質基礎。
在前兩個階段,不僅就生產關係方面看,而且就勞動成果形式來看,
生產勞動和非
生產勞動的界限也是十分清楚的,在現階段要進行這種劃分卻困難得多。作為
生產勞動的服務,雖然其成果也有以物資產品為載體的,也有表現為商品的,但它的特點是作為活動提供服務,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至少從形式上看,這一特性幾乎表任何職能的活動上。例如,軍隊官兵,他們提供的是一種極其重要的服務,即保衛國家的安全。他們也取得一定的薪俸,以維持自己的生活。如果從
商品交換的觀點來看,也可以說,他們生產出一種服務產品,其使用價值是對國家安全的保障,其價值由他們為此付出的勞動決定。他們把該商品的使用價值讓渡給國家,而由國家那裡取得該商品的價值(相當於他們的薪俸)。所以,他們的勞動,看來也應該是生產商品、創造新價值的
生產勞動。這種考察問題的思路,不過是沿用前面關於
服務勞動是生產勞動的分析,在
理論上似無不當之處。正因如此,不僅西方
經濟學著作,而且我國論述
第三產業的著作也都持同一觀點,即把一切人的收入都納入國民生產總值中,都看作是新創造的價值;把一切
服務勞動,都納入第三產業,視為
生產勞動。這樣一來,社會上只要能取得收入的一切活動,統統都成為
生產勞動。
理論是指導實踐的,並需要接受實踐的檢驗。在現實生活中,不難發現這個流行
理論和實踐的矛盾:在理論上,人們把一切服務都納入
第三產業,而在實踐上,卻深知只有哪些
服務業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產業,才是可以促進經濟成長的產業。仍以軍隊為例。軍隊官兵被視為創造
社會財富、生產價值和提供新價值的
生產勞動者,但卻沒有一個國家會按照這個
理論把擴充兵源當作發展經濟的途徑。又如,乞討活動,這也可以看作是一種服務,其產品的使用價值是滿足人們從事慈善活動的需要,價值由其付出的辛勞決定,其收入,即別人的施捨,是提供服務的
報酬。這樣,乞討就成為
第三產業中的一個行業,
乞丐也就成了
生產勞動者。然而,這個合乎邏輯的
理論推斷,卻不能在實踐中得到印證:迄今為止還沒有一個國家把發展“乞討業”、把壯大“丐幫”作為振興經濟的措施,還沒有一個理論家公然宣稱
乞丐是
生產勞動者。諸如此類具有服務特點的非生產的職業、行業或活動,不勝枚舉。可見,不管這些
理論家們是否承認,事實上存在兩種服務,一種屬於
生產勞動,另一種是非生產勞動。把兩者區別開來,是一個需要解決的新的
理論課題。
第三、劃分
服務勞動中的生產勞動和非生產勞動的依據。
既然從形式類比上難於把服務區分為
生產勞動和非生產勞動,那就應該探尋別的依據。可以認為,作為非
生產勞動的服務具有以下特徵:
一、從形成過程看,它不是從生產過程中分化出來的、處於經濟領域中的服務。前面說過,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生產過程的分工越來越細,勞動者擔負的專門職能以及間接參與生產過程的勞動和
勞動過程越來越多,從勞動成果的形式看,形成了兩種勞動:一種是生產
物質產品的勞動,另一種是提供服務的勞動。它們共同參與生產過程,處於經濟領域中,因而屬於
生產勞動的範疇。正因如此,這種
服務業才取得與工農業並列的“
第三產業”的名稱。但是,提供服務的勞動並不都是
生產勞動。因為,並不是所有的服務或
服務勞動,都是從生產過程中分化出來的,從而都是直接地或間接地作用於生產,處於經濟領域中。例如,與國家的形成同時出現的非經濟的行政管理機構、專政機關,以及後來為了實現某種政治目的而產生的政黨之類的政治性組織以及宗教組織等等,就不是從生產過程中分化出來的,也不屬於經濟領域的機構或組織。這些機構或組織中的人員及其行使職能所耗費的勞動,是社會所必要的,是
服務勞動,但是,不是經濟領域的服務勞動,因而也就不可能是
生產勞動。
二、從
商品交換看,它是不能形成為商品的服務。
生產勞動的成果,不管是
物質產品還是服務產品,都是作為商品流通的。非
生產勞動的成果,如上面所說的軍隊的服務,雖然可以從形式上把它視為服務商品,但是,實際上它並未進入
商品流通過程,也不能用商品經濟的原則來決定它的數量、它的價格以及它所內含的勞動量。這種
服務勞動雖然生產使用價值,但不生產價值,也不形成商品,與處於經濟領域中的服務勞動有質的區別。
三、從收入來源看,它是由
國家財政支付的服務。
生產勞動者的收入,來自他們出售商品的價值,而這個價值是他們生產該商品所耗費的勞動的凝結,就是說,來自他們自己創造的價值。非
生產勞動者,雖然也提供服務,但是,他們不生產商品,不創造價值,因而他們所取得的服務
報酬,不可能來自自己創造的價值,而只能來自
生產勞動者所創造的新價值,一般是來自生產勞動者以納稅的方式為社會提供的、歸各級
政府的財政支配的新價值。當然,這不是說,一切
財政投資的行業都屬於非
生產勞動性質的行業,由財政支付的一切勞動者都是非生產勞動者。
四、從收入量的決定方法看,它不是直接由市場決定。在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生產勞動者的收入量,原則上以他們的勞動力價值為基礎,由市場對他們勞動的
需求量決定。非
生產勞動者有各種類型和多種職業,他們各自的數量,取決於各自特殊的形成原因,例如,部隊規模取決於國際形勢和社會承受力等因素,而與商品市場無關。因而,他們的收入量也不可能由市場決定,而是由
政府決定。一般來說,
政府會參照與其勞動的複雜程度相類似的
生產勞動者的收入量,再考慮到歷史的、文化的等因素來決定。
概括說來,在界定現階段
社會主義社會的非
生產勞動時,關鍵是要區分開兩種
服務勞動。一種是生產領域中、經濟領域中的
服務勞動;另一種是非生產領域中、非經濟領域中的服務勞動。前者生產商品,生產價值,為社會提供新價值,因而是
生產勞動;後者與此相反,不生產商品,不生產價值,也不可能為社會提供新價值,因而是非生產勞動。
現階段的非
生產勞動,雖然可以依據以上四個方面的綜合考察,從原則上進行界定。但是,要對所有的服務加以具體界定和歸類,區分其生產性和非生產性,仍可能會遇到一些不明晰的難點。作為一個新的
理論問題,還需要更深入的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