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成就
一、“十五”期間教育事業發展的主要成就
“十五”是
青海教育事業發展最快最好的時期。五年來,在西部大開發戰略的推動下,在國家的大力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省教育戰線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一系列重大決策和方針政策,積極實施“科教興青”、“人才強省”戰略,解放思想、開拓進取,全面完成了“十五”的各項目標任務,為“十一五”時期教育的更快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一)各級各類教育持續發展
“兩基”工作取得重大進展。全省有28 個縣(市、區、行委)實現“兩基”,人口覆蓋率達到86.8%,比“九五”末提高16個百分點,高於發展目標1.8個百分點。全省國小在校生達到50.7萬人,學齡兒童入學率97.2%,高於發展目標2.2個百分點;國中在校生達到22.7萬人,國中毛入學率92.3%,高於發展目標12.3個百分點。建成了條件較好、管理規範、質量較高的100所標準化學校。5年累計掃除青壯年文盲20 萬人,青壯年非文盲率達到93%,比“九五”末提高11個百分點,高於發展目標3個百分點,2004年掃盲工作獲國際掃盲獎----世宗國王獎。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得到進一步發展。
高中階段教育規模不斷擴大。通過爭取國家投資、地方籌措、社會融資和統籌資源、異地辦班等方式,擴充了高中資源,擴大了招生規模,提高了辦學水平。全省高中階段在校生達到12 萬人,比“九五”末增加4.3萬人;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51.3 %,比“九五”末提高20.9個百分點,高於發展目標1.5個百分點;2005年普通高中畢業生2.5萬人,比2000年增加1.1萬人。
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得到新發展。全省有各類中等職業學校63所,在校生達到3.02萬人。8個州(地、市)各建成了一所具有一定規模、能在當地發揮輻射帶動作用的職業學校或綜合性職業教育中心,西寧市、海東地區每個縣各建成了一所職業技術學校或職業教育中心。東西部、城鄉間職業學校聯合招生、合作辦學工作取得明顯成效,2005年招生數達到2 071人。全省有1576所成人文化技術學校,5年培訓農村勞動力、城鎮在職及下崗職工155萬人(次),為經濟建設培養了一大批較高素質的勞動者和實用人才。
高等教育快速推進。全省高等教育在校生達到4.9萬人,其中普通高校在校生3.4萬人,比“九五”末增加2.1倍,完成發展目標的170%。本科院校校均規模由“九五”末的2 675人增加到8 286 人,成人本專科在校生達到1.5萬人,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20%,高於發展目標6個百分點。先後建成34個省級重點學科和實驗室、30門精品課程和10門高職示範課程。3所本科院校碩士學位點由2000年的5個增加到59個,在校研究生達到675人。高校後勤社會化改革積極穩妥推進,實現了學校後勤服務實體與行政管理的規範分離。5年來通過社會化渠道融資7 731萬元,新建和擴建學生公寓8.9萬平方米,完善了後勤服務設施,師生學習和生活條件進一步改善。
民族教育有了新的進步。全省各級各類少數民族在校生達到45萬人,占全省在校學生總數的46.3%,比“九五”末提高4.4個百分點。民族自治地方學齡兒童入學率達到95%。經過調整改革,民族教育發展格局趨於合理,重點進一步明確。“雙語”教學不斷改進和規範,民族文字教材基本做到了與漢文教材“配套建設、同步供書”。高校民族班和民族預科招生規模不斷擴大。省內外相對發達地區、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大中專院校對民族貧困地區的教育對口支援工作全面啟動,8個州(地、市)、245所學校分別與遼寧省的有關地、市、學校建立對口幫扶關係,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交流活動,2000多名少數民族學生在省內外重點高中異地就讀,為民族教育發展開闢了新的途徑。
(二)教育資源配置進一步最佳化
“十五”期間全省撤併初級國小和教學點1342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數比“九五”末減少353個,民族地區學校布點分散、規模小、效益低的狀況得到改善。中等職業教育資源得到有效整合,辦學效益明顯提高。高等教育布局進行了重大調整,普通高等院校由“九五”末的8所合併為3所,新組建了5所高職院校。省政府與教育部簽訂了共建青海大學協定,為提高我省高等教育辦學水平奠定了基礎。
(三)教育信息化建設實現突破性進展
通過實施“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等項目,先後投入資金13 647萬元,建成中國小教學光碟播放點833個、衛星教育收視點2 677個、計算機教室506個,三種模式覆蓋率達到100%,全省中國小普遍開展了各種形式的信息技術教育。高等院校計算機校園網及聯通相關教育單位的城域網全面建成並投入運行。
(四)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
全面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教師的專業技術職務、學歷結構明顯改善,全省國小、國中、高中教師學歷合格率分別達到98.3%、95.8%和72.8%,比“九五”末分別提高2.5、10.3和22.1個百分點。高校碩士以上學歷教師占專任教師比例達到12.0%,比“九五”末提高5.4個百分點;專任教師中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的教師占38.3%,比“九五”末提高18.8個百分點。同時,重視教師培訓工作,通過國家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程、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項目等,對1.4萬名骨幹教師進行了省級以上集中培訓;通過省、州、縣三級培訓,對全省5.4萬名教師進行了全員培訓,並對92%以上的中國小教師進行了信息技術教育培訓。在高校實施了高層次人才培養計畫,提高了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十五”期間表彰國家級優秀教師51人、省級優秀教師250人,評出特級教師28人。2003年省政府首次重獎了全省中國小“十傑校長”和“十傑教師”,充分調動了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
(五)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推進
基礎教育實行了“地方負責,分級管理,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各地中國小教師工資全部上收到縣統一管理。中國小內部實行了以校長負責制、教師聘任制為主要內容的人事分配製度改革。“三教”統籌、“農科教”相結合的農牧區教育綜合改革顯現成效。素質教育及與之相適應的教學模式、課程結構、招生考試、評價制度等配套改革措施相繼實施。招生、收費和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進一步深化。高校黨建、大學生思想政治工作、中國小德育工作、教育法制建設得到加強,教育督導制度不斷完善,教育科研日益活躍。尤其是青海省委教育工委的成立,為改進和加強高校黨的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師德建設和大學生思想政治工作、中國小德育工作提供了組織保證。同時,還在中國小開展了弘揚民族精神、建設文明校園等教育活動,為未成年人新建了18個青少年校外活動基地。
(六)教育投入不斷增加
初步建立了以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的保障機制,教育經費有大的增長。全省教育經費總額由2000年的12.82億元,增加到2005年的28.73億元,年均增長17.5%,其中財政性教育經費24.65億元,占全省國內生產總值的4.5%。教育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大幅度增長, 5年累計投資26億元,實施了國家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程、高中擴招項目、中國小危房改造工程、農村牧區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高校基礎設施建設等一批重大教育項目,極大地改善了全省特別是農牧區中國小校的辦學條件,為全省各級各類教育改革與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生均公用經費定額標準、“一費制”收費管理辦法和農村稅費改革教育資金轉移支付政策得到落實,教育經費管理進一步規範和加強。
(七)資助貧困學生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在義務教育階段實施了以“兩免一補”為主要內容的資助措施。免費供應教科書專項資金從2001年的210萬元增加到2005年的5 010萬元,資助貧困學生從2001年的6.58萬人(次)增加到2005年的56.38萬人(次)。省、州、縣三級財政用於貧困生學習和生活補助的專項資金由2000年的2 216萬元增加到2005年的6 177萬元,資助貧困生從2001年的2.55萬人(次)增加到2005年的30.32萬人(次)。高校實施了以“獎、貸、助、補、減”為主要內容、以貸為主的資助措施和“綠色通道”制度,對幫助貧困生完成學業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力度不斷加大,保障了學生的合法權益,減輕了民眾負擔。
(八)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繼續擴大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省公派出國及自費留學人員逐年增加,來青海考察教育、洽談援助項目的外國友人越來越多。“十五”期間,通過對外交流,爭取到邵逸夫贈款、逸揮基金、台灣明德及日元貸款3.4億元,主要用於高校基礎設施建設及改擴建中國小校舍。先後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及訪問學者133人,自費出國留學人員165人;接待來訪外國友人600人(次),出國訪問考察交流410人(次);500餘名來自世界各地的留學生和外國文教專家來青學習和工作,對教育事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發展形勢
二、“十一五”期間教育事業發展面臨的形勢
“十一五”時期,是我省加速工業化、城鎮化和市場化進程,經濟結構發生重要變化的關鍵時期,也是消除貧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關鍵時期,全省面臨著進一步擴大經濟總量、調整和提升產業結構、轉變經濟成長方式、推進和諧發展的繁重任務。這對勞動者素質、高層次人才的數量和質量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時,隨著我省經濟社會結構的變化、激烈的社會競爭,人們要求增加受教育機會、提高受教育層次和水平的強烈願望,也必將對教育的發展產生巨大的需求拉動。這一階段,既是教育事業快速發展期,又是矛盾凸現期;既面臨著加快發展的機遇,又面臨著嚴峻的挑戰。從有利因素分析,一是隨著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中央支持西部教育的力度不斷加大,教育投入繼續向西部特別是民族貧困地區傾斜。二是社會主義新農村、新牧區建設,對農牧區教育的發展和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三是各級黨委和政府高度重視教育工作,特別是十屆七次全委會把“科教興青”戰略繼續作為青海發展的重要戰略,充分體現了省委大力發展科技教育事業的決心。四是“百年大計、教育為本”的思想正在深入人心,各級幹部和人民民眾對科教興省、興州、興縣的認識正在深化,“上好學校、找好老師、受好教育”已成為大多數民眾的願望,教育發展的社會氛圍進一步改善。五是雖然我省教育規模較小,總體水平落後於全國,但“兩基”人口覆蓋率、教育投入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等指標在西部居中上水平,有一定的教育發展基礎。六是改革開放的大氣候為我們提供了了解、學習、借鑑國內外先進教育理論、教育思想、教改信息和成功經驗的條件和機遇,這一切為青海教育的持續、健康、協調發展創造了條件。
從不利因素分析,我省教育今後的發展也面臨著一些矛盾和困難,呈現出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複雜性。從地域及產業結構劃分,青海教育可以分為城市教育、農村教育、牧區教育、半農半牧區教育等;按民族劃分,還可以分為漢族教育和藏、回、土、撒拉、蒙古等少數民族教育。農牧區宗教類別多,信教民眾多。少數民族人口占全省總人口的45.5%,民族自治地方面積占全省總面積的96%以上,全省教育中少數民族教育所占比重較大,規劃在“十一五”期間實現“兩基”的18個縣都在民族地區。加之在辦學形式,教育內容、教學方法、雙語教學等方面的因素,使青海教育呈現出複雜的特點。
二是分散性。青海從人口上講是個小省,但從地域上講,卻是個大省。全省3 500多所中國小分布在72.23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教育點多、面廣、線長,辦學難度之大在全國都是少有的。學校的分散性是影響教育規模效益的重要因素。同樣的教育規模、同樣的教育產出,在民族地區要比內地消耗更多的教育資源。
三是邊遠性。青海許多少數民族尤其是藏族,大都居住在離中心城市、經濟相對發達地區、交通幹線較遠的山區和高寒牧區。這給青海教育的發展帶來了四個不利,即不利於教育接受中心城市和發達地區經濟文化教育的輻射;不利於大中城市對邊遠地帶民族教育的支援;不利於各種人才、物質流向邊遠地區;不利於現代信息的傳遞,影響教育的現代化。
四是差異性。由於歷史和自然原因,青海教育長期存在著地區之間和民族之間的差異。從全省看,不僅各州縣、各民族之間發展不平衡,就是同一地區、同一民族內部文化教育也有很大差別。農村低於城市,牧區低於農村,青南地區教育發展水平更為落後。另外,教師的地區結構、專業結構不盡合理,優秀教師外流現象嚴重,民族地區尤其是藏區“雙語”教師數量少、水平低、培訓任務重,教育發展不平衡問題十分突出。
五是艱巨性。我省經濟總量偏小,政府投入教育和民眾承受教育消費的能力弱,教育投入不足和事業發展、人民民眾需要優質教育的矛盾將會長期存在,如果沒有國家的大力支持,就很難做到“保工資、保運轉、保全全、促發展”。未實現“兩基”的18個牧業縣財政自給能力平均不足20%,加之這些地區辦學以寄宿制為主,除了一般學校應具備的條件外,還必須安排好學生衣、食、住、行、學習用品及衛生保健等,人均培養成本比一般學校高出三至四倍,工作難度很大。中等職業學校和高校基礎設施跟不上發展需要,高學歷教師比例低,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缺乏。一些不利於教育發展的體制性障礙和觀念束縛還有待進一步破除,教育發展的外部環境還需要不斷改善。
總的來說,“十一五”期間我省教育發展機遇與挑戰並存,只要我們充分利用有利條件,通過深化各項改革,努力化解不利因素,理順發展思路,出台得力政策措施,加之國家在政策和投資上的大力支持,青海教育事業就能實現全面、健康、協調發展。
三、“十一五”期間教育事業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戰略要點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教育工作全局,緊緊抓住國家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重大機遇,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堅決貫徹“鞏固成果、深化改革、提高質量、持續發展”的方針,優先發展基礎教育,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積極扶持民族教育,穩步發展高等教育,統籌教育規模、質量、結構、效益協調發展,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城鄉教育和區域教育協調發展,教育與全省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和諧青海”奠定更加堅實的人才和知識基礎。
(二)基本原則
----堅持教育以育人為本,以學生為主體,辦學以人才為本,以教師為主體。把提高育人質量作為教育工作的核心,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堅持以體制和機制改革為動力,鞏固成果,深化改革,努力實現管理體制、教育投入體制、辦學體制、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突破,增強教育發展的活力。
----堅持均衡發展,更加關注民族地區尤其是藏區少數民族受教育問題,積極推進教育公平,努力讓人民民眾都享有平等的接受良好教育的機會。
----堅持依法治教方針,加快教育法制建設,健全行政執法等執法監督機制,充分發揮教育法律法規對教育改革和發展的保障作用,推進教育工作的法制化、規範化、科學化。
----堅持政府投入為主,各級政府隨著教育事業的發展,不斷加大對各級各類教育的投入,不斷改善辦學條件。
(三)戰略要點
----以“兩基”攻堅為重中之重,一手抓普及,一手抓提高,全面實現規劃目標。
----大力發展以中等職業教育為重點的職業教育,力爭在擴大辦學規模、提高質量效益上有新突破。
----以積極推進省部共建青海大學為重點,努力提高高等教育辦學水平和教學質量,加快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的培養。
----進一步提高教師、教育管理人員的素質和能力,提高農牧區辦學水平和管理水平,提高教育技術裝備和套用水平,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努力實現教育的現代化。
(四)2010年主要目標
1、總體目標
到2010年,青海教育發展水平總體上與青海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普及和鞏固義務教育,提高人口素質;大力發展以中等職業教育為重點的職業教育,加大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培養、培訓力度;高等教育要突出特色、發揮優勢,進一步提高質量,通過調整最佳化學科和專業結構,加快緊缺專門人才的培養。圍繞上述目標,進一步深化改革、最佳化結構、加大投入、夯實基礎,逐步形成具有青海地方和民族特色的現代國民教育體系和終身教育體系,辦好讓各族人民滿意的教育。
2、分類目標
(1)全面實現“兩基”目標
----已經實現“兩基”目標的地區要鞏固成果,提高質量,千方百計改善辦學條件。西寧市、格爾木市要高水平、高質量實現“兩基”。未實現“兩基”的18個牧業縣要基本完成“兩基”攻堅任務,全省“兩基”人口覆蓋率和青壯年非文盲率均達到 95%以上,國中毛入學率達到98% 以上,力爭15歲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達到8年。
----積極發展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全省學前教育毛入園率達到50%左右,適齡兒童入園(班)總數達到10萬人以上。西寧市、格爾木市市區,西寧市、海東地區所轄各縣縣鎮,各州州府所在地縣鎮基本普及學前三年幼兒教育。農牧區基本普及學前一年教育。堅持以隨班就讀為主,辦好農業區現有特殊學校和特教班,並爭取各州、縣設立一所特殊學校或特教班,擴大招生能力,使全省三類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達到80%。
(2)在高中階段重點發展中等職業教育
----各類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中教育協調發展,形成比較合理的規模和比例。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70% ,在校生達到18萬人以上。其中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規模力爭達到2萬人以上,占高中階段招生規模的40% 左右。西寧市和格爾木市、海東地區各縣鎮、各州州府所在地縣鎮基本普及高中階段教育。
----各類職業技術培訓,特別是國中和高中後職業技術培訓、多樣化的繼續教育和成人教育得到較大發展,參加人(次)和教育質量均有明顯上升。
(3)穩步發展高等教育
----全省普通高校辦學規模年均增長3%左右。到2010年省內普通高等教育年招生數達到1.6萬人,在校生數達到4萬人,在校研究生數達到0.12萬人;成人高等教育年招生數達到0.6萬人,在校生達到2萬人。全省高等教育在校生達到6萬人左右,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25%。
----實現高等教育發展向以提高質量為重心的戰略轉移。進一步改善高校基礎設施和辦學條件,力爭一批重點學科、實驗室進入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努力提高高校科研水平。通過省部共建,把青海大學建設成為實力較強、在國內外有一定影響的綜合性大學。同時,加強其他高校建設,力爭“一校一特色、校校有品牌”。
(4)進一步扶持和加強民族教育
抓住機遇,爭取國家對青海藏區教育的更大支持。完成民族寄宿制中國小校舍改、擴建及配套設施建設,使邊遠牧區寄宿制學校生活、衛生條件得到較大改善。在民族地區建成一批硬體達標、管理規範、質量合格的寄宿制學校。對少數民族貧困學生全面實行“兩免一補”。省內外發展較快地區對民族貧困地區的教育對口支援取得顯著成效。擴大省內外優質高中面向民族貧困地區學生招生規模,到2010年使異地辦班規模達到3000人左右。繼續堅持和不斷完善招生考試等方面對少數民族學生的照顧政策,進一步辦好省屬高校民族班和預科班。全省中等以上學校少數民族在校生比例有較大增長。基本解決“雙語”教師數量不足、質量不高的問題,全面提高“雙語”教學質量,重點突破漢語教學,在民族中國小全面推廣漢語國語和漢語水平等級考試。深化改革,進一步提高民族文字教材質量及其配套水平,形成既符合民族中國小教學特點,又適應教育現代化、信息化的教材資源體系。
(5)全面提高教師隊伍素質
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和師德師風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師學歷層次和教學技能水平進一步提高。力爭全省國小教師中大專以上學歷的比例達到75%,國中教師中本科以上學歷的比例達到50%,高中教師學歷合格率達到70%以上,教師教育技術能力達到國家標準比例的70%。加強職業學校“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吸引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到職業學校兼職任教,到2010年職業學校“雙師型”教師達到50%。3所本科院校中具有碩士以上學歷的教師達到45%。逐步提高高職院校研究生比例。
(6)進一步改善辦學條件
中國小危房面積控制在3% 以內,鄉(鎮)以上學校生均校舍面積基本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繼續加強牧區六州寄宿制學校硬體建設,重點建設700所左右規模較大、輻射力較強的中國小的實驗室、語音室、圖書室,並在此基礎上,逐步完善其他學校的“三室”,使一批民族中國小基本達到國家規定的配備標準或省定驗收標準;寄宿制學校生活設施配置達到省定標準,並符合安全、衛生要求;按國家要求,逐步加快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硬體建設。
四、“十一五”期間教育事業發展的主要任務
“十一五”期間,要本著“全面推進、突出重點、抓住關鍵、重在落實”的原則,著力實施好“八項工程”。
(一)實施“新世紀素質教育工程”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努力提高青少年學生的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健康素質,使青少年學生勤奮學習、健康成長、生動活潑地全面發展。堅持德育為先,踐行“八榮八恥”,把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結合起來,有針對性地採取有力措施,使中國小德育和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得到切實加強,並努力增強大中專院校學生的職業道德觀念。擴大學校教育的開放性,推進學校教育與社會教育和親職教育的緊密結合。進一步加強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的教育,提高法制教育和國防教育的實效。
深化中國小課程改革,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和高中全部進入新課程。改革教育內容、教學方法和模式,加強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克服片面追求升學率的錯誤傾向,減輕過重的課業負擔。加強和改進學校體育與美育工作,倡導和組織學生參加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改革和完善考試與評價制度,積極探索建立符合素質教育要求的、有利學生健康成長的質量監測和督導評估體系。成立教育科學規劃領導機構,加強對全面實施素質教育、開展教育科研工作的領導。
(二)實施“農牧區‘兩基’攻堅工程”
繼續實施好“農村牧區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中國小危房改造工程”、“藏區教育發展項目”等。科學安排和有效使用中央和省上安排的各類專項資金,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力爭做到“辦一所,鞏固一所,發展一所”。積極支持已“普九”地區的農牧區學校建設,建立農牧區中國小校舍維修和改造的長效機制。擴展和最佳化教育資源,改善辦學條件,滿足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需求。認真解決好農民工子女上學問題,保障農民工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力,確保全面實現“兩基”目標。
(三)實施“薄弱學校改造工程”
加大對農牧區薄弱學校的改造力度,努力縮小區域內特別是縣(區)域內學校之間的差距,促進基礎教育均衡發展,積極推進教育公平。同時,積極鼓勵、支持強校扶持弱校,加大政府扶持提升力度,在薄弱學校改造的基礎上,再建成100所標準化學校,努力讓人民民眾都享有平等的接受良好教育的機會。
(四)實施“教育信息化建設工程”
在各級各類學校普及和套用信息技術教育,為全面提高教學質量和科研水平提供技術支持。促進網路學習與其他學習形式相互溝通,推動高等學校數位化校園建設。研究開發學校數位化實驗與虛擬實驗系統,創建網上共享實驗環境,提高高校科研基地的信息化水平。建立高等學校學生管理信息網路服務體系。
繼續實施“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等教育信息化工程,建成省級教育資源庫,加快民族教育資源開發力度。建立健全設備和資源運行維護更新保障、利用優質教育資源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信息技術與學科課程整合和信息技術教育師資培訓的長效機制,促進教學內容呈現方式和學生學習方式的根本性變革,努力提高信息技術教育資源的利用率,以教育信息化帶動教育現代化。
(五)實施“職業教育與培訓工程”
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實施好四大工程:實施技能型人才培養培訓工程,在鹽湖化工、有色金屬、煤焦化工、高原特色生物資源開發、旅遊、民族文化等特色產業和餐飲、商貿、物流等領域,著力培養大批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急需的實用型人才;實施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程,大力開展以農牧區初高中畢業生職業技能培訓為重點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實現培訓一人,轉移一人,脫貧一戶的目標;實施農牧區實用人才培訓工程,充分利用縣級職教中心(職業學校)、成人文化技術學校以及農業技術推廣培訓機構等各類資源,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實用技術培訓,引導農牧民掌握實用技術,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新牧區服務。實施成人繼續教育和再就業培訓工程,廣泛開展多形式、多內容、多層次的成人繼續教育和下崗、轉崗等再就業培訓工作,為全面提高勞動者素質和職業能力服務。同時,實施職業教育示範性院校建設計畫、縣級職教中心建設計畫、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計畫和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畫等,以擴建現有中等職業學校為重點,改建部分生源不足的學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為中等職業學校、新建經濟急需專業的職業學校,建設40個職業教育實訓基地,擴大中等職業教育資源總量。到“十一五”末,力爭使中等職業教育在校生占高中階段教育在校生的比例達到40%左右,為經濟建設培養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
(六)實施“高等教育發展與創新工程”
重點實施好省部共建青海大學項目和日元貸款項目,力爭青海大學躋身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校行列;把青海師範大學建成國家級教師教育基地;把青海民族學院建成青海民族大學;加快高等職業學院建設,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辦學水平和教學質量。面向青海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加快科技創新基礎設施和科研條件建設,構築科技創新和創造性人才培養的開放式研究平台。大力推進實施“人才強校”戰略,改進和加強研究生教育,加大新世紀學術帶頭人和學術新人的扶持、培養力度,在高校造就和凝聚一支高層次創新人才隊伍。加強對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培養工作。通過政府投資、國內外貸款、社會融資、學校自籌等渠道,進一步加大高校基礎設施建設力度,使高校辦學條件再上新台階。
全面提高畢業生的就業能力和創業能力。把就業率和就業質量作為衡量學校辦學水平的重要指標,推進學科和專業設定最佳化調整。培養畢業生樹立正確的成才觀和就業觀,全面落實相關優惠政策,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特別是邊遠地區就業,鼓勵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和非公企業就業,積極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加強高校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和對學生的就業指導,實現就業指導全程化、信息化、專業化。積極開展對就業困難畢業生的就業援助工作。
(七)實施“教師素質提升工程”
提高教師教育的層次和水平,完善教師終身學習體系。進一步調整師範院校專業和課程設定,加強省、州(地、市)兩級教師教育基地建設,改進培養培訓方式,提高質量。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以骨幹教師隊伍建設為重點,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中國小教師培養和培訓。力爭為六州民族中國小培訓7 000名骨幹教師,其中漢語文教師2 000名、藏漢雙語數理化教師2 000名、英語教師1 000名、信息技術教師2 000名;對在職教師全面進行新課程和新技能培訓。大力加強高校學科帶頭人、科研骨幹、高新技術人才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的培養,培養碩士研究生3 350名、博士研究生250名,全面提高高校教師隊伍整體素質。
(八)實施“資助貧困生工程”
進一步完善“兩免一補”制度,免除農村中小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口子女的學雜費,繼續對義務教育階段貧困生免費提供教科書,提高寄宿制學校貧困生生活補助標準、擴大補助範圍。提高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建立高中階段教育特別是中等職業教育助學體系。完善以助學貸款為主,獎學金、助學金、減免學費、勤工儉學為支撐的高等學校家庭貧困學生資助體系,建立高校畢業生到國家需要的艱苦地區、艱苦行業工作的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機制。繼續動員、鼓勵社會團體和個人對貧困家庭學生開展多種形式的資助活動。
五、“十一五”期間教育事業發展的主要措施
(一)加強領導,切實落實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
各級政府要真正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切實把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以更大的精力、更多的財力加快教育事業發展。要將教育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任務,加強領導和統籌力度,在各級規劃中優先謀劃教育發展、在財政分配中優先保障教育經費、在資源配置中優先滿足教育需求,努力探索新的管理方式和手段,建立健全教育決策諮詢和監督機制,深化相關領域改革,改善教育發展環境。繼續實行目標責任制和領導幹部聯繫教育工作制度,積極開展爭創教育強州(市、地)、強縣(市、區)、強鄉(鎮)活動,增強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對教育的責任意識。
(二)加強教育法制建設,提升依法治教水平
加快教育發展要靠法制來保證。通過地方立法,努力推進教育發展的規範化、制度化進程,明確各級各類教育辦學主體、管理主體的相關責任、義務和權利。加強法制建設,把教育事業的管理和發展全面納入法治軌道,規範教育管理、辦學行為和運行程式,提高教育管理和運行效率。
繼續完善教育立法體系,使我省的地方性法規與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配套。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把教育納入法治軌道。轉變政府職能,綜合利用立法、規劃、撥款、評估、信息服務、政策指導、執法監督和行政等手段對教育進行巨觀管理。政府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法律賦予的責任和義務,依法保證教育投入和基本辦學條件,依法引導和規範教育改革和發展,保證教育的公正性和學生平等的受教育權,維護學校、教師和學生的合法權益。繼續加強教育普法宣傳,增強全社會的教育法制意識,營造全社會尊師重教,依法治教的良好氛圍。
進一步健全教育督導機構,完善教育督導制度,保障教育法規和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保障教育發展與改革目標的實現。加強督導機構與隊伍建設,完善督導與檢測手段。
(三)增加投入,為教育發展和改革提供條件保障
繼續加大政府對教育的投入力度,明確各級政府承擔義務教育經費的責任,建立和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新機制,切實增加教育投入。公共教育資源要向貧困地區、民族地區以及薄弱學校、困難學生傾斜。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是發展教育事業的根本保障,要進一步爭取增加中央轉移支付投入教育的數量與比例。按照《教育法》規定,堅持在安排各級財政預算時確保教育經費的“三個增長”,保證各類教育項目資金按時足額到位。
進一步完善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的機制,逐步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教育培養成本分擔機制。大力發展校辦產業和社會服務。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繼續執行國家制定的稅收優惠政策。鼓勵社會、個人和企業投資辦學,捐(集)資助學,加快改善各級各類學校的辦學條件。
切實加強教育經費的管理,努力提高經費的投資和使用效益。最佳化投資結構,改革投資方式,按照“突出重點,保證質量,發揮效益”的原則,統籌規劃,合理安排教育投資。嚴格經費管理,加強審計和監督,充分發揮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益。
(四)深化教育體制改革,增強辦學活力
義務教育進一步落實和完善“由地方負責,分級管理,以縣為主”的體制,明確各級政府的職責,全面落實任務,保持義務教育持續健康協調發展。
建立“職業教育廳際聯席會議”制度,研究解決職業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強化州(地、市)、縣級人民政府統籌職業教育發展的責任,充分依靠行業、企業和民間舉辦職業教育。認真落實《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實施條例, 依法保障民辦學校權益,落實相關政策,促進民辦教育擴大辦學規模,爭取使民辦教育在非義務教育中所占比重明顯上升。
依法完善高校法人治理制度,明確權責,學校在辦學、用人、分配等方面實行自主,在政府巨觀管理下,面向市場自主發展。深化校內管理體制改革,推進現代學校制度建設。繼續深化高校管理運行機制改革、教育教學改革、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和後勤社會化改革。
進一步完善由政府統籌協調,教育、勞動保障、人事、財政、公安等部門密切配合,高校和中等職業學校責任明確的就業工作領導體制和運行機制,認真實施“促進畢業生就業工程”,做好高校學生和中職畢業生就業工作,充分發揮人才作用。
(五)繼續調整最佳化學校布局,科學合理配置教育資源
結合教育項目的實施,進一步調整農村牧區特別是純牧區中國小布局。繼續堅持大村及鄉上辦好國小、縣上辦好國中、州上辦好高中,堅持國小就近入學、中學相對集中的原則,結合實施生態移民、異地扶貧、小城鎮建設和經濟結構調整,拆並、壓縮布點分散、規模較小的學校或教學點,擴大學校規模,因地制宜地發展九年一貫制學校,在鞏固“普九”成果的基礎上,有計畫地發展高中;人口稀少的邊遠牧業區和山區,按照集中辦學、擴大規模的要求,走寄宿制加遠程教育的路子;山大路遠、有困難的地方要因地制宜辦好村小和教學點。同時,要進一步整合州、縣各類教育資源,積極協調,合理共用文化體育和校外活動基地等設施,最大限度的為教育教學活動服務。
(六)大力發展職業教育,調整人才培養結構和教育體系結構
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特別是中等職業教育,重點扶持一批中等職業學校,擴大規模,提高水平;加快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技能型人才的培養培訓,充分發揮重點職業學校的帶動作用,鼓勵省級以上重點職業學校到農牧區舉辦分校或教學點。探索以重點職業學校為龍頭,帶動其他職業學校和培訓機構參加的聯合、連鎖、集團化辦學等多種辦學模式。同時,要充分利用城市和東部地區優質職業教育資源和就業市場,進一步推進東西部之間、城鄉之間職業學校的聯合招生、合作辦學,努力擴大中等職業教育規模,提升職業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的功能。
高等教育要面向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調整最佳化人才培養的層次結構和專業結構,大力加強重點學科、實驗室及重點課程建設,積極培養與我省產業結構密切相關的生物技術、環境科學、水利水電、鹽湖化工、高原醫學、藏醫藥學、信息技術、法律商貿、經濟管理、交通和教師教育等方面的高級專門人才。同時,鼓勵高等學校結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開展科技攻關,提供智力服務,以提高高等教育對經濟發展的貢獻率。
積極調整教育結構。加快幼兒教育發展。重視解決殘疾兒童受教育問題。大力發展高中階段教育,擴大異地辦班規模,解決好城鎮地區大班大校問題。同時,還要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繼續教育、成人教育和現代遠程教育,完善自學考試制度,加強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的融合、職前與職後教育的溝通,學歷教育與培訓並重,建立縱橫交錯、相互溝通的城鄉教育網路,積極構建終身教育體系。
(七)加快教育對外開放步伐,以大開放促進大發展
進一步加強青海教育的國際交流和東西合作,積極吸引國內外智力和投資,廣泛開展國內外學術交流。積極與國內外大學和企業進行合作,爭取國內外機構和個人來我省捐資助學或聯合辦學。鼓勵留學人員為我省開拓外向型經濟牽線搭橋。按照“不求所有、不求所在、但求所用”的方針,引進急需人才,實現人才的質量提高、總量增長和結構最佳化。改進人才開發模式和管理模式,用事業召喚人才,用政策吸引人才,用感情留住人才,廣泛利用省內外智力資源。要充分發揮我省高校回國人員在教學科研和學校管理中的作用,採取措施吸引更多的國外優秀留學人員回青服務。繼續做好教育對口支援工作,鞏固、擴展遼寧、青海教育對口支援成果,積極開展東部地區和我省城市學校支援民族地區學校的工作。
(八)加強隊伍建設和行風建設,提高管理水平和執政能力
不斷提高把握教育規律、總攬全局、民主決策的能力,努力建設一支忠誠於黨的教育事業、德才兼備、結構合理、高素質的教育管理幹部隊伍。加強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把各級各類學校領導班子建設成為堅強的領導集體。加強教育科學研究,加大決策環節的諮詢論證、預案研究、社會公示、公民聽證及民主監督等方面的制度化建設,建立科學民主的決策機制。推動教育政務公開工作,完善改進教育電子政務系統建設。
創新教師教育培養模式,提高教師培訓質量,全面提升教師素質。認真實施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引導符合條件的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學校任教。拓寬教師來源渠道,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要統籌管理好教師資格認定等工作,嚴格教師資格準入。採取傾斜政策,為民族地區培養輸送“雙語”教師。繼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落實競爭上崗和全員聘用契約制,完善教師考評機制,加大教師交流力度,促進教師良性流動。積極探索符合教師職業特點的分配機制,鼓勵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創造條件,進一步提高教師生活待遇。
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切實抓好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各項任務的落實。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重、以防為主的方針,堅決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建立、健全符合教育系統特點的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預防和懲治腐敗體系。大力加強師德建設和行風建設,切實糾正教育收費、招生、考試等方面的不正之風,重點解決好人民民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