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職業教育事業“十一五”發展規劃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於青海省職業教育事業“十一五”發展規劃的通知

青政辦〔2007〕45號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委、省財政廳、省人事廳、省勞動保障廳、省農牧廳、省扶貧辦、省編委辦等部門關於《青海省職業教育事業“十一五”發展規劃》已經省職業教育聯席會議討論通過並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青海省職業教育事業“十一五”發展規劃

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委、省財政廳、省人事廳、

省勞動保障廳、省農牧廳、省扶貧辦、省編委辦

(二○○七年四月)

青海省職業教育事業“十一五”發展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職業教育事業“十一五”發展規劃
  • 時間:青政辦〔2007〕45號
  • 背景:規模不斷擴大
  • 目的:事業實現又好又快發展
制定背景,具體內容,

制定背景

“十一五”時期(2006-2010年),是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時期,也是職業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為了確保我省職業教育事業在新的起點上實現又好又快發展,根據《青海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青海省人民政府貫徹實施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決定的意見》和《青海省教育事業“十一五”發展規劃》,特制定本規劃。

具體內容

一、職業教育發展取得的成績和所面臨的形勢
(一)“十五”期間職業教育為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十五”時期是我省職業教育事業發展最好最快的時期。五年來,在國家的大力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省職業教育戰線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一系列重大決策和方針政策,積極實施“科教興青”、“人才強省”戰略,解放思想、開拓進取,全面完成了“十五”的各項目標任務,5年累計培養近5萬名技能型人才,培訓農牧區勞動力、城鎮在職及下崗職工155萬人次,為促進全省產業結構調整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為“十一五”時期職業教育的更好更快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職業教育規模不斷擴大。加強巨觀調控,不斷改革中等職業教育招生政策,通過採取合理分流國中畢業生、取消入學考試、不限學生入學時間、農牧區學生在城市就讀中職允許戶籍隨遷、進行學分制試點等行之有效的措施,有力地促進了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工作。2005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15513人,在校生30241人。
職業教育布局結構得到最佳化。加強巨觀指導力度,將原有92所中等職業學校整合為63所,統一規範校名,並在優質中專的基礎上組建了5所高等職業技術學院,高等職業教育在校生達7595人,進一步完善了職業教育體系,最佳化了學校布局,提高了辦學效益。重點建設了一批骨幹、示範職業學校,據不完全統計,5年間全省職業教育總投資達到1.1億元,建設了5所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5所省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的部分教學實訓設施。目前,西寧市、海東地區縣縣有1所中等職業學校,牧區六州每州有1至2所中等職業學校,各類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較快,每年有近40萬人次農牧民和職工接受各類形式的職業技能培訓,初步建立了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相溝通,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相滲透,學歷教育與非學歷培訓相結合的全省職業教育體系。
職業教育服務功能進一步提升。全省各職業院校根據市場需求,適時調整專業設定,實行訂單培養,著力培養培訓技能型緊缺人才,同時堅持職業教育與職業培訓並舉並重的原則,多形式、多層次、多渠道辦學,積極開展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農牧業實用技能培訓等,成為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農牧區實用技術培訓的主要基地。職業培訓在促進全省就業和培養技能人才工作中也發揮了重要作用。目前,全省有30所就業訓練中心,專兼職教師470多人,民辦職業培訓機構77個,專兼職教師170多人。各就業訓練中心和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年培訓達647萬人次,其中培訓下崗失業人員321萬人次,就業率達70%。各大型企業對職工的技能培訓也在不斷加強,截止2005年,全省具有高級工以上職業技能等級的職工達46萬,有全國技術能手11名,省級技術能手200多名。
職業教育就業率明顯提高。2000年以來,全省各中等職業學校堅持以就業為導向,積極探索城市學校與農牧區學校,省內學校與省外學校聯合辦學、合作招生、異地就業的新途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就業率年均達到90%以上,職業教育的吸引力大大增強。
(二)職業教育在新時期新階段擔負著十分重要的任務。根據《青海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 “十一五”期間,青海要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延伸產業鏈條,增加工業附加值,構築特色產業體系,重點培育一批大企業、大集團、國家級名優產品和一批專精特新的中小企業集群,保持工業增加值年均增長15%,使之成為全省經濟成長的重要支撐,推進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同時,最佳化產業結構,以特色旅遊為引領,促進服務業快速發展,使全省服務業增加值年均增長10%。實現這樣一個目標,必須要有一大批掌握一定技能的勞動者和具有相應技術的套用型人才作支撐。而我省勞動力技能結構重心偏低,技能型人才特別是技術工人數量短缺、斷層斷檔,致使增長方式粗放,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偏低,直接影響到工業化進程和產業結構升級。突破這些制約,實現又好又快發展,迫切需要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把開發人力資源放在第一位。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在農牧區。促進傳統農牧業向現代農牧業轉變,發展農牧區各項社會事業,迫切需要培養大量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牧民;最佳化農牧業產業結構,加快城鎮化進程,必然要有大量富餘勞動力向非農牧產業和城鎮轉移。按照《青海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要求,力爭“十一五”期間培訓農牧民100萬人次,2010年輸出農村富餘勞動力達到100萬人次。只有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構建覆蓋城鄉的職業教育與培訓網路,才能完成這一重大歷史任務。
“十一五”期間,全省將新增城鎮就業15萬人,就業問題將是我們在“十一五”乃至今後更長時間要面臨的一個突出的社會矛盾。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是促進就業最有效的手段,是解決好就業問題,促進社會穩定、青海和諧的基礎工作。
面對新形勢,全省職業教育必須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和使命感,採取有效措施,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加速培養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質勞動者。
(三)職業教育發展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全省職業教育發展步入了快速發展期,但職業教育仍是全省教育事業中最薄弱的環節,還不能很好地適應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突出表現在以下方面:
1.社會各方面對職業教育在促進勞動就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構建和諧社會中的地位和作用缺乏足夠的認識,尊重勞動、尊重技能型人才的社會氛圍尚未形成。
2.高中階段教育中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中招生比例僅為2.9∶7.1,與國家提出的高中階段職普比要大體相當的要求差距較大。
3.職業教育發展不平衡,農牧區職業教育基礎十分薄弱,發展緩慢。
4.多年來職業教育投入不足,職業院校辦學條件差,投入增長跟不上事業發展的需要。目前全省中等職業學校校舍建築總面積僅有355342平方米,按國家生均建築面積最低標準為16.15平方米計,只能容納在校生2.2萬人,教學儀器設備資產總值只有6593.08萬元,其中不乏陳舊、落後的設備,學校占地面積小,校舍簡陋、緊缺,實訓條件差,辦學能力還不能滿足事業發展的需要。
5.全省專兼職教師為1693人,其中專任教師為1588人,兼職教師為105人,師生比為1:18,據不完全統計,“雙師型”教師隊伍僅占教師隊伍總數的28%,師資數量不足、質量不高,“雙師型”教師缺乏,直接影響著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
6. 受傳統觀念的影響,職業院校在辦學模式、課程設定、教學內容、教學方法等方面不能適應培養技能人才的需要,重文化課、基礎課和理論課,輕技能培養的現象普遍,學校與勞動力市場聯繫不夠密切,缺乏與企業全面合作機制,課程體系與生產實際有較大差距,教學改革有待於深化。
二、“十一五”時期我省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與主要任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的辦學方針,拓寬思路,整合資源,放開搞活,圍繞特色優勢產業和第三產業,著力培養大批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技能型人才,全面提高勞動者就業素質。
(二)總體目標:以中等職業教育為發展重點,努力擴大辦學規模,中等職業教育年均招生規模達到2萬人以上, 到2010年中等職業教育在校生達7萬人左右,占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規模的比例達到40%左右,實現高中階段各類教育協調發展;高等職業教育年均招生規模達到0.6萬人以上,到2010年高等職業教育在校生規模達到1.3萬人左右;大力發展各種形式的職業培訓,年培訓城鄉勞動者40萬人次,其中培訓在職職工3萬人次、培訓下崗失業人員2.4萬人次。力爭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滿足人民民眾終身學習需要,與市場需求和勞動就業緊密結合的結構合理、形式多樣,靈活開放、自主發展的具有青海特色的職業教育體系。
(三)主要任務:努力改善職業院校的辦學條件,扶優做強一批示範性職業院校。擴建現有的中等職業學校,重點建設8所國家級、10所省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和1?D2所國家級示範性職業技術學院,到2010年,國家級和省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校均規模分別達到4000人和3000人以上。
改造傳統專業,新建緊缺專業,重點建設30箇中等職業教育骨幹專業、8個高等職業教育示範性專業。在骨幹專業領域相對集中建成40個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加強教師隊伍建設,“雙師型”教師占教師總數達50%以上。
以服務為宗旨,全面實施技能型人才培養培訓工程、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程、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工程、成人繼續教育再就業培訓工程,實現與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和對接,基本滿足社會對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三、重點項目
“十一五”時期,省財政投入1億元職業教育專項資金,省級教育費附加1000萬元用於職業教育,省級預算內建設資金安排也要統籌考慮,支持職業教育發展建設。同時積極爭取國家職業教育“四個建設計畫”專項資金,通過實施職業教育重點建設項目,做到重點扶持、兼顧均衡,推動全省職業教育快速、健康、有序發展。
根據國家安排,“十一五”時期重點做好以下四個重點項目:
(一)高水平示範性職業院校建設。到2010年重點支持建成15所生源較好、專業對路、學生就業率高、辦學規模大、可以起示範帶頭作用的高水平示範性中等職業院校和2所國家級示範性職業技術學院,引領全省職業院校辦出特色,提高水平。
(二)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到2010年,通過國家、省級和地方投入及學校自籌,在骨幹專業領域相對集中建成40個集教學、培訓、技能鑑定和技術服務為一體的職業教育實訓基地(附屬檔案3),基本建立起全省職業教育實訓基地網路。
實訓基地應按照“統籌規劃、財政引導、校企共建、投入多元”的建設模式和通用、實用、開放的原則,重點解決數量不足、實訓工位短缺等問題。鼓勵建有實訓基地的院校向其他院校和社會開放,實現資源共享,有效利用。鼓勵企業以資金投入、提供設備和實訓場地等方式,支持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與發展。
(三)縣(州)級職業教育中心建設。到2010年,通過中央財政和省財政建設14所辦學特色鮮明、集學歷教育和非學歷培訓為一體的多功能縣級職業教育中心,重點支持當地各類職業教育與培訓資源已整合、職業教育需求量大、生源充足、就業率高的縣級職業教育中心,引領農牧區職業教育的發展,使之成為農牧區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實施勞動力轉移培訓、開展實用技術培訓與推廣、促進扶貧開發的重要基地,形成總規模約萬人的培養能力,同時承擔省內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勞動力轉移培訓的主要任務。擴建西寧市世紀職業學校,加掛省“三江源”職業技術學校牌子,承擔“三江源”地區農牧民子女的職業教育與培訓工作,為“三江源”生態保護服務。
(四)職業教育教師素質建設。到2010年,培訓400名中等職業教育專業骨幹教師,其中國家級培訓100名,省級培訓300名,帶動職業教育教師全員培訓的開展,完善職業教育師資培養培訓體系,推動職業教育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使“雙師型”教師占職業學校教師總數的50%以上。
“十一五”時期,建立符合職業教育特點的教師繼續教育進修和企業實踐制度。支持專任教師在職提高學歷、學位層次,提升專業化水平。吸引非師範類本科院校畢業生到職業院校任教。鼓勵企業生產一線的工程技術人員以及高級技師擔任專兼職教師。結合我省實際,制定符合職業教育特點的“雙師型”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
四、保障措施
(一)推進體制改革與創新,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1.進一步完善職業教育管理體制。逐步完善在省政府領導下,分級管理、地方為主、政府統籌、社會參與的職業教育管理體制,形成政府統籌,教育部門主管、部門協調配合、行業企業參與的職業教育管理機制。建立和完善全省各級政府職業教育聯席會議制度,及時研究解決全省職業教育改革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各盡其責,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促進本地區職業教育的發展。根據區域經濟社會和教育發展的需要,突破部門和學校類別界限,推動職業教育資源整合和重組。
加強全省各級人民政府對職業教育的統籌力度,統籌規劃、統籌行業和企業參與、統籌師資和設備、統籌招生和就業、統籌經費投入,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強化各有關部門發展職業教育職責,整合職業教育資源,創新運行機制,促進職業教育健康、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建立職業教育目標責任制度。將每年職業教育各項改革發展任務納入全省各級政府的考核指標,層層簽訂責任書,把完成情況作為全省各級政府主要領導幹部進行年度和任期政績考核的重要依據。建立執法檢查和督導考評制度。全省各級人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對全省各級人民政府進行執法檢查;全省各級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定期開展對目標責任書的督導評估。
充分依靠行業和企業發展職業教育。全省各行業主管和行業協會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認真實施國家有關職業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方針政策,發揮優勢,開展本行業人才需求預測,制定培訓、培養規劃,設立專項經費,依靠所屬企業積極舉辦職業教育和開展職工培訓。
2.推動職業教育辦學體制改革。充分發揮公辦職業學校在全省職業教育發展中的主力軍作用,大力推進公辦職業學校辦學體制改革與創新。支持公辦學校積極吸納民間資本和省外資金,探索以公有制為主導、產權明晰、多種所有制並存的新型辦學形式。推動公辦職業學校與企業合作辦學,形成前校後廠(場)、校企合一的辦學實體。
大力發展民辦職業教育。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加大對民辦職業院校支持力度,對民辦職業院校在師資隊伍建設、招生和學生待遇等方面與公辦學校一視同仁,依法加強管理,規範其辦學行為,促進其發展。
3.深化以人事分配製度改革為重點的內部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落實職業院校的辦學自主權。深化以人事分配製度為重點的內部管理體制改革。中等職業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和聘任制,高等職業院校實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全面推行教職工全員聘任制和崗位管理制度,建立能夠吸引人才、穩定人才、合理流動的制度。深化內部收入分配製度,將教職工收入與學校發展、所聘崗位及個人貢獻掛鈎,調動教職工積極性。
4.擴大職業教育對外開放。借鑑國外職業教育的有益經驗,積極探索職業教育領域中外合作辦學,努力開拓職業院校畢業生國外就業市場。
(二)最佳化職業教育發展結構,推進職業教育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最佳化高中階段教育結構。合理分流國中畢業生,擴大面向農牧區招收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的規模,擴大省級以上重點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規模,擴大東西部、城鄉間中等職業學校聯合招生、合作辦學的規模。鼓勵辦學條件好、就業率高的中等職業學校到農牧區舉辦分校或教學點,鼓勵普通中學舉辦中等職業教育班,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學校發展遠程中等職業教育,使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中教育比例趨於合理。加強對普通高中畢業後未升學學生的職業技能培訓,加強對“三江源”地區農牧民子女的職業教育與培訓工作。
2.切實將高等職業教育發展放在提高質量上。以就業為導向,穩定規模,加強管理,不斷調整專業結構,以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為著力點,在提高質量上下功夫,積極培養與我省產業結構密切相關的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促進高等職業教育健康發展。
3.加強東西部、城鄉間職業教育合作辦學。推動全省中等職業學校和省外東部地區中等職業學校、省內城市與農牧區職業學校校際間開展聯合招生、合作辦學,實現優勢互補、以強帶弱、共同發展。
4.最佳化職業教育專業結構。大力推動職業院校以就業為導向,面向社會、面向市場,調整專業設定,設定與市場對接、面向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的專業,辦出特色、辦出品牌,最佳化全省技能型人才的培養結構。
(三)多渠道籌措職業教育經費,建立健全職業教育發展的保障機制。
1.加大公共財政對職業教育的投入。適應職業教育規模擴大和提高質量的需要,積極爭取國家職業教育專項經費,從2006年起,省財政新增職業教育專項資金2000萬元,重點用於中等職業學校師資培訓、實訓基地建設等。省級預算內建設資金也要統籌考慮安排職業學校建設。省內各級財政部門要將職業教育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並不斷加大對職業教育的財政投入,支持職業教育發展。城市教育費附加用於職業教育的比例,已“普九”地區不低於30%,其他地區不低於20%。積極爭取中央財政支持,逐步增加預算安排,加大就業再就業培訓資金、農牧區勞動力轉移技能培訓資金的投入力度。農牧業發展資金以及扶貧、科技開發和技術推廣經費應適當用於職業教育與技能培訓。建立合理的職業教育成本分擔機制,制定職業院校學生生均經費標準及學費標準。全省各級財政部門要將公辦職業學校學費收入支出納入年度預算管理,確保學費收入全額用於學校發展。
2.落實相關政策,拓寬職業教育資金來源。加快落實“一般企業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從業人員技術要求高、培訓任務重、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可按2.5%提取”的規定,資金主要用於企業職工特別是一線職工的教育和培訓。社會各界通過政府部門或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對職業教育的資助和捐贈,在其應納稅所得額3%內允許扣除,個人將其所得通過政府或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對職業教育的捐贈不超過30%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學校建設征地、基建,免徵水電增容、商業網點、城市維護等配套費,減半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執行國家對教育的稅收優惠政策,支持職業學校發展校辦產業和開展社會服務。
3.建立健全中等職業學校貧困學生資助體系。建立中等職業教育貧困生助學金制度。利用中央職業教育貧困生助學專項經費和省級中等職業教育貧困生助學專項資金,對就讀中等職業學校的貧困家庭學生及“三江源”地區農牧民子女就學提供補助。
建立中等職業學校獎學金制度。在中等職業學校設立含政府獎學金、專業獎學金和定向獎學金在內的獎學金、主要用於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其中,政府獎學金主要由州(地、市)、縣級政府安排專項資金設立。專業獎學金和定向獎學金由有關行業企業或地方政府設立。
建立以學生參加生產實習為核心的助學制度。中等職業學校力爭使學生在最後一學年到企業等用人單位頂崗實習,獲取一定的報酬,用於支付學習和生活開支。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讀制度,在部分職業院校中通過開展半工半讀, 學生免費接受中等職業教育的試點工作。
建立職業院校學費減免制度。各中等職業學校要建立學費減收和免收制度,每年安排不低於事業收入5%的經費,對貧困家庭學生,特別是孤殘學生、單親貧困家庭學生、父母喪失勞動能力學生、少數民族學生及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等實行學費減免。
建立助學貸款或延期支付學費制度。完善高等職業院校助學貸款制度,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為接受中等職業教育的貧困家庭學生提供小額助學貸款,吸引更多的學生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學習。
建立社會資助制度。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通過政府部門或非營利組織為資助中等職業學校學生進行的捐贈,比照有關公益性捐贈, 準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有條件的地方還可建立中等職業教育貧困家庭學生社會助學基金。
(四)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創新人才培養模式。
1.加強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的改革。堅持以就業為導向,逐步從學校和課堂為中心轉向重視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的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模式。教學內容要逐步從重視學科性與理論知識性轉向重視就業與發展能力,重視教學內容和企業生產實際需要的一致性,提升學生職業技能和就業能力。
2.積極創新技能型人才培養模式。重視企業對職業教育的實際需要,職業院校要與用人單位緊密聯繫,學校的專業設定、教學計畫、課程結構、實習實訓、學生就業等要滿足用人單位需求。建立起學歷教育與職業培訓相結合、全日制與半日制相結合,職前教育與職後教育相結合的辦學模式。鼓勵工學結合、校企合作、訂單培養,半工半讀,實行學分制等彈性學制,逐步建立半工半讀制度。加強學生的生產實習和社會實踐,建立企業接受職業院校學生頂崗實習制度,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最後一學年到用人單位頂崗實習;高等職業院校學生實習實訓時間不少於半年。大力推進職業院校信息化建設,推廣現代信息技術在教學過程中的套用。
3.積極推動職業院校與企業的密切結合。行業主管部門要將職業教育列入發展規劃,採取有效措施,推動行業職業教育發展。企業要強化職工培訓,有條件的要舉辦職業培訓機構,或與職業院校合作辦學,接受職業院校學生實習和教師實踐,其支付實習學生的報酬列入成本費用,在稅前列支,不進入職工工資總額。建立職業學校和行業、企業互為依靠、雙向參與的供需關係,形成行業指導、市場調節、學校自主發展的運行機制。
(五)完善相關政策,創造良好的職業教育發展環境。
1.完善就業準入制度。認真執行“先培訓,後就業”、“先培訓,後上崗”的用工制度,優先錄用取得職業院校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加強就業準入制度執法監督,全面推進和規範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提高職業院校畢業生就業率。
2.形成政府各職能部門齊抓共管的格局。充分發揮發展改革、教育、財政、人事、勞動保障、農業、扶貧、編制等部門的職能作用,進一步明確本部門在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工作中的職責,在政府統籌下,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形成合力,共同促進職業教育發展。
3.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職業教育發展的良好環境。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網路等各種傳播媒介,廣泛宣傳職業教育的戰略地位和重要作用,宣傳黨和國家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方針政策,宣傳職業教育改革和發展成果,宣傳職教戰線先進單位和個人,提高全社會對職業教育的認識,樹立科學的教育觀、成才觀、擇業觀、用人觀,形成崇尚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社會氛圍,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職業教育發展的良好環境。
附屬檔案:1.全省中等職業教育分學校在校生及到2010年分學校發展規模(略)
2.高等職業院校在校生及到2010年分學校發展規模(略)
3.全省職業院校40個實訓基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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