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十一五”殘疾人職業教育與培訓工作實施意見

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殘疾人就業條例》、國務院、省政府和遵義市《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綱要(2006年—2010年)》,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遵義市“十一五”殘疾人職業教育與培訓工作實施意見
  • 指導思想:殘疾人職業教育與培訓工作
  • 任務目標:職業培訓4855人
  • 工作措施:集中以鎮、村為單位
  • 相關條例:《殘疾人教育條例》、
指導思想,任務目標,工作措施,培訓經費,

指導思想

殘疾人職業教育與培訓工作,以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奮鬥目標,進一步縮小殘疾人生活狀況與社會平均水平的差距,改善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物質條件和社會環境。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堅持政府主導;堅持社會化工作方式;堅持統籌規劃、分類指導、分級承擔的辦法;堅持各級各部門通力合作。實現遵義市殘疾人職業學歷教育、職業技能培訓、農村實用技術培訓與就業等工作持續、均衡發展。

任務目標

貴州省“十一五”殘疾人職業教育培訓計畫,下達遵義市城鎮職業培訓4855人(盲人保健按摩115人);農村實用技術培訓8620人。
全市殘疾人技能和實用技術共培訓13075人,其中:中等職業教育學歷培訓200人,培訓時間2—3年;中期職業技能培訓4855人,培訓時間為1—3個月(盲人按摩115人);短期農村實用技術培訓8020人,培訓時間7—15天。從2007年起,殘疾人職業學歷培訓200人,學費由市級財政從徵收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承擔,生活費由民政局在低保中給予補助;中期職業技能培訓4855人,各縣、區(市)承擔4355人,市級承擔500人(其中:盲人按摩115人,由市級和各縣、區(市)級共同承擔)。短期農村實用技術培訓8020人,由各縣、區(市)承擔7420人,由市級承擔600人,所需費用由市、縣財政從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分級支付。

工作措施

通過專業技術學校和有培訓資格的機構,對有一定文化程度的殘疾人,開展職業學歷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對農村有一定勞動能力的殘疾人通過開展短期實用技術培訓。集中以鎮、村為單位,採取整村推進的發展模式,開展殘疾人實用技術培訓,建立輻射到殘疾人戶為一體的農村殘疾人扶貧示範基地的扶持體系。
1、學歷教育:
市教育局:負責協調各大、中專院校開設適合殘疾人學習的專業,並協調各院校創造方便於殘疾人學生學習的環境,選派優秀的教師授課,並將符合條件的殘疾學生納入教育貧困生生活補助對象,協調各縣、區(市)教育局配合殘聯做好招生工作。
市民政局:負責協調各縣、區(市)民政局,對符合低保條件的在校殘疾學生在校期間給予生活補貼。
2、中期職業技能培訓: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協調各縣、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協助各縣、區(市)殘聯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經培訓考試合格的殘疾人,辦理《職業資格證書》,只收取工本費。並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按有關政策規定給予職業技能培訓補助。
3、農村殘疾人實用技術培訓(短期培訓):
市農辦(扶貧辦):負責協調市農業局、畜牧局,配合市殘聯在各縣、區(市)開展殘疾人實用技術培訓,對培訓合格的農村殘疾人頒發《綠色證書》;協調各縣、區(市)農辦(扶貧辦)每年安排一定的經費用於補助殘疾人實用技術培訓。
市殘聯:負責協調各縣、區(市)殘聯組織實施殘疾人職業學歷教育,中期職業技能培訓,農村短期實用技術培訓,按照年度任務編制市級和指導縣、區(市)殘聯編制預算,督促各縣、區(市)殘聯落實職業學歷教育貧困學生在校期間的日常生活用品。

培訓經費

1、城鎮殘疾人職業教育與培訓:市級殘疾人職業教育學歷與中期培訓經費,由市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承擔。市財政局將經費列入貧困生補助專項資金預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對殘疾人職業培訓給予補助;各縣、區(市)民政局對符合低保條件的在校學生,按規定給予生活補貼。縣、區(市)殘疾人職業中期培訓經費,由縣級財政納入專項資金預算,在縣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列支;縣級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對殘疾人職業培訓給予補助。
2、農村殘疾人實用技術短期培訓:市級農村殘疾人扶貧示範基地培訓經費,由市財政局將經費列入本級財政殘疾人扶貧專項經費預算,在市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列支;縣級農村殘疾人實用技術培訓經費,由縣級財政局將經費列入本級財政殘疾人扶貧專項經費預算,在縣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列支;縣農辦(扶貧辦)給予經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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