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通過廳入口網站“信息公開”欄目,截止2017年底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7153條,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680條。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與公眾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1、發布地質環境公報及地質災害預報;2、水庫移民方面的征地、補償、安置檔案等;3、土地徵用方面的批准檔案、補償標準、安置方案等;4、礦業權土地使用權會審結果公示、招拍掛信息發布等方面的內容。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政策法規類的信息102條,占總體的比例為10.14%,規劃計畫類的信息12條,占總體的比例為1.19%,屬於本單位業務類信息90條,占總體的比例為8.96%。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與公眾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方面的信息有288條。
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我廳進一步強化了工作措施。加強對省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國土資源視窗的監督管理,規範視窗運行提升服務質量,規範行政審批行為。實行“一視窗對外、一條龍服務”,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完善“青海省國土資源廳行政審批事項服務指南”,落實行政審批告知承諾和限時辦結制度,不斷提升省政府行政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國土資源服務視窗服務質量,全年共受理行政審批事項932件,已辦結969件(包括跨年辦理事項),按時辦結率100%,提供電話、網路、面對面諮詢服務3151件次。指導省國土資源科技信息中心建立聚集國土資源熱點問題,開展正面宣傳,進一步健全完善政府區域網路流程,強化了國土資源入口網站建設。進一步完善了青海省國土資源廳微信公眾平台,編制了《青海省國土資源廳微信公眾平台的管理辦法》,並根據工作動態及時更新信息內容,2017年,通過微信公眾平台公開政府信息206條。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7年度我廳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件,均以信函方式申請,經審查後以書面方式答覆申請人,屬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製作、公開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開諮詢處理情況
我廳2017年度共接受民眾諮詢2799次,其中諮詢電話網上解答621次,當面諮詢接待462人次;受理12336電話舉報國土資源違法有效線索71件,省級受理47件,市(州)、縣兩級受理24件。其中,土地問題線索35件,礦產問題線索36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訪問量為99732次,其中按點擊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開欄目依次是:政務公開、政策法規、辦事指南、新聞中心、專題專集等。2017年度網上留言86條,網上回復處理65條。
四、政府信息公開複議、訴訟情況
本單位2017年度未發生針對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和針對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
五、政務公開工作情況
(一)公開行政權力清單。按“職權法定、權責一致、高效便民、公開透明”原則,將行政權力分為行政審批、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行政確認、行政裁決和其他權力,在入口網站公開行政權力127項,將礦產資源開採許可改為工商登記後置審批,對項目核准前置審批事項、行政審批事項中介服務事項及收費事項進行了清理。明確權力事項、公開責任範圍,除法律法規授予的權力清單所列事項外,禁止違法設定行政審批和行政收費事項。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有效防止行政不作為和行政亂作為,依法全面履行國土資源管理服務職能。
(二)公開行政審批事項。完善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公開管理職能、法律依據、行使主體、運行流程,明確崗位職責、責任主體、追責情形。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大力推進簡政放權。2017年通過省政府令取消行政審批事項6項,暫緩實施行政審批事項1項,取消職業資格認定事項2項;全面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中介機構和收費事項,將沒有法定依據、不符合經濟發展需求的服務事項一律取消,對保留的11項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實行清單管理及時向社會公布。建立重點項目綠色審批通道,加快重點項目、民生項目用地報批進度,對省重點建設項目實行耕地占補平衡承諾制,提高審批效率。“放管服”改革三年以來行政審批事項下降34.4%。
(三)公開行政執法信息。按照省政府要求,我廳制定完善了《2017年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制建設工作要點》《青海省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總隊重大案件回訪制度》,並將原有大部分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許可權、執法區域、執法責任等制度進行了完善,並按照相關要求,在廳入口網站及電子顯示屏上向社會進行了公示。集中化解信訪突出問題,制定了《青海省國土資源廳處置民眾性上訪事件應急預案》,規範信訪工作行為和受理範圍,堅持領導幹部包案制度,對58起民眾來信來訪均已辦結或予以答覆,積極做好群體性上訪事件的接待、協調和回應工作。
(四)征地信息公開情況。一是嚴格落實《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征地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精神,制發《青海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做好征地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按照“誰製作、誰公開”和“就近、便民”的原則,壓實征地信息公開工作主體責任,要求各地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主動公開徵地政策、程式、實物指標、補償安置結果和舉報電話。二是嚴格履行征地程式,確保征地信息公開透明。在征地報批前,市、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按規定將擬徵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和安置途徑等,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必要時組織聽證,充分保證被征地人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三是要求各市州、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做好征地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督促指導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做好城鎮保障性住房用地保障工作,保質保量地完成了2017年保障性住房用地計畫編制和土地供應。
進一步加強信息系統監督與指導工作,積極督導各市(州),縣(市、行委)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的填報工作,並及時報國土資源部。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下步工作
我廳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與往年相比取得一定進步,但與依法行政要求還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經驗尚有欠缺,在信息公開的範圍、信息公開的力度上與公眾的期待、政府的要求還有距離。二是對全省國土資源系統信息公開特別是征地信息公開工作的督查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三是部分信息公開、更新還不夠及時。四是督促檢查下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不夠。
針對以上不足,2018年我們將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完善相關制度,最佳化工作流程,不斷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是進一步健全信息公開工作機制。進一步規範依申請公開辦理工作規程,依法妥善處理涉及敏感問題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圍繞社會廣泛關注、事關民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不斷擴大主動公開信息量,並及時更新信息。二是加強全省國土資源系統信息公開工作督查力度。加大對縣級國土資源部門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探索建立考核評價體系,切實提高全省國土資源系統的信息公開工作水平。三是加強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設。在今年對廳入口網站版面進行較大改進的基礎上,繼續對廳入口網站的一級欄目和二級欄目進行最佳化和重組,更多地突出為公眾服務和與公眾互動的特點,方便公眾獲取政府信息。四是擴大政府信息公開宣傳培訓力度和範圍,提高工作人員業務水平,增強信息公開服務意識,提升政府信息公開服務質量,及時、準確、全面公開民眾關心、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七、相關說明與指標統計附表
(一)本年度報告所列各項統計指標、數據,涵蓋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整個年度時間段,統計範圍包括青海省國土資源廳機關以及廳直屬各單位。
(二)指標統計附表(附屬檔案)
附屬檔案
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2017年度)
填報單位(蓋章): 青海省國土資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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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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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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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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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 (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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