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多年以來,各地區、各部門圍繞省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圍繞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中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結合各自實際,積極向省政府辦公廳報送信息,在服務省政府工作和領導決策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為進一步加強全省政府系統信息報送工作,提高信息服務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索 引 號::015000185/2012-00035
  • 文  號::青政辦[2012]42號
  • 主題分類::其他
  • 服務對象::機關
  • 發布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12/2/20

一、準確把握報送信息的針對性。今後一段時期,信息報送工作要按照“及時、全面、準確”的原則,緊緊圍繞貫徹落實中央各項重大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時反映重大項目建設、各項改革發展、特色優勢產業、城市建設和市場體系建設、解決民生問題和民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作為報送信息的方向和重點。要根據省政府辦公廳每季度下發的信息報送要點,重點圍繞省政府辦公廳創辦的《昨日要情》、《專送信息》、《青海快訊》、《工作動態》,選好角度,找準切入點,組織好信息報送工作。
二、突出做好《昨日要情》信息報送工作。《昨日要情》是省政府辦公廳根據省政府領導決策需求,於近期創辦的又一重要信息載體,主要為省政府領導提供各地、各部門在上一個工作日發生的重要工作動態及相關情況。設有“領導活動、重要會議、重大活動、工作動態、信訪動態、項目建設經濟運行社會發展、保障民生、農林水牧、金融財稅”等欄目。還包括省政府領導主要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省政府領導同志重點關注的重要工作、重大項目取得的新進展和值得注意的問題。《昨日要情》每天編髮1期,對信息的重要性、時效性、可讀性、參考性要求較高。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辦好《昨日要情》的重要意義,從服務領導決策的要求出發,把報送此類信息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廣開收集和開發渠道,明確專人負責,於每日17時前報送本地區、本部門當天發生的相關重要信息,務必做到當日事情當日上報。
三、全力做好《專送信息》和《青海快訊》信息報送工作。《專送信息》主要側重反映我省在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民情等方面的情況、出現的問題;重大社會動態、重要社情民意以及重大—2—經濟運行態勢和出現的問題;需要向上級領導反映的重點工作和主要業務的運行情況、問題和建議等;《青海快訊》除登載重大情況信息外,還反映各地區、各部門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決策和重要數據等動態類信息;社會各界對黨和國家方針政策重大工作部署以及社會發展形勢的看法和反映;各地區、各部門具有創造性、借鑑性、示範性的工作經驗;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和經濟社會重要動態,涉及民生的新情況、新問題等。各地區、各部門要根據不同的側重點,加大調研類信息、問題類信息的報送力度,有針對性地報送信息,為領導決策和指導工作起到重要的參考作用。
四、嚴格把好報送信息的質量關。在信息報送工作過程中,要注意把握四點基本要求。
一要準確。報送信息的內容要真實,數據要準確,反映情況要客觀全面。提供信息對路,隨時隨地緊跟領導的決策思路、形勢任務、中心工作。
二要及時。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信息都通過省政府政務區域網路“信息上報系統”報送。已通過網上報送的,不再報送紙質信息。要堅持每日報送制度,若無特殊情況,應於每日下午17時前報送。要高度重視約稿信息報送工作,嚴格按照約稿內容、時限等要求,高質量編寫,第一時間報送。
三要全面。堅持全方位、寬領域、多角度地提供信息,防止以偏概全,顧此失彼,確保信息的完整性。同時,要做到有喜報喜,有憂報憂。在報喜中要避免虛假情況,在報憂中要敢於反映真實情況。
四要精煉。信息文字要簡煉,突出亮點、做法、措施、成效,儘量不要一一羅列,抓住特色。要集中反映—個主題、一項內容。篇幅不宜過長,動態信息一般不超過500字,調研信息一般不超過2000字。
五、著力完善報送信息的考核機制。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信息報送工作,主要領導要親自抓,重要信息要親自審閱把關,分管領導要全力抓,要充實信息員隊伍,保持信息隊伍的相對穩定。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逐步建立完善信息報送制度,形成包括培訓、信息定期通報、激勵考評、信息報送等一整套較為完備的信息報送制度。省政府辦公廳重新修訂的《青海省政府政務信息質量評價辦法》(見附屬檔案),進一步明確了信息計分辦法,今年起將按新的評價辦法對信息工作進行考評和通報。對確定為“全省政府系統信息工作先進單位”的、對確定為“全省政府系統信息工作先進個人”的、對評選出的“優秀政務信息”,在全省範圍內予以表彰獎勵;對信息工作重視不夠、信息質量不高、信息報送不及時、工作做得差的地區和部門將予以通報批評。同時,省政府辦公廳將進一步加強對全省信息工作的指導,適時組織開展綜合信息調研和交流活動,加強與各地區、各部門之間的聯繫,努力提升全省信息工作整體水平。
附屬檔案:
青海省政府政務信息質量評價辦法
第一條 為不斷提高信息服務的質量和水平,更好地為各級領導決策提供高效、優質的信息服務,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額省政府辦公廳每季度通報各地區、各部門向省政府辦公廳報送及被採用信息的情況。通報內容包括:採用信息數量、批示情況,信息質量量化分值。
第三條 政務信息質量評價實行記分制,被國務院辦公廳和省政府辦公廳信息載體同時採用的信息可分別記分。
第四條 政務信息記分、加分標準:
(一)《專送信息》採用的信息,每條11分。
(二)《青海快訊》採用的信息,每條8分。被採用為調研信息的每條另加3分;被採用為綜合信息的每條另加2分。
(三)《昨日要情》採用的信息,每條3分。
(四)《工作動態》採用的信息,每條1分。
(五)所報信息被評為優秀信息的,每條另加4分。
(六)採用信息被國務院辦公廳採用的,每條另加4分。
(七)採用信息被國務院領導作出批示的,每條另加5分;被省政府領導作出批示的,每條另加4分。
第五條 政務信息扣分標準:
(一)對報送虛假錯誤信息並造成不良影響的,每條扣10分。上述情況一年內出現兩次,取消全年評優資格,並予以通報批評。
(二)對未按規定時限及時上報信息的,每條(次)扣3分。
(三)所扣分數在年度累計得分中統一扣除。
第六條 省政府辦公廳按年度對信息報送質量較好和進步明顯的單位進行通報表彰。
第七條 本辦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