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關於2010年全省糾風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省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關於2010年全省糾風工作實施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關於2010年全省糾風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 檔案編號:國辦發〔2010〕26號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關於2010年糾風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0〕26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2010年全省糾風工作實施意見。
一、2010年全省糾風工作的總體要求
2010年的糾風工作,要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七次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標本兼治、糾建並舉,認真解決民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推動健全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民眾權益機制,為落實中央關於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和我省促進“四個發展”、加快新青海建設提供堅強保證。
二、主要任務
(一)堅決糾正損害農牧民利益的不正之風。要認真組織開展強農惠農專項資金使用情況檢查,堅決糾正和查處截留、抵扣和挪用、套取、貪污等行為,確保資金專款專用、還利於民;維護農牧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益,嚴格落實被征地農牧民補償措施,完善相關社會保障機制,堅決糾正農村牧區土地承包、流轉、徵收和徵用拆遷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繼續對“家電下鄉”、“汽車、機車下鄉”等補貼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中央和省委強農惠農政策落到實處;加強涉農收費監管,堅決糾正並嚴肅查處各種面向農牧民的亂收費、亂罰款和亂攤派行為,防止農牧民負擔反彈;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坑農害農行為,整頓規範農資市場秩序。
(二)堅決糾正加重企業負擔的問題。全面清理涉及企業的各種收費,取消不合理收費項目,對國家和我省明令取消的收費和基金,各地一律不得繼續收取。規範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服務和收費行為,指導行業協會加強自律管理。
(三)嚴格規範慶典、論壇活動,堅決糾正鋪張浪費、加重基層負擔的不正之風。政府機關舉辦慶典、論壇活動,所需經費必須納入財政預算,接受審計監督。國有企事業單位舉辦、參與和贊助舉辦慶典、論壇、商業演出等活動,要嚴格管理和規範。鞏固和深化清理規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成果,督促各地區、各部門按照公布項目開展活動,嚴格控制和審批新增項目。
(四)深入治理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進一步完善網上藥品集中採購監管辦法,規範採購行為,減少流通環節,確保藥品質量和用藥安全。不斷深化醫院管理年活動,提高醫院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水平。嚴格規範診療服務行為,認真落實處方管理辦法,進一步健全不當處方院內公示點評制度,醫院藥品用量動態監測和經常預警機制,醫療機構間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共享制度。
(五)繼續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繼續開展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違法廣告等專項整治工作,嚴肅查處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中的失職、瀆職行為。要下移監管重心,重點抓好農牧區食品藥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動,堅決杜絕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的發生。
(六)堅持不懈地深化治理教育亂收費。加強對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有關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從根本上解決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問題;嚴格執行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政策;進一步規範高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行為,堅決糾正通過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牟取利益問題;繼續實行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嚴禁收取與招生、入學掛鈎的各種費用。嚴肅查處“高考移民”行為,維護考生切身利益。
(七)加大治理公路“三亂”工作力度。嚴格應急臨時站點報批制度,堅決糾正未經審批私設站點行為;嚴格規範公路設站檢查行為,嚴禁沒有許可權的部門在公路上設站或者上路檢查車輛;加強和規範各類已設立公路檢查(收費)站的管理,規範執法上路行為,加大源頭監管力度,堅決糾正亂收費、亂罰款、以罰代管等突出問題;嚴格落實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政策;落實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提高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通行效率;繼續組織開展明察暗訪工作,鞏固治理成果,防止“三亂”現象反彈。
(八)認真抓好對“四項資金”監管中突出問題的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對社保基金、住房公積金、扶貧資金和救災救濟資金以及政府專項資金的監管機制,加強對大額資金的實時監控;認真糾正和嚴肅查處資金分配、管理、使用過程中的違法違紀行為,確保資金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九)進一步加強部門和行業作風建設。各部門、各行業要大力加強作風建設,著力糾正和解決脫離民眾、形式主義、弄虛作假、鋪張浪費等不正之風。省直機關在作風建設上要發揮示範帶頭引領作用,加強對系統行風建設的檢查指導,積極創建人民滿意的部門和行業,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堅決糾正公共服務行業指定服務、強制服務以及價格欺詐、亂收費等損害民眾消費權益問題。按照中央和省委加強農村牧區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國務院糾風辦《關於進一步深化和規範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的指導意見》的精神,今年將民主評議工作向基層站所延伸,在全省廣泛開展民主評議基層站所工作,切實解決基層民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進一步規範和創新政風行風熱線工作,更加貼近基層、關注民生、服務民眾,不斷加大解決問題的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責任制。各地區、各部門要站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高度,把糾風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糾風專項治理責任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行動、綜合治理,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門、各行業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原則,切實落實對本部門、本系統的監管責任。各派駐監察機構要認真履行職責,協助抓好駐在部門的糾風工作。各級糾風工作機構要搞好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強化案件查處,嚴格責任追究。對民眾的投訴舉報要及時受理、依法查處、按時辦結、認真反饋。要嚴肅查處以權以業謀私、嚴重損害民眾利益的案件,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充分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通過案件通報、新聞媒體曝光等形式,加強教育和震懾效應,堅決遏制不正之風的滋生蔓延。
(三)堅持求真務實,夯實糾風工作基礎。要以解決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為重點,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力求人民民眾滿意的實際效果。堅持糾風工作重心下移,拓寬訴求渠道,充分依靠民眾力量開展糾風工作。要加強基層糾風工作隊伍建設,配齊配強工作人員,不斷提高糾風工作能力。
(四)注重製度建設,加強源頭防治。堅持用制度管事、管權、管人,把解決民眾反映的突出問題與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結合起來,推動糾風工作法制化建設,逐步健全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民眾權益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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