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監察部和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關於2006年糾風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2006〕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監察部、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關於2006年糾風工作的實施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關於2006年糾風工作的實施意見
監察部 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
為貫徹落實中央紀委第六次全會和國務院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的部署和要求,現提出2006年糾風工作實施意見。
一、主要任務
2006年的糾風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解決損害民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糾建並舉,注重預防,務求在重點工作上有新成效、在難點問題上有新突破,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順利實施“十一五”規劃提供重要保障。
(一)積極推進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認真落實西部地區全部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政策;繼續做好對農村貧困家庭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和補助寄宿生生活費工作。堅決查處並杜絕農村學校亂收費行為,絕不允許一邊免費、一邊亂收費。仍實行“一費制”的地區,要繼續執行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一費制”收費辦法,嚴格規範服務性收費。停止審批新的改制學校,對已改制學校進行全面清理整頓,符合“四獨立”(獨立辦學、獨立法人、獨立校園或校舍、獨立財務核算)要求的要加強收費監管,嚴格規範辦學行為;不符合“四獨立”要求的要堅決予以糾正。堅決禁止公辦高中以下學校開辦“校中校”、“校中班”,切實加強對“示範”、“星級”等學校達標創建活動的管理,堅決制止把學校分為不同等級、實行不同收費標準的做法,嚴禁以還貸等名義向學生高額收費。進一步完善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政策,全面推進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加強對中國小收費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審計,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擠占、挪用。2006年,對全國各級各類學校的收費項目和標準進行全面清理和規範。繼續開展創建教育收費示範縣(區、市)活動,總結和推廣一批先進典型。
(二)加大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的力度。推進藥品、醫療器械流通體制改革,認真治理變相漲價和層層加價行為。推行以省(區、市)為單位的網上藥品集中招標採購辦法,鼓勵大型製藥企業直接參與競標;繼續推進高值醫用耗材和大型醫用設備集中採購試點工作。開展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專項治理工作,嚴肅查處藥品回扣、開單提成等商業賄賂案件。加強醫療機構管理,推進院務公開,探索建立科學完善的醫院管理和醫療服務質量評價體系,堅決制止科室承包及醫務人員個人收入與科室經濟收入直接掛鈎的做法,規範醫院和醫生的用藥和治療行為,堅決糾正醫務人員收受“紅包”等問題。強化醫藥價格監管,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規定,全面規範醫院藥品加價行為,降低醫院藥品實際加價率,認真清理整頓亂檢查、亂開藥、亂加價、亂收費等問題,嚴肅查處各種價格違法行為;進一步完善藥品定價辦法,對政府定價的藥品分期分批降低價格,對市場調節價格的藥品和醫療器械的價格進行必要的干預。簡化藥品批發環節,加速推進藥品零售連鎖經營,抓好農村藥品監督網路和農村藥品供應網路建設。擴大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完善醫療保險制度,加強醫保定點機構管理。
(三)認真解決企業違法排污等破壞環境的問題。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國發〔2005〕39號),以保障民眾飲用水源安全為重點,嚴厲打擊企業違法排污行為,對民眾反應強烈的工業園區集中超標排放污染物等問題進行全面整治,並用三年時間督促地方政府和企業對重大環境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整改,建立較為完善的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管理體系。按照監察部、環保總局《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堅決查處各種環境違法違紀行為,保障廣大民眾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加強對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緊密圍繞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農村綜合改革,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取消農業稅和其他各項支農惠農政策和資金落實到位,嚴防農民負擔反彈。嚴格執行涉農稅收、價格和收費“公示制”,鄉鎮、村級組織和農村中國小校公費訂閱報刊“限額制”,涉及農民負擔案(事)件“責任追究制”。堅決糾正面向農民的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集資、攤派行為,不斷完善預防和處置涉及農民負擔案(事)件的有效機制。嚴厲打擊哄抬農資價格、制售假劣農資傷農坑農行為,推進“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活動,切實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種針對農民工進城就業的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限制,改善農民工就業環境。積極推進村幹部任期和離任專項審計工作,加強農村財務管理和監督。
(五)繼續糾正在徵收徵用土地、城鎮房屋拆遷、企業重組改制和關閉破產中損害民眾利益,以及拖欠農民工工資等問題。加強法規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征地補償安置辦法,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在年底前制定並公布各市、縣征地的統一年產值標準或區片綜合地價並嚴格執行;嚴格執行征地告知、確認、聽證、公告等程式規定,加強村集體徵地補償費的使用管理,維護被征地農民集體和農戶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申訴權。認真做好城鎮房屋拆遷計畫的編制工作,合理確定城鎮房屋拆遷規模;建立健全拆遷公示、聽證、許可、承諾、資金監管、投訴舉報、行政裁決和責任追究等制度,全面推進拆遷管理規範化,完善拆遷管理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機制。繼續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工會、勞動保障、監察、財政等部門之間的工作協調,加強對企業重組改制和關閉破產工作的監督檢查,切實解決好對職工的經濟補償和社會保障等問題。建立健全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完善企業工資支付制度,加強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建設。
(六)全面清理和規範評比達標活動。各地區、各部門要在全面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堅決取消脫離實際以及加重基層、企業和人民民眾負擔的評比達標項目,嚴肅查處利用評比達標活動亂收費和搞各種攤派的行為,制訂進一步加強評比達標活動管理的規範性意見,確保評比達標活動過多過濫問題得到基本解決。
(七)嚴格規範出租汽車行業管理。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4〕81號),嚴格清理整頓出租汽車經營權有償出讓的做法,所有城市一律不得出台新的出租汽車經營權有償出讓政策,已經出讓的要依法解決好遺留問題;加強對出租汽車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管,全面清理針對出租汽車的收費項目,嚴禁各種亂收費、亂罰款;嚴格規範出租汽車企業經營行為,切實保障出租汽車從業人員合法權益。
(八)鞏固全國公路基本無“三亂”等工作的成果。制訂公路“三亂”反彈摘牌辦法,建立健全快速反應機制,嚴格責任追究制度;嚴格臨時性動物、植物防疫監督檢查站的設定、審批和監督管理;嚴禁在高速公路上設定車輛通行費收費站以外的各類站點,加強對高速公路收費情況的審計監督;暢通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落實各項優惠政策。深化治理黨政部門報刊過濫和利用職權發行報刊的工作,進一步規範發行行為。
(九)進一步加強部門和行業作風建設。各地區、各部門要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堅持“管行業必須管理行風”的原則,認真履行監管職責,以基層為重點,堅決糾正以權謀私、與民爭利、侵害民眾利益的問題,堅決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和弄虛作假行為;大力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嚴格按照法定程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對違法或不當的行政執法行為要堅決糾正。與人民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部門和行業,要圍繞加強職業道德建設,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文明行業創建活動,努力為民眾辦實事、辦好事,以良好的作風取信於民。深化民主評議政風行風活動,在堅持全面評議的基礎上,各地要結合實際,把評議工作與糾風專項治理緊密結合起來,深入開展對教育、衛生等行政部門和公用事業單位的評議。各省(區、市)和有條件的市(地)要開辦“政風行風熱線”,並逐步建立糾風工作網際網路站,強化人民民眾和新聞媒體對部門和行業作風的監督。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制。各地區、各部門要把糾風工作作為黨風政風建設的重點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結合實際,儘快作出工作部署,細化任務,明確責任,狠抓落實,並加強對糾風工作的考核。各專項治理工作的牽頭部門要精心制訂工作方案,各責任單位要按照分工抓緊組織實施。各派駐監察機構要把切實做好本部門本系統的糾風工作作為一項經常性的重要任務,認真履行職責,落實各項工作措施。
(二)突出重點,加強監督檢查。各地區、各部門要把治理教育亂收費、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解決企業違法排污問題作為糾風工作的重中之重,進一步抓緊抓好,務求實效。要把監督檢查貫穿於各項治理工作的全過程,堅持定期的普遍檢查與經常性的明察暗訪相結合,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監督檢查的重點是:落實全部免除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等政策,以及地方政府履行教育投入責任情況;招標採購中標藥品讓利患者、醫療機構執行國家有關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規定情況;企業違法排污及治理情況;有關徵收徵用土地、城鎮房屋拆遷、企業重組改制和關閉破產,以及農民工工資等政策法規執行情況;評比達標活動依法登記和清理情況;出租汽車經營權出讓及出租汽車行業收費情況;可能發生公路“三亂”問題的重點地區、重點路段。
(三)堅決查處不正之風案件,嚴格責任追究。各地區、各部門要堅持以查案促糾風,對損害民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問題,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對問題嚴重、影響惡劣的,要予以曝光。要從嚴查處以下方面的問題:學校以“改制”等名義違規收費、中國小校違規辦班收費、學校強制性服務收費,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違規出台收費政策,以及政府部門擠占、挪用、截留教育經費的;醫療機構亂收費和醫務人員收受回扣、“紅包”和開單提成,刊發虛假違法醫藥廣告,以及制售假冒偽劣藥品的;企業違法排污造成嚴重環境污染的;挪用、剋扣涉農轉移支付和糧食直補資金,巧立名目加重農民負擔特別是由此引發惡性案件和嚴重群體性事件的;侵吞、截留、挪用征地補償安置費和城鎮房屋拆遷中不依法辦事、濫用強制手段的;在治理車輛超限超載中以罰代糾、只罰不糾和借執法為之名謀取私利的;政府公務人員利用職權徇私舞弊、私養“黑車”,或因監管不力引發群體性事件、侵害出租汽車企業或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的。
(四)注重預防,加大源頭治理力度。各地區、各部門要增強工作的預見性和主動性,加強調查研究,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防止蔓延。要切實加強制度建設,特別是要從改革體制機制、解決利益驅動問題入手,逐步剷除滋生不正之風的土壤。在教育方面,要加快推進教育綜合改革,抓緊抓好教育均衡發展,逐步縮小區域內辦學差距;全面清理和規範各級各類學校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全面落實學校收費公示制,清理規範後保留的收費項目要在當地政府入口網站或通過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做到公開透明;進一步加強對中國小教材價格的監管,建立教育行政部門審定內容、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審定印裝技術標準和質量、價格行政部門審定價格的中國小教材聯合審定機制,推行教材出版、發行招標採購制度。在醫藥衛生方面,要加快健全農村縣、鄉、村三級衛生服務網路,加快推進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建設,大力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加快建立以社區為基礎的新型城市醫療服務體系,方便城鄉民眾看病就醫,降低醫療負擔;要進一步完善藥品審評程式,嚴格藥品審評標準和市場準入條件;對部分政府定價藥品試行核定出廠價和限制流通環節加價率。其他糾風專項治理工作,也要通過深化改革、創新機制推進源頭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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