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開展中央企業社會性收費項目摸底調查的通知

為進一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關於2010年糾風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0〕26號)及《關於中央和國家機關貫徹落實2010年反腐倡廉工作的分工意見》等精神,國務院決定2010年在全國集中開展減輕企業負擔專項治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開展中央企業社會性收費項目摸底調查的通知
  • 相關單位: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
  • 時間: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 性質:摸底調查的通知
通知內容,發布時間,

通知內容

國資廳發評價〔2010〕62號
各中央企業:
為全面了解中央企業各類負擔情況,建立減輕企業負擔的長效機制,國資委將對中央企業社會性收費項目情況進行摸底調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務院決定集中開展減輕企業負擔專項治理工作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企業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環境的重大舉措。摸清企業的社會性收費項目情況是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基礎,各中央企業應對照財政部、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2009年全國性及中央部門和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的通知》(財綜〔2010〕20號)和《關於公布2009年全國政府性基金項目目錄的通知》(財綜〔2010〕18號,以下簡稱《收費目錄》)以及地方政府出台的收費項目,對《收費目錄》內、外的各類收費及攤派性捐贈、贊助項目等進行全面清查,認真組織填報《中央企業社會性收費項目摸底調查表》(以下簡稱《摸底調查表》)。
二、此次摸底調查的社會性收費項目是指各中央企業負擔的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社會團體收費,以及攤派性捐贈、贊助和無償占用企業資產等,不包括企業為保證正常運行所發生的生產經營性費用。摸底調查期間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摸底調查表》由企業總部及其所屬境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各級子企業(含事業單位)根據當年實際負擔的各類費用進行逐項填報。集團總部應在認真審核匯總分析的基礎上,編寫摸底調查情況說明。各中央企業應將摸底調查匯總表及情況說明於2010年8月15日前一併報送國資委財務監督與考核評價局。
(一)企業應當以正式檔案報送摸底調查匯總表及調查情況說明的紙質檔案與電子文檔(*.jio檔案)。其中:紙質的摸底調查匯總表以“萬元”為金額單位。
(二)分戶報表的報送級次為企業集團總部及所屬二級子企業,二級以下子企業併入二級填報,每類性質的收費項目按金額大小列示前10項。
(三)摸底調查情況說明的主要內容包括:本企業2009年度負擔的社會性收費項目總體情況,各類收費項目中不合理、需規範完善以及建議取消項目的情況、各項惠企政策措施未落實情況以及對治理各類社會性收費項目的意見和建議等。
四、各中央企業應當高度重視社會性收費項目摸底調查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和落實工作責任,認真做好布置、培訓和匯總、審核工作,保證質量,按時報送;全面分析本企業負擔的社會性收費項目情況及存在的問題,並進一步加強管理,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完善決策程式,堵塞管理漏洞,切實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五、《摸底調查表》的有關軟體參數,請到國資委網站()自行下載。各中央企業在組織填報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國資委財務監督與考核評價局聯繫。具體聯繫人及電話如下: 略
附屬檔案:1.中央企業社會性收費項目摸底調查表
2.中央企業社會性收費項目摸底調查表編制說明

發布時間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
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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