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西寧市和各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的決定

1996年1月26日青海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西寧市和各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的決定
  • 頒布單位:青海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96.01.26
  • 實施時間:1996.01.2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和《青海省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青海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定:
一、西寧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為285名;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為239名;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255名;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為255名;
黃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為231名;
玉樹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為237名;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為229名。
二、同意海南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玉樹藏族自治州分配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時,農村牧區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同城鎮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之比分別為一比一、二比一、二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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