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近五年來,從2003~2008年共組織稅收123億元,年均增幅達15%以上。2008年組織各項稅收收入41.46億元,不含海關代征國內稅收完成29.09億元,比2007年增長14.4%,增收3.65億元。完成地方財政收入7.76億元,
同比增長17.1%,增收1.14億元,為國家改革開放和青島市、
城陽區地方經濟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城陽國稅局自成立以來,先後被授予了全國
稅務系統先進集體、全國青年文明號、山東省青年文明號和山東省文明示範視窗等十多項省級以上榮譽稱號,被青島市委、市政府授予創建文明城市工作先進單位、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青島市行風建設示範視窗和全市巾幗建功文明單位等二十多項市級榮譽稱號,連續多年被城陽區委、區政府授予發展地方經濟突出貢獻單位榮譽稱號。
主要職能
青島市城陽國家稅務局,是主管本地區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機構,實行
垂直領導管理體制,機構級別與同級政府工作部門級別一致,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
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結合實際情況,研究部署並認真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本轄區納稅人稅收分類管理工作。
(四)負責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和繳納
稅種的核定。
(六)負責對所轄區域
稅源變化情況進行分析、調研工作。
(七)對逾期申報、繳稅的催報催繳,緩繳和
減免稅款按規定進行審核、審批。
(八)負責對轄區內納稅企業進行
納稅評估,對異常申報進行審核和調查處理。
(十)負責對
納稅申報資料等各類征管資料的收集、管理。
(十二)負責按規定管理本局的財務經費、資產管理。
(十三)負責本局隊伍建設、領導幹部自身建設、基層黨的建設、幹部管理許可權範圍內的人事任免、勞動工資的呈報、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組織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機構設定
城陽國稅局共設有17個科室,主要業務科室的職責為:
負責貫徹落實納稅服務工作制度,組織協調納稅服務工作;負責辦稅諮詢、友情提示、告知等服務和涉稅表證單書的領取、發放;負責受理
稅務登記的新辦、變更、註銷、驗證換證,辦理納稅人簡易註銷;負責
增值稅專用發票、
普通發票的計畫、調撥、庫房管理和發票發售、驗舊、繳銷、核銷,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負責
納稅人丟失、被盜、損毀發票的處理,承辦失控增值稅專用發票處理和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準予抵扣審核;負責受理納稅人報送的
涉稅文書,受理
稅收優惠備案,辦理即辦的審批和證明開具,統一轉辦非即辦涉稅文書,負責統一反饋涉稅文書辦理結果;負責受理
納稅申報、更正申報、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稅款申請,受理金稅二期工程
報稅、認證業務;負責對納稅人在
稅務登記、
發票管理、納稅申報環節的違法行為進行簡易處罰,對適用一般程式的處罰事項提交審理;負責辦理車購稅征退免稅、
車輛過戶變更、車購稅檔案轉出轉入和車購稅換、補發
完稅證明等業務;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收入核算科
負責稅收收入分析預測、進度統計和匯總上報,負責稅收收入計畫的組織落實;負責組織編制上報各類
重點稅源報表和報告;負責
稅收會計統計工作,編制稅收會統核算
台帳、報表;負責
稅收票證管理;負責辦理
退稅(不包括
出口退稅)、
免抵調庫的數據審核,負責國庫對帳和
納稅人對帳工作;負責組織
欠稅核算和清繳;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政策法規科
負責
稅收政策的貫徹落實、調查研究、宣傳培訓和指導;負責對稅收政策落實和運行情況進行監控督導,以及向上級的反饋匯報;負責審核所在基層局制定的稅收政策規範性檔案;負責組織
減免稅審批、集體審議、上報,組織實施減免稅和稅前扣除項目備案的日常管理;負責
稅收情報交換、
稅收協定的執行,組織開展非居民
稅收管理;負責一般程式
稅務行政處罰案件及
涉外稅務審計案件的審理,及其稅務處理決定、處罰決定的出具;負責稅法援助、處罰聽證、
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等工作;負責日常執法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
稅收執法檢查和考核;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徵收管理科
負責對重點稅源納稅人的
稅收政策宣傳輔導和信息服務;負責對重點稅源
納稅人的戶籍管理,開展戶籍巡查、稅收調查、涉稅信息採集、待辦事宜、征管檔案等日常基礎征管工作;負責催報催繳、清繳欠稅、清理
非正常戶、送達文書,提醒納稅人及時足額繳納稅款和報送涉稅資料信息,督導納稅人按照稅務機關要求安裝、使用
稅控裝置;負責重點稅源納稅人的日常監控,對納稅人申報真實性、發票使用、減免和備案等
稅收政策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監控評估,開展非居民
稅收管理,並配合專業化評估部門開展工作;負責研究
重點稅源企業經營情況、行業特點、
贏利模式,掌握相關產業
財稅政策,開展
稅收收入分析預測,上報
重點稅源分析資料,監控
稅負、物耗、
成本費用率等預警指標,防範重點稅源流失和執法風險,保障主體
稅源的穩定;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負責對流亭、夏莊兩個街道辦事處轄區內中小稅源
納稅人的
稅收管理。包括:負責
稅收政策宣傳輔導和信息服務;負責加強戶籍管理,開展戶籍巡查、稅收調查、涉稅信息採集、待辦事宜、征管檔案等日常基礎征管工作;負責催報催繳、清繳欠稅、清理
非正常戶、送達文書,提醒納稅人及時足額繳納稅款和報送涉稅資料信息,督導納稅人按照稅務機關要求安裝、使用
稅控裝置;負責與相關地方政府部門的日常聯繫,建立協稅護稅網路,落實財源建設任務;負責運用信息化手段按行業進行日常監控評估,對納稅人申報真實性、發票使用、減免和備案等
稅收政策執行情況進行日常性監控和簡易化評估,並配合專業化評估部門開展工作;負責對核算不健全的納稅人推行
核定徵收,並引導、幫助其建帳建制;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負責對城陽、惜福鎮兩個街道辦事處轄區內中小
稅源納稅人的
稅收管理。包括:負責
稅收政策宣傳輔導和信息服務;負責加強戶籍管理,開展戶籍巡查、稅收調查、涉稅信息採集、待辦事宜、征管檔案等日常基礎征管工作;負責催報催繳、清繳欠稅、清理
非正常戶、送達文書,提醒納稅人及時足額繳納稅款和報送涉稅資料信息,督導納稅人按照稅務機關要求安裝、使用
稅控裝置;負責與相關地方政府部門的日常聯繫,建立協稅護稅網路,落實財源建設任務;負責運用信息化手段按行業進行日常監控評估,對納稅人申報真實性、發票使用、減免和備案等
稅收政策執行情況進行日常性監控和簡易化評估,並配合專業化評估部門開展工作;負責對核算不健全的納稅人推行
核定徵收,並引導、幫助其建帳建制;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負責對棘洪灘、上馬、
紅島、河套四個街道辦事處和青島出口加工區轄區內中小
稅源納稅人的
稅收管理。包括:負責
稅收政策宣傳輔導和信息服務;負責加強戶籍管理,開展戶籍巡查、稅收調查、涉稅信息採集、待辦事宜、征管檔案等日常基礎征管工作;負責催報催繳、清繳欠稅、清理
非正常戶、送達文書,提醒納稅人及時足額繳納稅款和報送涉稅資料信息,督導納稅人按照稅務機關要求安裝、使用
稅控裝置;負責與相關地方政府部門的日常聯繫,建立協稅護稅網路,落實財源建設任務;負責運用信息化手段按行業進行日常監控評估,對納稅人申報真實性、發票使用、減免和備案等稅收政策執行情況進行日常性監控和簡易化評估,並配合專業化評估部門開展工作;負責對核算不健全的納稅人推行
核定徵收,並引導、幫助其建帳建制;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九)稅政科
負責集中承辦需實地核查的行政審批等涉稅事項的審批核查工作;負責對
納稅人提報的行政審批資料進行登記和案頭分析;負責對納稅人就實地審核事項進行告知和預約,以隨時隨機方式安排實地審核人員;負責進行實地審核,並現場將初審意見告知納稅人;負責及時匯報、記錄審核結果,按征管業務規程及時完成審批程式或向法規部門、分管局領導報送;負責向辦稅服務廳反饋本級終審事項和相關文書;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不其城分局一科(檢查科)
負責涉稅舉報案件檢查;負責辦理註銷檢查和跨區遷出檢查;負責一體化聯動機制交辦的日常檢查案件;負責征管環節的稅務強制執行、
稅收保全工作;負責配合市局辦理
反避稅協查案件;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負責出口企業退免稅資格認定、變更、註銷;負責受理生產企業“免、抵、退”稅和外貿企業
退稅申報,負責開具相關涉稅證明;負責生產企業“免、抵、退”稅和外貿企業退稅的計算機審核和覆核,以及特殊貿易方式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審核覆核;負責來料加工企業、
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貨物的免稅核銷,以及外商投資企業採購國產設備退稅的手冊核發及設備監管;負責出口退免稅調查、外局函調核實、生產企業出口視同自產產品退稅函調;負責出口退(免)稅的相關資料及報表的上報、歸檔工作;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負責面向
納稅人的
稅收政策宣傳和信息服務;負責所轄納稅人的戶籍管理和信息維護,實施催報催繳、漏征漏管戶實地核查、停業復業監控和
非正常戶認定;負責個體建賬建制管理,組織
定期定額業戶的集體評議、核定、調整
應納稅額、製作傳遞核定定額文書;負責個體雙定業戶銀行網路
申報納稅方式核定;負責
稅源調查分析、雙定業戶
典型調查、定額信息採集和核定定額文書送達;負責集貿市場分類管理;負責
減免稅日常監控;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