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

雷山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

第一條 根據《中共黔東南州委辦公室黔東南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雷山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雷山縣委雷山縣人民政府關於雷山縣縣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雷山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以下簡稱縣工業信息化商務局)是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第三條 縣工業信息化商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州委、縣委關於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雷山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
  • 辦公地址:雷山羊排安置小區80棟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李秀文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承擔推進新型工業化的職責,擬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
略和政策,研究並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
(二)承擔推進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發展的職責,協調建設
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工業領域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及互聯
互通;指導協調工業企業信息化發展和信息化套用,運用新一代
信息技術改造和提升傳統產業。
(三)擬訂工業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提
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草案,
擬訂地方性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工業、工
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四)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
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
政策建議;承擔全縣工業企業煤、電、油、運要素平衡和協調工
作;承擔煤炭運輸協調、保障重點行業、企業用煤需求;協調電力調度工作;承擔鐵路運輸的協調工作。負責工業應急管理有關工作。聯繫在縣電力、鐵路等企業有關工作。
(五)負責提出工業、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固定資產投資規
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和省、州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項目的審批、核准和備案等;承擔全縣技術改造管理和資金安排工作;承擔工業、信息化企業限額內固定資產投資減免稅審核工作;協調、服務和指導企業申報貴州省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加強項目資金使用和管理;擬訂縣級財政工業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基金)使用辦法。
(六)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電子信息
製造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國家、省和
州重大技術攻關項目及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組織開展工業、
信息化新產品、新技術鑑定工作;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
推進產學研結合,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承擔企業技術中心、制
造業創新中心和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等技術創新體系培育工作。
(七)負責工業行業管理;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職責,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推進工業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參與軍民兩用技術成果推廣、相互轉化和產業化以及配合做好工業領域軍民融合重大項目建設工作;負責鹽業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協調菸草工業和專賣管理工作;協調解決原材料工業生產要素的供應保障;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和品牌建設工作;指導工業領域行業協會工作;依法開展民爆物品生產銷售(倉儲)安全的監管;指導工業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推進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的貫徹落實。
(八)組織擬訂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負責工業園
區規劃布局;監測分析工業園區發展情況,指導推進工業園區產
業定位和工業園區發展;協調解決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
提出政策建議。
(九)負責研究擬訂全縣大數據、信息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大數據在產業布局、產業結構、套用推廣的政策建議。負責統籌縣級大數據、信息化項目建設,研究提出投資規模及方向,提出項目審批、備案和核准的建議;統籌協調通信業發展,促進網路資源共享共建,推進電信網、廣播電視網和網際網路三網融合。聯繫在縣通信運營企業有關工作;負責數據資源建設、管理;統籌政務系統數據採集、登記管理、共享開放,推動社會數據匯集融合、互聯互通;負責統籌推進信息化發展與大數據融合套用;負責全縣大數據相關產業和行業管理,推進數字產業化、產業數位化發展;指導大數據相關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大數據產學研用結合。負責承擔全縣大數據、信息化領域對外交流合作;指導大數據、信息化領域行業協會、學會、聯盟機構工作;指導大數據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擬訂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和城鎮集體經濟的指導、綜合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和城鎮集體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按規定管理(指導)用於支持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發展的各類財政性資金。
(十一)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年度節能計畫、資源綜合利用和
清潔生產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綠色發展;監督管理相關
行業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組織協調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和綜合
利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擬訂工業、
信息化節能監察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散裝水泥生產發展和推廣套用工作。
(十二)指導以銀飾、刺繡、蠟染為主的民族民間傳統手工
藝品加工發展,推進民族工藝品產業與旅遊業、文化產業、生產
性服務業及其他相關產業融合發展。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外商投資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相關措施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研究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十四)推進全縣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貫徹落實國家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推動電子商務健康發展;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部門委託的審批許可權,負責成品油、拍賣、報廢汽車回收拆解、汽車燃氣加氣站經營等事項初審;負責二手車交易市場、二手車經銷企業、對外貿易經營者等經營主體的備案,並按有關規定對相關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十五)擬訂全縣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建議;擬訂全縣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指導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工程;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全縣物資行業發展規劃;提出規範物資市場體系的政策措施;承擔全縣生產資料市場管理職能。
(十六)協調全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組織實施全縣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省、州制定的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
(十七)貫徹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擬訂全縣促進外貿發展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全縣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對進出口企業進行指導和管理。
(十八)負責執行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十九)牽頭擬訂全縣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二十)指導協調全縣外商投資工作,研究擬訂吸收利用外資的政策措施;依照授權,進行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備案;
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
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二十一)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
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負責牽頭
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執行境外投資的管理
辦法和具體政策,負責境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的申報工作。
(二十二)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二十三)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四)職責調整情況。
1.將反壟斷相關職責劃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將糧食、物資管理職責劃入縣發展和改革局。
3.將縣工業信息化商務局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收回局機關,涉及更名等其他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負責文秘、文電、檔案、保密、信訪、維穩、衛生健康、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信息、政務公開、機關目標績效管理、提案議案、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後勤服務、財產管理工作;負責黨務工作;承擔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和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2.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縣政府減輕企業負擔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承擔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
3.完成局領導安排的其他任務。
(二)綜合股
1.監測分析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對工業經濟發展的態勢進行分析研究,預測行業發展趨勢;對主體市場培育情況、發展潛能進行預測分析;協調電力調度工作;承擔煤炭、鐵路運輸等相關協調工作。
2.負責鹽業行政管理;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備案;負責相關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審查;負責政府投資的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項目、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審批;負責政府投資企業技改項目招標方式及招標範圍的核准;監督管理財政性專項資金使用及相關項目建設。
3.認真研究工業產業政策,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嚴格執行相關行業準入;指導產業布局和產業轉移;承擔促進工業設計發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方面開展淘汰落後和化解過剩產能工作;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和品牌培育工作;負責做好信息化、節能資源利用等相關工作;負責資源綜合利用產品(或工藝、技術)認定(初審);負責協助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的生產許可、安全許可的上報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的申請、年檢等的初審上報工作。
4.負責商貿服務業及物流業的運行管理,擬定規範全縣市場體系的政策措施;負責商務服務業、物流重點企業運行調度,商務經濟運行調度、分析;監測分析商貿物流業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並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指導;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部門委託的審批許可權,實施成品油零售經營許可、汽車加氣站經營許可、報廢汽車回收企業資格認定等初審工作。
5.負責擬訂我縣對外貿易、服務貿易、利用外資、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規劃、政策措施;分析研究外貿運行動態和發展趨勢,承擔外貿運行統計工作;負責服務貿易數據統計、收集、管理和分析工作;負責分析研究外商投資的現狀以及發展趨勢,承擔實際利用外資統計工作;負責分析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運行情況;
負責相關外資外貿等工作。
6.指導工業企業和商貿物流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7.負責許可權範圍內的行政審批、行政服務工作。
8.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局長:李秀文
副局長:潘順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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